政治德性教育如何处理反规训欲望

2023-05-30 09:53迟慧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3期
关键词:规训

迟慧

关键词:政治德性教育;规训;身体史;社会化教育

摘 要:政治德性教育与“规训”表现出“目的—手段”互构的意图,但福柯通过规训表达对现代社会的批判,使得后现代主义者普遍认为政治德性教育具有负面性。又因为政治德性教育需要长期规训的存在,由此在政治德性教育和后现代思潮之间形成张力。考虑到我国政治德性教育的建设情况,可以将后现代因素纳入其中,结合新情况重新定义政治德性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最终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加社会化、全面化的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435(2023)03-0148-10

Key words: political virtue education; discipline; body history; social education

Abstract: Political morality education is often seen as a means of instilling discipline. However, Foucault's critique of modern society's use of discipline has led postmodernism to view political virtue education in a negative light. This creates a tension between political morality education and postmodern thought, as the former necessitates long-term discipline. In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al morality education in China, postmodern factors can be integrated to redefine the concept and scope of political morality education in light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is will ultimately lead to a more comprehensive and socially-oriente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for students。

无论是作为一种概念还是一门学科,乃至于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政治德性教育的边界和属性都是难以明确的。从概念的字面含义看,一切有关于“思想”和“政治”的教育本身都可以成为政治德性教育的一部分;从它作为一门学科的角度来看,一切有助于提升受教育者的思想修养、坚定受教育者政治立场的教学活动,都可以被称为政治德性教育;从教育方式的角度来看,只要在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目的上,与思想政治修养保持亲缘关系的教学就可以被称为政治德性教育。从直觉上来说,上述的三种说法虽然都不无道理,但是这些说法在直觉上与我们在受教育过程中遇到的政治德性教育有很大的差异,以至于我们在接受这些说法时会觉得不合乎常理。那么,为什么上述的说法虽然在概念分析的意义上具有逻辑合理性,但是却违反常理了呢?因为上述的说法仅仅强调了政治德性教育形式上的规定,而刻意地把它的实质内容和实质要求放在了一旁。那么,政治德性教育之所以是政治德性教育,并且得以与其他学科和教育方式区分开的实质标准是什么呢?在本文看来,就是“规训”这一核心概念。

一、规训:政治德性教育的内在规定性及其特质

在西方思想中,由于福柯将“规训”与其著名的“全景敞视监狱”相联系1,这一词进而汇成为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因此这一与福柯相关的词汇也因为他的比喻而被赋予了一种非正面含义。之所以说是“非正面”而非“负面”,乃是因为福柯从未真正地在言语中表现出一种对“全景敞视监狱”一般的现代社会的批判,而是通过一种类似于“修辞的隐喻”的方式引导读者必然地走向了对现代社会的这一比喻意义的醒悟和批判。正是由于福柯并未给出一种除了描述或隐喻性质的批判之外的替代方案,本文才能够在这一框架之内对“规训”进行另一个向度的阐明。

(一)作为一种“规训”的政治德性教育

一个较弱的逻辑性质的批判是,在福柯表达一种隐喻的时候,他本人是否也处于“被规训”的状态之中呢?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对于社会的本質具有如此成熟想法的社会思想家本身并不在社会之中,因此如果福柯也是一个被规训的人,那么他怎样保证他的论述能够不是被社会“规训”的产物呢?即使退一步讲,福柯真的处于社会之外进行他的社会批判,那么我们是否也能认为福柯本人同样也在进行一种“规训”呢?也就是说,他是否暗示了一种以“非社会性的自然法则”去对已经社会化的人进行的“再规训”呢?

而一个较强的批判则来自洛克式的“自然状态”理论。洛克认为,人的本质是天真无邪,这些天真无邪的自然人同样具备认识理解能力,他们基于共同意见形成了社会,进而建构了基于这一社会契约的政府。但是洛克指出,一旦人走出了天真无邪的“自然状态”,即使因为政府的行为与共同意见或社会契约相违背而去解散并重组政府,但是人类并不能解散社会。2因此,福柯对于“全景敞视监狱”的无可奈何从洛克那里得到了证立,即虽然我们对于这一社会结构不满,但是我们不能解散社会、返璞归真。也就是说,“规训”本身作为社会的必要和必然功能,是不会被消灭的,因为社会本身不能被解散。因此,从另一个向度可以较为正面地对“规训”进行理解,尤其是对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的比喻,这一向度就是社会化这一形式上的必然要求。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规训”是社会本身所必须和必备的功能,它意味着以规范去训诫个人。这进一步意味着,首先不仅要以法律、伦理、道德等规范,也要以执政党的政策、市场规律和交易惯例等规范去训诫个人;其次,这种训诫必须是来自于规范,并且通过规范获得合法性,也就是说,在正面意义上来看,我们和福柯同样反对那种由于滥用权力或权利,进而以非法的方式损害他人权利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规训”就具有了正面的意涵,它强调的是对与反社会、反他人等恶的行为的训诫。

而具体到政治德性教育规训问题上,除了依托于福柯对规训的正面意涵的解释外,还需要以政治德性教育的教育属性为基础。显然,所谓政治德性教育,就是指以培育公民政治德性为目的的教育。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政治德性包括自制、信任、慎思、精神力、善意五个方面的内容。3这五个方面的内容所强调的都是公民所应当具备的良好的有助于城邦正义、公正的品质。政治德性的培育应当通过教育这一温和引导的方式,而并非是借助于法律和政治等强制性手段得以实现。根据亚里士多德对政治德性教育原则的阐释,政治德性教育必须要遵循可能性原则、适当性原则、中庸原则。所谓可能性原则,就是要求政治德性教育必须建立在尊重不同的人的不同的理解和认知限度的基础上;适当性原则,就是要求采取与个人的认知和能力相适应的教育方式和手段,激发主体潜能,实现教育目标;中庸原则,就是强调政治德性教育的适度性,必须要在可能性原则与适当性原则实现一种平衡。1政治德性教育的上述原则表明,在政治德性教育领域,规训不应当仅仅从正面的、积极的角度去训诫他人,而且还应当采取一种以训诫对象为出发点的、温和的训诫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德性教育的规训就和法律、政治的规训相区别开了。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守法义务,因此无论是在政治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它们对法律活动具有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是在政治德性教育领域,对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德性的培育并不能依法强制或者命令受教育者守法,而只能够通过不断培养受教育者的守法意识,进而在目的上使一个受教育者以一种自愿的方式来遵守法律。因此,作为一种“规训”,政治德性教育又在根本上不同于法律规定和政治训诫这样的规训方式。无论它在何种程度上希望在目的上促使公民的德性之养成,但是它终归是一种教育。既然如此,下文对作为一种“规训”的政治德性教育的演化逻辑的分析就必须要遵守教育的规律,因为它并不具有政治、法律、道德以及伦理意义上的直接强制力,其规训的逻辑演化具有自主性。

(二)政治德性教育“规训”的长期性

有论者指出:“思想政治课的学科内容具有综合性,却有别于通常所称的综合课,同域外相关课程亦无从类比。应该说,这种课程设置,有着中华历史文化的渊源和革命传统文化的基因,是我国课程体系的重要‘标识。”2从这一表达不难看出,政治德性教育的内容是丰富的,同时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而正是由于内容的丰富性,使得我们能够对处于不同教育阶段的受教育者进行内容上有所差异、梯度上有所深入的“规训”。

这种纵向“规训”的演进逻辑体现为政治德性教育的长期性。例如在初级教育阶段设置思想品德课程,主要强调中华优良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道德,使得青少年能够在初级教育阶段对道德有初步的认识和实践;在中级教育阶段,通过课程设置和应试教育结合的方式,将政治德性教育划分为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化和哲学等不同模块,同时以中高考等考试为指向的应试教育作为衡量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对社会规范的认识的一个重要参考维度;在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中,广义上的政治德性教育指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四门必修课程,以及各高校根据具体实际,开设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相关课程。当一个完成学校教育的人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后,他还可以通过观看电影、参观展览等方式对自我进行政治德性教育。

政治德性教育的长期性,对应了它在内容上的丰富性,也对应了它在“教育—规训”手段上的多元性,这使得政治德性教育不再局限于课堂之内,而能够辐射到校园之外的其他领域。由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我国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政治德性教育的手段也在不断丰富,既可以借助新媒体平台,“通过制作、传播和控制网络信息,引导网民(或受众)在全面客观地接触信息的基础上,选择接受正确的信息,从而达到政治德性教育目的3,也可以通过拍摄兼具意识形态宣传功能和艺术审美功能的电影,以影视作品的市场化方式引导观众进行自我教育。这些新方法和新手段的加入,使得政治德性教育的长期性得到了尽可能的保证,并可以藉此实现“终身政治德性教育”的理想。因此政治德性教育是一种长期性的“规训”。

概言之,从纵向来看,政治德性教育的演化是根据受教育者人生的不同阶段,一方面为他们设立一种适合这一阶段的德性要求,另一方面通过手段的适当性促使这一要求的满足。政治德性教育是一种长期性的演进过程。

(三)政治德性教育“规训”的实践性

政治性德性教育的“规训”价值在横向层面表现在它和专业教育、技能教育以及博雅教育的差异和共性上。虽然在内容上,它会和其他的教育方式发生重合,但是从预设的“预期—结果”上来看,却是有别于其他教育方式。比如政治德性教育、法律专业教育以及博雅教育中都有有关“法治”内容。甚至在内容层面,另外两种教育方式更加丰富深刻,但是不能因此否定政治德性教育的意义,教育方式不同,呈现的结果必然不同。

政治德性教育的目的是要达到教育预期成果,即帮助受教育者实现“价值观养成”的目的。通过政治德性教育,受教育者长期被正确、良好的价值观引导,受正确思潮所引领,因此能够以良好的价值观看待生活中的事物、处理日常生活面临的问题。有论者指出:“政治德性教育要始终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和学校培养目标展开。一是要为培养目标服务,既要体现出本学科所需的知识导向、能力培养要求,又要重视价值引领在学科中的落实。”1因此在这一目的上,或者在这一预期上,政治德性教育一方面要注重自身的知识属性——在这一点上它对自身的要求與专业教育和博雅教育对于自身的要求并无差异,但是在根本目的上,它们存在着根本的差异。仍然以法治为例,法律专业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对法治知识的介绍培养受教育者专业的法学思维,进而能够做到以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专业眼光解决法律问题;对于法治的博雅教育则在于丰富非法律专业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进而使得他们在思考问题的方式上能够尽量地做到多维度;而在政治德性教育中强调法治,则意味着要求经过政治德性教育的受教育者从根本上养成一种内在的守法意识。也就是说,专业教育和博雅教育针对的是在专业层面对知识的掌握,而政治德性教育针对的是将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层面。因此,政治德性教育是以实践为目的的“规训”方式。

从横向上看,政治德性教育的目标是受教育者德性的养成,它欢迎引入知识,但是却不仅仅要求受教育者“有所知”,更要求受教育者“有所为”。也就是说,政治德性教育内部的“规训”方式随着受教育者的层次不断变化,同时根据知行关系,注重“规训”的德性目的和其他教育方式的知性追求之间的和谐共处,并且实现一种横向的互动。

二、“身体”与政治德性教育的相互指涉:历史及其生产

福柯对“规训”的隐喻式的批判表明,政治德性教育和“规训”之间必然存在张力,政治德性教育在根本上要引导受教育者感受到德性的约束,而后现代理论大多主张“身体—欲望—体验”的至上地位,因此对于约束本身抱有拒斥态度。同时,政治德性教育具有长期性乃至终身性,因此它必须能够保证一个受教育者在长期意义上的“德性坚守”。但是由于它没有规范意义上的强制力,政治德性教育必须以一种自身的“演化—运作”逻辑来对抗反规训的后现代主张。不过在论述政治德性教育的“规训”要求和后现代理论中的“身体本位”之间的张力前,有必要回溯一下后现代理论的产生脉络,通过这样一种对“身体史”的描述,或许能够为我们化解这一张力,寻找到更为合适的办法。

(一)自然主义:古希腊与中世纪

对于身体这一现象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在这一时期,身体被视为是肤浅的,尤其是在和灵魂的对比中,身体明显处于较弱的地位。伊壁鸠鲁的享乐主义远承自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主张宇宙只有原子和虚空,原子在虚空里运动碰撞,产生世界万事万物。人类也是原子运动碰撞产生的,包括人的灵魂同样是原子构成的。柏拉图认为肉体受制于灵魂的支配,《新约》提出的“身体”概念是一种中性存在,既可以顺服肉体而走向死亡,也可以顺服圣灵而起死回生。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的涵义是“潜在地具有生命的自然形体的形式”。按照他的定义,生命是靠自身摄取营养和生灭变化的运动过程。和一切运动过程一样,生命有潜能和现实两个方面,潜能即身体的潜在能力,灵魂使身体的潜能转变为现实的生命活动。灵魂在身体内部推动生命活动,是身体生灭和运动的原因。与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只有与身体相结合才能达到人的现实。

综上,在对待灵魂和身体的关系方面,古希腊有“享乐主义”和“德性主义”的对立,前者主张身体优位,后者主张灵魂优位。但到了中世纪,伴随着“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在哲学中地位的巩固,“灵魂不朽”的主张彻底打败了身体本位的观念。1

(二)理性主义:启蒙运动与人性抬升

中世纪的神学和哲学虽然赋予了灵魂较于身体的更为崇高的地位,但是也为启蒙运动时期的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的批判留下了余地。启蒙运动的精神就是提倡一种“人文主义”的精神,进而针对“神学”提出了“人的理性”的重要性。“人的理性”这一提法首先可以在马基雅维利的隐晦表述中找到根据。马基雅维利并未把“教会的君主国”视为出于神圣德性的“上帝之城”,而是强调其维系依靠的是古老的宗教制度。2霍布斯则更为激进,他直接指出,国家的本质应当是一个人造的“人”,它是人类出于自我保全的天然本能,或自然权利的必然的、科学的选择。3洛克则指出,一切国家的根本,在于基于个人自愿的自然权利的让渡形成的具有公意性质的“社会契约”4,这也就在根本上否定了“上帝之城”的优越性质,并且将政治和神进行了分离。

这些主张在不同程度上都以人,尤其是人的自然权利,来取代神圣律令,对国家进行奠基,这样就为后辈对再去讨论“人”扫清了神学的阻碍。在此之后,无论是卢梭将“天赋人权”解释为“人的发展权”5,还是康德的“人以知性/理性为自然/自由立法”6,以至于黑格尔最终以一个以“感知—感性”为基础的,通过辩证法不断上升的“绝对精神”实现了形而上学的完成7,都是以“人的理性”作为根据的。“人的理性”的本质是以现实中的人为核心的,这与中世纪神学所强调的虚无、不可知的灵魂世界是对立的。人当然是“人的理性”的前提和基础,而身体则是作为人的载体。因此,“人的理性”的提出其实是对身体的初步肯定。

(三)非理性主义:后现代与规训解放

经过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一种彻底的对理性主义的怀疑态度开始蔓延。“非理性主义”的后现代思潮开始出现,8最终落到了身体之上。后现代主义者之所以将身体提升到重要的地位,一方面是现代社会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则出于“从规训中解放”的要求。

在第一个层面上,后现代主义者注意到了强调“欲望—身体”在当代社会的必然性。例如,鲍德里亚提出,现代社会就是一个消费社会,资本主义的本质是拜物教1;雷斯尼克指出,人们通常认为科学是价值无涉的,但是金钱可以影响一切。2如果我们按照鲍德里亚和雷斯尼克的思路去思考,那么一切规范、价值乃至真理,在现代社会中都是可以被金钱所塑造的,或者说,金钱也为现代社会所打造,那么在这种一切理性的可能性都被塑造的时代,或许只有“身体—欲望”才是最真实的东西了。

在第二个层面上,后现代主义者从积极的角度对“身体—欲望”的主导性进行了证立。参照前文所述的福柯反对“规训”的说法,我们可以将其拓展,以至于把柏拉图式的“至善”、亚里士多德式的“第一因”、中世纪的“上帝”,乃至后世的“人的理性”统统视为一种来自形而上学的“规训”。福柯由于不能提出一種替代性方案,进而仅仅限于对现代社会的批判。德勒兹则接续福柯的思路,提出了一种替代性的方案,在《千高原》中,德勒兹基于弗洛伊德的“力比多”理论,指出了“欲望本质上是积极的和生产性的,欲望的运作并非在于寻找其所欠缺的,能满足它的客体,而是在它自己充沛的能量的驱动下去寻求常新的连接(connection)和展现(instantiation)——欲望不是匮乏而是动态的机器”。理性主义使得欲望之流僵化凝固,彻底地取消了它的创造性。3并且基于这种创造性的欲望之流,德勒兹创造了“微观的欲望政治”理论,以强调其中的“游牧式思维”,反对一种国家式思维。

后现代者一方面从现代社会“规训”的消极意义上,指出由于这一“规训”使得唯一正确的只有“身体—欲望”,另一方面则从“反规训”的积极意义上,指出了一种以极端的个体性对抗“规训”的进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深入,这些思想也不断地涌入国内,从学术讨论来说,我们不应当质疑提出这些理论的正当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后现代的思维方式通过指出现代社会的弊病,至少对我们的社会建设提供了一种批判意义上的建设性意见。但是,从政治德性教育来看,作为“规训”的政治德性教育就和后现代主义的“身体—欲望至上”的观点存在着根本的张力。

三、“身体”与政治德性教育的相互指涉:张力及其消解

基于对福柯“规训”的批判,我们论述了作为“规训”的政治德性教育的长期性、实践性以及非规范性,同时也指出依照西方形而上学的思路,走向一种与“规训”对立的极端主体性——它表现为对“身体—欲望”的强调——是必然的。我们需要注意,以“身体—欲望”为基础和结构的西方身体史理论认为身体不仅仅是生理的身体,也是文化的身体,是被建构的身体。在辩证看待“身体—欲望”与政治德性教育的关系时,二者相互辅佐意义又是什么呢?因此,本节内容希望通过这种大致的双向观察,体现出二者的张力,以及相互协作的可能。

(一)必然批判:反抗规训长期性的身体

基于对身体微观社会学研究和微观史学的研究,当代的“身体史”研究也不仅仅限于对欲望的强调,而是通过身体建构一种基于身体的文化、艺术、政治和社会理论。有论者指出,这样的一个身体就不再是作为生物的自然存在,而是承载着社会、文化和政治的身体,因此个人将不再是一个形象化的数字符号,而是一个承载了性别、文化和政治的具体的人。4而身体史研究也可细分为身体器官史、器官功能史、生命关怀史、身体视角史等。5政治德性教育作为教育学的领域,它在当下不仅面对着后现代思潮中的对“身体—欲望”的强调,以及后现代者出于社会批判而建构“身体政治”的诉求,更面对着来自于史学研究领域的“身体史”研究的理论上的冲击。

似乎我们从一种“身体史”的“身体—欲望”的研究来看,没有任何一种规训能够在长期性等维度上比得过政治德性教育,它也自然地成为了后现代“身体理论”必然的批判对象。我们已经提到,政治德性教育贯穿一个受教育者全部的学校教育过程,乃至是其自我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更长的教育过程。同时它以一种非规范的方式尝试实现一个自然人到社会人的德性的建立,这在特征上恰恰就和福柯以及德勒兹意义上的对身体的规训完全吻合——因为在后现代者看来,对于身体的规训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对于肉身的规训,而拓展到了对“灵魂身体”的规训;对欲望的规训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对其施以强制的规训,而是一种无处不在的非规范性的规训。用福柯式的表达,政治德性教育正是来自“全景敞视监狱”无时无刻且无所不及的监视,它监视着每个受教育者的一言一行,同时以一种近乎说教的方式迫使受教育者接受一种思想意识形态,同时也迫使受教育者的政治立场向主流靠近。如果一个受教育者不希望接受这种政治的训诫,那么他将面对的是无法毕业、无法升学、无法工作等后果。或许在最激进的那種后现代的身体理论看来,政治德性教育的受教育者要么是在这种教育中趋向麻木的服从,要么是在这种教育中形成了一种表里不一的伪装,而无论是服从还是伪装,都不是一个“本真的身体”表现。

史学界对“身体史”的理论研究随着近年来的不断深化和延申,使得对政治德性教育的研究显得更加迫切,同时也使得对其研究获得了更多探索的可能。相较于在方法论和理论视野上已经趋近完善的历史学研究,它在理论上并不能应对史学的挑战。所以这使得政治德性教育在被作为规训工具的同时,因其“暂时性匮乏”失去了自我证明的可能。那么,这一理论的“暂时性匮乏”很可能将受到冗余论的正面挑战。然而,政治德性教育之所以没有取代,并不是因为它作为一门学科本身的内在价值,而是因为它在长期性和实践性方面的重要意义,这也从侧面表明了政治德性教育是政治规训。

(二)可能证成:契合规训发展性的身体

不过,从政治德性教育来看,后现代的身体史研究和其背后涌现的后现代思潮都不能用规训进行准确的正当性批判。而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将其与体育进行类比,加以论证其正当性。

在作为一种教育的体育教学之中,体育直接指向了肉体的训练这一目的。它在演化的逻辑上与政治德性教育并无二致,在覆盖学段方面,体育和政治德性教育都纳入了义务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与此同时,从课堂教学中走向社会,两者也不存在较大差别。例如,从校园体育场走向健身房,从思政课堂走向红色电影院。从实践方面来看,二者都是让受教育者从中获得一定的指导,而非单纯的灌输教育。因此也不像法律或政治那样直接强制。

从后现代的身体理论来看,体育也是具有政治德性教育所有形式要件的教育。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体育的规训意义要优于政治德性教育。但是,由于体育对肉体的强调,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来自后现代身体理论的批判,如果身体理论有悖于实践本身,开始攻击体育教学,那么它将戳破其对身体发展的规定性意义。

我们从政治德性教育的角度来看,这一较弱的论证揭示了身体理论对于政治德性教育的规训矛盾,即如果否定思想规训的正当性的同时,肯定身体训练的正当性,批判将不再成立而成为虚无主义。同样,如果身体理论希望批判政治德性教育的规训作用,那么它的这种批驳逻辑就同样适用于它得以建基的身体本身,也就是说,它将在理论倾向上反对身体训练,等同于反对其规训意味,进而走向极端的虚无主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要问,身体理论到底是在强调处处都是“规训”的社会(福柯)之中身体的唯一真实性(鲍德里亚),进而主张建构一种基于“身体—欲望”的新的分裂性伦理(德勒兹),还是尝试以“自我颠覆”为代价走向彻底的虚无主义,进而反对一切伦理呢?

(三)“身体”与政治德性教育的协作

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由于身体理论认为政治德性教育必然属于一种“规训”,并且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最为典型的规训方式而对其持批判态度;而从政治德性教育本身来看,它也同样可以基于它和体育的相似性而对身体理论的批判进行根基性的颠覆。不过,掀起这种争论并非本文的目的,在给出了一种具有张力性质的较弱的论证之后,笔者希望接下来的一种较强的论证会有助于二者之间的沟通。

如果说我们前文对于西方身体史的摹写没有错误的话,那么西方思想对于“身体—欲望”的最初强调来自伊壁鸠鲁学派,该学派主张“快乐就是幸福生活的开端与恬静”,强调对于个人自由和理性的坚持。由此可见,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本质差异则在于对“理性”以及“德性”的不同认识和坚持。然而,“身体—欲望”与“教育—规训”分野下对“德性”的认识论冲突,则更偏向于“德性”的最终走向,即“德性”究竟是将踏入个人本位主义还是社会团体主义的场域中去。

基于此,后现代主义视域下的身体理论以及“身体史研究”视角更加侧重于政治德性教育的负面价值,即忽视了个人理性的差异教育。在后现代思潮的身体史研究中,身体更多地被赋予了文化特质,是一个时期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侧面体现。他们认为,身体间的共有属性在权力层面则体现为遵守和执行,而这又始于对权力的规训。在福柯的身体史观中,他认为身体是各个历史时期的冲突和演进的镜像,印记难以消除。1他打破了固有的身体的二元陷阱,通过阐明身体与政治生活的联系,从而将政治德性教育与权力规训紧密结合。在此视角下,“身体史研究”视域下的德性伦理与政治德性教育具备一定的合作基础,但如何调解二者间的矛盾冲突则需进一步论证。

四、传统政治德性教育与后现代自由教育的统合

政治德性教育通常也被视作德性教育的一个维度,从后现代理论的角度来看,自由教育作为“后现代身体理论”的核心内容也理所应当地称为一种德性教育。但是若从根本上扩充政治德性教育的内涵,一切的德性教育则都是思想政治教育。2它首先在思想层面意味着,人的理性是清晰明了的而非癫狂的;在政治层面意味积极的政治参与而非逃避。在这两个维度上,传统的政治德性教育和后现代自由教育都属于广义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本节中,笔者将从社会化的形式要求、德性这一实质目的出发,探讨宏观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正面的“规训”如何可以实现,并且将之作为当前政治德性教育的可能发展方向。

(一)政治德性教育的政治关切:公民社会化

在传统的政治德性教育和后现代自由教育的双重视域下,“思想规训”的形式要求都是完成受教育者的社会化过程。奉行快乐主义伦理学的伊壁鸠鲁学派主张远离政治,极度强调个人自由的绝对性,结合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政治背景来看,该学派对理性和个人自由的坚持无疑是对个人本位主义的强调,该学派主张“审慎”“宁静”地生活,接受德性教育后却无力改变政治现状。与伊壁鸠鲁学派类似,柏拉图对政治生活的认识也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特征。面对动荡的政局和暴力的政治,柏拉图认识到寡头政治的困局,他主张哲学家要经历政治德性教育蜕变为政治家,又或许政治家在完成政治德性教育后成长为哲學家,总之国家的政治领袖不能脱离思想政治教育的正面“规训”。而在目睹恩师苏格拉底之死后,他彻底对国家政治失望,从而选择讲学著书弘扬“德性”教育。他在晚期“弃德化而谈法治”,更加注重“德性”规训的实质效果。3此外,亚里士多德对于“幸福”的终极追求、福柯对于“规训性权力”本质的阐明以及马基雅维利对“欲望”的关切等思想都与当时的政治生活密不可分。上述思想家对社会和政治的前景设想虽然不尽相同,但本质上都表达了政治德性教育对“政治”与“社会”的影响和关切。

具体到我国当下政治德性教育的现实中,对政治的关切就意味着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应当以培养社会化的公民为目标。所谓社会化的公民,就是积极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艺术活动并对相关领域有所关注的社会人。这样一个社会的人的形象,是与原始社会的、独居的、孤立的自然人的形象相对立的。既然思想政治教育要立足于培育社会化的公民,那么其首先就应当尊重公民以多种方式参与从事相关社会活动的权利。必须看到,这种社会化的倾向其实是身体天然所需要的。现代社会的一切发明创造,在最根源的基础上其实不过是满足身体对生活的便捷性需求而已;而现代社会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则是身体欲望催促的结果,基于对美食、服饰、科技产品等无尽物质的欲望,社会经济在无形中被推动。因此,人类基于身体需要而衍生的欲望、相应的行为,应当被尊重。在这个意义上,必须要明确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并非是消灭基于身体的欲望,相反,作为社会中的人,当然享有满足其身体欲望的权利。

尽管个人基于身体的权利应该被得以尊重,但是作为社会中的人,其享有的身体权利和自由也并非是无止境的,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规训就有时刻在场的必要性。尤其是当前社会对于娱乐化、商业化的过度追逐,在满足身体对享受、舒适的无尽需求时,也产生了诸多的社会性问题,例如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盛行。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人的规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就越发凸显。思想政治教育当然并不具有类似于法律、政策、道德、伦理乃至习俗、礼仪的规范性和强制性,它只能设立一个基本的目的,而不能强制受教育者遵守某种属于政治德性教育的法则。这也同样意味着,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是每个受教育者都要长期经历的,但是在经过这一教育之后,受教育者在逻辑上不必然形成合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观1,也不必然形成一种反对这一思想意识形态的价值观。但是只要是经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在这一教育过程中就会多多少少地对社会的基本要求有所掌握,能够对于社会之中的法律、政策、道德、伦理以及习俗、礼仪等规范有所熟稔甚至有所评价。具体到大思政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应当以为国家培育合格的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公民为目标。

(二)政治德性教育的思想关切:公民德性化

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德性教育还是后现代的自由教育,虽然都不必然实现它们的德性目的,但是至少保证了受教育者从自然人通过教育的社会化成为了一个社会人。那么对于这些社会人,我们是否有更高的要求呢?本文认为德性就构成了一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要求。从内容成分的层面来看,传统的政治德性教育和后现代自由教育的构成是存在区别的。传统的政治德性教育以秩序主义为主,而后现代自由教育则以自由主义为纲。那么,有没有一种方式,能够使得受教育者实现自律的自由这一综合的德性呢?从内在的演化逻辑看,政治德性教育针对不同群体展开具有个性化和针对性的长期教育。同专业教育和博雅教育相比,政治德性教育的实践性更强。因此,政治德性教育应当进一步拓展自身的手段,丰富自己的内容,形成一种以意识形态规训为核心的综合性教育理念。这种综合的教育就是本文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它的最終目的立足于对社会化公民的思想的实质引领,使公民不仅仅是处于社会中的公民,更是好的公民。

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和以柏拉图为代表的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均谈及“好公民”的标准。儒家思想认为好公民应当“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2。西方古典哲学主张用理性来驾驭欲望,在精神层面找到身体上勇敢和节制的理性依据。也就是说,用正义和智慧的理性来节制激情和欲望。3无论是孔子还是柏拉图,都强调作为天性的欲望是不能被完全取消的,否则它就不能被称为“天命”或者“自然性”了;同时一切教育都具有规训性质,否则也不存在“明明德”和“节制”的要求了。所谓好的公民,就是指那些既能够正视身体的需求和欲望,又能够通过自我克制去从事社会利益最大化行为的公民。

致力于培育思想实质层面好的公民的目标,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既要体现秩序要求的“义务和责任”与自由要求的“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差异和统一,还要使公民对当下我国存在的传统价值观、现代价值观以及后现代思潮有所了解和理解,更要对中华传统文化和西方思想中的精华和糟粕有所辨析。一个盲目遵从规范的社会人不是一个好公民,一个只提倡自由权利的社会人也不是一个好公民;一个把传统视为教条的社会人不是一个好公民,一个希望以某种后现代精神颠覆一切传统的社会人也不是一个好公民;一个仅仅重视科学研究而忽视政治实践的社会人或许能够成为一个理论家,但是他并不是好公民;同样地,一个盲目参加政治实践却没有根本的科学精神的社会人或许能够成为一个社会活动家,但是他仍然不是一个好公民。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且必须认识到现有的课堂教育和课本教育是难以实现对好公民的实质德性要求,也应该且必须认识到单纯依靠课外教育和自我教育也是无助于甚至有害于好公民这一实质德性要求,更应该并且必须认识到无论单纯地进行一种教条主义的“意识形态规训”还是采取一种极端自由主义的“反意识形态的放纵”都不能实现好公民这一实质德性要求。回到本文的论题,那就是单纯地强调身体只能成就一个社会化的野蛮人,单纯地强调灵魂只能导致一个孱弱的文明人,前者将在社会中利用社会规范为满足个人欲望而不断攫取,而后者也只能在社会中被社会的各种规范磨平棱角进而丧失根本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创造力。

综上,在“好公民”的目标指引下,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展开,必须要尊重公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并对之进行合理地引导,培养理性的公民,使其能够在互联网、自媒体信息杂乱生长的年代,坚守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道德,保障内心不受侵蚀,身体不被过度消耗。同时,要加强对公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灌输,也要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宣传教育和实践贯通,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最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育好公民。

五、余论:迈向兼具社会性与德性的政治教育

从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谱系——尤其是福柯“规训与惩罚”的视域看去,能够发现一条脱离宰制的身体史叙事线索。这种身体史叙事伴随政治德性教育始终,也成为我们观测政治德性教育内部张力的绝佳口径。传统政治德性教育适应后现代主义发展的必要手段则是完成人的社会化过程,实现从“理性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立德树人,这并不仅仅意味着政治德性教育的任务是完成人的“理性”建构,而更多地是要完成人的“社会化”过程,以思想层面的“德性”规训完成社会层面的实践规训。毫无疑问,伴随思想的多元化和技术的多面向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训”手段愈发丰富。在当前“大思政”的教育背景下,有必要通过思想观念和技术手段的转变,使传统的政治德性教育符合现代社会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训”要求。换言之,在我国政治德性教育的建设过程中应当重拾身体的“德性”,适当融合后现代因素以拓展其内涵和外延,依托政治德性教育规训的长期性和实践性等特征,以及技术赋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具,拓展政治德性教育的空间场域,促进其与其他学科内容的交叉建设,在尊重受教育者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完成政治德性教育的规训过程,使其符合“大思政”教育背景的内在体系建设要求。

责任编辑:钱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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