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燕 谭荧莹 王雅静
摘要:“双碳”目标的提出需要我国转变新的发展思路,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平稳发展的同时更好更快实现“双碳”目标。据此,通过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特点的一系列分析,发现我国存在服务贸易发展滞后、高碳行业贸易量居高不下等问题,阻碍了当前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建议我国重点提升先进服务业水平、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激励企业创新,同时,积极承担减排义务,妥善应对来自发达国家的碳贸易壁垒挑战,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绿色低碳发展。
关键词:“双碳”;对外贸易;碳排放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3060”“双碳”目标,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21年3月印发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在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同时,也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新阶段的重要发展目标之一。“双碳”目标的提出,不仅符合中国乃至全世界绿色发展的需要,更体现出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的大国担当,但也为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因此,本文从“双碳”视角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特点以及可能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绿色低碳发展。
一、“双碳”视角下我国对外贸易的特点
(一)服务贸易相较于货物贸易发展滞后
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近十年间,我国的货物贸易发展迅速,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全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从2010年的29740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60501.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增长了近一倍。反观服务贸易,从2010年至2021年,全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3717.4亿美元增长至8212.5亿美元,虽然近几年逆差大幅收窄,但指标仍落后于货物贸易,且在总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较低。根据《中国服务贸易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0)》数据,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为14.64%,低于全球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22%的占比,在国际竞争中整体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
(二)中低端出口产品影响减碳目标
近十年来,我国初级产品、资源基础产品、低技术产品、中等技术产品和高技术产品(见图1)等五类产品的出口占比中,初级产品所占份额呈现缓慢降低的趋势,出口额平均占比在3%左右;资源基础产品所占份额略高于初级产品,多在8%至9%之间波动。2018—2020年,资源基础产品占比呈明显下降趋向,2020年占比仅为7.92%,为近十年的新低;低技术产品和中等技术产品是我国出口产品的支柱,两者合计占比约53%,超过出口总额一半的份额;高技术产品出口额近年来增长迅猛,平均占比达35.12%,占据我国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下,我国外向型产业和出口产品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但依然没有改变中低技术产品主导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现实。淘汰落后产能,增加高
(三)出口市场集中度较高
我国对外贸易连年增长,市场拓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主要出口市场仍相对集中。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主要出口市场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美国5761亿美元、欧盟5182亿美元、东盟4833億美元、中国香港3505亿美元和日本1658亿美元。其中,出口美国与欧盟的贸易额遥遥领先,分别占中国总出口金额的17.13%和15.41%,美欧合计占比达32.54%。由此可见,我国产品出口市场总体集中度较高,主要依赖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使得我国极易受到这些国家贸易政策变化的影响。而这些发达国家早已实现碳达峰,在国际贸易中更强调绿色低碳,通过设置多种碳贸易壁垒来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双碳”视角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传统贸易方式不利于实现碳减排目标
我国提出的“双碳”目标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要求更多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使用,降低碳排放总量。据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如表1,相对于服务贸易而言,货物贸易对能源的需求在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更大。从消费总量上看,工业的能源消费总量在全部行业中居于第一位,平均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9.39%;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以及建筑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3%。从能源消费量与国内生产总值上来看,同样生产一单位 GDP,工业平均需消耗能量1.51万吨标准煤,而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以及建筑业仅需消耗0.23万吨标准煤和0.22万吨标准煤。虽然工业生产的单位能耗从2004年每隔五年都在显著下降,但仍高于批发、零售和餐饮住宿业等大部分服务行业。尽管未统计到金融、保险、知识服务等行业,显而易见这些行业的单位能耗只会更低。
由此可见,相比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更符合现阶段我国“双碳”目标发展的要求,消耗的能源更少,发展的方式更加绿色,具有较大的低碳特征。然而事实上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略滞后于货物贸易,中国的服务贸易发展空间较大,目前的发展水平不易发挥服务贸易的绿色低碳优势。
(二)碳贸易壁垒将削弱我国贸易竞争力
据国际能源署(IEA)公布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排放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排放、二氧化碳燃烧排放、甲烷排放以及一氧化二氮排放)共计12861百万吨,其中主要排放气体为二氧化碳,达11947百万吨。本文进一步对中国各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了探究分析,如图2所示。
图2将排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清单前列的几大行业在2010-2019年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了统计展示。从图中可以清楚发现,钢铁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十年间虽有大幅波动,但仍远远高于其他行业,近几年又呈现上涨趋势。2019年我国钢铁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009百万吨,占我国全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27%。化工行业也属于我国二氧化碳高排放行业,但与钢铁行业不同的是,经历了2010年至2019年这十年的发展,化工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低碳发展趋势乐观。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二氧化碳排放量偏高的行业恰恰是在我国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较大的行业,尤其是钢铁、机电制造行业,它们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碳贸易壁垒政策,即以碳减排为名采取“碳标签”“碳足迹”“碳关税”等手段来让贸易供给方承担碳排放成本,我国的这些高碳行业产品将极有可能因这些碳贸易壁垒出口受阻。
(三)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提升缓慢
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政策推动下,新的发展规划对我国的贸易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更深层次的低能耗、低碳趋向。根据图1和前文的分析可得,在当前我国的出口贸易中,中低等技术产品的出口占比仍高于高技术产品,超过出口总量的一半,目前这种不是以高技术产品占主要份额的出口产品结构所引导的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将会在不久的未来产生许多的隐患和发展阻碍。
首先,大部分中低技术产品都是以劳动和资源为主要生产要素的低端制造业产品,具有高污染、高能耗的特点,再加上产品的附加价值低,企业所能获取的单位利润不高,因此只能以量取胜,进行大批量生产,这样的出口贸易对我国的资源和环境所产生的恶劣效果只会愈演愈烈。
其次,目前中国正处于努力转型阶段,虽然近几年国家的转型升级战略卓有成效,目前高新技術产品的出口量正以较快速度向上攀升,但转型之路漫漫,要想成功转型为以高技术产品出口为主要动力的出口模式,中国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四)我国碳贸易规则相比发达经济体不完善
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是我国重要的贸易出口对象,同时,它们也是世界上环保技术发展程度较高、对于可持续发展较为重视的发达经济体。作为低碳环保政策的领头羊,欧盟早在2020年3月就颁布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美国也正在考虑使用生物燃料等新能源来助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欧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目前取得最大进展的为其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7月提交了设立 CBAM 的立法议案,2022年12月13日,欧洲理事会宣布 CBAM 达成临时协议,12月18日欧洲议会宣布将于2026年开始征收碳关税。这对于在2020年第一次超过美国成为欧盟最大贸易伙伴的中国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与欧盟境内已经发展许久、趋于成熟的碳市场相比,我国的碳市场目前仍显稚嫩,国内仍未有一个完善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也亟需完善,只有与发达国家推行的国际碳市场规则顺利对接,中国的商品出口才会尽可能不受阻碍。随着国际社会对碳中和、碳减排等气候贸易政策的关注与大力推进,英国、加拿大等国也纷纷开始向公众征求有关“碳关税”的意见,“双碳”政策已成趋势,无法长期逃避。
三、我国发展低碳贸易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服务贸易的碳减排优势
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结构发展不平衡,服务贸易发展疲软,作为深化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引擎,发展服务贸易有助于推动我国向更加依靠第三产业、发展方式更低碳的产业结构转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产业影响力促使我国成为真正的“贸易强国”指日可待。我国应加快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升级,提高技术,提升装备专业化水平,改善工作人员规范化水平,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同时需要更加重视目前国内金融、保险、信息等新兴服务行业,以及初露头角就展示出了巨大发展潜力的数字贸易。一方面,必须做好人才战略储备,加大对金融、信息等行业的人才培育力度;另一方面,必须充分利用我国本土市场庞大的天然优势,加快发展数字贸易以提升服务贸易水平。应把握时机,加快推进国内围绕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战略布局建设,积极落地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在实践中推动完善数字贸易政策和制度,并争取在2023年前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
(二)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促进贸易绿色化发展
首先,尽早实现“双碳”目标、解决我国高碳行业的碳排放问题,关键在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能源的消费结构,加快实现绿色能源向传统化石能源的替换,从源头上遏制碳排放的产生。
大力推进绿色能源的普及和应用,需要以技术为主要支撑。提升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技术,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我国的低碳研发工作,给予各级实验室足够的经费补助;在高校建设方面,增设低碳技术相关专业,培养出高质量技术人才投入到全国各地的低碳研发基地中去,来满足未来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还要注重与其他各国的清洁能源技术的交流与探讨,联同世界共同进步。
随后在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实行能源清洁化替代过程,循序渐进合理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面对我国日益庞大的能源消费需求,特别是依赖传统能源的电能需求的大幅上升,必须持续推进西北部地区的光伏发电站和西南部地区的水力发电基地建设,以及正在重点推行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其次,考虑到许多现实因素,石油、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并不能在短期内被低碳能源所完全取代,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要较长的建设周期和大量的资本、人才投入。因此,在彻底完成清洁能源替换工作之前,我国还需要进入一个较长的过渡期。在这段时期里,不但要持续推广绿色能源的研发和使用,进一步压缩传统能源消耗在总能耗中的比例,而且要努力提高传统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无谓损耗。
(三)激励企业创新,形成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出口产品结构
首先,政府需要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鼓励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一方面,对于那些已经在努力应用高新技术尝试转型的企业,它们可能会经历一段艰难时期,政府应加大对他们的政策优惠待遇和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补助,适当予以企业税收减免、低碳产品税收浮动等财政优惠机制以及中小额创业信贷,帮助脱离日常经营困境,并不断加强地区内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交流与学习,建立以高技术、低碳科技研发为主题的产业集群基地,互帮互助实现向低碳技术的高质量转型。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已经下令督促整改但仍不见减排成效的能源化工企业,予以短期关停或长期歇业处理,迫使此类企业自我反思、认清现状,若要长久经营下去,必须对生产加工技术进行改造升级,以符合当前高质量、“双碳”目标政策发展的需要。
其次,企业自我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的政策号召,强化技术创新,加强对低碳技术的投入和研发力度,在大幅提高减排的效益和质量的同时,也要不断改良出口商品的质量、提高商品技术含量,逐渐改变世界对我国产品工艺下乘、技术含量低、价值量不高的刻板印象。与此同时,企业也要努力获取国际碳足迹的评估认证,及时了解国际社会低碳贸易方向的动态,主动应对“碳足迹”“碳标签”“碳市场”等各类形式的挑战。
(四)推动我国碳减排制度与国际接轨,妥善应对碳贸易壁垒
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和一些发达经济体陆续出台的低碳政策,在不断发展低碳技术的同时,我国首先需要做的是建立健全国内碳减排制度。加快推进各个地区的试点工作,试点完成后进行全国范围内普及应用,并在实施过程中统一各地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碳排放量分配、监测核查、购买收费等各个方面的实行规则,努力推进国内各地碳市场的对接。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衔接其他国家的碳市场,我国还需加强对当今世界正在运行的碳市场的研究,包括欧盟、新西兰等,特别是当前欧盟正在运行的是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大、体制最完善,也是对我国造成最大威胁的碳交易市场。目前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已覆盖包括发电行业、能源密集型行业、商业航空业等二十多个行业,而我国碳市场目前只包含电力行业。因此必须扩大我国碳排放交易系统的行业覆盖范围,做好与欧盟碳市场的对接与协调,让我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监测认定、交易和碳价能获得欧盟的认可,逐步提升我国的碳市场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接受度,在全球碳减排规则制定中赢得更多话语权。
同时,我国也会履行应尽的减排义务,尽全力承担发展中大国的国际责任,但始终要保持坚定立场——坚决抵制违反WTO 规则的任何形式的碳关税的出现,始终坚持WTO 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鼓励并呼吁各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共同探索并制定低碳领域的国际贸易新规则。
四、结语
在可持续发展潮流的推动下,对于部分发达经济体出台的碳贸易壁垒等措施,我国已无可避免,再加上我国目前仍存在货物与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国内生产总体碳排放量仍处于较高水平、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等问题。这对于我国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我国需要鼓励创新,提升本国的低碳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绿色经济;另一方面,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国内的碳制度,在未来可以怀抱着更坚定的制度自信去应对来自其他国家碳贸易壁垒的挑战。▲
參考文献:
[1]张月.“双碳”目标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研究[J]. 商业观察, 2022(27):45-48.
[2]Sanjaya Lall. The Technological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of Developing Country Manufactured Exports,1985‐98[J]. Oxford Development Studies, 2000, 28(3):337-369.
[3]王跃生, 焦芳. 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的转变[J].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0(6):30-36.
[4]赵芮熙, 朱坤萍, 焦洋. 低碳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河北省为例[J]. 商业经济,2022(9):84-87.
[5]单玉风, 陈国华, 陈维凤.“双碳”目标下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优化研究[J].大陆桥视野, 2022(5):38-40.
[6]郭娟娟. 低碳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应对[J]. 社会科学家, 2018(6):49-55.
[7]欧洲理事会新闻稿:欧盟气候行动:就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达成临时协议. 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en/press/press-relearel/2022/12/13/eu-climate-action-provisional- agreement- reached- oo-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mechanism-cbam/.
[8]欧洲议会新闻稿:气候变化:就更雄心勃勃的排放交易体系(ETS)达成协议.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 room/20222022IPR64527/climate- changedeal-on-a-more-ambitious-emissions-ttradin-system-ets.
[9]曾桉, 谭显春, 王毅, 等. 碳中和背景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 中国环境管理, 2022(1):31-37.
[10]Akcigit U, Melitz M.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novation[R].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2022.
[11]Meyer T, Tucker T N. A Pragmatic Approach to CarbonBorder Measures[J]. World Trade Review, 2022(1): 109-120.
[12]刘振亚.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根本途径[J]. 电力设备管理, 2021(03):20-23.
[13]张抗, 苗淼, 张立勤.“双碳”目标与中国能源转型思考(二)——能源转型中的化石能源[J]. 中外能源, 2022(4):1-7.
[14]Lyu X, Shi A, Wang X.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Carbo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 on Low-Carbon Technology Innovation[J]. Carbon Management, 2020, 11(2): 183-193.
[15]田园.“双碳”背景下国际贸易水平对碳生产率的影响——基于贸易依存度视角[J]. 商业经济研究, 2022(17):168-171.
[16]王晓煜, 王訸, 白宗宸.“双碳”目标下我国对外贸易的挑战和应对策略[J]. 对外经贸实务, 2021(10):8-12.
[17]田静, 刘学文. 低碳壁垒影响下中国低碳外贸发展的制度安排[J]. 价格月刊, 2020(11):73-79.
[18]Khabbazan M M. The EUs Gain (Loss) from MoreEmission Trading Flexibility—A CGE Analysis with Parallel Emission Trading Systems[J]. Journal of Open Innovation: Technology, Market, and Complexity, 2022(2):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