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视角下湖南湘西苗族民歌传承路径研究

2023-05-21 23:47罗娟
艺术评鉴 2023年8期

罗娟

摘要:湘西苗族民歌以“以乐传文”的方式记载湘西苗族历史、文化和风俗,是了解湘西苗族祖先文明的重要窗口,传承湘西苗族民歌即为传承湘西苗族文化。基于湘西苗族民歌的传承现状,本文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湘西苗族民歌传承路径需建成基础的传承框架,因此本文拟以普查为基石,牢固湘西苗族民歌传承根基;以活态传承为核心,延续民间传承生命力;以教育传承为基本,构建湘西苗族民歌传承新生态;借力科学技术进行拓展,赋能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完善湘西苗族民歌现有的传承路径。

关键词:湘西苗族民歌  传承现状   传承路径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3)08-0020-06

湘西苗族民歌是中国东部苗族人民最为喜爱的艺术形式,主要流传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庆市秀山县、贵州省松桃县和铜仁市边界。2008年,湘西苗族民歌被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被认为是探寻苗族文化和了解苗族历史的重要门户。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清朝时期的《永绥厅志“永苗风俗十条”》①及《红苗归流图》②等著作都有对湘西苗族歌曲的相关叙述;其内容多样、旋律多彩,依据内容变化分为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生活歌、历史传说歌、儿歌、叙事歌等;根据腔调不同,归为平腔、仡佬腔、飞腔、叭固腔和高腔。因此,湘西苗族民歌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社会价值、艺术价值和基因传递价值,是值得保护、传播和传承的优秀民族传统文化。

作为湘西地区苗族最美唱词和最美腔调的重要载体,湘西苗族民歌是历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艺术精华,它的传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为依据,因此只有厘清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现状,才可以认知其传承机制和发现不足,进而建立完善科学而系统的传承路径。

一、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现状

(一)“双轨”传承机制基本成型

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以人为根本,基于湘西苗族民歌的演唱特征,传承主体多是以个体传承人的形式存在,可以分为自然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人两类。自然传承人从民间层面将湘西苗族民歌融入生活之中,实现其自然传承;代表性传承人以制度化形式实现国家层面的“求真禁变”,确保湘西苗族民歌“传承血液”。总体来说,湘西苗族民歌在传承机制上形成了“双轨”并行局面,既保留了民间自然传承形式,特别是民俗活动和仪式活态传承过程中保留了比较原始的状态,又形成了以代表性传承人为主体的制度化机制。结合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和下属各县市相关政务可发现:截至2022年,湘西苗族民歌拥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2人,州级传承3人,市级1人。虽然湘西苗族民歌已经基本建立起“双轨”发展传承机制,但基于现有的传承现状,两者在传承人数量上都呈现出数目较少的情况。以代表性传承人为例,相对于传统戏剧、传统技艺和传统舞蹈等非遗项目,湘西苗族民歌的传承人偏少。

(二)现代传承路径基本建立

湘西苗族民歌在国家代表性传承人机制建设实践中出现了新的制度性传承渠道,是现代教育与现代传媒手段高度发展的产物。基于湘西苗族现代传承路径的调查可得出如下具体路径(见表1):

通过上表可发现湘西苗族民歌的现代传承路径主要通过教育传承、传习所、传承人群研习班三类渠道进行,具体采用音乐课、兴趣班和代表性传承人走乡入村的形式进行传承,基本形成了湘西苗族民歌的现代传承路径体系,可覆盖不同年龄阶段、不同需求的传承群体。但是湘西苗族民歌教育资源转化能力较弱,传统传承形式和现代课程整合不足仍然是湘西苗族民歌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拓展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广度和深度,会赋能湘西苗族民歌形成持续而长效的传承机制。

(三)传承区域和种类集中

依据上文可知,湘西苗族民歌内容多样、种类繁多,覆盖湘西苗族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对代表性传承人所在区域和擅长领域的整理(如表2)可发现:

湘西苗族民歌的传承人集中于吉首、凤凰和保靖三县市,其中5人来自吉首市,2人来自凤凰县,1人来自保靖县,因此传承人居住区域集中,传承范围也相对集中。且根据表2传承人所擅长领域分析,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种类集中于仡佬腔、高腔和平腔,传承种类也相对聚焦。详细地说湘西苗族多数传承人擅长即兴演唱的劳动歌、情歌、生活歌,传承人以超越常人的音色和曲目积累见长,而擅长古歌、史诗、叙事歌的传承人居于少数。因此基于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也出现了传承种类少的现象。

(四)传统传承路径现状复杂

基于湘西苗族民歌内在发展逻辑,口传心授是湘西苗族民歌進行自然传承的传统方式,主要通过人际互动并以口耳相传形式进行传承,可以分为家庭传承、师徒传承、民俗生活传承和传统仪式传承四种渠道。现有传承人作为自然传承主体的一员,他们在湘西苗族民歌学习和积累过程中基本遵循家庭传承、师徒传承为输入的方式,而民俗生活传承和传统仪式传承作为输出渠道。如省级传承人吴廷翠和州级传承人龙仙娥便是以家庭传承为基础,并通过师徒传承拓展湘西苗族民歌积累。但现有的文化生态环境下,家庭传承和师徒传承出现衰微趋势,学习渠道日渐消失;而民俗生活传承和传统仪式传承在进行民俗活动和传统仪式开展中出现了复兴情况,因此传统传承路径现状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

二、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现状成因

(一)湘西苗族民歌传承机制及路径成因

1.保护主体加持

保护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问题上非常重要的群体,它是由各级政府、学界、商界、新闻媒体以及民间社团组成的群体。它们不参与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实践,但却对湘西苗族民歌传承起着重要推动作用。如政府职能部门在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实践中不断完善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资金运作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为其传承和保护工作奠定组织、政策、法律和经费基础;学术界通过理论研究指导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和保护实践,并为各级政府作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咨询;而新闻媒体则利用传播优势,拓展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广度和深度,唤醒湘西苗族人民保护意识,调动传承主体的积极性。基于此,湘西苗族民歌代表性传承人体系和现代传承路径得以建立和逐步完善。

2.传承主体的坚守

基于表2所示内容可见,湘西苗族民歌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市级等各级传承人体系。虽然湘西苗族民歌呈现出代表性传承人较少的情况,但通过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人相关资料可发现,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人对湘西苗族民歌非常热爱,他们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习得湘西苗族民歌,以此为基础,不断扩大湘西苗族民歌积累,并成为其中佼佼者,其愿意且亲自将掌握的相关歌曲和腔调原汁原味传授给后人。他们立足于本民族文化,坚守湘西苗族民歌基因,为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实践输入源源不断的血液。如国家级传承人陳千钧在积极参与湘西苗族民歌实践的同时重视湘西苗族民歌搜集和整理;省级传承人吴腊宝积极参与吉首市少年宫、寨阳乡完小、寨阳乡苗歌传习所和吉首大学等场所的湘西苗族民歌传承活动。

(二)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瓶颈成因

1.文化生态的缺失

湘西苗族民歌的生态环境是基于自然环境而形成族群自身的经济体制、社会组织、社会观念和科学技术等因素的总和。在“旧”文化生态环境之中,湘西苗族居民凡事必歌,他们以歌代言、以歌传情、以歌咏志。而随着全球化冲击,湘西苗族聚居区在现代科技发展、交通建设等有形因素及教育渗透和文化输入等无形因素影响下,原有的地理环境得以改变,进而导致历史形成的族群经济、社会环境、价值观念和文化样式最终瓦解。因此湘西苗族民歌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出现无人说苗语、无人学苗歌的现象,导致传统渠道衰微,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湘西苗族民歌保护和传承。

2.传承意识的缺失

传承意识的缺失是形成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现状的主要成因之一。湘西苗族自治州共有八个县市,基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民族分布可知:吉首、凤凰、花垣、保靖、泸溪、永顺、龙山七县市为主要的苗族聚居区,可见湘西苗族民歌自然传承人的总体量很大。因此传承意识缺失是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人数少和传承种类偏少的重要成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超过60岁的自然传承人认为湘西苗族民歌是血液流淌的基因,是多听多见,自然而然会唱的过程。二是在文化中心论影响下,年龄构成在15—59岁的自然传承人缺乏民族文化意识,因此湘西苗族民歌成为“边缘性”文化。

3.传承主体的缺失

传承主体的缺失既是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现状,也是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现状成因。其一,自然传承人呈现出匮乏状态,特别是与苗族历史、发展史和文明史相关的民歌体裁,这些体裁经历了上百年历史沉淀,有着约定俗成的内容和形式,一般由家族传承,而现在唱会唱全的传承人少之又少,因此出现古歌、苗族史诗和叙事长诗代表性传承人少的现象。其二,代表性传承人缺失会引发现代传承路径的一系列问题,如传承活动无法定时定点开展,缺乏系统性传承等,故现代传承路径是否可以挑起传承重任,确保国家层面的“求真禁变”仍需商榷。

三、非遗视角下湖南湘西苗族民歌传承路径

在传统文化传承方面,国内大部分学者仍旧保持着较为开放的传承观念。如葛剑雄教授认为对待传统文化,要将“传”和“承”两字分开,他认为对待传统文化坚持“传”是首要,旨在对优秀文化进行记录、保护、保存、延长和延续。而“承”指的是继承、发扬、延续以及新环境加持之下的转化和创新③。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理念,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应建立在以传承人为主体的传承圈内,政府、学界、商界、媒体和民间社团都属于湘西苗族民歌保护主体,它们独立于传承圈之外,赋能湘西苗族民歌的传承但不直接参与传承活动。因此,本文讨论的是传承圈内的路径构建。

(一)以普查为基石,牢固湘西苗族民歌根基

普查是湘西苗族民歌得以实现活态传承的基础,对自然传承人和民歌进行普查有利于修复民间传统传承机制和完善国家层面制度化的传承机制,形成有人传、有歌传的局面,从而提升湘西苗族民歌的传承能力,筑牢长效传承机制根基。

1.自然传承人普查

湘西苗族民歌传承要以人为根本,做好自然传承人普查工作,特别是60岁以上自然传承人的普查对湘西苗族民歌活态传承具有重要意义。由于60岁以上人口成长于相对纯正的文化生态环境,因此他们更加熟悉湘西苗族民歌创作方式、应用场景和唱腔曲调,具备一定的湘西苗族歌曲储备和创作才思。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报告数据显示,湘西苗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下降了0.45 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在年龄构成中占比18.99%。由此推断,湘西苗族民歌自然传承人出现了不断消亡的趋势,因此必须做好自然传承人普查工作,特别是对60岁以上的自然传承人进行调研,这有利于自然传承延续,更有利于从中遴选出具有纯正基因的代表性传承人,为制度化传承体制奠定基础。

2.湘西苗族民歌普查

在自然传承人普查基础上,展开湘西苗族民歌普查工作有利于拓展苗族民歌传承宽度和深度,有利于丰富湘西苗族民歌内容。苗族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有语言无文字,湘西苗族人民通过以歌代文的形式传唱民族历史和文化。新中国成立后,凌纯声和芮逸夫两位先生在吴宗宣、石吴氏和龙胜发的协助下,用国际音标等语言工具对湘西苗族民歌进行整理,但这种方式并没有得到普及。除此之外,湘西苗族民歌大部分的整理是通过汉语记录(如《湘西歌谣大观》《湘西苗族民间传统文化丛书通读本》),这种方式可以使学习者了解歌曲种类,但不能解决语言问题,更不能解决音高问题。因此,对湘西苗族民歌进行普查,特别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湘西苗族民歌进行记录,有利于建成湘西苗族民歌数据库,也有利于传承人对湘西苗族民歌进行全方位学习。

(二)以活态传承为核心,延续民间传承生命力

口传心授作为活态传承的主要方式,未来仍然是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的根本方式,基于口传心授非书面性、非专业性和语境化等特征,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仍然需要坚持家庭传承、师徒关系传承和语境性传承工作。

1.家庭传承

在湘西苗族人民传统生活中,苗族青年基本以家庭传承为起点学习,在耳濡目染中承袭湘西苗族民歌腔调和种类,进一步承袭湘西苗族民歌中的历史和文明。然而随着文化生态环境改变,湘西苗族民歌家庭传承出现衰微趋势,如现有的代表性传承人虽然有一定的苗歌积累,但出现无人可传局面。如州级传承人龙仙娥在采访中曾说到自己家庭范围内的小辈在生活和工作各种因素作用下不愿意回乡传承湘西苗族民歌,因此家庭传承作为最重要的传播渠道,仍然是未来传承工作的重点工程。基于此,自然传承人的普查可以为家庭传承找到突破口,在发现优秀自然传承人的基础上,鼓励建立以家庭為单位的现代传承机制。

2.师徒关系传承

师徒关系传承是自然传承的方式之一,也是未来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的重要方式。通过师傅传徒弟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原汁原味地进行传承,因此必须做好师徒传承工作。在师徒关系的传承上,可借鉴云南田丰模式和丽江下束河村东巴舞传承学校模式。这两种模式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都有可取之处,如两类模式的传承者都是具有超高技艺的民间艺人、智者和文化传人,都以本族后裔为传承对象。前者遵循“求真禁变”原则,与湘西苗族民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原则保持一致;而后者建立的是“自我传习”机制,有利于唤醒湘西苗族人民自我文化认知和传承意识。

3.语境性传承

语境性传承是指将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于特定时间和地点等文化语境中进行,如自然传承渠道中的民俗生活传承和仪式传承两个途径。苗族是个非常浪漫的民族,在他们的生活中,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仪式,而每一个仪式都是相应歌曲,如女儿出嫁唱的嫁女词、祭祀唱的椎牛歌。而湘西苗族民俗也非常丰富,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清明挑葱会、清明歌会等传统民俗都会设有湘西苗族民歌歌场。在这些传统民俗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件下,两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形成相互作用机制,以民俗和仪式为湘西苗族民歌活态生存的土壤,用湘西苗族民歌丰富传统仪式和民俗生活内涵,以此为基础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三)以教育传承为基本,构建湘西苗族民歌传承新生态

学校教育传承作为湘西苗族民歌的重要参与方式,在培养学生合理审美观的同时,有利于形成湘西苗族民歌传承新文化生态,改变民间传承音乐家单一、脆弱的传承格局,形成全面、多元和长效的传承机制,因此是湘西苗族民歌可持续活态发展的重要策略。

1.高校少数民族方向传承

少数民族的音乐教育传承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外来强势文化冲击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保护、传承和路径选择问题成为学界调查研究和国家文化策略焦点。贵州大学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和广西艺术学院等高校分别开设少数民族音乐方向相关专业,传授区域内少数民族音乐内容,并实现动态平衡发展。基于此,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也需要在高校课程设置上实现突破,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的艺术、师范等大专院校为基地,集合专家、学者和传承人力量,开展湘西苗族民歌相关表演、理论课程设置和研究,不仅有利于将湘西苗族民歌纳入教学实践,也可以充分挖掘和整理湘西苗族民歌资源,形成系统、长效的传承机制。

2.中小学湘西苗族民歌传承

中小学教育传承是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现有的传承实践主要通过兴趣班和音乐课(部分内容)开展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相对于2005年教育部立项重点课题“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音乐课程标准实施与民族特色音乐教育实践研究”中涉及的学校来说,湘西苗族民歌兴趣班和音乐课的开展似乎显得微不足道。因此建议以湘西苗族民歌传习班的形式在学校进行传承,将传习班从民间搬入校园,以自然传承人、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展开湘西苗族民歌教学,辅以湘西苗族民歌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相关民俗生活和仪式拓展,构建全面的苗族文化概念,在湘西苗族民歌传承中了解民族历史、信仰、艺术和技能等内容,培养苗族后裔的民族审美和民族文化意识,形成相应的文化效应。

3.系统化的课程建设

教育传承的基本特点是系统化,其有序化、体系化的梳理有利于展开湘西苗族民歌全貌。但基于现有自然传承人情况和相关学者研究,湘西苗族民歌种类少,研究杂,且研究深度不一,不利于湘西苗族民歌系统课程建设和相关实践。因此做好教育传承必须构建系统化课程体系:一是在湘西苗族民歌普查基础之上,将湘西苗族民歌进行整理和分类,提炼精华部分,并将其转化为音乐教育资源,解决教材问题,从单纯的欣赏课突围,丰富现有的湘西苗族民歌教育内容;二是构建湘西苗族民歌教学方法和教学理论,如大学课程需要系统而深入,中小学需要易懂而有趣等,突破兴趣课瓶颈,实现深而有序的教学模式。

4.教育传承师资建设

湘西苗族民歌教育传承的师资建设是传承新生态中的重要问题。从上文论述可知,教授人的身份多是传承人和音乐教师。其中代表性传承人不以传承人为业,因此不能够定时定点展开湘西苗族民歌传承工作;而音乐教师基本研修的是西方教育体系,因此并非所有的音乐教师都具备湘西苗族民歌的传承能力。基于此,湘西苗族民歌教育传承师资建设迫在眉睫,而做好湘西苗族民歌教育传承的师资建设不能够只停留于邀请代表性传承人进入校园传承,需要的是具有湘西苗族民歌储备、湘西苗族民歌相关知识、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复合型人才,或采用双导师制。从这一点出发,高校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方向路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四)借力科学技术为拓展,赋能湘西苗族民歌传承

近年来,科学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中作用日益显现,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梳理、应用和传播提供便利。于湘西苗族民歌而言,科学技术可助力湘西苗族民歌数据库建设,以及拓展现有的传承渠道。

1.数据库建设

基于湘西苗族民歌和其自然传承人普查,以湘西苗族民歌为主体的数据库建设成为必然之势。借助数字技术可以方便而快捷地记录湘西苗族民歌相关信息,实现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状态的动态调整。在互联网技术加持之下,可突破地域限制,并实现资源共享,推动湘西苗族民歌与教育资源整合,为现代传承渠道赋能。具体来说,数据库的建成可为教育传承的各路径提供音乐资源,为年轻一辈传承人提供原汁原味的湘西苗族民歌素材,同时,便于专家学者整理和编辑与高校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方向和中小学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相匹配的教材。总而言之,湘西苗族民歌数据库可以成为未来传承工作的源泉。

2.网络教育渠道

网络教育已经成为现代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依托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可实现教学时空上的跨越和突破。不少传承人或工作者已经在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络教育,以备受年轻受众喜爱的哔哩哔哩为例,以非遗教学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发现有不少非遗教学视频,如传统南京绒花的制作技艺便获得较高的浏览量、评论量。除此之外,与湘西苗族民歌相关的教学视频也有分布,因此建立以湘西苗族民歌数据库为中心的网络教育路径是值得探讨和努力的方向,有利于为自然传承人、代表性传承人及爱好者提供自我学习和积累路径。

四、结语

综上,湘西苗族民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实践中基本形成民间自然传承和制度化传承“双轨”并行的传承框架,虽然传统的传承路径呈现出复杂状态,但现代传承路径基本建立。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来看,湘西苗族民歌未来传承路径应该建立在保护主体强化湘西苗族民歌保护工作的基础之上,做好自然传承人和民歌普及工作,为培养更多能力突出的传承人奠定根基,以此为基础巩固传统家庭传承、师徒关系传承、民俗生活传承和传统仪式传承四种路径,为湘西苗族民歌民间传承延续生命力,构筑健全湘西苗族民歌现代渠道,培育湘西苗族民歌传承的新土壤和新业态。与此同时,做好湘西苗族民歌传播工作,拓展湘西苗族民歌影响力,唤醒更多湘西苗族人民的民族认同,吸引更多青年传承人加入传承队伍,参与各个路径的传承实践,促进湘西苗族民歌活态传承。

参考文献:

[1][清]鄂海,[清]阿琳.扶苗录.红苗归流图[M].长沙:岳麓书社,2021:136.

[2]潘存奎.湘西苗族民歌与鼓舞[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43-121.

[3]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98-124.

[4]樊祖荫等.我国少数民族音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72-125.

[5]陈炜,文冬妮,刘宵.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20:20-161.

[6]湘西歌谣大观编委会.湘西歌谣大观[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1-10.

[7]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8]葛剑雄.对待传统文化,要分清“传”和“承”[J].意林文汇,2018(22):48-53.

[9]乐之乐.民间音乐传承与保护的民俗学思考──以湘西苗族民歌为例[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119-124.

[10]金錚.文化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音乐发展的新路径[J].贵州民族研究,2017(02):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