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资本正义”的批判性考察及历史指向

2023-05-13 10:30李霞飞
关键词:正义资本主义分配

谢 燕,李霞飞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10083)

“资本正义”作为一种虚假的表象,在交换和分配的环节表现出劳动剥削的正当性,实质为无偿占有无产阶级的劳动时间和剩余产品的“正义”,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生产方式的非正义。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和劳动作为资本主义同一生产过程的两个方面,马克思对“资本正义”的批判始终贯穿着“劳动正义”这一核心命题,并对资本劳动的“非正义”展开前提批判。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一方面,将正义建立在“现实的人”的物质基础上,破解了正义的阶级性;另一方面,消解了“资本正义”的虚假意识形态,指明其存在的历史局限性。马克思始终坚持对劳动这一深刻本体的捍卫,从规范意义上使用“奴役”“剥削”“压制”等概念表达出对“资本正义”的批判,在《资本论》十三章:“机器与大工业”中马克思有如下表述:“劳动资料同时表现为奴役工人的手段、剥削工人的手段和使工人贫穷的手段,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同时表现为对工人个人的活力、自由和独立的有组织的压制。”[1]马克思通过反思资本家对工人劳动时间的掠夺、劳动强度的增强、劳动工资的敲诈,深刻阐发出对“资本正义”的批判考察和对劳动正义的现实呼唤。

一、对“资本正义”考察的双重原则

马克思借助资产阶级所宣扬的“资本正义”,从阶级性上揭示出“资本正义”是资产阶级的“正义”和无产阶级遭受雇佣劳动的非正义。从历史性来看,马克思所批判的并非“资本正义”的历史正当性,而是反对存在一套永恒的正义规范或标准。

(一)阶级性:批判“资本正义”的现实起点

“资本正义”作为阶级斗争历程中产生的意识形态,与特定社会的历史阶段生产关系相适应。“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是一个有关经济利益的范畴,也是理解马克思批判“资本正义”的重要逻辑起点。资产阶级以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观念来论证对无产阶级剥削的合理性,以及建立在剥削关系上的生产方式的正义性。马克思则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揭示出资本雇佣劳动所带来的劳动剥削。不同阶级之间的正义标准不一,经济基础的阶级性决定了正义思想的阶级性。历史由以阶级斗争为形式的现实活动所组成,阶级斗争推动历史不断向前发展。脱离了“现实的人”的阶级斗争,历史就会变成为少数人服务、利用意识形态塑造出来的假象。只要阶级还存在,就不可能有超越阶级的普遍正义。

马克思将“现实的人”确定为社会历史的主体,从“现实的人”出发考察社会的发展进程,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考察正义的阶级性。物质生产实践推动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历史的主体是“现实的人”,“现实的人”谋求社会性的普遍进步。马克思将正义的实现与阶级关联在一起,明确了实现劳动正义的现实力量只能是广大无产阶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历史的发展与“现实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现实的人”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另一方面,“现实的人”是处于历史发展中的人,受到当时历史条件和生产活动的制约。“现实的人”最终指向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仍处于狭隘的生产关系之中,交往的目的在于不断追逐和扩大经济利益,资本以“自由”“解放”为口号将无产阶级引入社会的扩大再生产,为资产阶级创造物质财富。“现实的人”就是要消灭阶级,消灭占有人的本质的现实,消灭一切不平等。历史赋予无产阶级带领人类实现劳动解放的主体力量,通过实践斗争对不合理的现实劳动关系进行改造,让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

(二)历史性:批判“资本正义”的有力武器

正义思想具有不同的表现样态,各个时期的正义思想的内容根植于具体的物质生产关系。从物质利益和阶级关系来看,历史和社会条件的变动将影响正义思想的表现形式。每一社会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建立在以往社会形态的基础之上,是对前一社会形态的继承和发展。从封建制来看,当封建制下的生产劳动比奴隶制更能促进当前封建社会的发展时,它就是正义的。从雇佣劳动制来看,当雇佣劳动制下的生产劳动比封建制更能促进当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时,它就是正义的。但仅仅以生产方式是否符合当前生产力的发展为正义评判标准,将马克思依据特定历史条件下所提出的正义观念,归结为判断一种生产方式是否正义的标准,是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片段化理解。马克思所强调的判定某种行为或者制度是否属于正义,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生产方式与历史必然性,而非与某种正义的规范标准相匹配。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其历史正当性,任何生产方式下产生的正义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资本正义”也不例外。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历史阶段,创造了数量庞大的物质财富,为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使得人类社会的生产能力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断向前推进的,不能仅仅停留于资本主义发展所带来的先进生产力,必须从唯物史观的视角审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历史阶段性,而非最后的历史定格。仅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视角审视“资本正义”,虽然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普遍适用性,但却遮蔽了“资本正义”的阶级性。阶级剥削是以往一切私有制社会所共有的事实,马克思正是通过对“资本正义”社会历史形态的批判性考察,最终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对“资本正义”的真正扬弃。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现存物质生产基础之上的现实的运动,是对现存生产关系进行革新的现实力量。马克思站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高度,揭示出在历史必然性上共产主义也必将取代资本主义。“历史性”成为马克思批判“资本正义”的有力武器,正是在历史性原则的建构下,马克思实现了对“资本正义”意识形态的破解与超越。

(三)正义是历史性和阶级性的统一

马克思所追求的不是“某一生产方式”下的正义,而是人类解放视域下的正义。在马克思眼里,没有固定的、永恒不变的概念、思想及范畴,一切概念都是历史性概念,“资本正义”只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历史性是马克思批判永恒正义观的思想武器。在此,‘历史性’是作为动词使用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或理论硬核,而不是研究或解释“历史”的概念。”[3]历史性也是马克思用于批判资本永恒正义的秘密武器。所谓的永恒正义观不过是照着黑格尔的精神辩证法描摹,将正义概念归结为纯粹的抽象概念,又从抽象范畴中复归到复杂概念。将概念和范畴视为历史发展的助推器,极具形而上学性。不存在一把正义的尺子去衡量所有的正义。人类历史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接续前进的历史过程,正义作为一种依附于社会存在的意识形态,必然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断发展。

马克思通过审视劳动关系和劳动方式的历史演变,指出资本“正义”与否根源于其与生俱来的私有制,要消灭正义的阶级性,首先在于消灭剥削的阶级。资产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剥削和占有,造成了人与人关系的不对等以及对无产阶级劳动产品的剥削,使无产阶级的劳动成为非人的劳动。劳动者在生产财富的同时生产出自我贫困,工人越是劳动就越贫困。马克思也并不否认“资本正义”的历史合理性。这种正义的确起到过协调社会发展的作用,并同一定阶段的社会生产关系相适应。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通过对劳动产品的大量生产,实现了对人的劳动能力的自我确证。随着资本雇佣劳动本性的暴露,“劳动”成为扭曲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对“资本正义”的探讨以人的历史性存在为基本遵循,立足于劳动是人的感性实践活动,从劳动的现实状况与人的本质属性出发,回溯到劳动正义是构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逻辑前提。马克思对“资本正义”的批判中始终包含着历史性和阶级性的双重原则,建构了以生产实践活动为基础、以人类解放为实现目标的无产阶级劳动正义观。

二、对“资本正义”批判的三重维度

马克思对资本正义的批判性考察建立在阶级性和历史性的原则上,一方面,资本主义是一种建立在商品生产和阶级剥削的基础上的生产方式,劳资双方表现为买者和卖者、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关系。另一方面,唯物史观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从根本上应当深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破解“资本正义”的虚假面孔。

(一)劳动力商品由交换客体走向交换主体:交换正义的凸显

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行为是自由的。各种资源在经历社会分配之后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通过商品交换这一流动的途径来满足自我需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工人在与资本家进行交换时,让渡了在一定期限内作为交换商品的使用权,而非劳动力商品的所有权。相较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力与资本的交换形式和过程都更为进步。商品交换所带来的发展使得工人从封建经济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等级关系的依附中脱离出来,不再受血统、财产、种族等因素的羁绊,从“对人的依赖”转移到“对物的依赖”,从人身依附关系中的“交换客体”走向自由出售劳动力的“交换主体”。工人的自由是工人让渡劳动力产品的前提,资本和工人的交换遵守等价交换规律,因而是正义的。在实际的交换过程中,劳动者始终是交换过程中的独立主体,双方表现为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力作为一种可供出售的商品,在交换市场上具有自由交换的权利。

劳动力与资本交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4]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交易双方处于平等的交换地位,表现为服从于双方意志的经济行为。商业发展带来市场经济的迅速繁荣,迫切需要大量劳动力,许多无产者纷纷涌入,向资本家出售自己的劳动力,劳动力成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商品。交换正义的核心是等价原则和自愿原则。“流通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过程,不但尊重自由和平等,而且自由和平等是它的产物;它是自由和平等的现实基础。”[5]作为买者的资本家和作为卖者的工人在市场上“平等”地见面,进行自愿地交换。工人作为自身劳动力商品的拥有者,资本家作为全部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在流通领域中资本家通过给付工资的方式与工人进行商品交换,一方面工人得到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货币,另一方面资本家获得劳动力商品的使用权,通过各自交换等价物的形式完成交易,双方都处于“平等”的交换地位。在资本主义的影响下,以手工个体生产为主的农业社会逐步演化为以社会化大生产占主导地位的工业社会,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有利于更高社会阶段生产力的积累。

(二)劳动力商品由虚假交换走向劳动剥削:分配正义的掩护

交换正义的实质是法权正义掩盖下的虚假交换,资本家兼具交换者和剥削者的双重身份。资本家表面上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实质上资本家在交换过程中始终居于统治地位。“交换正义”的假象下是资本法权的虚伪,交换正义作为资产阶级所塑造的意识形态,依附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交换领域无法洞察整个社会结构之间的阶级关系,而在分配领域这一阶级关系表现得十分明显。资产阶级认为,资产阶级所获得的财富是与工人劳动力进行交换的自然产物,工人是在资本家给付工资的基础上进行劳动的,劳资之间的分配关系是正义的。一方面,工人通过出售自身的劳动为资本家生产劳动产品,获得了劳动报酬;另一方面,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进行商品生产,实现了资本的价值增值。“对资本家来说,工人拿到了与价值增殖之前的劳动力价格相等的价值,资本家获得的价值增殖是交换以后产生的,所以工人并没有遭到不正义。”[6]资本家和工人各获其应得,是正义的分配。倘若把劳动视为权利,而资本视为权力,就不难发现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弱劳动和强资本的悖论,有产者才有正义的话语权,无产者则无正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在于一个阶级对另一阶级的剥削,这种剥削以分配的形式表现出来。

“资本正义”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是剩余价值的产生,而资本将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统治为资本的一个附属要素,变成了资本天然所固有的产物,即剩余价值通过资本自身得以产生,与无产者的劳动无关。“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7]在此意义上,资产阶级所创造的财富并非交换产生或资本自我运行的结果,而是不断剥削和压榨活劳动的结果。劳动力商品作为一种能够生产出超出自身价值以上的特殊商品,“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8]在这一部分价值上,资本家并没有与工人进行劳动成果的分配,并声称购买劳动力前已经支付给工人工资。劳动分配公平在于根据所付出的劳动来相应分配,满足每个人得到应得的分量的正义需求。在资产阶级雇佣劳动制度下产生的分配制度,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工人从资本家手中分配得来的工资最终都表现为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毫无疑问的是资本家获得财富,工人获得贫困。工人有“权利”与资本家进行自由的交换,但却没有“能力”选择是否交换的权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自由只能说是“资本自由”或者说是“资本剥削的自由”。

(三)劳动工人由自在阶级走向自为阶级:对私有制的扬弃

社会生产总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组成的有机整体,马克思对分配正义的分析始终建立在“生产决定分配”的基础之上。生产对分配具有决定性,分配依附于生产。分配方式建立在生产结构的基础之上,每一种分配方式都为生产结构所决定,并为生产力发展所服务。基于唯物史观立场来看,评判一种分配是否正义,关键在于分配所依附的生产方式是否正义。劳动所产生的财富是如何分配的,首先取决于生产资料起初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是如何分配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关系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私有制为前提,并反映资产阶级制度的基本属性。资产阶级谎称其分配制度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这种分配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利益”,提高社会“福祉”,是被证实了的“实质正义”。而仅仅从分配正义批判资产阶级,就很容易促使资本主义通过改良的方式达到分配上的相对公平。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从劳动产品的分配上无法解决正义问题,根源在于消除资产阶级分配所依赖的雇佣劳动制度。要想实现正义的分配,首先生产的起点必须是正义的。

生产正义要求消灭私有制。通过阶级对抗和暴力革命,使劳动正义转为物质力量。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自我消亡与共产主义社会个人所有制的建立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唯物史观认为广大群众是社会革命的现实主体,这是由革命的性质和目的所决定的。实现生产正义就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对“分配正义”的扬弃,根本在于以生产正义为导向开展无产阶级解放运动。马克思破解了流于交换领域和分配领域表面的“正义”,深入劳动过程探究资本的非正义,发现了生产关系的基础性地位,劳动的不正义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导致的,实现劳动正义的现实前提在于生产性正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一切阶级社会非正义的历史起源,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建构只能从变革劳动非正义产生的社会生产关系入手,劳动正义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来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同时意味着阶级的消亡,实现具有世界历史性的劳动正义。马克思通过历史性地考察物与物等价交换的表象关系,挖掘出了正义背后的实际人与人不平等交换与劳动应得的分配不公。马克思对“资本正义”思想的批判不仅仅停留在交换和分配层面上,更是深入到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真实的社会运动之中。

三、“资本正义”批判的历史指向:劳动正义的回归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正义”的批判性考察,揭示出实现劳动正义的现实路径:以生产正义为中心发展生产力,为劳动正义的实现奠定物质基础,通过重建个人所有制以恢复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以期在“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路径指向下实现劳动正义的回归。

(一)破解贫困:以生产正义为中心发展生产力

生产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推动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为劳动正义的实现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正义”与否的关键在于生产是否正义。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人阶级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其结果必然是非正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成为正义性原则的决定性因素,首要应该从物质生产劳动的视角考察人类社会历史正义的现实基础,围绕“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展开合理论证。脱离物质生产劳动空谈正义,只会把正义预设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归宿,从而陷入唯心主义的圈套。物质生产劳动不仅创造了人本身,也是促进社会历史形态由原始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动力。正义与物质生产劳动紧密相关,脱离生产劳动空谈正义只会陷入形而上的归宿。从原始社会以来,劳动者都处于艰难困苦的工作之中,这一切的原因不是由于工人的懒惰和不勤奋,而是劳动者始终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的一方,始终处于劳动非正义的状态。“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极微小的一部分可以靠理想的权利来满足,绝大部分却要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9]通过发展劳动生产力提供共产主义社会存在的物质条件,以消灭劳动异化和生产资料私有制。

“共产党一分钟也不忽略教育工人尽可能明确地意识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敌对的对立。”[10]马克思认为,阶级对立的来源在于私有财产,无产阶级的贫困来源同样在于私有财产。资产阶级的劳动非人化使得无产阶级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生产了自我贫困。无产阶级只有进行革命的运动,才能解放自己,只要作为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无产阶级利益还未实现,革命化的历史活动就不会停止。资本家所带来的贫困和剥削对人的身体的压榨看似是最为温和的,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揭示了其虚伪的外表掩盖下的丑恶面目。马克思认为,贫困只是历史的产物,是劳动的异化。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消灭贫困的必然要求,同时要正视贫困的“历史正当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了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现象依旧存在,这是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还不够充分、物质资料发展还不够丰富导致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盲目消灭差距容易造成社会性的普遍贫困。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并非断崖式的发展过程,而是相互递进、相互衔接地生成过程,最终在共产主义社会得以消灭。

(二) 制度保障:重建个人所有制以恢复主体地位

马克思以资本的本质是对工人劳动产品的占有为依据,批判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和压榨,揭示出剩余价值的秘密,并指出恢复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关键在于消灭私有制。并对资本私有财产的起源进行历史性分析,揭露了资本原始积累的暴力掠夺和杀戮。资本主义劳动正义悖论的根源在于劳动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推动下,社会产业分工不断细化,各行各业之间的联系日益增强,劳动效率不断提高,社会物质财富日益增多。另一方面,资本不断进行生产和再生产,导致剩余产品的大量堆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逐渐暴露,同时也生产出了对抗性的社会关系。“资本正义”衍生出消灭自身的客观条件,推动社会迈入“否定之否定”的新阶段,迎来的必将是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广大无产阶级将联合起来共同占有资产阶级所掠夺的生产资料,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认为,无产者只有占有生产资料、掌握生产的主动权,才能消灭剥削和雇佣劳动制度,打破人与人之间、人对物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重建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需要实现劳动者和劳动所有权的结合。在封建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掌握在封建地主手中,属于地主阶级的所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掌握在资本家手中,是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掌握在全体社会成员手中共同占有,是真正的共产主义所有制。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的雇佣劳动制,必将导致工人与资产阶级之间的两极分化。随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积累到无法调节的状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迎来自身的必然性的灭亡。在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之上,无产阶级将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消灭雇佣劳动和剥削制度,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种重建的个人所有制与私有制彻底对立,致力于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现实需要,实现每位劳动者与劳动条件的充分结合。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才能真正实现对自我劳动的肯定,而生产资料的富裕富足,则是自我实现的必要条件。

(三)路径指向: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以实现劳动解放

劳动正义的追求,着眼于消灭剥削和不平等,将劳动关系、劳动产品和劳动时间返还给劳动者,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对“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设想中,同样包含着通过劳动的解放实现人的解放的现实道路。“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11]雇佣劳动制的历史结果,必然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反对阶级剥削的“资本主义”,实现由“资本正义”向“劳动正义”的历史转向。在“联合劳动”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劳动者的生产力,通过自由的合作与互助实现共同体的目标,是一种实质性的全社会普遍正义状态。马克思认为,真正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目的是使现存世界革命化,是一场真正解放劳动者的现实的革命运动,是消灭阶级差异的劳动正义社会所追求的远景目标。

只有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才能实现自由自觉的活动。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人的生命存在需要活动来证明,生产劳动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成为实现人的类本质的必然途径。马克思通过对资本生产条件下劳动者工具化的生存状态的批判,阐明未来理想社会的劳动不再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是确证自我类本质的方式。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人的活动和社会生产活动是一致的,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也是一致的,过去由于分工的自发性导致的固化的强制劳动,转变为可以在任何领域的自愿的联合劳动,奠定了消灭阶级对抗关系的现实基础。劳动具有社会性,在共产主义社会,一个人的个性发展程度取决于整个联合体的发展水平,全体社会成员不仅参与社会产品和财富的生产,也通过联合生产来实现共享分配。每个人都热衷于对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的生产,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更加全面地生产自身。人越是重视生产自身,这种生产就更以普遍性的形式表现出来。马克思将人类劳动同未来理想社会的价值追求关联起来,科学预见了与“自由人的联合体”相适应的联合劳动将成为未来劳动正义社会的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在历史进程中彰显了人类存在的劳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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