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萍,张 淼
(苏州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近代以来,中国人在不断努力探索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途径,作为知识分子的梁启超除了从政治上倡导进行“维新变法”之外,他还从思想文化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度的理论思考。他探讨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如何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国民素质,以此来实现国民心智的成熟和民众美德的质的飞跃,特别是他以公私之德的提升和转变为核心,来探讨如何实现他所倡导的“新民”的目的。1902年,梁启超创办了《新民丛报》,无论是从这份报刊的名字和内容上来看,其目的是在继承中国传统儒家经典《大学》中“明明德”、“新民”和“止于至善”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当时国内外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公私之德为核心展开了“新民”思想的教育宣传。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尤其是儒家思想中,存在着非常浓厚的伦理道德观念,这些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是维系人与人之间,以及家庭之间、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依据,它们也是促进社会不断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梁启超认为,不同的时代对人们的道德水平要求不同,不同时代的道德观念所对应的社会问题不同,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在国家现代化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不足和缺陷,不利于当时国家现代化的开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存在着公私不分、公德与私德混淆以及公德部分缺失的问题。因此,他认为,从提升国民道德水平的角度来说,就必须要明确区分公德和私德,大力倡导公德并恰当处理公德与私德之间的关系,通过德性提升来实现培养国人的国家意识的目的,使人们从传统的国民转化成现代社会意义上的公民,并促进国家的独立、自主和富强。在梁启超看来,在面临世界发展大变局的时代中,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和人的观念的现代化,而人的德性的提升和转变又成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首要任务,这就是梁启超所强调的“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1]529
在梁启超看来,每一个国家都有它自身的特点和存在的价值与理由,也有它实现现代化的路径和方法,“凡一国之能立于世界,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上自道德法律,下至风俗习惯、文学美术,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祖父传之,子孙继之,然后群乃结,国乃成。斯实民族主义之根柢、源泉也。”[1]533对于中国而言,维系中国传统社会的旧道德是适合前现代的中国社会秩序,旧道德固然有它自己的独特价值,但是如果要实现中国的现代化,旧道德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它尚不足以支撑中国完成现代化进程,这就需要有新道德的支持和规范,通过旧道德的转变和新道德的培养来实现“新民”,并进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这是因为“国也者,积民而成。……未有其民愚陋、怯弱、涣散、混浊,而国犹能立者。”[1]528那么,实现“新民”的新道德应该包括什么呢?为何旧道德就不能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呢?梁启超在发表的《新民说》系列文章中,提出了他的“新民”主张和设想,特别是从新旧道德之比较和现代社会公民德性培养方面提出了公私之德的问题,这构成了他的新道德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何为公私之德,及其与之有关的德性问题,梁启超给予了明确的回答。那么,什么是“公德”呢?梁启超说:“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1]539梁启超认为,公德是使人与人组成一个有机的群体和构成一个有序的国家的基础性要素。从世界的角度来看,这种理解应该也能够成立,因此,他还特地引用了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也者,善群之动物也”[1]539的话语来说明国家的成立在于人能够结成一个群体,群体性是国家的一个重要的特征。“群”虽然是中国传统思想中曾经出现的一个概念,特别是在荀子的思想中,他就非常注重“群”的概念,他认为社会的组成就在于人能够分群,即“明分使群”。但是对于梁启超而言,“群”的概念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群体”的意义,不仅是人们组成一个社会团体的必要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它已经演化成“一个确定无疑的民族国家概念”,[2]156这个群体性的民族国家是基于现代意义的“公德”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故此,作为“国家概念”的“群”对于中国进入现代化国家行列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其前提则是“公德”而非“私德”。与公德相对应的是私德,那么,什么是“私德”?梁启超回答道:“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1]539与公德重视“群”的概念相比较,“独”是构成私德的一个重要特点,正如孟子所注重的“独善其身”一样,它是“私德”的特点,私德所注重的是个体德性的提升和修养,这也构成了传统中国社会士人们最重视的修养内容。通过与公德的对比,梁启超指出了私德的特点及其与公德之间的差异。他认为,私德的价值在于提升个体的道德修养,公德的价值在于维护作为群体的人们的全部利益。私德相对于个体而言,公德相对于群体而言,但是,这并不是说私德与公德之间是彻底相互隔绝的,没有任何关联的,与之相反,二者之间是彼此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促进人类群体和社会、国家良性而有序发展的基础,其需要把握的则是如何恰当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梁启超讨论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德性需求路径的时候,他特别注重对公私之德问题的讨论,并将其作为“新民”的重要因素而进行考量。
梁启超在讨论通过公私之德的培养来塑造“新民”的思想中,针对公德和私德的不同特点及其作用,他检讨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对传统儒家道德观念及其比较重视私德的现象进行了剖析和评判。在他看来,中国传统儒家自古以来一直就重视个人私德的培养而缺乏公德的意识,“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而道德所从出者也。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1]539孔孟以来,中国儒家思想中就形成了注重个体修养、注重提升个人私德的传统,这也就使得中国传统社会建构起以私德为基础的人伦关系和社会关系,这种重视私德的道德观念成为维系中国传统社会正常发展的核心和基础。正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非常重视私德、重视个体的道德修养,缺乏对公德的普遍认识,也缺乏培养公德的意识,造成了中国社会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阻力,因此,如果要顺利实现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这就需要在公私之德的观念上进行转变。在新的历史时代中,形成比较自觉的公私之德的观念并注重培养公德就成为“新民”教育的重要基础,这也是实现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中国传统儒家道德观念中,无论是孔子重视的“仁”的观念,还是孟子强调的“仁义”观念,原始儒家就非常注重个人的自我德性修养,注重以家庭为核心的道德律则的应用与推广,尤其是自汉代以来形成了以“五伦”为核心的道德观念,它构成了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维系家庭、国家和社会的重要道德规范。“五伦”虽然也涉及到君臣、朋友等社会关系,但是在梁启超看来,以“五伦”为代表的这些旧道德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属于私人领域,尚不足以进入以“群”为特征的公德范畴,这种注重个人、家庭为中心的“五伦”道德观念,在人的德性培养方面,只能培养起民众的私德,即所谓的“一私人之独善其身”[1]539的德性,而不能培养起具有全局性和社会性的公德,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儒家以“五伦”为核心的道德观念是属于旧道德,与现代化的国家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性。与之相反,梁启超所认为的要培养的公德则属于新道德范畴,新道德所关注的是“一私人对于一团体之事”,[1]539也就是个体与群体、个体与国家及社会之间不同关系的事情。梁启超指出,在中国儒家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中,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关系明显是私人之间的关系,属于私人的范畴,其中所包含的道德观念也应该属于私人道德,即属于私德范畴。朋友、君臣关系看似已经超越了家庭以及家族内部的私人关系,进入私人与他人的公共领域,即私人对团体的领域,似乎应该属于新道德范畴,但是,梁启超却指出,从根本上来看,由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国天下、家国一体的思维方式和治国理念,即使是朋友、君臣之间的关系最终依旧落实在以家庭为基础的私人领域,而不能成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朋友、君臣之间的德性仍然属于私德,“全属两个私人感恩效力之事耳,于大体无关也。”[1]540这样一来,传统儒家的“五伦”观念所体现出的德性伦理仍然都没有跳出私人、私德的范畴,都不能成为现代国家意义上的公德。
由于旧道德适应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人伦关系,局限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范围之内,当世界格局发生了变化,作为世界之一部分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受到了冲击和破坏时,旧道德就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它的局限性,它无法推动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变,无法实现中国与世界的接轨与共在。因此,梁启超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在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应首先实现人的现代化。”[3]273只有实现了人的观念发生了转变,人的道德关注点发生了转移,才能够从根本上实现人的现代化,形成具有“新民”特征的现代化公民,由此才能够自觉地推动国家整体的现代化。但是,在中国传统的五伦中,由于其本质的规定,决定了它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具备现代化国家层面意义上的伦理道德因素,这也是由“五伦”本身的内容所具有的局限而决定的,其重视私德的现象也必须在现代化的社会中加以改变,同时也有必要加强公德的培养,“若中国之五伦,则惟于家族伦理稍为完整,至社会、国家伦理,不备滋多。此缺憾之必当补者也,皆由重私德轻公德所生之结果也。”[1]540在梁启超看来,中国传统的“五伦”主要是具有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方面的价值,对个人、家庭关系的维系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而对于“新民”的培养和国家现代化的价值则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就迫切需要加强以公德为核心的国家伦理和社会伦理的建设,故而他说,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1]539由此显示出公德对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价值以及梁启超对当时国民德性培养所重视的内容。
既然公德在国家现代化过程的作用如此重要,那么,倡导公德并对国民进行公德培养就成为“新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唯有“新民”的目标实现了,才可能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实现中国独立于世界,并成为独立自主、富强繁荣的民族国家,因此,“欲其国之安富尊荣,则新民之道不可不讲。”[1]528但是,如果一味倡导公德而鄙弃私德,也会使公民的德性培养走向歧途,因此,梁启超认为,在积极重视公德的培养和教育过程中,也不能彻底废弃私德,中国的现代化终究是要立足于传统社会的基础上,不能完全脱离传统而重新创造一个新的现代化社会。从国家进步的需要来说,私德与公德在实现国家现代化中同样重要,这就需要公私德二者之间相互协调,以做到相辅相成,否则会妨碍公德和私德各自作用的发挥,“私德、公德,本并行不悖者也。然提倡之者既有所偏,其末流或遂至相妨。”[1]540
公德私德二者虽然密不可分,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也各有其价值和作用,但是,它们二者的价值和作用却有主次之分,不能等而视之,在德性中的地位也不相同。梁启超说:“公德者,诸德之源也,有益于群者为善,无益于群者为恶。此理放诸四海而准,俟诸百世而不惑者也。”[1]541从根本上来说,公德是一切德性的根源,自然它也是私德的根源,它是比私德更为根本的德性,在德性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数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形成的私德而言,“私德之条目变迁较少,公德之条目变迁尤多。”[1]542由于私德的条目和内容很少发生改变,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特别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受到外部力量冲击而引起的巨大变化,私德已然无法适应新时代、新社会的发展现状,这就需要有一种新道德来适应新的时代和社会。梁启超所提倡的公德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它的条目和内容丰富,有益于人类群体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能够适应新的时代和社会,有助于国民德性的提升和塑造“新民”,这正是他所倡导的新道德,“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1]542有了这种新道德并对国民进行公德教育,便可以使民众成为“新民”,同时也可以促进国家的独立和社会的进步。
在梁启超看来,由于中国传统儒家重视私德而缺乏对公德应有的关注,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适问题,因此,他倡导重视公德,重视通过公德培养来教育国民,培养“新民”,以此来实现国家在公共领域层面的现代化转型,但是,他也清楚地意识到,公德虽然重要,但是它不能与私德截然分开,公共领域也不能离开私人领域的配合,这是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公德私德是事物的一体两面,虽然名为二,实则为一,他说:“道德之本体一而已,但其发表于外,则公私之名立焉。……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污、虚伪、残忍、愚懦之人,无以为国也;无公德则不能团,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仍无以为国也。”[1]539国家的现代化是公私之德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角度上来说,私德是公德得以推广的前提和基础,公德则是私德的向外拓展和延伸。在现代化的国家和社会中,公共领域的凸显使得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有了明显的区分,私人领域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之后,则需要在德性上不断提升,并将之运用于公共领域,形成具有公德的“新民”,这样才有益于现代化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以及正确处理现代化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由于区分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并相应地区分了公德和私德,这也造成了二者之间或多或少地会产生一些矛盾的误解,但是,梁启超认为,公私德之间的矛盾是可以调和的,通过调和达到平衡发展,并促进国民整体德性的提升,他说:“有冲突则必有调和。冲突者,调和之先驱也,善调和者,斯为伟大国民。”[1]534一个伟大的民族和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它的突出特点就是既能重视公私之德的培养,又能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彼此的矛盾,在“新民”教育过程中既能够充分提升个人的德性修养,又能够提升国民的整体素质,这即是梁启超所认可的“合公私而兼善之者也。”[1]540
总之,梁启超继承中国传统儒家重视德性培养思想的基础上,又特别注重吸收儒家经典《大学》中“新民”的观念并对其进行新的诠解。他立足于当时世界格局的大背景下,对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基本因素——“新民”进行了重新思考,并赋予它新的内涵。什么是“新民”?梁启超说:“新民云者,非欲吾民尽弃其旧以从人也。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二者缺一,时乃无功。”[1]533“新民”并不是无根基的重新创造,而是在旧有文化习俗基础上的吸收与改造,他本着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国传统儒家重视私德和现代化社会重视公德相结合的理念,为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梁启超在论述他创办《新民丛报》时就曾说:“本报取《大学》‘新民’之义,以为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1]460这也是梁启超在“维新变法”失败之后所领悟出的一个深刻道理,即国家的现代化固然需要政治上的变革,但是,改造国民性,提升国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则更重要、更根本。一个新的国家的出现是离不开该国国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和政治面貌的更新,政治上的革新需要思想上的更新,“新吾国”的前提是要“新吾民”,而要“新吾民”则需要加强民众的公德培养并辅之以传统私德的继承和改造,以此增强全体国民的凝聚力,促进群体、国家的道德建设和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这是社会进步对国民德性提升的根本要求,也是公私德发展到一定程度以适应国家、社会的本质所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梁启超的“新民”教育思想“是一项重造中华民族之魂的伟大事业。”[4]119即使在当代中国社会依然具有极强强烈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