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和监委、检察院生态环境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苏州天堂之美在于太湖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太湖保护的殷切期望。苏州市吴中区拥有五分之四的太湖峰峦、五分之三的太湖水域、五分之二的太湖岸线,是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最大的区(县、市)。吴中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区监委、区检察院,创新建立生态环境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汇聚太湖保护、生态治理合力,形成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体系化构建,创新一条协同路径。三方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成立协同监督协调小组,设立协调小组办公室,保障协同机制规范高效运行。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选择监督项目,2022 年聚焦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太湖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2023年聚焦太湖山、水和岛屿保护,实施精准协同监督。三方立足法定职能,通过问题线索转交、监督措施互动、合力督促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配合的协同体系。
嵌合式监督,落实一组贯通机制。落实互通共融机制。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研究确定监督内容,通报工作情况,制定任务措施。
落实互动共促机制。三方基于各自职能属性和特点,在监督内容上贯通、监督手段上对接、监督资源上整合,实现监督的多维联动。先后围绕太湖生态岛建设、污水管网修复、废品回收站规范化管理等监督重点,促使具体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置,推动面上工作提升,构建起点面结合、互相嵌合的监督格局。
落实互备共用机制。区人大常委会系统梳理剖析典型案例资源,视情况通报区政府,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问题在全区的全面排查整治;区监委、区检察院兼顾对主体责任落实问责问效。针对2022年3月发现的金庭污水厂“进水浓度严重偏低”问题,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区监委“监察建议+诫勉谈话”开展协同监督,目前金庭污水厂进水浓度稳定达标。
民主化治理,塑造一种共建模式。人大常委会利用植根于人民的制度优势,对于监委、检察院监督覆盖面未及之处,及时通过线索移送、提出建议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根据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检察院移送了太湖沿线杂船整治、建筑垃圾处置等线索,区检察院一一调查取证后,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问题解决。
协同监督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协同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邀请100多位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测评。
“人大代表的全过程参与,更好实现了监督的工作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吴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伟军表示,将围绕太湖保护,在横向上深化三方协同监督,纵向上探索区镇人大监督联动,汇聚最大监督合力,打造太湖大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