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莉 韩梦雪 郦 忆 周 密,4 沈 理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渥太华联合医学院,上海 200127; 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务处,上海 200025; 3.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医学教育研究所,上海 200025; 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 200025)
医疗卫生事业是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基础,而医学教育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随着我国医学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保证医学教育质量成为一个尤为重要的问题。我国在新时期确立了“五位一体”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即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检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育评估制度[1]。过去,长期缺乏认证导致我国医学与国际脱轨,而由此衍生的医学教育问题也随之而来[2]。医学教育认证工作关系学校在国际医学教育中的地位,认证结果作为审核医学教育招生规模的依据[3]。认证作为确保高等教育质量的一种手段,受到了全球的关注[4]。因此,如何不断保障和进一步实现医学教育与国际实质等效,变得尤为关键。
认证由世界各地的各种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和实施,包括专业机构和协会,如医学院协会、法定机构、医务委员会,以及所有已经通过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审查的国家认证机构[5]。截至2020年8 月,在世界医学院名录中列出的186 个国家或地区共有3 323所运营医学院。这些国家中有92 个(49%)目前可以获得使用医学特定标准的本科生认证[6]。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2002年启动以来,已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全专业认证制度。2020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通报中国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WFME)机构认定获得“无条件通过”的优异成绩[2]。这标志着我国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标准体系方面与国际实质等效,有力推进了我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而北美医学专业认证制度发展历程更为悠久,早已形成了一套成熟和完善的认证体系与机制,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为了更好地发挥合作办学的优势并确保医学教育质量,联合医学院自2017 年起,连续5 年定期邀请北美资深认证专家对项目开展基于北美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模拟认证实践。模拟认证每一年为一个独立周期,分为前期准备、实地考察和后续整改3个阶段。
筹备工作一般从历年的模拟认证报告入手,进行问题对照和原因分析。在深入解读认证标准的同时,逐条梳理全面总结,并确定后续整改方案和措施。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联合医学院每年使用医学加拿大认征委员会(CACMS)官网公布的最新版本DCI(data collection instrument)表格和学生调查问卷表(independent student survey,ISA)。
通常来说,考察团由3 位北美认证专家组成,皆具有丰富的北美医学院校认证经验。3 位专家按照认证标准划分考察任务,组长负责管理与行政(标准1、2)和学习环境(标准3、4、5);组员1 负责课程与评估(标准6、7、8、9);组员2 负责学生服务(标准10、11、12)。实地走访和考察座谈一般为3 d,走访地点覆盖了学生上课教室、自习室、院史馆、图书馆、学生宿舍、临床实习科室等。邀请访谈对象包括了医学院的相关职能部处、基础医学院带教老师、附属医院的带教老师、高年资住院医师带教以及各年级学生代表等。
在考察的最后一天专家将安排一次口头反馈会。认证专家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结合北美12 条认证标准,提供一份汇总表。汇总表由满意、满意但需要后续监督、不满意和不适用4 个元素组成。完整报告将在考察后的一个月内提供,可以帮助学院更好地了解合作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协助完善,以此推动中外合作项目的进一步运作和发展。联合医学院模拟认证的流程图详见(图1)。
通过3 年的模拟认证实践和探索,联合医学院对北美医学教育认证有了进一步认识,有助于我们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持续性质量保障。接下来将从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和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标准两国认证标准入手,比较其异同之处,分别从历史背景、认证标准、标准内容、认证材料、认证程序及认证结论这6个方面作一些分析思考。
2.1.1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体系
2008 年,国家教育部与原卫生部联合颁布《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及之后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和教育部医学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体系的建立,并逐步开展了我国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为我国临床医学教育质量的保障与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7]。自此,为了更好地顺应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我国依据WFME 2012年修订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保留了2008 版中适用的标准。此外,还参照了澳大利亚医学理事会、英国医学总会和北美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等标准,最终完成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的修订工作[8]。
2.1.2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体系
自1979 年以来,只有两个国家(加拿大和美国)设有专门的医学认证机构。美国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LCME)成立于1942年,是对在美国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的认证机构[6]。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是由加拿大医学协会(AFMC)于1979 年创办。2013 年,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的发起人与美国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的发起人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该协议为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在认证程序的决策、标准的制定和修改方面提供了更大的独立性并赋予自主权,以保证北美教育在计划上保持一致,从而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9]。此外,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和美国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已于2014 年通过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的无条件机构认定,有效期10年[9]。
因此,仅从认证机构创立时间和背景相比,北美医学教育认证历史更为悠久,获得机构认定时间比我们更早,认证经验更丰富。但从认证制度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分析,随着我国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其内容也更符合我国国情,且更具中国特色。
我国参照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的《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医学教育特色,制定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特别增加了“科学研究”标准,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体现我国医学教育的特色。2016版标准的主要领域为10个、亚领域为40个,条目包括113条基本标准和80条发展标准;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标准由12条构成(表1)。
表1 中外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条目对比
2.3.1标准覆盖主体比较
总体来看,两种认证标准的覆盖面基本相同,但层级分化、细化程度和侧重点略有不同,有同质不同级的现象。首先,加拿大认证体系对医学院校的规章制度、章程、政策的整体性要求极高。如利益冲突政策(标准1.2),它要求医学院必须制定并遵循适用于教职员工和所有负责医学教育计划的个人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在医疗教育计划和其相关临床设施以及任何相关企业的运营中产生利益冲突的影响。接受认证的院校需要提供一份完整的利益冲突政策,其内容须覆盖招聘、招生、教学、遴选、晋升、实验、科研和办学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方面。
在我国认证标准中,对于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要求较高。利益相关方包括校内利益方和校外利益方两部分。其中校外利益方中以政府的行政性、常规性教育评估或评价为主,而以校友、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和家长为主的其他校外利益方的参与度明显不足,而且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10]。与北美认证标准相比,我国对政策的要求相对单一,而北美更侧重政策的综合性、统一性和完整性,部分标准需要贯穿在整个教育计划中。
2.3.2课程设置和评估体系比较
在加拿大的认证体系中,对课程目标、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管理、课程评教等方面都有非常具体的要求,其标准更加细化,要求更为严苛。专家通过审阅前期认证材料和相关支撑文件,进一步结合实地访谈及独立的学生调查问卷来全面获取信息并评估是否达到既定的标准,实现闭环式质量管理。
我们发现在《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2020版中,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优化并合并了部分领域内容,同时提出了一个新的理念即“基于原则为导向的标准(principles-based standards)”[11]。而在我国的认证标准中,“科学研究”则是基于我国国情而独有的认证标准,这也刚好符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最新提到的“基于原则为导向的标准(principles-based standards)”理念,也是体现我国医学教育特色的一个重要标准。
在课程评价方面,在加拿大标准中除了基本的课程评价、学生和老师互评外,还要求把课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评价,强调了评价整体的重要性。其次,北美数据库来源更具多源性,在国家层面上有毕业生数据库(graduate questionnaire,GQ),在医学院层面有独立的学生问卷,数据更具有客观性和独立性,数据可利用率高,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如何从国家层面获取客观毕业生数据以用于对学校人才培养的评价。
2.3.3学生权益保障制度比较
在北美认证标准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完善对学生权益和利益的保障的相关制度,并且涉及学生的相关政策要求极高。如:反歧视政策,反虐待政策,学生遭到不公平对待政策,临床实习过程中学生若遇到暴力或危险情况的保护政策等。在我国认证标准中,学生利益也得到全方位保障,其要求与北美认证体系基本一致。在课程计划的设计、管理、考核和实施过程中,邀请了学生代表同步参与。因此在学生参与学校办学方面我国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联合医学院每年邀请学生参与独立的学生问卷,内容分布见表2。打分元素由非常不满意、不满意、满意和非常满意4 种组成。参与对象覆盖大二至大四的入选学生,问卷回收率100%。联合医学院在政策的完整性、学生知晓程度、管理机制等方面展开针对性举措。如专家比较关心学生的反虐待政策,学生对此政策的知晓程度2019 年的40%上升到2021 年的80.85%;学生对于如何汇报受到虐待和不公平待遇从2019 年的53.33%上升到2021 年的82.98%。由此可见,学院通过近几年的模拟认证实践和探索,在学生权益的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表2 学生问卷内容分类和占比 (%)
目前,我国被认证的医学院校需在确定进校考察时间后,向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提交一份自评报告。加拿大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的书面材料是由12 份DCI 表格、学生独立完成的调查问卷、医学院自评表和对应的支撑附件4 部分组成,客观性较好。因此,在自评报告的呈现形式上,两者有所不同。在材料准备上,我国是以叙述性的自评报告为主,加拿大采用的是由DCI表格组成的问题回答的形式,再辅以支撑附件作为其参考和衡量的依据。北美认证材料要求以数据做支撑,包括毕业生数据库和独立的学生调查问卷。相比之下,我国在数据方面回收率比较低,目前虽有国家数据库、教育部平台数据库、上海年度质量报告和质量蓝皮书等资源,但是真实数据可利用率和学生参与度较低。我国需要尽快建立国家层面全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数据平台,以掌握全国医学院校人才培养相关的质量,为专业认证提供更加客观的依据。
我国的认证流程主要由17 部分组成,而加拿大医学认证体系主要由7部分组成(表3)。从两国的认证流程来看,认证流程的核心部分基本相同,相比之下我国认证流程的划分更加细化,秘书处在医学院校和专家组之间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表3 中加认证流程对比
自2011 年以后,我国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和“不予认证”, 其中,“通过认证”的有效年限为3~8 年不等,公示期为10 天。加拿大医学教育专业认证的结论分为“完全认证”(8 年有效期)、“有条件认证”和“不予认证”。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医学院校办学过程中的外部质量保障的有效途径,是对其办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师资、评估等方面的全面“诊断”。通过对认证机构的历史、认证标准条目、标准内容、认证所需材料、认证程序和认证结论6方面比较,从标准更新来看,加拿大CACMS 每年都会定期更新并发布最新版本的标准,虽然其标准内容可能仅限于小范围修订,但一直保持持续更新。我国的认证标准也已在2008 版的基础上,结合医学教育发展而作了更新,目前使用的是2016 版的认证标准。从标准内容来看,国内外的认证标准覆盖面基本相同,另外为了更好地顺应我国国情,我国认证标准也增加了其独有的内容,如科学研究等。
医学教育本质上属于高度专业化的职业教育,无论是我国还是北美,都各自具有其独立专业认证机构。但由于国情等不同,各国都有与国情相符的认证标准和体系。北美医学教育认证制度经历百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运作体系,在现行医学教育认证体系中,其标准最为严格要求也最高,它为北美医学教育的完善及医学精英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通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模拟认证实践,系统全面查阅大量关于医学专业认证的研究背景材料,通过以上实践与分析,对不同认证体系进行一定的比较,希望可以吸取其优势,为我国医学教育国际化办学质量保障提供些许借鉴,同时为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提供点滴参考。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邵莉:提出研究命题,总体把关;韩梦雪、郦忆、周密、沈理:实施研究过程,获取、分析数据,撰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