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武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切身利益,职称管理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教师队伍的健康和活力。2023年1月,陕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公布了《关于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有三个突出特点。评价对象“分层分类”,实现精准评价;评价方式实行“菜单式”选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评价公平方面,对乡村一线教师的评聘进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三个方面的特点是陕西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体现。那么,陕西推进“分层分类”有哪些深层次的考虑,如何落实,能达到什么预期效果,这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
为什么要对教师岗位进行“分层分类”
职称是对教师师德修养、专业水平、专业能力的综合评价。职称等级往往与教师的薪酬待遇、工作地位、教学权利关联,是高利害性评价。如果不能科学合理地进行岗位管理和职称评审,势必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也间接影响教育质量的提升。实行“分层分类”评价是由教师职称特点决定的,也是由岗位特点决定的。
作為一种教师评价方式,职称评聘既是一种专业水平的评价,又不能脱离岗位的结构设置。不同于考试以统一标准来区分学生,职称根据岗位设置选择教师,达到人岗相适。如果高级教师的岗位有空缺,教师只要达到高级教师的岗位标准要求,就可以申报评审;如果没有高级教师岗位,即使有一批教师的专业水平达标,也无法评聘。很多学校多年不评高级教师,就是这个原因。
中小学教师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虽然都是教师身份,但是由于分工不同,每位教师的岗位要求和工作性质差异很大。如果用统一的标准评价,就会抹平一线教师、教研人员、管理者不同岗位的差异,造成不良后果。例如,一线教师在科研成果方面,无法与教研人员竞争;而校长、教研员有时很难达到“课时量”的硬性要求,往往出现造假行为,坏了风气。
例如,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出现的“论资排辈”、乡村学校教师评职称难、教师和管理人员争抢机会等问题,就是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不科学、不合理造成的,而分层分类评价就是要破解这些长期困扰教师的难题和堵点。
如何保证“分层分类”评价的落实
既然是“分层分类”评价,就必须做到分类明确、标准清晰、过程公开。
分类界限必须明确。因为对不同岗位的评价标准不一样,在教师身份的认定上必须明确谁是一线教师、谁是教研员、谁是校长,包括谁是乡村教师,不能混淆不清。如果教师的身份发生变化,就应该按照新的身份进行评价。比如校级领导既属于管理人员,又是业务人员,要根据任命的岗位及时间确定;教研人员是脱离教学任务、在教学研究机构进行教学指导的人员,学校的兼职教研员则不能算作教研人员;是不是乡村教师则要根据学校的具体环境明确区分,地方教育部门要明确,在哪些学校从教的教师才算乡村教师。
评价标准必须明确。对教师来讲,课时量是最基本的要求,此外还要在教学业绩、科研成果、绩效考核等方面达到基本要求。对教研人员来讲,虽然课时量不再作为主要要求,但是在指导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须比一线教师高。对乡村教师则淡化论文、课题等要求,更突出教学实绩和贡献。
评价通道必须明确。不同的教师根据岗位特点,在不同的“赛道”上晋升职称。每一位教师要明确,优化了评价方式,不等于降低了评价标准,而是根据教师专业化的要求,既关注到了岗位特点,又要体现一定的专业标准。职称毕竟是专业化的标志,该达到的条件还是需要教师自身的努力,而不是等待政策的眷顾。
教师职称“分层分类”评价要达到什么效果
职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激发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的活力,最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职称无论如何改革,都不能忽视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要求。无论是破“四唯”、淡化论文要求,还是向乡村教师倾斜,都不能失去了专业要求。破“四唯”不等于不要标准,淡化论文也不是引导教师放弃对教学的反思和教学认识的提炼。职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让教师评价更科学、更合理。
一是让教师“各安其位”。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分类评价更加突出教师教书育人的成效和业绩,不用担心在有限的名额里和校长争抢,也让校级领导不再担心因为笼统的课时量要求而去做假证明,特别是对乡村教师的定向评价,使他们不用担心因为高级职称的岗位集中在“大”学校和优质学校失去评聘高级岗位的机会。教师看到了职业发展的前景,才会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二是让教师“各显其能”。“分层分类”评价对应的是评价标准的可选择性,教师、校长、教研员的职称评聘中,不仅考察其课时量、教学经历、教学业绩、辅导学生,也可以把主持课题、结对帮扶、发表文章、出版专著、编写教材、示范教学等作为可选择的评价项,避免把教师限制在论文、课题方面的硬性要求里,教师的能力体现更加全面,照顾了不同教师所擅长的不同领域。
三是让教师“各得其所”。大多数教师因为热爱选择了教师职业,要在不同岗位上体现不同的人生价值,就要通过职称评聘让自己的付出得到认可。“分层分类”让长期扎根教学一线的教师的教学实绩得到认可,也能让有教学科研和示范引领能力的教师的作用得到发挥,还让从事教学管理的教师的业绩被肯定,每位教师都能在职称评聘中实现自我价值,最终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当然,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无法一劳永逸,任何制度只能最大限度接近理想状态,不可能绝对科学。职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现实矛盾,需要在具体工作中修正和完善。只要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体现教师工作价值,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职称制度改革的脚步就不会停歇。
陕西推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分层分类”核心,深入推进评价方式改革,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要求的决心。其“分层分类”体现在:一是将职称类别在国家设置的五级基础上,单独设置了乡村副高级和乡村正高级;二是在人员类别中,设置一线教师、教科研机构教师、校级领导三个类型;三是坚持推进建立特殊人才绿色通道。并以此为基准,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评审标准,建立起多维度职称评价指标体系。既体现了标准下的政策倾斜,又营造了不同“赛道”各得其所、良好有序的职称晋级生态。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后,重在管理使用。一是落实评聘结合,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奖优罚劣。二是重点关注高级职称教师,应制定相应措施,激发其发挥高级教师示范引领、培养青年教师的作用,杜绝“躺平”。三是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适当将校长职级与校长职称有效结合,获得相应职级的校长,可腾退高级职称名额,为更多的优秀教师创造机会,进而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
——点评人:高慧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