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战、风险敞口与中间品进口

2023-05-05 05:38蒋慕超邓兴华
财贸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中间品贸易战关税

蒋慕超 舒 莉 邓兴华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29;2.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1130)

一、引言

随着世界贸易日益自由化,贸易保护主义某种程度上又有抬头趋势。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每年新增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干预都在上升,且与自由化贸易政策干预数量的差距逐渐扩大。并不奇怪的是,美国在过去十多年中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措施数量位列第一(1)数据信息来源:全球贸易预警网站(The global trade alert),https://www.globaltradealert.org/global_dynamics/area_goods/year-to_2020/day-to_1231。,其中最突出的案例就是2018年美国对中国实施的关税报复,这引发了一系列不断升级和恶化的贸易争端,并迅速演变为全面的中美贸易战。此次贸易战范围涉及投资、供应链以及高科技行业的激烈竞争等(Itakura,2020;Ferraro et al.,2019),极大地增加了中国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扰乱了中国经济贸易活动的正常秩序,也不可避免地将出口关税的冲击传递到中国的中间品进口贸易。

进口中间品作为企业生产中的关键投入,已经成为影响企业生产率、创新能力和转型升级等的重要力量(许家云 等,2016;黄先海 等,2016),其面临的贸易摩擦风险是非常值得警惕的。虽然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的签署使两国关系暂时缓和,但可以预见中美贸易摩擦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因而贸易战的影响效应仍是中国当前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重点考察美国对华贸易战将如何影响中国与世界的中间品进口,以评估出口关税壁垒可能对中国的中间品贸易造成的冲击和威胁。

本文采用中国商品进出口数据和贸易战期间美国对中国加征的关税数据,考察美国对华贸易战对中国中间品进口变化的影响效应及影响机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能够为贸易摩擦发起后的市场变动提供指引方向,为中国处理和应对类似贸易争端提供微观证据,也为中国在国际冲突和竞争中维系多边贸易稳定和安全以及维护国际经济秩序提供政策参考。本文的边际贡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研究主题上,现有文献虽然对贸易保护措施的贸易效应有了较全面的研究,但关于出口关税冲击与中间品进口关系的研究还较少,本文则对此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讨。二是研究内容上,本文基于美对华展开的贸易战探讨出口关税冲击对中国中间品进口的影响效应,并利用2016年企业产品进出口数据测度了中间品进口在供应链渠道中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指标,探索贸易战通过供应链渠道对中间品进口产生影响的机制。三是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利用产品微观层面数据定量分析了贸易战对中国中间品进口变化的影响,并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估计,这能有效避免其它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较好地识别贸易战对中国中间品进口的贸易效应。

二、文献回顾

现有研究表明,贸易保护措施通常对被限制的国家都具有负面影响。贸易保护主义是通过限制外国生产商进入国内市场来帮助国内企业对抗在特定行业的外国生产商,因而会导致外国生产商失去其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Abboushi,2010)。Vandenbussche et al.(2010)从反倾销角度认为贸易保护具有贸易寒流影响,这种负面效应会扩散到来自同一目标国家的其他进口产品,甚至扩散到其他进口来源国的产品。唐宜红等(2016)认为反倾销对被诉国出口的抑制效应仅在短期内有效,在较长时期内不具有明显影响。像进口管制、国家援助和补贴措施等非关税壁垒对贸易的限制也同样存在(Kinzius et al.,2019)。王小梅等(2014)发现来源于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更易对出口造成负面冲击。

聚焦于贸易保护引起的贸易转移的相关探讨,Chandra(2017)发现,实施反倾销税的国家虽然减少了被诉国对其产品出口,但会转而增加从其它国家的进口。陈勇兵等(2020)利用中国对外反倾销的案例也发现了中国反倾销措施存在显著的进口转移效应,且这种转移效应的大小与加征税率大小、涉案产品竞争性强弱以及非指控国市场份额的高低有一定关联。相反地,对于遭受贸易保护措施的国家而言,其在遭受贸易壁垒时则会存在明显的出口转移效应(Bown et al.,2007;冯宗宪 等,2010;陈汉林 等,2010)。

近年来,中美贸易战频发,越来越多学者也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Carvalho et al.(2019)使用GTAP模型研究发现贸易战的确会产生特朗普预期的效果,使美国贸易逆差减少,受进口关税影响的行业国内生产增加。但从供应链联系的视角来看,在贸易战下美国进口关税的增加会对美国出口增长产生冲击(Handley et al.,2020)。并且,贸易战也扰乱了商品和服务的流动,导致资源配置不当以及制成品消费价格上涨等情况,使中美两国的消费和福利水平都出现下跌(Li et al.,2021;樊海潮 等,2018)。对中国而言,美国对华制裁导致了中国对美国出口大幅削减,但中国在其他市场的出口增长能够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Li et al.,2020;Bellora et al.,2020)。同时,中国加征反制关税也导致中国自美国进口显著下降(张志明 等,2021;张国峰 等,2021)。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Archana(2020)研究发现,随着中美之间保护主义的增加,一些不直接参与贸易战的新兴国家将因中国和美国对其产品需求转移而受益。但由于全球价值链在各个行业无处不在,贸易战依然会使全球经济和各国福利受到较大损失(李跟强 等,2022)。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贸易战都会增加全球贸易体系的经济成本(Bown,2019)。

尽管已有学者对贸易摩擦以及贸易战进行探讨,但鲜有学者关注出口关税冲击可能对中间品进口造成的影响。近年来,中美间贸易关系紧密相连,在贸易战前美国就已成为中国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与此同时,中国在全球贸易中占据不可或缺的地位,与世界各国都开展了广泛的分工与合作,中美之间贸易关系的恶化必然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一方面,在贸易争端影响下,中美之间面临的贸易不确定性大大提高,企业面临的贸易风险和贸易成本也随之增加(Benguria et al.,2022),进口商为规避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冲击,就可能降低从美国的中间品进口,主动寻求其他更稳定和安全的进口渠道,由此可能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另一方面,关税可能引发国际供应链中断,使原有贸易网络发生变化(Eichengreen,2020)。虽然美国对华贸易战提高的是出口关税,主要会限制中国企业对美国的出口,但在贸易中很多出口商同时也是进口商,或者是由其他进口商为其提供中间投入品。随着全球国际分工的深入,中国出口产品的生产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中间进口品的供给和投入,中间品进口与出口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Kasahara et al.,2013;Feng et al.,2016),因而加征关税就可能导致中国出口企业对国外供应商的中间品需求降低。特别是对于一些被大量加征出口关税的产品,若其使用的中间品主要依赖进口,那么就可能使得加征出口关税对此类中间品进口产生更大的风险和冲击,导致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供应链受到不利影响。换言之,当进口中间品在供应链条中面临更大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时,就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削减幅度。因此,美国发起的对华贸易战对中国中间品进口贸易的影响同样是不可忽视的。

三、数据描述与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使用的数据有两类:一类是进出口贸易数据,这类数据包括了两部分。其一是2017—2019年间产品-国家-月度层面的进口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海关总署。使用这一时间跨度能够相对避免与其他外部冲击发生的时间重合,如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等。本文对该部分数据的处理如下:首先,将海关8位商品编码(HS)的产品加总到HS6位层面形成HS6位产品-国家-月度层面的进口数据。其次,对中间品进口产品进行识别,目前通用的是使用联合国Broad Economic Catalogue(BEC)分类法区分企业的进口中间品。其中,BEC代码为“111”“121”“21”“22”“31”“32”“42”“53”为进口的中间产品,将BEC码与HS6位商品进行一一对应来识别中间品,由此可以获得中间品的进口额。HS6位代码并不是产品最详细的分类,之所以使用这一层面的中间品进口数据主要是因为HS6产品下的HS8产品属于同类产品,可能会由同一企业进行进出口或是在生产链和供应链中存在一定关联,当其中部分HS8产品被加征关税后,就可能影响其中间品进口企业的生产经营或影响生产链条的正常运转,从而对其它同类HS8产品的中间品进口也会产生影响。经过整理后,本文就得到2017—2019年月度产品中间品进口样本数据,我们用该数据构造本文的核心被解释变量,即产品-月度-国家-层面的中间品进口。其二是海关总署统计的2016年企业-产品-国家-月度层面的进出口数据,我们使用该数据与美对华加征关税清单进行匹配,以计算供应链视角上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指标。

另一类数据是中美间加征的关税清单,也包含两部分数据。一是2018—2019年间美国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清单,该数据来源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关税的清单数据包含加征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关税加征的时间(年月)、关税加征轮次、加征的关税税率等信息。我们使用该数据来定义HS6位产品是否受到了贸易战影响,即HS6产品下若存在任一HS8产品被加征了关税,我们就认为该HS6位商品受到了贸易战影响。我们根据HS6位编码将关税清单与中间品进口数据进行匹配后得到本文样本数据。二是中国财政部网站发布的2018—2019年中国对从美国进口的产品加征的反制关税清单。该数据包括了加征进口关税的商品编码、时间和加征的税率,我们使用反制税率作为本文的控制变量。

表1是对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表1 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二)数据特征描述

1.美国加征关税税率

虽然美国在2018年3月发动了贸易战,但实际上直到2018年7月6日才开始对第一轮340亿美元的产品实施关税,税率高达25%,此后又陆续加征了三轮关税(见图1)。整体来看,此次贸易战前后共涉及5500亿美元的产品,加征关税的商品也由高端制造商品向日用消费品扩展,征税范围持续扩大,这也使中国被迫采取对等的反制措施。图1显示了中国所有被加征关税的产品月度平均税率变化。总体上,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的产品数额和税率都在层层加码,其影响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图1 美国对中国产品加征的月度平均税率变化资料来源:本文整理得到。

2.贸易战前后中国中间品进口变化趋势

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外贸一直呈现整体上升、稳中提质的态势。而贸易战爆发后中国中间品进口整体出现了放缓趋势。图2和图3展示了2017—2019年中国所有中间产品月度进口情况。图2是所有中间产品进口额的变化。整体上,中国对除美国外其他国家的中间品进口额有一定上升趋势,且与总中间品进口额的增长趋势一致,而对美国的中间品进口额则呈现略微下降的趋势。(2)在各年1月或2月受中国春节影响,中间品进口额均略有波动,属于正常情况。从图3来看,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虽然中间品进口同比增速都出现了下降,但对美国中间品进口增速的降幅更为明显,尤其是2018年10月起增速跌破了零点,出现了大幅下滑。这可能是受贸易战的影响导致美国对加征关税的产品进口减少。2019年中间品进口增速有所回暖,我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中美第一阶段谈判已有所进展因而贸易战的影响减小,但从进口数据来看,2019年第四季度相对2017年同时期而言,进口额仍然减少了很多。

图2 中间品进口额变化(3)本文对图中数据均进行了取自然对数的处理,可以使数值更好地进行比较。

图3 所有中间品进口同比增速

目前除美国外,中国与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经贸合作领域也在不断拓宽,为中国对外贸易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因此,中美争端的加剧很可能刺激中国中间品进口商将货物贸易转移至第三方市场,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与美国之间的贸易下降。由此我们根据各HS6位中间产品是否受到美国加征关税影响分别进行整理,考察中国受关税影响和未受关税影响的HS6位中间产品从不同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增速变化,具体情况如图4、图5所示。

图4为2018—2019年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的中间品进口同比增速。图中显示,在2018年10月后从美国进口受关税影响的中间品出现了负增长,而中国对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间品进口增速虽然也有下降,但下降幅度较小。图5是中国未受关税影响的中间品进口同比增速变化。从图上来看,中国从美国进口未受关税影响的中间品同比增速相对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同比增速更为一致,并且没有出现长时间的负增长,与图4形成了一定对比。由此来看,此次贸易战可能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中国受关税影响的中间品进口,尤其是导致中国对美国受关税影响中间品进口有明显的下跌。但从图中趋势仍然不能有效地考察受关税影响中间品和未受关税影响中间品在贸易战前后的变化差异,因此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做进一步研究。

图4 受关税影响中间品进口同比增速(4)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还包含了部分欧盟国家,如捷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为了避免与欧盟样本重复,在整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数据时,均剔除了属于欧盟的国家,本文在后续回归中也做了同样的处理。

图5 未受关税影响中间品进口同比增速

(三)模型设定

本研究重在探究美国对华发起的贸易战对中国中间品进口的影响,有效的方法就是比较受关税影响中间品与未受关税影响中间品在贸易战发生前后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中间品进口的变化差异,因此本文使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Didifference-in-Differences,DID)来评估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效应,能够很好地剔除其他政策或环境因素的干扰。具体地,我们将贸易战发生后受美国关税影响的HS6位中间品作为实验组,将在样本期内从未受到美国关税影响的中间品作为对照组。在满足共同趋势的条件下,通过比较两组中间品进口额在事件发生前后的变化,可以得到贸易战对中国中间品进口影响的净效应。计量模型如下:

ln imppct=βτaffectpt+imTpt+αct+αp+εpct

(1)

其中:下标p表示HS6位码层面的产品,c表示中间品进口来源国,t表示年月。affectpt是根据产品实际被加征关税的时间进行设置,当产品p在t月被加征关税时,取值为1,否则为0。考虑到在贸易战期间中国也同样对从美国进口的产品加征了反制关税,这也会使中国从各国进口的中间品发生变化,因此在模型中我们加入了中国对美国实施的反制关税的自然对数作为控制变量(5)该变量在产品未被加征关税之前均设为0,对于始终未受到关税影响的产品,该变量的值也均为0。另外,为了方便对数化,我们使用ln(1+反制税率)的方法计算该控制变量。,用imTpt表示。αct为中间品进口来源国-月度层面的固定效应,αp为HS6位产品层面的固定效应。

本文关注的被解释变量是当月从某国进口中间品总额的对数,用ln imppct表示。考虑不同中间产品本身进口规模不同,我们采用如下方法进行衡量:

ln imppct=ln(impct/y_impy)

(2)

其中:impct表示在t年从c国进口中间品p的进口额,y_impy表示在当年产品p的中间品进口额,y表示年份。本文使用该方法衡量中间品进口情况,可以剔除经济波动带来的中间品总进口变动影响,能够更好反映企业当月的中间品进口变化情况。

本文重点关注的是变量affectpt的系数,能够反映受关税影响中间品和未受关税影响中间品在贸易战前后进口变化差异的净效应。当对产品总样本进行回归时,若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负),说明贸易战使中国总中间品进口增加(减少)。当对各个国家或地区样本进行回归时,若估计系数为正(负),说明贸易战使中国对各个国家或地区的中间品进口出现了增加(减少)。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利用多时点DID回归方法,本文考察了贸易战对中国所有中间品进口的影响,如表2列(1)所示。变量affect的结果显著为正,表明美对华的制裁并没有遏制中国中间品总进口,反而使总进口出现了增长。分析其原因,我们认为,一种可能是,美国对华贸易战的影响是局部和微小的。虽然中国从美国进口中间产品比重较高,但其进口降幅相对于中国中间品进口总额而言较小,同时中国与世界其它各国的贸易往来仍然密切,因贸易战导致的中间品进口缩减并不足以导致中国中间品进口产生明显下降。另一种可能是,贸易摩擦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存在的,但市场和企业有能力做出及时的调整和应对,从而能够抵消部分负面影响。还有可能是中国原本对美国的中间品进口转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使中国的中间品进口压力得到了缓冲,未对总中间品进口造成负面影响。

表2 多时点DID的基准回归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进一步使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样本进行回归,以深入考察贸易战对中国中间品进口产生的贸易效应。在此分别使用中国对美国、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中间品进口数据进行回归,结果如表2列(2)~(5)所示。美国样本的回归结果为负,但并不显著,表明从总体上,加征关税并未对中国从美国进口中间品产生显著的直接负面效应。我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不同轮次产品受到的影响不相同,从而会影响结果,对此本文在后文分轮次检验中还将做进一步讨论。随后,列(3)、(4)结果显示,欧盟样本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正,表明中国从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受关税影响中间品比未受关税影响的中间品出现了增长,存在一定的贸易转移效应。列(5)结果不显著,表明中国对其它国家或地区的中间品进口也没有受到贸易战的影响,我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中国对其他国家的中间品进口额相对较小,中间品进口企业在这些地区开拓业务和建立贸易合作的难度都较大,因而不具有明显的贸易转移效应。此外,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生产技术水平也相对有限,难以承接大量的中美贸易转移。

(二)双重差分的有效性检验

以上基准回归结果的可信度取决于双重差分法估计的有效性,因此本文需要进行一系列有效性检验,包括平行趋势检验和安慰剂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与动态效应

为保证双重差分的有效性,本文采用平行趋势检验,以考察中国受关税影响中间品和未受关税影响中间品在贸易战前后的差异以及中国中间品进口的动态变化。根据受影响产品加征关税时点前后的月份本文设置了一系列虚拟变量,公式如下:

(3)

其中:prepn=1表示产品p的样本处于被加征关税前的第n期,否则prepn=0。currp0=1表示产品p的样本处于被加征关税的当期,否则currp0=0。postpm=1表示产品p的样本处于被加征关税后的第m期,否则为0。根据模型(2)回归后可以画出月度趋势图,由于事前事后的月度期数较长,因此仅展示了部分时间段的结果,如图6所示(6)未展示部分的结果和趋势变化也表明本文结果是稳健的。完整趋势图备索。。结果来看,图中变动趋势与本文回归结果是较为一致的。其中,全样本、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加征关税前部分时期出现了显著为负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本文使用的是月度数据,而不同产品在月度层面的进口波动性是较大的,但整体来看,加征关税前的趋势是较为平稳的。而在贸易战发生后,时间趋势线都出现了明显上升,同时也可以观察到,加征关税的影响存在一定滞后。另外,表2中美国的回归结果虽并不显著,但美国样本的时间趋势线整体呈现出了下降趋势,在加征关税后的第11期也出现了显著为负的情况,我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美国对华分别加征了四轮关税,而各轮关税的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都不同,因而在不同月份呈现出不同的影响。

图6 美对华贸易战对中间品进口影响的月度趋势检验

2.安慰剂检验

在本文的设定中,对实验组和对照组分组是基于中国进口的中间产品是否在贸易战中被加征关税,但回归结果也可能受到其他随机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进行以下操作,将实验组和对照组放在同一样本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法生成新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同时也随机生成了新的政策时点,然后根据各产品在各个月份是否被加征关税生成新的虚拟变量,替代模型(1)的核心变量进行回归。将这一操作重复500次,得到500次回归的系数和t统计量。我们分别对各个样本进行了安慰剂检验并得到t值核密度图,如图7所示。

图7 随机分组回归t值的核密度分布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对全样本的500次模拟的t值中有499次小于真实的回归t值(99.8%)。对美国样本的500次模拟的t值中有411次大于真实的回归t值(82.2%)。欧盟样本中,有485次小于真实的回归t值(97%)。此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模拟的t值中有499次小于真实的回归t值(99.8%)。对其它国家样本模拟的t值中仅有454次小于真实的回归t值(90.8%)。以上安慰剂结果与表2回归结果是一致的,表明本文回归结果是稳健的。使用这一检验方法能够排除由于其他因素导致的经济后果,使得本文的因果效应更加可信。

(三)考虑关税轮次和关税税率

考虑前三轮关税加征时间均处于2018年第三季度,而第四轮的两批产品关税分别在2019年9月和2019年12月开始实施,且从平行趋势来看加征关税的影响存在滞后性,因而第四轮产品关税的影响在本样本回归中可能无法完全被测度到。对此,我们进一步剔除了第四轮被加征关税的产品样本再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到,全样本、欧盟样本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的结果均与前文一致,但美国样本的结果显著为负,表明前三轮加征的关税对中国从美国进口的中间品产生了显著负向影响。

表3 前三轮关税样本回归

由于美国共分四轮对产品加征了关税,各轮产品受贸易战影响的时间点和加征税率不同,所以我们根据各轮产品加征关税的时间不同分四轮产品样本分别回归,同时也将产品被加征的税率考虑进来。具体地,使用ln Tpt替换模型(1)中的affectpt变量进行回归,ln Tpt是根据HS6位产品下HS8位产品的加征税率计算的,表示产品p在t月被加征的平均税率。需要说明的是,其中可能存在HS6位产品在多轮关税加征中均被列入清单,对此我们将该HS6位码产品列入首轮被加征关税的实验组进行回归,并在之后各轮均不列入该产品。

表4展示了各样本在各轮关税加征中受到的影响。从结果来看,各轮关税加征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在第一轮次中,全样本、欧盟样本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美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样本的系数则不显著,表明美对华加征的第一轮出口关税并未对中国中间品进口产生消极影响,反而推动了中国对欧盟国家的进口贸易。第二轮产品关税的影响也未产生明显的负向影响,并且在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中系数显著为正。第三轮次中,虽然欧盟样本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但全样本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系数均不显著,并且加征的产品关税导致了中国从美国进口减少。最后一轮中,美国样本和其它国家样本的系数均显著为负。本文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前两轮的产品涉及的种类较少、总金额较小,中国也能通过进口转移缓解贸易战的冲击,因此不足以构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第三、第四轮中,被加征关税的产品金额巨大,影响范围更广,因而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冲击。这一结果表明,美国对中国加征出口关税会显著影响中国从美国进口中间品,同时对中国与各国或地区的中间品贸易也会产生一定转移效应,但各轮加征关税的影响可能因产品种类、税率不同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表4 同时考虑加征轮次及关税的样本回归

五、影响机制分析

关于贸易战通过进出口供应链影响中国中间品进口的机制仍是一个需要考察的问题。尽管在前文分析中,美对华加征的出口关税在总体上并未对中间品进口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但考虑到中间品进口与出口在供应链条上存在着重要的互补性(Eichengreen,2020),因此不能忽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基于此,本文进一步聚焦出口关税与中间品进口在供应链中的联系,考察加征的出口关税是否会通过供应链渠道对中间品进口产生反向作用。对此,我们参考了Handley et al.(2020)的方法,将2016年企业-产品-国家层面的贸易数据与美对华加征关税的产品进行匹配,进而测度中间品进口在供应链上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指标。使用该指标能够将被加征关税的出口产品与中间品进口产品进行关联,反映加征出口关税对于其供应链条上相关联的中间品进口的影响。同时,相比使用样本期的数据,使用2016年的数据测度该指标能够较好地避免内生性问题。以下是具体的计算公式:

(4)

其中:p表示HS6位中间品,分母表示2016年进口p产品的企业数量,分子表示同时进口产品p且对美出口的同类产品(7)同类产品是指,出口的产品与进口的产品具有相同的HS6位码。在贸易战中被加征了关税的企业数量。由此,该指标能够抓住供应链条上中间品进口与出口之间的联系,衡量各中间品进口在供应链条中面临出口关税加征时所承受的风险程度。随后,我们将该指标带入如下计量模型进行回归:

Δln imppct=βτETEp×affectpt+ETEp+imTpt+αct+αcI+αIt+εpct

(5)

其中:被解释变量为当月进口额与上一年月进口额的对数差,能够衡量某一中间品进口增速,I表示HS2产品部门。其他各变量定义与前文相同,同时回归中也控制了国家-时间固定效应和产品-时间固定效应。同样,我们也分不同国家或地区样本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从表5的结果来看,全样本、美国、欧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样本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负,其他国家样本的结果依然不显著。这一结果表明,美对华加征的出口关税能够通过供应链渠道对中国中间品进口产生负面影响,且产品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越大,其中间品进口下降幅度越大。具体分析来看,虽然总体上加征出口关税对中国中间品总进口没有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但从供应链视角来看,中国的中间品进口一定程度上的确受到了出口关税的冲击,不仅影响中美两国间中间品贸易,也会进一步影响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中间品贸易。因此,对中国而言,虽不必对贸易战产生过度恐慌,但仍需要重视中美贸易关系中的供应链稳定情况,持续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贸易联系,保持多元平衡发展以降低贸易风险。而对美国而言,此次贸易战无异于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加征关税是短视的,也无益于解决美国面临的贸易逆差问题,特别是受关税冲击的国家若加征对等的反制措施则会带来两败俱伤的后果(崔琨 等,2020)。

表5 影响机制检验结果

六、异质性分析

(一)中间品进口来源国数量异质性

我们根据中间品进口来源国数量多少划分样本,进而考察不同进口来源国数量的产品受到的影响是否不同。具体地,本文计算了各中间品进口来源国数量并由高到低排序,并以50分位将样本划分为两组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结果显示,进口来源国更多的产品在面临贸易战时更易产生贸易转移效应,会使中国从美国进口的中间品减少,对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间品进口增加;进口来源国较少的产品,相对难以从其他国家或地区找到合适的进口替代品,因而不存在贸易转移效应。进一步关注交互项的回归结果发现,进口来源国更多的产品在供应链中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会主要对中国与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中间品进口产生负面影响;进口来源国更少的产品,在供应链中与不同国家建立的联系较少,因而其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主要对中国与美国的中间品进口产生了显著负面作用。

表6 进口来源国数量异质性检验

(二)产品从美国的进口份额异质性

中国产品对美国的中间品进口份额能够反映该产品对美国的中间品进口依赖程度,依赖程度越低,那么该产品相对越容易向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转移。我们将对美国中间品进口份额高于或等于50分位的产品界定为高中间品进口份额的产品,将中间品进口份额低于50分位的产品认为是低中间品进口份额的产品,然后据此分别进行回归。表7的结果显示,产品进口份额的高低并未导致贸易战对中美中间品进口的影响产生差异,但贸易战总体上都会使中国与除美国外其他国家的中间品贸易增加。其中,对美国中间品进口份额较高的产品会向欧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生进口转移,而对美国中间品进口份额较低的产品仅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生转移。这一结果可能是对美国中间品进口依赖度较高的产品会更容易受到贸易战的冲击,中国进口企业也会加速寻找新的贸易伙伴。此外,交互项的结果也表明,产品在供应链中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对两类产品进口都产生了显著负面效应。其中,对美国进口份额高的产品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更易影响中国与美国、欧盟的中间品进口。低进口份额产品面临的出口关税风险敞口仅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间品贸易产生负面影响。

七、结论与启示

当前中国正进入新发展阶段,评估贸易战的贸易效应对于完善贸易摩擦监测预警机制,维系中国外贸稳定安全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本文利用中国2017—2019年的中间品进口数据以及贸易战期间中美两国互征的关税数据,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评估中美贸易战对中国从美国进口中间品以及从第三方市场进口中间品产生的贸易效应。结果表明,虽然总体上贸易战并未显著抑制中国中间品总进口,但从不同加征轮次的回归结果来看,出口关税冲击对不同轮次中间品进口产生的影响效应不同。具体而言,贸易战对中国从美国的中间品进口具有一定抑制作用,同时也促使中国对欧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生显著的进口转移效应。本文还发现,由于出口和中间品进口之间在供应链渠道上的关联和互补性,出口关税冲击会通过供应链渠道对中间品进口产生负面影响,出口关税风险敞口越大,对中间品进口的抑制作用越显著。这一结果也说明,挑起贸易战可能只会使中美双方达成不利的“纳什均衡”,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政策启示。第一,做好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管控双边贸易争端。政府要对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挑起的贸易摩擦保持审慎和预警,加强对各类进出口产品信息的有效监控,完善经济、政治和产业政策等信息的搜集,从宏观上做好外贸政策和法规的预警。第二,注重与美国、欧盟及其他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协调,建立双边的沟通对话和磋商机制,积极通过政府间协商最大程度上减少贸易争端带来的损失,避免贸易摩擦双方出现“囚徒困境“的情况。第三,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中心协调作用,做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传导,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的沟通和信息通报,收集可靠的国内外行业市场信息,帮助企业提升对贸易摩擦的快速应急能力。第四,积极开拓和培育新兴市场。在巩固与欧、美、日、韩等经济合作的同时,注重发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势,支持企业开拓RCEP市场,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将目标市场从欧美转向东盟、东南亚等地区,强化与重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贸易纽带。同时,加强企业“中间品进口自律”,尽量分散中间品进口目的地,降低对单一市场的贸易依赖,并在面临贸易摩擦时通过中间品进口转移进行市场调节,抵消贸易壁垒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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