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一 尤铮
摘 要:21世纪以来,国际组织、跨境办学参与国均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跨境办学的质量对等性。英国私立学校是基础教育阶段跨境办学的领跑者,为研究质量对等性提供了可行的切入点。聚焦英国的境内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对二者办学的政策文本内容和政策执行流程进行对比后发现:英国政府在制度设计层面为办学质量对等性提供了较好的保障,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的办学督导框架、质量标准、督导评估流程均呈现较强对等性。政府在其中起到牵头协调作用,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注重发挥学校办学主体性,重视回应大众利益诉求。政策制定和执行体现了质量“起点”和“过程”的对等性,未来研究可以从“结果”对等性出发,以形成对英国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质量对等性更为完整的认识。
关键词:英国私立学校;英国海外学校;跨境办学;质量对等性;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G513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2-3937.2023.04.07
一、问题提出
跨境办学是教育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培养学生全球胜任力、服务驻外人员子女教育需求、促进文化传播与交流等因素的作用下,基础教育阶段的跨境办学发展迅速。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海外国际学校”。[1]2020年以来,我国先后引导杭州二中、济南市相关学校参与建设了迪拜中国学校、里约中国国际学校,迈开了基础教育跨境办学的坚实步伐。建设海外国际学校是许多国家的通行举措,英国基础教育阶段的海外国际学校在数量、质量和收益上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显示出卓越的全球竞争力。[2]截至2021年,英国私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运行的海外学校(British Schools Overseas)数量从2020年的69所增长至81所,学生总数由46,407名增加至52,975名,较上年增长14.2%。[3]我国作为推进基础教育境外办学的新兴国家,可以通过比较研究挖掘国际经验,更好地服务中国特色海外国际学校建设。
跨境办学可谓一项复杂工程,其中,如何保证境内办学和境外办学的质量对等性始终是一个关键议题。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发布《跨国教育行为守则》(Code of Good Practice in the Provision of Transnational Education),提出境外办学机构的学业要求应该与母体机构相对等(comparable)。[4]2006年,UNESCO和亚太质量网络(Asia Pacific Quality Network)联合发布《跨境教育质量管理框架》(Regulating the Quality of Cross-Border Education),指出跨境办学必须澄清学术标准的对等性(equivalence)及其保障机制。[5]在国际组织的倡议下,保障质量对等性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也成为跨境办学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英国私立学校是研究质量对等性的一个可行的切入点:一方面,英国私立学校历史悠久,但英国私立学校的境外办学从21世纪才开始兴起,至今不过二十余年;另一方面,英国私立学校的海外学校大多建立在中国、中东、泰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6],而这些地区与英国本土的文化差异较大。因此,在历史积累和文化传统的双重差异之下,英国政府如何在制度设计层面保障私立学校境内外办学的质量对等性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文献回顾
国际学校可以分为三类:具有特定国别,为本国海外公民提供母语教育的学校;没有特定国别,招生不限国籍的国际化学校;为所在国学生提供外国教育模式的学校。[7]海外国际学校是其中一类,英国私立学校举办的海外学校兼有前两类学校的特征。已有研究更多关注国际学校办学运行的理论和实践议题。2008年,UNESCO出版了玛丽·海登(Mary Hayden)和约翰·汤普森(John Thompson)的著作《国际学校:发展与影响》(International Schools: Growth and Influence),该书为国际学校研究搭建了一个共识性的框架,其列举的课程、学生、教师、管理人员、领导与治理、发展趋势等成为国际学校研究的主要话题。[8]近年来,我国学者对质量认证制度[9]、跨文化冲突[10]、课程的跨文化建设与理解[11]等议题也展开了深入研究。
从主权国家基础教育境外办学的角度研究海外国际学校,仍是一个逐渐兴起的领域,大部分研究聚焦于美国的国务院海外学校(American-Sponsored Overseas Schools)[12][13][14][15], 而对英国基础教育境外办学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提出了两个具有启发性的观点。第一,全球教育产业不断分层且竞争加剧,英国精英私立学校凭借其特有的文化资本在境外办学中获得认可,如伊顿(Eton)、哈罗(Harrow)、德威(Dulwich)等。但是,这类学校本身所代表的精英属性是一种稀缺资源,也是其质量生命线。而开展境外办学,实质上是扩大规模以迎合全球中产阶级的教育偏好,這无疑稀释了其精英属性,且会引发精英化与商业化的矛盾,即质量和规模的矛盾。[16]第二,针对英国基础教育境外办学质量,政府层面的制度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与英国本土的督导制度有机融合,并在质量评估标准研发、教师招聘培训等方面取得实效,成为其质量保障的重要内容。[17]综上,已有研究表明:其一,私立学校是研究英国基础教育跨境质量对等性的有效样本,其反映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和学理意义;其二,要研究质量对等性,离不开对英国教育督导制度和办学质量评估制度的分析。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聚焦英国私立学校,以英国政府的督导制度、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估制度为数据源,从政策文本内容和政策执行流程两方面,比较分析私立学校本土办学和境外办学的质量保障制度,以检视其办学质量的对等性。
具体而言,与英国私立学校及海外学校相关的行为主体有三类:一是政府部门,如英国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DfE);二是政府做背书的专业机构,如英国教育标准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Ofsted)、私立学校督导局(Independent Schools Inspectorate,ISI)等;三是商业性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如剑桥教育(Cambridge Education)、彭塔国际(Penta International)、教育发展信托基金(Education Development Trust)等。本研究讨论了他们在跨境办学质量保障中的职能和角色。
如表1所示,与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运行高度相关的政策文本主要有两类:一是统领性的督导框架,二是更为具体的办学质量标准,这些文本构成了英国私立学校境内、境外办学质量保障最为核心的政策指引和操作指南。
四、英国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质量保障的
政策文本内容分析
(一)督导框架
1. 私立学校督导框架
在英国境内,私立学校督导局(ISI)颁行的《私立学校督导框架》是私立学校督导工作的重要依据。该框架共包括四个部分:私立学校督导工作基本情况、私立学校工作合规性检查、私立学校教育质量督导、私立学校学前儿童教育(若开设)督导。
私立学校督导局成立于2008年,是一个直接向英国教育部负责的独立机构,与英国最为知名的学校督导机构——教育标准局互相独立运行。但通过对比不难发现,私立学校督导局发布的督导框架以及工作模式,与教育标准局具有较强的相似性。这样的工作模式既体现了教育标准局在英国学校督导工作中的权威性,由其制定的《教育督导框架》(Education Inspection Framework)在英国具有统领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均具有较大影响,也体现了英国根据学校类型,分类开展督导的工作思路,教育标准局负责公立学校和少部分私立学校的督导,若私立学校隶属于私立学校协会(Independent Schools Council,ISC),其督导工作则完全由私立学校督导局负责。
《私立学校督导框架》对私立学校督导工作的原则提出了统领性的要求。针对督学人员的要求包括:报告学生的成绩以及达标程度,报告学校的目标达成情况;体现对学校发展和学校改进的支持;重视学校的自我评价;向学校提供有帮助的反馈;采用同行评审;确保督学人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针对私立学校的要求包括:了解督导框架,积极支持督学工作;重视督导工作对学生的利益;按要求提供数据;做好学生隐私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沟通,给出建设性的回应。[18]
2. 海外学校督导框架
针对英国私立学校举办的海外学校,督导工作以私立学校督导局发布的《英国海外学校督导框架》为主。该框架一共包括四个部分:海外学校督导工作基本情况、海外学校的办学标准、海外学校教育质量督导、督导报告的写作要求。
私立学校督导局针对海外学校提出的统领性督导工作原则与英国境内私立学校大同小异,但进一步明确了要参照海外学校的办学质量标准,而非本土学校的标准,来评判学生和学校的达标程度。该框架指明,私立学校督导局是受英国政府许可的海外学校督导机构,为体现由政府做背书的公信力,海外学校的督导结果会同时发布在英国教育部和私立学校督导局的官网上,并列入英国的国家择校参考系统——学校信息网(Get Information About Schools,GIAS)。进入GIAS系统意味着海外学校达到了政府划定的办学标准,并通过了私立学校督导局的督导。然而,一些海外学校为遵守办学所在国的法律要求,并不能满足英国政府划定的所有办学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英国教育部会根据私立学校督导局的建议,将学校列入GIAS系统,但会注明其未能完全达到办学标准。[19]此外,海外學校原则上是自愿参与督导,但在英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文化中,参与督导是学校获得合法性和公众认可的重要渠道,鲜有学校会冒着风险脱离督导。
(二)质量标准
督导框架对学校质量做出了统领性的规定,督学人员进入学校开展督导,则需要依托更为具体的办学质量标准。英国私立学校及海外学校目前采用的是教育部2014年颁行的《(私立学校标准)教育条例》和《英国海外学校标准》。
1. 私立学校质量标准
私立学校办学质量标准包括八条一级标准和若干二级指标,如表2所示。
表2仅呈现了二级指标的部分关键内容,许多条款的规定非常细致。例如,在“教育质量”方面,针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政府制定了10条具体要求,核心内容包括:充分了解学生的能力、需求和先前学业成绩,在课程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促进学生的自我激励能力,使学生积极调用自己的知识、体力、创造力、兴趣,以促进思考和互相学习;精心设计课程,体现为教学方法、课堂活动和时间管理的有效性;教师充分掌握和理解所授学科知识;对学生学习进行连贯完整的过程性评价,借助评价信息服务教学改进,促进学生进步;对学生行为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激励。[20]其他条款亦然,英国教育部对办学质量标准的规定极为详细,并援引了大量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2. 海外学校质量标准
海外学校办学质量标准包括九条一级标准和若干二级指标。与英国境内的私立学校相比,主要的区别有三个方面:首先,新增了一条一级标准“寄宿条件”;其次,大幅修改了一级标准“学校领导力和管理”的指标内容;最后,在大部分条款内容中延续了对英国境内私立学校的要求,同时兼顾海外学校身处异文化环境的特殊性。
在新增的一级标准“寄宿条件”中,核心指标包括:学校在反欺凌、儿童保护、投诉、安全、安保、纪律、奖励和约束、健康教育、寄宿生健康记录等方面的政策和执行情况;学校在风险管理、住宿管理、寄宿生课余活动、英语非母语学生需求、寄宿生意见、寄宿职工等方面的政策和工作流程;短期离宿交流、校外寄宿等方面的安全和管理政策等。[21]上述标准要求表明,英国政府瞄准了基础教育境外办学的一个真问题,充分重视寄宿制度的重要性,兼顾考虑驻外英国公民子女,以及所在国、第三国英语非母语学生的需求,因而对海外学校的寄宿条件做出详细的规定。
在修改较大的一级标准“学校领导力和管理”中,英国政府增加更多细节要求。例如,学校领导有明确的办学方向,管理人员的关系积极融洽,管理工作能够明确学校改进重点领域等。
其他一级标准均与英国境内的私立学校保持一致,针对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师生安全等重要内容,英国政府结合海外学校的特殊性进行了调整。例如,在课程教学中,英国政府强调对英语非母语学生的关注和支持;在“民主、法治、自由、包容等英国的核心价值观”方面,英国政府要求境内私立学校必须积极传承,但在海外学校标准中,修改为促进学生对上述价值观的理解,并强调按照所在国公民、英国公民、全球公民的共同责任标准来培养学生。
(三)比较分析
通过对私立学校及海外学校督导框架和办学质量标准的文本分析,可以发现两类学校的质量保障制度同大于异,为质量对等性创设了较好的政策依据和制度基础。具体而言,私立学校跨境办学的质量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点异同。
1. 督导框架均较为完善,督导内容侧重点存在差异
英国教育部、教育标准局等主体对私立学校境内、境外的办学实践均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督导框架。两个督导框架的结构较为相似,均由四部分组成,体现了对教育标准局制定的纲领性《教育督导框架》的延续。但海外学校的督导框架内容体现出更明显的基础性,而境内私立学校的督导框架有较强的提升性,且政府的控制力更强。
针对境内私立学校,接受督导是一项明文规定的强制要求。具体而言,政府会要求检查学校的合规工作,即学校对英国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的合规执行情况。另外,在学校设有学前教育的情况下,政府对境内私立学校明确了相关督导要求,体现了英国政府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中儿童早期发展的相关倡议进行本土化,注重境内教育工作的幼小衔接,引导私立学校衔接国际教育理念[22],具有明显的提升性。
针对海外学校,英国政府略去了合规工作的督导要求,而是用体现英国教育特色和所在国特色的办学质量标准予以代替。海外学校督导框架还对督导报告的写作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但境内私立学校的督导框架里已经不再出现如此基础性的内容。其他差异还包括:未对海外学校做出学前教育相关的督导要求,境外办学质量主要聚焦于中小学学段,并明确海外学校参与督导的自愿性。
2. 质量标准均全面具体,标准性质和内容存在差异
关于两套标准的性质,《(私立学校标准)教育条例》是英国教育部制定的法定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而《英国海外学校标准》是非强制性的标准,旨在为英国海外学校提供办学质量参考。
内容方面,《英国海外学校标准》表现出对《(私立学校标准)教育条例》的继承性,主体内容均参照后者制定,但在标准内容上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异。海外学校需要兼顾英国特色和所在国特色,应对跨文化挑战;境内私立学校则不需要过多考虑跨文化方面的因素,而是聚焦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英国政府高度重视海外学校的住宿安排,住宿的硬件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教育安排、安全保障是家长和学生的核心关切,尤其是对于英国驻外公民及其子女而言。因此,英国政府专门新增一条一级质量标准细化相关办学标准,无疑是抓住了一个真实存在的关键问题。此外,也有一些境内私立学校适用条款未用于海外学校,如中等教育阶段开展性教育和健康教育,在海外学校标准中没有提及。
3. 均强调学校住宿条件,海外学校更强调学生身心
在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的质量保障制度中,学校的硬件设施,尤其是住宿条件都是一项重要内容。然而,针对境内私立学校,英国政府仅对宿舍硬件设施的健全完备提出要求,要求学校确保体育、饮水、照明、盥洗、医疗等硬件条件达标,但对寄宿学生的管理等并未做出明确规定。针对海外学校,政府不仅对硬件设施制定了详细标准,还针对寄宿学生的身心需要制定了一系列详细标准。具体而言,海外学校宿舍管理人员招聘、与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儿童健康与幸福等方面的质量标准更为细化。评估过程中,督导机构会考查海外学校在处理寄宿学生欺凌事件、制定安全保障机制、开展身心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突出了对海外学校寄宿学生的人文关怀。
4. 均重视学生个人发展,海外学校更突出英语技能
在两类学校的质量保障机制中,对教育质量的要求总体相同,均重视学生的学业成就和个人发展,采用总结性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衡量学生的最终学习成绩以及学业进步程度,强调全面评估学生的个人发展,体现以评价促改进的理念。[23]但是,在具体评价内容中,海外学校强调学生英语技能的掌握情况。在《英国海外学校督导框架》中,政府明确指出语言能力是学习的重要基础,要使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发展;在《英國海外学校标准》中,英语(或部分情况下威尔士语)作为主要教学语言是教育质量的标准之一。显然,以英语作为共同的语言媒介,是海外学校和英国境内私立学校保持质量对等性的基本条件,也是海外学校之所以成为“英国”海外学校的重要基础。
五、英国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质量保障的
政策执行流程分析
政策执行是政策目标达成的关键所在。[24]在比较分析政策文本的基础上,本研究进一步比较分析两套政策体系的执行情况,这也是英国私立学校跨境办学质量对等性的重要表征。概括起来,质量保障的政策执行流程聚焦于谁来评、如何评的问题,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进行质量评估的主体,二是进行质量评估、处理评估结果的步骤流程。
(一)执行流程
1. 私立学校质量保障政策执行流程
英国私立学校质量评估的两个主体是教育标准局和英国私立学校督导局,后者对大部分私立学校进行督导,若学校不隶属于英国私立学校协会,则由前者进行督导。英国教育标准局是非内阁政府机构(Non-Ministerial Government Department),自身活动不受政治派系的影响,首席督学由英国枢密院直接任命,代表英国王室行使权力,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25]私立学校督导局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非营利性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私立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定期向教育部汇报评估结果。[26]两个机构协作对私立学校的跨境办学进行督导,并接受教育部的监督。
在具体评估过程中,首先学校需要形成自评报告,其后督导团队入校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与学生、家长沟通,集合多方信息,收集反馈意见,入校督导結束后,督导团队会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将评估结果反馈至学校,并在两周内发布在私立学校督导局的官方网站上。同时,学校官网也会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给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督导报告副本[27],确保信息的透明公开。该流程如图1所示。
2. 海外学校质量保障政策执行流程
英国海外学校质量评估主要由英国教育标准局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这些机构不隶属于政府,可以独立开展工作。而且英国这类第三方机构的数量较多,为海外学校的质量评估提供了多种选择。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做背书的专业机构,如私立学校督导局、学校督导服务部(School Inspection Service)等;二是商业性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如剑桥教育、彭塔国际、教育发展信托基金等。
海外学校质量保障的执行流程主要包括评估前、评估中和评估后三个部分。评估前,英国教育标准局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招募第三方机构参与工作,确定评估之后,通知学校做好评估准备工作,时间安排由学校与评估机构共同商定。学校在评估前需要递交自评报告,组织召开家长会、教职工会以及学校董事会。评估过程中,督学人员以参与课堂为主,观察学生的学习热情、自信心、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了解课堂教学的进度安排是否达到教学指标,听取教师教学工作安排内容。[28]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需要将评估报告分送学校董事会、评估组及地方教育部门,并将报告的主要内容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评估结果还将分送当地新闻媒体、图书馆等进行公开。该流程如图2所示。
由于更多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广泛参与,如何把控这些机构的资质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对此,英国教育部从督学、督导过程、督导报告三个方面对英国海外学校评估机构的准入标准做出规定。第一,督学人员必须资质良好、训练有素且经验丰富。督导组成员应具备五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在英国本土或英国海外学校至少担任过重要管理职位、在过去三年内接受过犯罪记录调查等。第二,督导过程应该遵循规范的督导框架,这个框架包括规划、通知、督导程序、时间安排、督导组的成员构成等。第三,督导机构的工作安排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公众有权对督导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和建议。[29]2017年,英国政府对这些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新一轮认证,终止了学校督导服务部和剑桥教育两个机构的评估资格[30],体现了政府对第三方机构的动态管理。
(二)比较分析
通过对比,两类学校的评估执行流程清晰完整、主体明确、结果公开,能够在实践过程层面上保障本土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的质量对等性。
1. 均重视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两类学校的办学质量均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其评估体系已经较为完善,英国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英国政府通过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使其承接政府转移的评价职能,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让渡管理权,能够有效提升质量评估的可信度、独立性和连续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31]英国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均采用完善的第三方评估体系,因此在评估主体的层面保障了两类学校办学质量的对等性。
但是,两类学校可选择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性质略有不同,海外学校可选择的第三方机构更多,其中不乏一些带有营利性质的企业。政府允许商业性质的第三方机构介入,能够进一步提升英国基础教育的市场化程度,促进学校督导市场组织的中介化,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学校办学质量,同时推动英国经济的发展。[32]英国私立学校不断拓宽海外市场,也带有谋利的初衷,希望为英国本土学校获取可观的资金来源。[33]因此,私立学校的办学初衷和第三方营利机构的介入,事实上都带有经济驱动的性质,虽然可能引发争议,但也达成了一定的制度契合。
2. 均重视学校自我评价和评估结果的公开透明
重视学校自评是基础教育评价的国际趋势之一。在英国,无论是本土私立学校还是海外学校,学校自我评价都是整个督导评估过程的重要起点。学校的自评不仅能够为外部督导评估提供基础和依据,提高督导评估效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将评价权力留在了学校层面,有助于实现促进学校改进和发展的作用。[34]早在2005年,学校的自我评估就已经成为英国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关注的焦点,并被广泛纳入英国所有学校的督导过程当中[35],海外学校不断兴起以来,其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同样继承了重视学校自我评价这一特点。
此外,两类学校的质量评估均强调结果公开。教育标准局以督导报告的形式在官方网站对结果进行公示,为家长选择学校提供了客观、专业、权威的参考。英国政府还引入配套的竞争机制,以排行榜的形式公布评估结果,该评价排名对家长择校以及学校获得财政拨款金额有着重要影响。[36]无论是英国本土的私立学校,还是其海外分校,从学校自评到督导评估过程、评估结果公示,均体现着质量评估运行机制的公开透明性,为英国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六、结语
通过政策文本和执行流程两个层面的对比分析,英国基础教育阶段的跨境办学在制度设计层面较好地做到了质量对等性的保障。
就政策文本內容而言,本土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校督导框架和质量标准体系,内容对等性强,体现出境外对境内的继承和延续。在政府牵头和专业机构的参与下,两套制度体系对学校办学的质量维度与内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同时兼顾行政权威性和教育专业性,为学校办学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政策依据和质量参考。与此同时,英国政府也注重结合境外办学的实际情况对办学标准内容进行修正,能够从海外学校学习者的需求出发,弱化海外学校督导评估的制度刚性、突出海外学校督导评估的人文关怀,这些境内外差异集中反映在海外学校参与督导的自愿性、住宿制度的细致性、英语技能的重要性、第三方机构参与的活跃性等方面。
就政策执行流程而言,本土私立学校和海外学校均采用一套较为完整的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流程,内容对等性强,体现出境外对境内的继承和延续。在政府协调和专业机构的参与下,两套评估工作流程均体现了政府在其中的监督和管理、相关专业机构的积极参与、对学校自主性的高度重视、对社会大众利益的有效回应。与此同时,英国政府也结合境外办学的实际情况对督导评估流程进行了修正,一个显著的区别在于海外学校评估中可选择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更加多元化,学校办学和评估机构都具有更为明显的自主性和商业特征。
综上所述,从制度设计的层面来看,英国基础教育私立学校与海外学校的办学质量基本保持了较强的对等性。这既体现了英国政府积极回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洲理事会等国际组织倡导的跨境办学理念,也表征着英国自身在推进基础教育跨境办学中的价值导向。保障质量对等性,无疑能够解释为什么英国海外学校快速发展、声誉良好,展示出卓越的国际竞争力。诚然,本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如果将办学质量对等性视为一个涵盖“起点、过程、结果”的综合体,本文仅研究了“起点”(政策内容)和“过程”(政策执行)两个层面。虽然英国海外学校的督导评估结果整体良好,但是要深入检视办学质量的对等性,必须深入到学校办学运行的过程中,对制度差异、文化差异、受教育对象差异、办学定位差异等带来的办学挑战开展实地研究,才能对质量对等性形成更为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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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Equivalence of Cross-Border Education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Between British Independent Schools and British Schools Overseas
JIANG Zhengyi YOU Zheng
(Graduate School of Education,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China)
Abstract: Since the 21st centur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cross-border education participating countries have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quality equivalence of cross-border schools at all levels. British independent schools currently play a leading role in the cross-border programs at the basic education level, which provides a feasible case. This paper mak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quality equivalence between domestic independent schools and overseas schools of the UK, taking the inspection framework and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as text data for analysis, from two aspects: the content of policy text and the process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 The study finds that the UK government builds an effective guarantee mechanism for quality equivalence at home and abroad, that is, the education inspection framework and the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and process of British schools overseas are equivalent to independent schools. The government plays a leading and coordinating role during the process. It encourages the participation of third-party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s, as well as pays attention to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the schools autonomy. Above all, this paper studies on quality equival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rting point” and “process”. Future empirical research can further investigate the “result” equivalence, so as to form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quality equivalence of cross-border education in the UK.
Keywords: British independent schools; British schools overseas; Cross-border education; Quality equivalence; Policy making
編辑 朱婷婷 校对 吕伊雯
作者简介:江政一,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089);尤铮(通讯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北京 100089)
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青年专项课题“海外公民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学校建设法治保障的国际比较研究”(编号:BBCA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