靛蓝时代

2023-04-29 00:44:03徐小斌
天津文学 2023年10期

你知道吗?你曾经是个靛蓝儿童。

我记得,当年的北京铁道学院(现在叫北京交通大学)有一条河。河滩上有苔,是碧绿的。黄昏时分,空气在水中燃成一束神秘的火焰,光芒四射的绚丽,使大自然的其他部分都变成了黑夜。在四周的苔藓都亮起来的时候,河流的歌声便无法关闭了。沐浴在河水的芳香里,感受河流一天一度的忘情喷发,那时,周围的树木正在把奇异的金色渗入到水的倒影之中。

沿小河缓坡上去的那座平房就是我的家。我和大院的孩子们每天光着脚丫儿,在这个时刻,沐浴在金色温暖的河水里,可以闻见河边植物的芳香。

河水里曾经有白鸭浮游。我上过几天幼儿园,幼儿园阿姨说,走,我们去看小鸭子去!我们就排着队走过那条石子马路,那条路可以路过我的家,我远远就看见了妈妈在门口晾衣裳。门口有两根晾衣竿,形状有些像单杠,中间系四根铁丝,这两排平房的衣裳就都晾在这儿。对我们来说晾衣竿还有一重功效,就是当作单杠悠来悠去,比谁悠得高,比谁做的花样多。

那一天,我毫不犹豫地向妈妈跑去。尽管阿姨说,不上幼儿园的都算野孩子,我却是宁肯做野孩子也不上幼儿园了。这大概是我的第一次叛逆行为吧,当时我三岁。

这是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铁道学院家属院。我就出生在那个家属院的一栋平房里。当时那一栋栋平房是为苏联专家建的。虽然笨拙但无比结实,那种结实在十几年后的那场大地震中方才真正显现出来。

我家的门前有个小院。篱笆上缠着金银花,西边是葡萄架、枣树和扁豆、倭瓜什么的,东边基本是花,种过大丽菊、石竹、茉莉、凤仙、鸡冠、夹竹桃……每年都有许多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蔷薇。原因很简单,蔷薇花好看又好种,红、白、黄、紫……大约有十余种花色。铁道学院的院里,似乎家家都栽着蔷薇,互相看着有什么新鲜的,就剪一棵枝子来,栽在泥土里,上面扣一个玻璃罐(水果罐头的就行),闷它十天半月,那枝子就会发出亮绿的新芽。那一个个反扣的玻璃罐就像是一堆闪闪发亮的大蘑菇,一场新雨过去,玻璃罐就再也扣不住那些蓬蓬勃勃的绿枝叶了。

我家蔷薇的花色该算是很全的,有几种调色板很难调出的颜色我至今记忆犹新:一种夕阳似的金红色,一种胭脂般的粉红色,一种天鹅绒样的深紫色,一种油画颜料那么浓艳的杏黄色……最奇妙的是在月光澄澈的夜晚,那些花就透明地浸在輕纱般的薄雾里,叶子闪着黑黝黝的光泽,花蕊是金的,在夜的深浓中,绽出星星点点的暗金色。仲夏之夜,我对着窗画画,喜欢把窗帘打开一道缝,让整个人都浸在花香里,听晚风吹着花的枝叶,发出沙沙的声响——那是一种神秘的滋养。

那时,我觉得离自然很近。

下  坡

长大重逢,总会有些特殊的记忆能令人一下子兴奋起来,好像是黑帮的切口。譬如我们交大长大的孩子,一听“下坡”“红果园儿”“打靶山”“主楼”“合作社”“西郊”“娘娘庙”“净土寺”“青塔院”这些词儿就会立即确认对方确实是发小儿,不是冒充的。

下坡就是老师带我们去看小鸭子的地方。需要走五十米左右、四十五度的斜坡,就能看见那条河了。

小时候,特别是弟弟尚未出生的那几年,我可以说是嗜玩如命。最好玩的地方自然是“下坡”。河的后方有几排平房,河边的青苔显出森森细细的美,常有白鸭在河上游。沿河往西去,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那里荒草没顶,野花盛开,是我童年时代的乐园。

从闻到春的气息开始,这片荒草甸子便喧腾起来。夏天则是这里的极盛时代。整个大院的孩子们好像都集中到了这儿。有用网子粘蜻蜓的,有采野花、采麻果的,有捉迷藏的,还有捡矿石的……三伏天的大中午,不动弹还出汗呢。我们就那么汗水滴滴地在荒草丛中穿梭似的跑,在震耳欲聋的蝉鸣声中,嗅着野麻果的气味。到了夜晚,这里更是美得奇特:萤火虫在草叶间闪着蓝幽幽的光,纺织娘低吟着,寂静中流动着神秘。我们拿着火柴盒跑来跑去捕捉着蓝色的光点,光脚丫儿被露水浸得凉津津的。

现在想起来,或许河水中那美丽的光来自萤火虫?那些闪闪发光的小灯笼,曾经是我们捕捉的对象。河水曾经如同月光一般澄明。它漂白着孩子们的肌肤,让我们在那个贫瘠的年代,个个都长得那么美好,那么健康。

那时还没有计划生育,光是我们这四排平房的孩子便有六十几个,树弟、小乖、四哥、五哥、七姐、里南、宁远、丽彬、丽华、佳英、佳茂、娟娟、璐璐、慧礼、慧康、争平、建平、永平、丽平……

平常河面光洁如镜,有白鸭浮游。逢到雨天,总有无数小鱼金沙般地遮天障地而来。孩子们用各种自制的网拦截鱼虾,拦住了的,晚上家里的饭桌便飘出浓香。其他孩子便会循着香味串门儿。那时谁家打个喷嚏街坊邻里都知道,绝不像现在的高层建筑那么老死不相往来。

说到气味,我觉得四季似乎都有它独特的气味。夏天的傍晚更是有一种气味勾着孩子往外跑。小时候我无数次地感受到了,却说不出来。那是一种饱和得快要爆裂的东西,犹如吹得透明的玻璃泡,不,它是柔软的,暖融融的,不断地膨胀着,紧紧地包围着你,让你不断地吻着它,于是你周身发胀,没法儿坐在家里乖乖地吃饭,只想浸泡在那种气味中慢慢发酵直到自己也化成同样的气体。

“我们要求一个人哪,我们要求一个人……你们要求什么人哪,你们要求什么人……”

“卖蒜哩,什么蒜?青皮萝卜紫皮蒜……”

“锔锅锔碗锔大缸,缸里有个小姑娘,十几啦?十五啦,再待一年就娶啦!”

“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捞个小尾巴、尾巴、尾巴……鱼!”

每到夏夜,这样的歌谣便此起彼伏,融化在那种特殊的气味里,变为更大的诱惑……

奇怪的是做这种游戏的时候我每每会输。比方说,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被人当作“小尾巴鱼”捞住,无论怎样也难逃法网。不过也有我特别擅长的游戏,譬如拍洋画儿、打弹球儿等等,此是后话。

同时还喜欢做昆虫标本:知了、蜻蜓、蝴蝶、螳螂——我特别热衷于逮蜻蜓,连河边最细巧的小蜻蜓都不放过,什么“老子儿”“单杆儿”“红星蕉”“麦黄儿”“黑老婆儿”……一个都不能少!那时我的手指缝里常常夹了满手的蜻蜓,薄细的翅膀扑扇着,小伙伴们都用羡慕的亮眼看着我,信佛的姥姥见了便摇头:“造孽哟……”

有一个中午,我拿了粘蜻蜓的网子,光着脚丫跑到河边,预感到会有非凡收获。果然,时空突然陷入了一种非人间的静。就在那个时刻,有一只鲜红欲滴的“红星蕉”飞入我的视野,我静静跟了它一段。它显然没有发现,盘旋了几圈,落在河中央一块石头的苔藓上。我的眼里只有那一小团鲜红,竟看不到河水了,我静静地走过去,尽量减少水声,也是那时太小,竟引不起什么涟漪,我的小手悄无声息地伸过去——在我死死逮住它的一只翅膀的同时,才突然觉得身体在急速下陷!

害怕吗?来不及!总共也就几秒钟的时间,就在即将淹到下巴的时候,脚突然着了地!这时我才听见岸边一个男孩的声音:“太危险了!还不快上来!”

男孩施以援手,是郑伯伯家的五哥。

于是,我已经濒于没顶还高举着“红星蕉”的形象迅速在交大的孩子圈中流传,并且“流毒”甚广。

灵验的小手

郑伯伯和爸爸一样,是交大的教授,但是比爸爸还要高一级(当时教授分三级)。他家有五个儿子,个个聪明,读书的学校不是男四中就是清华附中、101中学,都是当时的顶级中学。

最小的五哥特别喜欢跟我玩。那时他上小学,放了学就把我拉到他们家,玩弹球和拍洋画儿,这两样东西五哥攒得最多,洋画儿是成套的,有《封神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我小时候真的有点“邪”,比如在拍洋画儿的时候,我只要心里想,这洋画儿肯定能翻过来,它就真的翻过来。我的手很小,至今还很小,儿子总说,妈妈的手是小孩子的手。而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手就更小,肉肉头头的,一伸出来就有五个圆圆的小肉坑,那时我很为这样的手羞愧,非常羡慕姐姐们十指尖尖的手。但是这双小手充满魔力,一拍,洋画儿就能翻过来。五哥常拉着我和他们同学比赛,因为我“灵验的小手”(五哥起的),我们赢了很多很多的洋画儿和弹球。

弹球我玩得就不如五哥了,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弹球的颜色是非常美丽、变幻不定的。当我拿起一个弹球对着太阳光的时候,心里总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好感觉。五哥很孤独,除了跟我玩,他好像没什么别的朋友,天一凉,他就在他家后院的台阶上枯坐,数数天上飞过的乌鸦。后来,郑伯伯被划为右派,他们全家搬走了,五哥把所有的洋画儿和弹球都留给了我。

还有邪的——姥姥有一副骨制的“天九牌”,用很漂亮的木盒子装着,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人就围在一起玩,有“天”“地”“人”“和”等牌,有点类似麻将。每个人都押注,当然是很小的注,最大的注也就五角钱。玩的时候,我每每会赢。譬如掷骰子的时候,我想要几点一般就会来几点,又如翻牌时我想要“天”牌,心里叫一声,一打开,果然就是“天”牌!真的神了,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可那赢的概率也是相当高的了!几年玩下来,我竟攒了十几元钱呢,那时候的十几元可不是小数啊!

后来,我的“邪”劲儿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消失了。

翻照片的时候,母亲常指着我周岁时的照片说:“瞧,像不像只猫?”周岁的照片看上去真是好玩,脸蛋又白又圆又胖,眼睛又黑又大又亮,嘴巴真像刚出生的小猫似的,抿成一条线。五岁之前,四排平房几乎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

譬如最靠东边的张伯伯家的张玉姐姐,常常抱了我,在清贫而又安静的50年代末,到家属院里那个新华书店旁边的小卖部,买两块镶奶油花的蛋糕给我吃。平常,我是想也不敢想那些漂亮的蛋糕的。当然我并不懂得什么贫富的观念,但是我心里很清楚,能够买得起这些奶油花蛋糕的绝非一般人,张玉姐姐那时还只是个初中生,但她的口袋里总是有很多的钱。对于钱,我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偶尔跟母亲要钱,无非是买一支五分钱的冰棍或者六分钱的棉花糖,好像从来没有超出一角钱。

当然,过年逛厂甸的时候例外,妈妈会给我们一两角钱。我和姐姐们挤进人堆儿里,挑一支小绒花,买上糖人儿或者风车、面人儿什么的,那时候,上了五角钱便不得了了。即使爸妈给,邻居们也要说,哟,你们可真会惯着孩子啊!

那时候的玩儿真是没有成本的,即便玩过家家,也只用一些最简单的玩具,譬如,妈妈带着我们做的布娃娃,用肉色洋布做成小套,里面塞上棉花,然后,在做成的娃娃脸上画上五官,五官画得不好看,眉毛太粗了,但在伯父给我们买来洋娃娃之前,这个娃娃依然是我们争夺的对象。隔壁的树弟约我玩过家家,竟用土和了泥,做了好多泥巴“白薯”,他和我扮演爸爸和妈妈(天呐,那真是最早也最土的cosplay)!然后,他扮演的爸爸一下班,我就说:“吃白薯吧。”万没想到,他真的把一大块泥巴放进了嘴里!树弟妈冲出来把他好一顿痛打——可是泥巴已经咽下去了。

我小时候是童工

很早时就想写一篇《我小时候是童工》。真的,一点不夸张。

从很小的时候,母亲便开始教我绣花。有一回她翻箱子,翻出年轻时候描的花样儿,竟有厚厚的一叠,大多是花草,也有怪怪的,譬如有一幅样子,是一朵半开的花,花心里有一张美人的脸,是侧面,有长长的睫毛,我看了喜欢,就学着绣。母亲有满满一匣丝线,大概有十几种颜色,好看得不得了。尤其是茜红色和淡青色两种,简直柔和得像梦,后来竟再没见到那样的颜色。母亲给我一小块白色亚麻布,我小心翼翼地拓下花样儿,用绣花绷子绷了,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绣好,花瓣用了水红,叶子用了苹果绿,美人的嘴一点鲜红。自以为好看得很,谁知姥姥拿出她年轻时绣的茶杯垫,把我和母亲都看傻了。一件宝蓝缎底上绣金钱花,一件淡青缎底上绣荷花莲藕,都是极尽精美。宝蓝色那件,花的轮廓都用金线嵌边,铁划金钩,很像国外教堂那种洛可可式的彩绘玻璃;淡青色的则以银色线为主调,藕是玉白的。两件都滚了边,是圆的“线香滚”,又叫“灯果边”。精细到一朵花看不出丝线的缝隙,只当是又凸起一层缎子似的。后来我把这两件东西缝在一起,做了一个圆形的小钱包,宝贝得什么似的,现在还收在箱子里,装出嫁时妈妈给的镯子。

千万别以为绣花是绣着玩儿——那可是挣钱的!当时中国只有几项出口的活儿,绣“玻璃纱”算是其中一项,还有一项做绢人后面再谈。所谓“玻璃纱”,就是一种透明的硬纱,类似现在我们的“欧根纱”,绣成桌布,绣完一条四块钱,那真是顶级的工钱了!当然,母亲只是接了一期就不干了,太累,要求太高,接下来又让我接下织网袋的活儿,织一个七分钱,当然网袋不是出口的项目。当年家家小女孩都飞梭走线地织网袋,我的速度算中上游的,怎么也达不到顶级。

还有玻璃丝,也叫电丝。那时的小女孩谁不攒上几大包,各种各色的。本是用来扎小辫儿的,当时女孩以长辫为美。黑黑亮亮扎上两根大辫儿,走起路来,风摆荷叶似的一飘一坠,再配上或鲜红或碧绿或天蓝或杏黄的玻璃丝,煞是好看。后来到了60年代中后期,女孩剪了“革命头”,不用玻璃丝扎辫子了,于是就用来编东西。在那个年代,我们这些小女孩儿常常闲得无聊,由无聊而创造,且有公平竞争: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玻璃丝,或编钱包,或编杯套,倒也自得其乐。

渐有了花样翻新。知道玻璃丝还可以编好些别的东西:金鱼、热带鱼、小鸟、蝈蝈、白鹅、葫芦、桃花和梅花。我还在这些作品的基础上创作出蜻蜓、青蛙、小兔吃萝卜等等。又自己琢磨着在蛋壳上画画,父亲很支持,就亲自在蛋壳底下扎一个针眼,把生蛋啜干净了,交给我。后来看院子里的小葫芦熟了,干了,摘下来,用油彩也可以画画,“嫦娥奔月”就是我那时画的。还有瓷盘、瓷砖,也是那时候画的。现在看起来真是不可思议的精细啊!也就越发感觉了自己现在的退化。

还有些别的工作,譬如饲养。我家最盛时曾经养过一只鸭子、五只母鸡、四只兔子、一群鸽子、两只小鸟和一缸热带鱼。鸭子几乎天天下蛋,有时还是双黄的,腌好的鸭蛋,永远有金红色的油冒出来,就着白粥吃,真是童年时的一道美味。有一只老油鸡永远不玩,总是猫在窝里,脸一红,就下蛋。其余的四只都是来杭鸡,瘦瘦的行动很利索,只是下的蛋是白的,石雕样的冰冷,不像那只油鸡下的蛋,暖乎乎红润润的,让人一看就感到春天般的温暖。

我最怀念的当属鸽子,曾经有过轰轰烈烈的一大群。每天放。鸽子飞向天空的时候有一种壮美的气势。那时的天空很蓝,鸽哨声低低的有如远方的风铃。那时所有的孩子都仰望天空,好像小小的心也跟着飞去了似的。

唤鸽子的嘟噜声我始终学不会,弟弟却学得极像。鸽子飞累了,弟弟一声呼哨,接着卷起舌头嘟噜两声,鸽群便“扑噜噜”地俯冲下来,在小米的黄金雨中,争食。有两只索性就站在弟弟的肩上,前呼后拥的,弟弟一副居高临下的神情,简直如同帝王般神气。

喂养鸽子是大家的事。我钟爱那只全身雪白、红冠红嘴的雄鸽,常悄悄给它开些小灶。后来又抱着它拍了张照片,很像解放初期那幅家喻户晓的招贴画《我爱和平》。但是好景不长,一只凤头野雌鸽飞来,很快破坏了白鸽的“纯洁”,一窝小鸽子诞生了。水性杨花的凤头移情别恋,小鸽子嗷嗷待哺。可怜的白鸽只好担当起喂养后代的责任。它每天只出去一小会儿,到点便回来。刚一回窝,便被小鸽子撕咬起来,它不断地反刍,依然不能满足儿女们的贪婪,一张好看的嘴被撕得鲜血滴滴,全家人看了都心疼。后来,小鸽子长大了,再后来,做成了一碗美味佳肴。白鸽是最后一个被杀的,端上来,味道极香,却没有人来吃。

后来,我终于在一家工艺美术工厂卖出去一幅蛋壳画,买了几只广风餐厅的咖喱饺,还给爸爸买了一支雪茄。

我小时候是童工,在妈妈的监工下,一共为家里赚了二十几块钱。

从洋灰地与石笔开始

最喜欢的当然还是画画。

大约两三岁的时候,会用石笔在洋灰地上画娃娃头。和两个姐姐一起画。爸爸下班回来,夸我画得好,受了鼓励,便越发地画得多。三个女孩比赛似的,画得洋灰地满地都是,还编着故事,那就是最早的连环画吧?再大些,五岁了,就照着当时的月份牌画了一个《鹦鹉姑娘》。50年代出的那些月份牌,凡画着女人头像的,似乎与30年代上海滩的没什么不同。也是一律的柳叶眉、丹凤眼、檀口含丹、香腮带赤,像是初学工笔的人画的画,连衣褶的线条都是一样的。月份牌上画的是个古装的姑娘,拿一把宫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最别致的,是旁边一个架子上踏着一只鹦鹉,毛色斑斓得很,好些年后我才知道,那是鹦鹉中的名贵品种,叫做琉璃金刚鹦鹉。

我是用铅笔画的,然后用彩色铅笔上色。画完之后被邻居看见了,就宣传出去。几天之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图书馆长的太太张师母(后来我以她做原型,写了个中篇《做绢人的孔师母》)请我去她家里玩,要看看那张画。一早,母亲就让我换上洗干净的衣服,说张师母家是出了名的干净,难得请人去的,去了可要处处小心。

张师母非常客气,浙江人,温文尔雅,很会打扮。脸上皮肤特别薄,一层浅浅的雀斑,扑了一层淡淡的粉。说话从来不会高声大嗓。她先给我端了点心盒子,请我吃点心,然后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我的画,问,愿不愿跟她学画绢人。

她是做绢人的,家里摆满了一个个的玻璃匣子,里面是一个个的绢人,基本是古装仕女,有林黛玉、王昭君、崔莺莺、穆桂英……她做的绢人,都是出口的,特别精美。她指的画绢人,是单指画绢人的脸。

我当然愿意,就正式拜了师。但是学的时间并不长,弟弟出生后,母亲就坚决不让我学了,让我在家帮着干活儿,起码,可以帮着锉炉灰(那时还烧煤球炉),擦桌子扫地什么的。那时家里有个保姆,叫王大妈,河北人,这些事情她是不管的,单带孩子,还给孩子做衣裳,给全家做饭。她做的棉活儿特别好,家里的被子都是她做,但是做饭却不敢恭维。姥姥常常背着她撇嘴,不过也难说,当时正是自然灾害的日子,她能别出心裁地想些法子来做饭,她做的棒子面菜团子特别好吃,一蒸就是一簸箩,两天就吃完。

在家里有了空,还是常常画画,特别喜欢画古装仕女,画了整整一本,后来被老家的爷爷拿走。在学校,我的美术课永远是满分。我记得有一次参加一个比赛,画的是“战斗的越南南方青年”。第一稿出来后,美术老师让我把那个越南女青年的衣褶改一改,她说,女性的胸是凸起来的,那几道衣褶特别重要。我听了面红耳赤,好像第一次注意到女性的胸是应当突出的——小时候我是个特别容易害羞的小女孩。那是我第一次画现代人,此前画那些古装仕女,是用不着注意胸的,只要把脸画得美丽就行了。

我特别喜欢画那些古代美女身上的珠宝饰物,画起来不厌其烦,把一粒粒的小珠子都画得精致至极。有一次还画了一个阿拉伯美女,画的时候我就想,要是将来我也有这样美丽的衣裳穿就好了。然而在我整个的青少年时代,那简直就是做梦!

从东北回来之后我开始画各种名作的插图,都是靠想象画的。譬如《安娜·卡列尼娜》中安娜看渥沦斯基赛马时,白衣白花,雍容美丽;而当她卧轨时,用的是青灰色调,用了一般绘画从没用过的角度:让卧在铁轨上的安娜在画面正中,睁着一双惊恐的大眼睛,头颈向上挣扎着,因为挣扎面部有些变形,一列火车正对着她开过来,浓烟向后散去,因为透视的角度,好像火车马上就要从她的身上碾过……又如《前夜》中的英沙罗夫和爱伦娜,我画他们骑在一匹骏马上,在暗夜中飞奔;再如《战争与和平》中的安德烈和娜塔莎,《巴黎圣母院》中的艾斯美拉达,《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的小姑娘尼丽等等,画的基本是油画,可惜两次搬家,没有保存下来。

我还在蛋壳上、瓷砖上、葫芦上画了一批工艺画,大多送了人,自己只留下一点点。

今生之疾

失眠是我的毛病,是我的一个长久无法治愈的毛病。

最初的失眠始于九岁(天哪,谁会相信!),罪魁祸首是《红楼梦》。那时,父亲买了一套新版的绣像《红楼梦》。父亲说,老大上初中了,可以看看《红楼梦》了,老二得再过两年。至于我,父亲连提也没提。

孩子们似乎早已形成了格局。我在父亲眼里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女孩。但是父亲永远不会知道我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我到底有多强的好奇心。

就在父亲发话的那个夜晚,九周岁刚刚戴上红领巾的我趁着夜深人静悄悄爬上书柜的顶层,把那本还散着墨香的《红楼梦》拿到了手里。

几十年过去之后,我回想起这个夜晚,才真正感觉到,这的确是个不平常的夜晚:正是这个夜晚塑造了我一生的命运。

我翻开书,首先看到那些前人描绘的绣像,贾宝玉、林黛玉这些名字第一次穿过时空来到了我的面前,我,只有九岁的一个小小人儿,竟然一下子就被抓住了。在那之前,应当说我已经有了一些关于爱情知识的准备,那些知识主要来自各种各样的小人书。我的家里积攒了四百多本小人书,这主要是大姐的功劳。大姐素好清洁,四百多本小人书都被她整理得十分妥帖,干干净净地放满了四个抽屉,并且编了号,若是有邻家小朋友来借,何时借何时还,都清清楚楚。

我常照着小人书画人头像,那些小人书,那些美丽的多情的或者温柔或者刚烈的女人,就那样以一种潜移默化不为人知的方式走进了我年幼的心里。

所以在看《红楼梦》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认出了贾宝玉和林黛玉,我从众多人物中认出了他们,选中了他们,我挑着看,只挑他们的爱情部分看,看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得五迷三道晨昏颠倒,最后看成了神经衰弱。我一夜夜地失眠,清早上学的时候脑袋眼睛都是胀胀的,难受得不行。那时隔壁玲玲每天来找我一起上学,有一天,玲玲在我的床头发现了那本还没合上的《红楼梦》,翻一下,正好写着“作者自云经历了一番梦幻之后……”玲玲于是大叫:“原来《红楼梦》的作者叫自云!”我顿生蔑视:“什么自云!自云是自己说的意思,都三年级了,你还不知道《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那时我说话总是很冲,可玲玲从来不跟我生气。

但是太虚幻境实在很厉害。太虚幻境让九岁的我走火入魔了。在一种强烈的冲击下我病倒了,在病中,在大人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仍然悄悄拿出藏在枕头下边的《红楼梦》偷偷地看。这几天恰恰看的是“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一节,看到黛玉脸色惨白吐血不止,临终时嘱咐紫鹃的那些话,我的眼泪就像忘了关上的自来水龙头,哗哗地淌下来,把被头枕巾全打湿了,一天也睡不到一两个小时,把个老爸急得到处钻天打洞求医问药,一律无效,眼看着我一天天瘦下去了。

爷爷、伯父与伯母

也是我命不该绝,就在这时,老家的爷爷忽然来了。

爷爷养育了三个儿子一个姑娘。爷爷可不是一般的爷爷。爷爷早年参加过北伐,岂止是参加过,爷爷还是北伐军中一个当官儿的。爷爷的尚武习气传给了伯父,却一点儿也没留给父亲和叔叔。

伯父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从很小很小的时候起,我就知道自己有个当解放军大官的伯父。我们最想去的就是伯父家。伯父家有大房子,有小汽车,有特灶可以做好吃的,想吃什么就给做什么。

我从小就馋,姥姥总说我是饿死鬼托生的,到了伯父家,一闻见那股香味儿就勾起了我的馋虫,那儿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生活在那个大院里的人,好像与世隔绝。有很多食品我是在伯父家第一次尝到的,譬如清蒸鲥鱼,譬如松花蛋,譬如烤鸭……那时弟弟还没出生,我们姐妹三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跟着爸爸、妈妈到伯父家,那时的伯母也很漂亮。我喜欢看伯母的衣裳和发型,伯母总是打扮得很得体,没有生育过的腰身很好看,说话带沈阳口音,但是声音很好听。伯母很能说,假如不加阻止,她批评身边的勤务兵一批就能批上几个钟头,伯父家的勤务兵总是在不停地换,谁也不入伯母的眼。

看得出来,伯母实际上也看不起所有亲戚,尤其是女性亲戚。伯母比母亲年轻很多,与伯父结婚时是野战医院的护士,家里是菜农,日子还算小康,念过几年书,和伯父结婚的时候只有十九岁。婚后就不再工作了,专门照顾伯父的生活。几十年之后我悟到,做家庭妇女实际上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繁琐的家务会毁掉很多女人,特别是,假如没有孩子在身边,那就更可怕了。

在童年的记忆里,伯母总是和那一种好闻的饭菜香味儿一起出现的,好像伯母身上就有那种香味儿,我喜欢凑在伯母旁边看她做饭,我在伯母那学会了怎么斜着切葱,怎么把丝瓜切成滚刀块,怎么把砧板刷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注意到伯母穿淡绿色浅花半透明的长丝的确良上衣,戴绣着鸽子的围裙,踏一双银灰色丝绒拖鞋,露出雪白的脚趾。我喜欢看伯父家的摆设,到处都是一尘不染,连厨房的桌布都透着洋气,我知道伯父去过苏联、印度和摩洛哥,厨房的这块小格子桌布大概就是从印度带来的。我从小特别喜欢那些“外国的东西”,只要有一点点可能,就把它们收集起来。我知道姥爷生前去过德国和比利时,姥姥的箱子里收藏着全套德国银制餐具和比利时的化妆盒、杯子和香水瓶。姥爷已经去世那么长时间了,姥姥却依然不肯把那箱子里的东西拿出来示人。

在姥姥高兴的时候,送过我一只比利时的化妆盒,是木制的,上面刻着巴洛克式的复杂花纹。她最喜欢在盒子里放着的那些精致香水瓶和小镜子,香水瓶上镶满了银制的刻花,小镜子的背后画着法国路易十五时代的女郎。那只盒子,永远散发着香气,那只盒子至少也有上百年的历史了,那香气早就该散尽了呀,我想。

但是在这儿,在伯父家里,墙上挂的是列维坦的风景画,桌上放着苏联老大哥制作的那种笨笨实实的方盒子,我知道里面装的是水果糖。我从小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父亲的学生,凡是像点样子的,好像家里都有这种方盒子,那方盒子在五六十年代前期成为一种生活品质的标志。也包括隔壁的玲玲家。玲玲爸爸也是去过苏联的,玲玲、同同姐妹俩把心爱的苏联小娃娃送给我,来换取我画一幅仕女画。

我知道,伯父多次去过苏联。伯父从苏联回来就是我们姐妹实现梦想的日子。第一次,伯父带来三条纯羊毛围巾,都是用极鲜艳的羊毛手编制成的,美丽极了。后来,又带来三件布拉吉,给大姐的是白底红樱桃花,青果领,卡腰,穿上人显得个子高;给二姐的一件透着洋气,牙白色麻纱的底子,领口袖口都镶着极大的蓝白相间的花边,看起来像是给童话里的女孩穿的;我的一件尤其漂亮,白色泡泡纱的,前胸有剔空的花,在空花里嵌着一条极鲜艳的朱红色缎带,张玉姐姐说我穿起来像个布娃娃。六一节的时候,我们神气活现地穿了漂亮衣裳走在路上,非但路人回头率高,连警察也驻足观望呢!

我在大院的石子甬道上跑来跑去的,说不出的快乐。我知道,一会儿伯母就要喊:“来吃饭了!”我们几个小孩会一起抢着吃“玻璃”,那是我们给松花蛋清起的名字,至于松花蛋黄,看着那绿乎乎的色儿就恶心,有次伯母喂了我一口,我差点儿没吐出来!

还有清蒸鲥鱼,那是我最爱吃的,我头回听说鲥鱼一定要带着鳞蒸,那鳞蒸化了,化成了满口清香的鱼油,真是比那细嫩的鱼肉还有味呢。奇怪的是,现在的鲥鱼再也没有那时鲜美的味道了。

吃过饭之后伯母照例就要挤对人了,挤对的对象视人员到场而定,伯母当时最烦的一个人是婶子玉曼。玉曼和叔叔刚刚新婚,叔叔其实整个像个毛孩子,他从小是在伯父身边长大的,成天挨伯父、伯母的批,批得他一丁点儿自信也没有了,像个木偶似的由着他们牵线转来转去。结果上了大学之后开始交女友,第一个女友是大户人家出身,上海资本家的小姐,长得是真美,两条大辫子一直拖到小腿肚子上,交这样的女友自然要挨哥哥、嫂子的批,叔叔生平头一回敢对哥嫂阳奉阴违,将自己的爱情迅速转入地下。但是地下爱情并没坚持多久。说到底还是因为他自己。叔叔除了喜欢和我们姐妹三个一起开心玩耍之外没有一点点和女性接触的经验,很快就失去了资本家小姐的青睐。最后的分手炸弹来自饺子,叔叔说他喜欢吃饺子,女友和她曾经做过资本家太太的母亲就亲手给他包,包了几十个,煮出来,叔叔竟然没等到女友上桌就给吃完了,只留了四个,还不是留的,是实在吃不下剩的。

叔叔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在踏踏实实吃了顿美味饺子之后被人客气地请了出去,从此被女友抛弃。

之后有一大段时间,叔叔一直浑浑噩噩地过,直到有一天,同班的女同学磐玉曼向他直截了当地表示:她爱上了他。玉曼起了个美丽的名字,人却长得像个男人,带她到哥嫂家来,嫂子是一百个看不上。一万个看不上也没办法,最后人家还是结了婚。更让伯母看不上的是,大气儿还没喘两口子就有了孩子,紧接着一个接一个地生,一口气儿生了四个!

玉曼就成了伯母永久的挤对对象。

但是在当时,伯母讥讽的对象再次换人,既不是勤务员也不是小叔子、小妯娌,变成了老头,老公公,也就是我的爷爷。

伯母说,那个老封建,就是奔着孙子来的。伯母似笑非笑地冲着我一挤眼儿:“三姑娘啊,甭管你怎么聪明学习好,谁让你是个丫头!你爷爷就是个老封建,就是奔着你的弟弟来的!”

伯母说对了,爷爷的确是“奔着孙子来的”。可是来到北京见到孙子却大失所望——孙子像头倔驴似的,除了闷头吃喝就是出去斗鸡走狗打弹弓,加减乘除勉强应付下来就不再读一个字的书。在学校大院的小男孩中,不读书的风气很盛。大伙放了学便混在一起玩,特别是大夏天儿的晚上出来乘凉的时候,北京男孩在路灯下抱着胳膊侃大山那真是北京一景儿。侃大山其实就是吹牛,弟弟特别有吹牛的资本——他打鸟儿的命中率全院儿第一!

好不容易老头找了个能与孙子亲近的机会——看电影。那时候院里还是每周演一次电影,那次是《地道战》,还是弟弟一直念叨着想看的,可一听说爷爷要去,他立即改变了主意,说是作业特别多,得在家赶作业云云。爷爷一听,立即老泪横流,忙着问买车票的事了。父亲看了心疼,又管不了儿子,只好唉声叹气地让二姐陪爷爷出去“走走”。老头摇摇头,雪白的头发和胡子也跟着直颤。在我眼里,爷爷像是个童话里的白胡子公公,根本不像真人。爷爷并不那么听话,他坐在那个摇摇晃晃的旧藤椅上,拒绝和二孙女一起出去。那时候又没有电视,全家只有一台旧得发黄的收音机,爷爷叫我把它打开了,是“小喇叭”广播,孙敬修爷爷和康英老师讲故事——我最爱听的。

坐了一会儿,爷爷无聊得很,就把老家的数学题出给我做。本来是有一搭无一搭地消磨时间的,可是几道题下来之后,老头的眼睛越来越亮了。当父亲走进房间的时候,老头简直连白胡子、白眉毛也一块儿笑了:“哎呀呀,这个小娃儿可是个宝哇!我们家里初中学生都做不出来的题,她竟能做出来!怪了怪了!”我父亲本是极孝顺的人,见老人高了兴,一块石头就落了地。

爷爷的到来中断了我对《红楼梦》的痴迷。但是读书的习惯却一直持续了下来。读书极大地影响了我对于人生的看法,我至今不知这影响究竟是好是坏,当然,有些事情是绝不能仅仅用好坏这样简单的词来界定,然而读书带给了我一种精神洁癖,这洁癖令我永无休止地痛苦——如果有来生,我是绝不选择这条路了!

红领巾合唱团

我上的那所小学叫青塔院小学(亦名“交大附小”),其实就是“交大”和“铁研”的子弟小学,名不见经传,却有几项活动始终是在海淀区拔头筹的。其中之一,便是我校红领巾合唱团参加的每年一度的“红五月歌咏比赛”。

还没上学的时候,便晓得两个姐姐都是合唱团的主力。看到她们的演出,我心里总是痒痒的。又佩服,又有点儿不服气。总算盼到了九周岁,戴上了红领巾,有资格考合唱团了。那一天,高年级的音乐教室里比肩接踵,挤满了学生。合唱团负责人李老师在前面弹琴,考生们一个个地上去唱。轮到我了,我忽然发现教室里和窗外的人似乎陡然增加了一倍,人头攒动,还夹杂着女孩子们的尖嗓门儿:“快看快看,是徐小冬的妹妹——”二姐是红领巾合唱团的领唱,站在台上好神气的。我自然不能给她丢脸。于是振作精神,唱了一支《我们的田野》。50后、60后的人大都记得这首歌。不知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歌有它特别动人之处:“我们的田野,美丽的田野,碧绿的河水,流过无边的稻田。无边的稻田,好像起伏的海面……”第一段还没唱完,李老师就微笑着向我打了个停止的手势——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录取了!

每周活动两次,那是多么有趣的日子啊,每次都要学习新歌,什么“八月桂花香,九月菊花黄,哥哥当红军,弟弟上学堂”啦,什么“美丽的田野,向我们召唤,来吧来吧少先队员,排好队伍向前”啦,什么“六月六,狗洗澡,河堤柳梢知了叫”啦,总之,唱歌的时候,就是快乐的时候,就是成长的时候。

四年级,姐姐那届学生毕业了,我当了少先队大队学习委员(直到五年级升任“大队副”,算是我这辈子当的最大的官了),虽然忙,合唱团的活动却是一次也没落过。

有一天,李老师把我们年级和五年级的四个女生叫到办公室,笑眯眯地让我们每个人唱一遍《唱支山歌给党听》——当时举国上下正掀起学习雷锋的热潮。我们认真地唱了,结果,李老师把我和二班的四雁留下来,很严肃地说:“毕业班的同学有我们合唱团的骨干力量,他们走了,我们不能垮,今年的红五月歌咏比赛,我们准备推出大型组歌《雷锋之歌》,就请你们两位担任领唱,就唱《唱支山歌给党听》。”

从那天起,每天晚上李老师和刘老师轮流带我和四雁在音乐教室练声,两位老师都是音乐学院毕业,要求很严格的,特别是刘老师,简直是一个音一个音地校正,那时我才深感原来唱歌竟然也很辛苦。

比赛开始。头一件糟糕的事:四雁因病无法参加比赛!李老师的脸一下子涨得绯红,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说:“低音部领唱没有了,你只领唱你的高音部,唱片里也是这样的,问题不大,不影响大局,关键是你千万不要紧张,要沉得住气!”天哪,我怎么能不紧张?可我感到她比我还紧张,拉着我的那只手沁出了冷汗,又湿又凉。

快轮到我们了。两位老师忽然变魔术似的拿出了两捆一色的红裙子,让我们在后台赶紧穿上。这种石榴红色非常好看,可拿到手里才发现,原来这裙子竟是红色皱纹纸做的!“同学们,这是咱们高年级全体老师在这两天之内赶做的,穿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后面是用别针别上的,大家互相帮助一下。”刘老师说完之后,把我拉过去,亲手为我把这纸裙子用别针别好。

大家觉得十分新鲜有趣,都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很快穿上了裙子。别说,这裙子远看一点儿也看不出是纸做的,在灯光下,那红色皱纹纸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效果,既鲜丽,又挺括,像一片半透明的红云彩。真不知是哪位聪明的老师想出的招儿。

比赛地点是在中关村礼堂。大约都是彩排那天得到的启示,各合唱团这次特别注意衣着。遥遥望去,女生们五彩缤纷的花裙子,构成了一个个花圃的图案,而黑发上系着的蝴蝶结,就像花圃上飞舞的蜂蝶。最前面的一排坐着评委,我们的李老师也是评委之一。

这次,八一学校、实验二小等强队都排在我们前面。八一学校穿一色的绿裙子,很像一排排生气勃勃的小松树,比彩排时显得更活泼有朝气,也更具有一种整体的美。可惜,领唱的那个男孩子大概因为过度紧张没有唱好,乐队也出了点儿小毛病,看来夺魁是无望了。可谁知半路上又杀出一匹“黑马”——中关村小学的一个独唱,忽然大放异彩!

那是一个穿浅蓝色裙子的小姑娘,个子不高,却十分活泼可爱,上次彩排的时候,我们就看见她的老师正拉着手风琴帮她练声:“咪——吗——咪——”她的音色淳美清越,选的歌也十分适合于她:“参加劳动过星期呀,我在队上放小驴呀,小驴儿小驴儿驮着我,嘚个儿、嘚个儿走得急……我把小驴儿赶一鞭儿呀儿哟,小驴儿生了我的气呀儿哟,连踢带蹦撅后蹄呀,摔了我个嘴啃泥儿……”连唱带舞,表演十分自如,现在回想起来,她当算作中国早期的“流行歌星”了。当时大家着实被“震”了一下。看来我们不能有任何一点儿失误。我们只有唱好,没有别的选择。

我们上台了。刘老师指挥,合唱团乐队伴奏。老师给我们的最后一句提示是:高度集中。幕布徐徐拉开,台下一片掌声——这掌声当然是为我们那别具一格的红裙子鼓的。掌声给了我们鼓励,我们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刘老师的指挥棒:“雷锋的思想红光闪闪,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间,他鼓励我们要艰苦地劳动,他勉励我们立下宏伟志愿……”我们的歌声节奏鲜明,音色美,乐队也特别争气。两个声部配合得特别协调,简直是超水平的发挥。第二主题开始,五年级一个女同学朗诵“水有源,树有根,吃水不忘打井人……”之后,刘老师指挥棒一点,我开始领唱。

“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我的歌声在大礼堂里回荡,奇怪的是我一点儿不觉得是自己的声音,仿佛是另一个人在唱。大约是紧张过了头,出现了幻觉。不过幻觉很快就被掌声打破了,我这才恢复了一点儿自信。唱到“夺过鞭子,揍敌人”时,我已完全投入了。呵,那真是我永远难忘的一天,当我们最后唱到“让大江南北,让五岭三山都开放雷锋式的花朵”时,全场沸腾了!无数的红领巾在掌声中飘动,我们的四部轮唱铿锵壮美如潮起潮落,台上台下交融成一片壮观的景象——比赛结果,我们获得了海淀区第一名!大家欢腾雀跃,李老师流着眼泪紧紧拥抱了我,刘老师也是泪水盈眶。

就这样,海淀区的桂冠在我们手中保持下来。直到1966年,我们这些小学毕业生停课了,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停滞,我们的红领巾合唱团也解散了。

我在童年时常常做梦。

当然,这里的梦不是那种“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梦。而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梦,是无法用白昼的想象所完成的。我总疑心每个孩子都做过这种梦。不过是人长大了,许多事便忘了,于是不再记得孩提时代的梦。

我总觉得梦和一个人的灵性有牵连。

人的远古灵质一定是被欲望侵蚀掉的。于是灵质也就仅仅属于孩子。好在我的记忆很值得自豪。记得很小的时候常常重复地做同一个梦:我家的便池后侧在梦中出现了一条通道。我钻进通道,便会来到一家商店。这商店总是陈列着同一种方形蛋糕。上面印着两个踢足球的人。下面的梦境有些模糊,我记不得是怎样穿过商店忽然来到一片仙境似的乐园的。总之,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极美的花,每一朵花上都栖着一只极美的鸟,更确切地说是那时商店里常见的一种彩色绒鸟。这鸟不会飞,可以很容易地把它装进衣袋里。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每每要抬头看见一座巨大的牌楼,上写四个大字——极乐世界。梦总是在这一瞬间惊醒。

我对北大中文系的洪子诚教授谈及此事,他开玩笑说:“原来极乐世界藏在你们家的便池后面。”

还常做的一个怪梦是:天上乌云翻卷,乌云汇聚成一个个巨大的人头俯视着我。在一种近似绝望的处境中,忽然有两个猎人打扮的人出现在街市上,他们极其高大,腰围兽皮,我便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们走,走到哪里并不清楚。总之,是摆脱困境了。这个梦,在几十年之后的第三届“青创会”上,曾请广西的黄女士破译。黄女士当时极火,青年作家们众星捧月似的围绕在她周围。当时因徐星跟她私交较好,好不容易才同意接见。及至见了,很委婉地说她精神不大好,只能圆梦,不能算命,我们立即齐声应道:“能够圆梦便很好了,别无奢望”。于是和我同房间的女编辑先开了口,只记得当时黄女士漫然对她应道:“你已经离了婚,现正渴慕一男性,但你要同他结合,需经一番周折。”女编辑黯然神伤,不再说话,我却不以为然。因我自以为对女编辑知之甚深,她结婚不过两年,就是在算命之前还在谈着她的丈夫,离婚当属无稽之谈。心中的敬畏便早已减去了几分。轮到我时,我只将关于猎人的梦讲给她听了,谁知她三言两语,句句中的,特别是对于已发生的事,竟说得毫厘不差,令我不得不折服。心中感叹原来神灵是有的,只不过并非人人适用而已。

小时候常听妈妈和外婆讲她们的梦。妈妈常做一个噩梦:梦见自己过关,大概是鬼门关吧。有一个老头看守。而且每逢此时便有钟响,令人毛骨悚然。奇怪的是父亲死后妈妈再没做过此梦。外婆是佛教徒,做的梦似乎也有佛性,她梦见自己落下悬崖,有巨手来接,显然是佛之掌。每每感叹:到底是老佛爷慈悲,虽是贪、嗔、痴之人,仍然来救。那几天便加倍供奉,脾气也好了许多。而父亲、丈夫、弟弟这些男人们则从未说过梦,不知是沾枕头就睡着还是遗忘机制特别强,总之远古灵性似乎是女人专利,难怪连西方也有女人和猫有九条命的说法——均属阴性动物是也。

成年之后,特别是结婚之后很少做梦,自谓原始灵性已遭毁坏,沦为庸人,地地道道的一身俗骨。相反地,姐姐却是“中年得道”,自35岁之后,接二连三地爆出许多怪梦冷门。其精彩程度绝不在我童年梦之下。班禅大师圆寂时她曾有这样一个梦:远方碧蓝的天空显现出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她由一小和尚牵引着过一独木桥,小和尚向她微微一笑,伸过手来,每逢讲到此处,姐姐便很动情。并且在过桥之前有遍地蛇状的黄金。无疑桥那边便是彼岸了,那小和尚便是佛祖的使者,前来引渡而已。曾向高人半仙兄讲述此梦,此兄击节赞叹,说是姐姐非凡人也。后来此梦果然部分地应验——此是后话,就不多说了。

婚前做的最后一个奇梦是关于父亲的。其时父亲刚刚去世,我梦见一仙境,背景是原始森林。前面是一片美丽的湖,有梅花鹿在湖畔漫步,父亲与一古装老人正在悠闲自在地谈天,那老人似乎就是老子或庄子。父亲的面容也同老人一样恬淡。这时忽然眼前一黑,仙境逝去,原来竟是一长而宽的银幕,有画外音道:某某某(父亲的名字)教授就长眠在这青山绿水之间。于是场内灯亮,梦醒。此梦几乎原封不动地引入我的一篇小说之中。因父亲生前极善良,又吃过许多苦,我想如果按照佛教教义,他是该有个好去处的。或许是他去了,托梦来告我,也未可知。

公正地说,婚后也没有完全断绝预感和应验的老故事。85年生小孩之前曾做一梦,那天正好要去医院做B超,此前我和丈夫(确切地说是前夫)一直认为怀的是女孩,理由便是“女孩打扮妈”,而我那时的确形神俱佳。谁知那天中午忽然做了个短暂的白日梦,梦见一个可爱的男孩在澡盆里洗澡,周围一圈儿人胳肢他,他咧着没牙的小嘴咯咯地笑。醒来,那笑声似乎还在耳边。给前夫讲梦的时候他还不以为然,及至B超结果真的是个男孩,他也呆了。最绝的是儿子长到三岁时,简直就和那梦中男孩一模一样,这真不知如何解释了。

所以当读到荣格小时候的神秘故事及成长经历之后我心领神会。荣格是极聪明的,他的聪明就在于他很好地转化并掩饰了自己。聪明人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我总结了两句话,叫做“要么当骗子坑别人,要么当疯子坑自己”。如果不想做骗子或疯子,就得像荣格那样掩饰和转化,使自己变成一个凡人(起码在表面上)。变成凡人的最重要因素便是家庭——荣格聪明地娶了一个贤良的妻子,聪明地生了一群孩子。连他自己也说,我的家庭时时在提醒我是个实实在在的普通人,他们保证了我能够随时随地返回到现实的土壤。

荣大师在释梦方面超越了前辈弗洛伊德而自成一体。据说在希特勒崛起之前荣格便从梦中感应到“金发野兽”将要冲出樊笼。在荣格所做的无数个神秘梦中有一个特别引起我的兴趣:他梦见本堂神甫的牧场上有一深深的通道,他走下去,见到一半圆门,上有厚厚的帷幕掩盖,地上铺着石板,有一块红地毯一直铺到一宝座前,那是一个精美绝伦的黄金宝座,是真正的王位。王位上屹立着一个巨人般的东西,那东西的质地十分奇怪,是用活的皮肉做的,无脸无发,一只独眼凝视着天花板。就在这时他忽然听见母亲的声音从高处传来:就是它,这就是那吃人的妖魔!于是荣格大汗淋漓地醒来。彼时他不过还是个三岁顽童。几十年之后他才悟到梦中那帝王宝座上的东西原来竟是一个巨大的男性生殖器。

比起大师来我的梦自然相形见绌了。不过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孩子们似乎都对于冥冥中的什么充满了恐惧和敬畏,这大概就是所谓原始图腾崇拜心理吧。但是东西方的图腾似乎很不一样,一个是神,另一个是人。当然,也有共同之处:神性的人或曰人性的神。远古时代,人神合一,而后来人背叛了神,也就遭到了神的遗弃。我听过一种说法,现代人中只有极少数人神性尚存,于是神的宠儿将过去、未来、现在之事告诉神的弃儿,当属天经地义之事,实在没什么好奇怪的。

想通了这个,便明白了黄女士圆梦的秘密。最让人叫绝的是“青创会”开过六年之后,方知黄氏当年为女编辑圆梦的极度准确性,女编辑已历经坎坷与当年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真可喜可贺,只是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那年下午,黄女士慵倦地斜倚在床边,越过所有人的目光,旁若无人娓娓道来。

那些迷人的电影

曾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影迷,也许现在还是。头一回看电影是在五岁。因为矮,只好坐在椅子扶手上。演的是《画中人》,好像是根据民间故事《巧媳妇》改编的,海报一直贴到家属区。女演员涂着血红嘴唇,很是醒目。那时我恰巧觉得血红嘴唇的女人美丽,何况她还有一件同样红颜色的衣裳。那片子主要是说一对恋人怎样战胜艰难险阻,最后终成眷属的故事。我流了好多眼泪,姐姐们也哭了。电影院的灯一亮,大家的眼睛都是红的。紧接着又看了一部《华沙美人鱼》,波兰电影。也是说爱情如何战胜邪恶。但这回不觉得感动了。女演员的嘴唇也是血红的,却并不美丽。只莫名地有点儿怕。好长时间看外国片子都怕,不知为什么。

60年代初、中期有一大批好片子,像《五朵金花》《刘三姐》《冰山上的来客》什么的。女主角美,情节曲折,插曲好听,这就很够了。美也是在变化着的。那时大家公认杨丽坤、黄婉秋是天姿国色。

所以二十年之后这些片子重演的时候,人们在某种怀旧意识得到满足的同时,不免有些淡淡的失望。生活越来越好,姑娘也越来越漂亮,天姿国色的标准越来越高。何况经过几十年的理想化再塑造,理想形象与实际形象差得太远,因此也就容易失落。不过有一点倒是毋庸置疑——那时的片子真!服装真,道具真,演员的情感更真。没有这点真情,富丽堂皇的画面,离奇曲折的情节,天姿国色的女主角……似乎只能起点儿副作用。

“文革”期间,演的最多的是《南征北战》。几乎每句台词都背得下来。男孩子们开口就是:“老高又进步了!”“以往的失败全在于轻敌呀!”“积党国四十年之经验”……总之演反派角色更形象一些。认真想想,似乎北京“侃派”源出于此。

后来终于盼到新片上映。首先看到浩然小说改编的电影《艳阳天》,张连文主演。小说中爱情描写似乎占很大比例。但电影中萧长春和焦淑红连手也没敢握一下,令人大失所望。那时电影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守身如玉,要么就干脆是孤男寡女,男的没老婆,女的没丈夫,令人绝不敢想入非非的。若是战争片,则硝烟炮火之中,好人不能衣冠不整,面容不洁。流血,红是红,白是白,鲜明夺目的洁净。不幸的是,这种“洁净”较之过去的战争片来,透着一种虚假。

真正的电影革命似乎是从《黄土地》开始的。应该给陈凯歌、张艺谋记一功。记得有一回去“美院”,一个朋友异常兴奋地谈起《黄土地》,特别提到演憨憨的小演员和那粗犷的陕北民歌,引得我很想一饱眼福。但直到很久之后才从电视屏幕上看到片子,那时知道有“第五代”导演之说,并且很偶然地与他们中的一个合作了一把。

身怀六甲的时候连续看了四十部法国电影——法国电影回顾展,干劲可谓大矣。此前总是对西方电影怀有某种迷信。全部看下来之后,也许是因为同声翻译的缘故,有一种头昏眼花之感,印象较深的只有罗密·施奈德主演的《直观下的死亡》,还有《资产阶级审慎的魅力》《放大》等。《直观下的死亡》讲一个女人被告知患有不治之症,医生不断地给她一种药物让她服用。电视台则不断追踪拍摄,试图将她垂死前的征象记录下来。后来拍摄者爱上了那女人,于是又另有一番动人心魄的爱与死的角逐,谜底揭开,方知那女人本来根本没病,而是电视台为了拍死亡前的镜头买通医生给那女人服了慢性毒药。故事本身就吸引人,加上施奈德高超的演技,确实有一种震撼力。我是在那部片子中真正认识罗密·施奈德的,比较起来,《茜茜》不过是她早期的小品而已。

苏联的片子有许多令人叹服之处。如《岸》《德黑兰43年》《怀恋的冬夜》《你的名字》等等,不但拍摄讲究,还有一种非常厚重的东西,那大概就是伟大的俄罗斯文化了,就连喜剧也绝不是轻飘飘的。像《办公室的故事》《两个人的车站》等,都有一种格调,中国的喜剧缺的就是这种格调。这种格调究竟来自什么?或许因为俄罗斯是个会唱歌的民族,而会唱歌的民族是富于智慧和幽默的。不仅如此,还有一种苍凉和悲壮,像辽阔的田野和奔腾的伏尔加河一样。

美国在欧洲眼里就像古老贵族眼中的暴发户。但是暴发户绝不可轻视。何况好莱坞还有那么多超一流的大明星们——达斯汀·霍夫曼、梅丽儿·斯特里普、朱迪·福斯特……更早些的梦露、嘉宝、费雯丽、赫本、马龙·白兰度……真是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最绝的是当代最灿烂的明星并不一定是俊男靓女。斯特里普和霍夫曼便很能说明问题。《雨人》中霍夫曼的表演真到了炉火纯青的化境。还要特别提到的是朱迪·福斯特,这位两届奥斯卡影后简直是个精灵。第一次看她主演的《被告》,心里像是发生了十二级大地震。她演得那么逼真,真到了令人不敢正视的地步。说她的表演把做明星的难度推向一个新高峰一点儿不过分,能感觉她是极聪明、极有潜力的。我想她还会有令人惊叹的表现。

我想肯定有许多人会为《去年在马里安巴》这样的片子所倾倒。阿兰·罗伯-格里耶把作为艺术的电影推向了极致。在这里,人们走入了智慧的迷宫,这迷宫具有完美的想象力和不可摹仿性。被传统思维方式捆绑惯了的人们惊呼遇到了智力的挑战。

但是最让人感到内心撕裂的还是瑞典大师伯格曼导的《呼喊与细语》。大师把人与人之间那种隐秘的、令人悲哀的关系推向了极致。死去的大姐因为生前未能得到姐妹亲情的温暖,死后还在渴望与妹妹体肤的接触;二姐因为厌恶丈夫、不愿与之过性生活而竟然用利器刺破下体,将鲜血涂得满脸……

北京的电影资料馆,自90年代末便每周放两部原版片,如果长期看,最佳办法是办张年卡,八百元可以看一年,我至少断断续续办了十年的年卡,与我同样狂热的有周晓枫与孙小宁,电影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我们曾经狂笑也曾经痛哭,曾经乐不可支也曾经痛不欲生。

记得苏联解体后有个片子,叫《东方西方》,是俄罗斯与法国合拍的,大致是一对青年夫妇从法国回到苏联,真心诚意地想参加建设,男的是苏联科学家,女的是美丽的法国女子。但是一切都糟透了:住进一间斗室,一直有人监视,邻居的一位老太太只因与女的交谈了几句法语,第二天便被拘捕。老太太的孙子、运动健将谢辽沙被扫地出门,善良的夫妇收留了他,本来就小的房子更加逼仄,青年夜夜听见夫妇在低声吵架,女的强烈要求回法国,男的认为一切都会变好。而青年因为家庭原因被取消了参加奥运会的资格,各种悲愤交织一处,法国女子与青年产生了感情,他们决定逃离这里——在两人只能走一人的时候,女子贡献出自己全部的首饰让青年走。而当青年必须游过黑海才能找到蛇头的小船时,电影的蒙太奇一面表现女子与丈夫在歌剧院听音乐会焦灼不安的表情,另一面是青年拼尽全力在与巨浪搏斗!——影片把人带入了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境界!终于,青年逃出后用割腕来引起法方注意要求迅速帮助女子逃回法国,而这时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原来一直与她龃龉的丈夫是深爱着她的!他递给她一本办好的护照,让她如此这般逃往法国使馆,夫妻含泪诀别。而女子逃向使馆的时候,她的衣着暴露了秘密,被追捕,这时电影院全体观影者都疯了!人们站了起来,快啊,快啊!终于,就在最后一刹那她带着孩子跑进了使馆,使馆的大门向着追捕者关上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怎么也止不住。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不断地给我递纸巾,我却连看也没看他一眼。直到影片最后的那句旁白:直到多年后,他们夫妇才重聚,但是,他们的一生已经过去了。我泪如泉涌,无法自抑,这部片子触动了我内心最深处。当时,全体起立鼓掌,长达三分钟。

一部好电影,真的可以给观者带来最高的享受。

近年来中国电影在国外声名鹊起,频频获奖,可恰恰缺少这种揭示人性本身的片子,并且随着电影市场化的发展,这种可能性也将越来越小了。

曾经尝试着写过一次这类的片子,叫做《弧光》,是根据自己的小说《对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调查》改编的,写一个被世俗社会认为疯了的女孩子。后被一位第五代导演看中,推上了银幕。自小便觉得拍电影神秘,总想看看拍摄过程。开机那天在密云水库,三九天,水面结了很厚的冰。拍的是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人声鼎沸的冰场。男主人公的目光追逐着女主人公,而寻觅到的却是一个外形酷似女主人公的女孩。为了增加声势,用卡车拉来了许多群众演员,每人劳务费只有两块钱,但大家兴高采烈,可能都和我一样想满足一下好奇心吧。那天是航拍,当直升机降到不能再低时,卷起一阵大风,呼啦啦倒了一片彩色遮阳棚,大家一片惊呼。所以后来镜头中的那些遮阳棚实际都是趴着的,只不过因为俯视角度看不出来而已。旁边一位老头哼唧着说:“‘第五代真能折腾,连航拍都敢玩!”待到毛片出来之后,和导演一起看片子,直到结束,心中还在不断地怀疑:这是不是我写的那个《弧光》?然后想起陈凯歌让原作者、编剧阿城看《孩子王》时阿城的回答,他说:“我拉的屎我就不看了。”

两年之后在报纸上看到《弧光》获第十六届莫斯科电影节特别奖的消息,终于明白了电影是导演的艺术。要想“触电”就得练到把亲生儿子送人也不心疼的分上才行,更确切点说,是卖。既然舍得卖,那么无论儿子将来披红挂彩还是蓬头垢面都与你无关,你也就不必庸人自扰了。

但是最令人震撼的事还在后面——多年之后,有一次在电视上看见对王志文的一个专访,他竟然谈到了《弧光》。当记者问到他的成长历程时,他说:“多年以前,一部叫做《弧光》的电影,对我刺激很大,当时我还在上电影学院,张军钊导演定我当男一号,可是一周之后突然换掉了我,理由是,我不会演电影。就是这件事,让我下了决心,无论如何要当一个好演员!”这访谈真的让我心生感慨:当年那个开机的冰面上,确实有个叫王志文的年轻小伙子在滑花样儿,听到编剧来了,他飞也似的来到我的面前,与我热烈握手。

看电视

尼克松访华之后不久,伯父家有了一台九寸黑白电视机,大家稀罕得了不得。但终归太远,不得常常看。后来邻家买了一台同样的,侄儿轩轩便天天去。逢年过节或有好节目的时候,好友玲玲也过来叫我。忘了是哪一年国庆招待会了,左邻右舍几家人都来看电视,众人坐得满满的,唯轩轩贴在电视前,一个大脑袋占了半张屏幕,后面的人屡屡抗议均无效,只好随着那晃来晃去的大脑袋来回拧脖子。玲玲的母亲看不下去,说了几句,谁知五岁的轩轩忽然站起,很有尊严地说:“有什么了不起,我不看了,我姥爷会给我买的!”说罢起身便走。自那日后还真是再没去过。

为了外孙的这几句话,父亲下决心买电视。终于买到一台十四寸黑白电视。四百多块钱。其中有我十分之一的投资。其时已是1980年。

轩轩自然很满足,起码每天可以看到吕大瑜、李娟、赵忠祥等人的头像。但是很快又有了新矛盾:轩轩要看铁臂阿童木,弟弟要看足球,而我和母亲想看文艺节目。

父亲临终前的那些日子特别爱看电视,且不管看什么都要流泪。父亲大概把一生的眼泪都留在那时了,所以他看电视时一定要关灯。记得那时正在播出万人空巷的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每当响起“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的主题歌,大家便都丢了手中的事,聚到父亲房中。

后来有了儿子之后,电视成为儿子的“独享”,每天每天,都有一个优美的动画故事在等着他。而每一个故事都有一首优美的歌曲。《蓝精灵》《大白鲸》《花仙子》《玛亚》《咪咪流浪记》……渐渐地,我也被吸引到屏幕前,这才发现安徒生童话的时代早已逝去。我比儿子更早地学会那些歌曲,捏着嗓子装孙佳星,到了可以乱真的水平。

最吸引我的一部电视剧叫做《鹰冠庄园》。不仅有美丽的时装,美丽的明星,更有充满悬念、出人意料的情节,智慧与幽默,阴谋与爱情。每天我都在盼着片头音乐响起——然后不顾一切地冲出厨房坐在电视机前。后来知道这不过是美国的一部开放式结尾的肥皂剧,已拍了一百多集,还在继续拍。奇怪的是正面人物蔡斯一家远不如那些“坏蛋”们有光彩。老谋深算的安琪、厚颜无耻的兰斯、美女蛇梅丽莎……尤其是恶的集大成者理查·钱宁极具魅力,我疑心编导们写着写着也改变了初衷,最后被他的魅力所征服。那时我便萌生一念:搞一部中国的《鹰冠庄园》!为了这个梦想我开始涉足电视剧,也就是在这以后不久的一个晚上,我散步的时候,看到一个摄制组在首都妇产医院门口拍摄一个镜头:一个年轻女人一脸绝望地缓缓走来。那是个陌生的演员,高而秀丽。就那么一个镜头,竟然重来多次。我忍不住问剧组的一位男士,答曰:“此剧名《渴望》,编剧李晓明。”

《渴望》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但其中包含了天时、地利、人和,加上接踵而来的《编辑部的故事》,北京电视中心就此奠定了在老百姓心中的位置。中国电视中心不甘示弱,下决心打翻身仗,全体编辑出动,网罗了一批作家献计献策,我也算是滥竽充数者。

我混入影视圈的前提条件是一部叫做《海火》的长篇小说。此书写于1987年,出版于1988年底。出版过程很是时乖运蹇。好在里面塑造了一个据说可以超越时空的女孩。于是该书在1991年“青创会”上被中国电视剧中心的一位编辑看中,计划改编为八集电视连续剧。谁知一稿出来之后便引起一场争议;就连爬格子友邦也惊诧:此书在文学界亦属前卫者流,改成电视剧恐怕有两种结果:一是费力不讨好,二是引起一场电视剧革命。前一种结果令人灰心,后一种结果又让人害怕,真真不知如何是好。

港台电视剧的走红着实令人不解。《流氓大亨》《人在边缘》《义不容情》三部内容情节等等相似处甚多——都是老大好得像菩萨,老二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地坏。尽管如此,人们还是从头看到尾,一集不落。真是奇怪。过去我坚决排斥武侠小说与港台电视,后来终于发现这其实是个误区。譬如《戏说乾隆》,谁都知道是胡编乱扯,可大家就是喜欢看。说深了,这恐怕和人类的自欺意识有关。劳累一天,谁都想脱离眼前的环境,钻到另一个与现实甚远的世界里,踏踏实实地被骗。

《爱你没商量》和《皇城根儿》使老百姓对电视剧的狂热降温了。时代似乎呼唤着真正的精品——百姓们的口味越来越难伺候。于是我满怀激情地开始圆“庄园之梦”,首先就此问题与一资深电视人进行探讨,他的回答出我意料:“中国不可能搞出自己的《鹰冠庄园》。”问何以见得,答曰:“很简单,因为中国没有庄园。”

呜呼!这真是太好笑了!有这样的电视人把持,何以圆梦?

但时常有疑问:如果没有幼儿,哪来的成人?没有梦想,人类又如何会有今天?关键是,要有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可惜我没有这种魄力,所以也只好把自己包裹起来,等着别人给螃蟹摘去钳子再说罢。

峰回路转,现在的那些“抗日神剧”比起当年,简直有过之无不及。手撕鬼子,裤裆埋雷,……假到让人吐!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对于国人的原创性,我曾经绝望。我们根本不尊重原创,导致有些领域(影视界为最)潜意识中认为投机取巧地复制是聪明的做法,原创在他们眼中应当是相反。我们的综艺节目也无一不是复制国外的模板,用最短的时间赚到最多的钱,大约是多数人的最高理想了,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创造的冥思苦想中呢?所以创造性、想象力对于国人来说,似乎非常地不重要。不然,以这个民族的聪明智慧,怎么也不可能连一个世界级原创性的奖也得不到。

然而,我现在又有了希望,在更年轻一代人的身上看到了新的希望,在一个算法的时代,我看到有更多的靛蓝儿童在诞生,年轻人正在AI不可及的夹缝中,捍卫人类最后的尊严。

控制论的鼻祖维纳曾经说过,未来,电脑几乎会在一切领域中代替人脑,但唯独那种创造性的思维,那种模糊的指令,那种混沌的不可言说的暗线是无法代替的,那正是一种高级的创造性思维。ChatGPT不可能完全代替人脑,当然,我们也要定期清理大脑中那些灰白色物质,把所有的潜能用于创造,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不至于留下遗憾。

徐小斌,作家、编剧,现居北京。一九八一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当年获首届十月文学奖。主要作品有《羽蛇》《敦煌遗梦》《双鱼星座》《徐小斌经典书系》等。在哈佛、耶鲁、哥伦比亚大学和美国国家图书馆、国会图书馆等地均有藏书。曾获首届鲁迅文学奖、首届女性文学奖、第二届加拿大华语文学奖小说奖首奖、二〇一五年度英国笔会文学奖等奖项,部分作品被译成英、意、日、西班牙、葡萄牙、挪威、巴西、希腊等十余种文字,在海外发行。

责任编辑: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