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聪
摘要:在国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国土空间规划作为统筹引导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在乡村地区的建设和产业振兴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乡村用地空间高效、集约、因地制宜地利用,对区域的发展尤为重要。本文主要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进行了简要阐述,探讨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用地空间规划的基本任务,并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用地空间的优化利用策略,希望能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乡村用地空间;优化利用
近年来,我国乡村地区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国家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各行各业都将投资建设的热情投向了农业农村市场,以期在农业农村建设板块获得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乡村用地的空间容量、功能布局、利用方式等,不仅关系到乡村地区整体形象与全面建设的实施效果,还关系到乡村地区人民的生活品质。因此,要想将我国乡村地区的发展水平推向理想境界,还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加强乡村用地空间优化利用策略的探究,为我国乡村地区的综合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
一、国土空间规划概念
国土空间规划,是引导国家空间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所有开发保护、建设等工作得以顺利、高效落实的保障性因素。因此,构建相对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使国土空间规划得以高质量落实,将重点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具有实用性价值的空间规划相互融合,进而形成统一性的国土空间规划,达到“多规合一”的状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各专项规划方面的引导与控制效用,是我国在全面发展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点战略。
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用地空间规划的基本任务
(一)管控对象达到全方位覆盖标准
传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乡村用地空间规划在倾向点上具有非常明显的偏差,一般是对乡村用地的建设空间做出相应的规划,但规划内容却存在一定的缺失,农业建设规划与生态建设规划的体现不全面,导致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乡村用地空间规划漏洞百出,不但使得各种具有应用价值的资源无端浪费,而且由于乡村用地空间规划中拟定的相关方案缺乏与区域资源要素及产业发展需要的有效嵌合,特别是乡村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相比,具有更大的不可预见性和随意性,规划的用地空间难以完全用到实处,使得我国乡村生态以及乡村产业发展始终不理想。
新时期,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应积极改善传统乡村用地空间规划思想观,立足全局,在国土空间的基础上对乡村所有资源实施统一规划,充分考虑区域发展的各项资源条件和基础要素,盘活闲置用地空间,包括乡村地区的农业用地空间、生态用地空间等,做好空间预留和规划落地,一方面从规划上提升农村土地价值,另一方面也为我国乡村振兴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带动乡村地区土地资源的有效应用,促进乡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完善,进一步强化我国乡村地区用地空间规划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充分展现乡村地区用地空间规划的优势效用。这不仅仅是现阶段我国全面发展过程中的重点事宜,更是影响我国乡村地区长远、健康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二)实现分级衔接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乡村用地空间规划,不仅对我国乡村地区的全面持久发展起着显著的作用,而且还是乡村地区全面整治工作得以深化落实的重要因素。乡村用地空间与城市用地空间相比,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可利用空间小,统筹调节的维度窄,涉及层面浅而杂。在新形势下,要实现全面振兴,规划必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做深的要求,通过跨区域协同统筹、分级衔接,对高需求部分的用地职能进行分解、联动。在这一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不但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头参与其中,而且还应同其他相关联的部门互通有无、密切协作,合力优化乡村地区整体攻坚战略规划,从根源上治理乡村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从而实现乡村地区长效发展。
我国相关政策中明确强调,各级政府部门要对自身职能拥有清醒的认识,充分把握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内容,全面贯彻党的领导方针,深化落实本职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开展乡村用地空间规划的过程中,我国乡村地区在农业、建设、生态这三个方面存在着极其显著的差异,因此,不得以点概面地下定论。基于此,为了切实提升我国乡村地区用地空间规划的应用价值,相关政府部门需纵向事权,加大工作执行力度,并深层次地研析和领会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内容,使自身职能效用发挥到最佳。
三、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用地空间的优化利用策略
(一)提高对乡村地区产业布局的重视与认识
首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需提高对我国乡村地区经济建设的重视力度,注重科学、合理的设计及战略部署。在设计乡村地区旅游规划的过程中,需将乡村地区的自然景观、田园景观等与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巧妙融合,在不破坏村庄原有结构的原则下,科学设计乡村地区各家各户的庭院,优化调节乡村地区田园风光与乡村旅游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从而更好地保障乡村地区固有的田园文化特色,构建兼具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乡村产业等功能的全方位一体化乡村用地空间,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用地空间的优化利用。
其次,在对我国乡村用地空间进行设计规划时,应特别重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地区旅游功能服务这两个方面,这对于我国农村地区各个村庄的健康、稳定发展极为重要。通过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乡村地区百姓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可为乡村地区百姓的基本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服务,更好地提升乡村地区百姓的归属感与幸福指数,使乡村地区的百姓乐意为乡村建设添砖加瓦。基于此,要想优化利用我国乡村地区的用地空间,深化落实我国乡村用地空间规划,就必须强化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并高度重视乡村地区公共区域的规划与设计。
此外,在规划乡村用地空间时,应充分考虑乡村地区公共娱乐设施及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建设,以便为乡村地区的百姓打造更加完美的休闲娱乐空间。同时,还要不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挖掘我国乡村地区优质的旅游资源,改善乡村地区的旅游环境,打造乡村地区卓越的旅游资源品质,并在乡村地区配备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农民建造出与旅游功能相适应的娱乐与服务设施。
(二)制定相应的乡村用地空间分类标准
在传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不管是城乡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还是乡村用地空间规划,都具有一定的落后性,不能充分满足新时期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现实需求。我国城乡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重点倾向于建设用地,而乡村用地空间规划则忽视了对建设用地的全方位管理,如此一来,我国乡村地区未来的发展必将陷入极大的困境。因此,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用地空间分类标准,全方位、系统性地研析当前我国乡村地区用地空间的自然性质及历史特征,并将研析结果与我国土地空间规划的基本要求有机融合,从而制定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土地划分制度。
首先,应优先报批农业产业建设用地。积极解决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设施用地及必要的建设用地指标,相关部门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依据相关审批程序优先报批。其次,应着力推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功能的转变,充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探索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在保证农村地区人民宅基地资格权与房屋财产权的前提下,倡导由村集体及其成员利用自营、入股、出租、合作等方式,放活宅基地与农户房屋使用权,支持农村宅基地从传统的居住保障功能转为居住、生产、商服经营等多样化功能,进而盘活农村宅基地。
(三)设计出科学、合理的乡村生活空间
在对我国乡村用地空间实施全方位规划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乡村地区人民生活空间的优化规划。实际上,我国乡村地区人民生活空间规划内含众多关键点,如果该规划不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就无法有效满足新时期我国乡村地区百姓的生活需求,更无法满足我国乡村地区的实际发展建设需要,进而影响乡村地区百姓的生活品质,阻碍我国乡村建设的步伐,难以有效提升我国乡村地区人民生活空间规划的应用价值。
从具体的角度来讲,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地区百姓的娱乐活动用地空间及生活用地空间应处于独立状态,但二者却不能达到完全独立的程度,而要保持一定的关联性,在保障原有空间结构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对其实施必要的拓展,扩大农村地区百姓的活动范围。例如,在农村地区百姓自主活动的区域增加一些休闲娱乐场所,为处于农村地区的人民打造更宽广的休闲娱乐空间,提升百姓的生活热情。与此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还应对我国乡村用地空间实施全方位的优化利用,进一步改善乡村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此外,还应对我国农村地区规划与发展战略实施科学、合理的编制。新时期,我国有些农村地区规划并没有编制,有些农村地区村庄规划编制缺乏一定深度,缺乏对农用地闲置空间的整体布局,在设施配置、产业规划、生态保护等方面也并未实施整体性的统筹规划。村庄规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农村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交通居住条件及基础设施。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应当以村庄规划为核心导向,进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解决项目开发审批难题。发展战略是指引村庄长远发展的理论体系,根据发展战略优化设计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模式,找到农村当地的优势与劣势,充分发挥各个村庄自然与文化的优势效用,避免存在雷同现象。
(四)建立相对完善的乡村建设用地用途转用机制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建设的全面发展极易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从而引发项目规划用途转用的状况,进而存在众多项目在规划建设阶段流产的隐患。为了更好地规避这一风险,应建立相对完善的乡村建设用地用途转用机制,将我国乡村建设用地转用于其他项目的发展。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对自然资源与建设用地的临界线施以明确划分,并对土地权益主体加以定位,从而为未来建设用地转换、居民用地转换等事宜提供可靠的依据。除此之外,还应从建设项目自身的角度出发,若出现与建设用地不相干的部分,则需要由相关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相应的审批与审核。只有对自然资源用地实施全方位审核、精确评估后,才能正式开展建设活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我国乡村用地空间优化利用工作的实施虽然面临着一定的压力与挑战,但相关部门必须迎难而上、深化落实,为乡村地区的长效、稳定发展带来更多希望,才能为我国乡村振兴建设及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新时期,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加强我国乡村用地空间优化利用,不仅是国家全面发展建设的头等大事,更是提升乡村地区人民生活品质、带动乡村进步的客观的前提条件。唯有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完善此项工作,才能更好地缩小城乡差距,为农民谋求更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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