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静杨 马凌 陈韵杰 郭思维 田芯源
摘 要: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的困境影响着经济可持续发展,江苏作为较发达省份,低生育率和老龄化程度都更为突出。本文运用时间序列数据,对江苏20余年的生育率演变规律及成因进行分析,认为可支配收入、教育成本以及女性受教育程度对生育率均有较为显著的影响,并从政策、企业、家庭和社会层面系统提出了江苏人口稳步增长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生育率;时间序列;可支配收入;生育决策模型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09.025
0 引言
人口问题是一个基础的、普遍的、影响深远的问题。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攀升,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却持续下降,人口规模与结构出现了较大转折,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针对这一现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生育政策,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然而,生育率更大层面上取决于亿万家庭的自主决策。探析其决策背后的决定性影响因素,为政策的精准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國内外学者在生育意愿、生育水平、生育影响因素等方面已经开展了不少相关研究。Beaujouan & Berhammer证实发达国家妇女的生育意愿远高于生育水平,尤其在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中更为明显,但我国学术界目前尚未达成统一意见。马志越、王金营认为我国存在着较大的生育缺口,生育意愿高于生育水平表现突出;而贾志科等依据南京、保定两市的生育数据,发现青年家庭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逐渐趋于一致。宋德勇和张雪梅则分别提出房价上涨会对家庭的生育决策产生挤出、挤入效应和增加个体经济压力,从而降低生育意愿。柳清瑞的研究表明,育儿成本的提高是我国生育率低迷的直接原因;史爱君等通过调查发现,养育孩子的支出基本上都超过了家庭支出的二分之一。此外,学习竞争压力的增大又促进了“内卷”“学区房”等现象出现,大大提高了育儿成本。
参考上述研究成果,本文侧重于从贝克尔微观生育决策模型的视角,针对2000-2021年江苏生育率演变趋势及其影响因素展开探讨,并提出促进人口稳步增长的对策建议。
1 人口政策转变下的江苏生育率演变趋势
从2011年11月开始,我国从“一孩政策”转变为“双独二孩”政策,随后2013年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启动“全面二孩”政策,2021年“三孩政策”落地。虽然国家在不断放宽生育限制,但政策实施在江苏却频频“遇冷”。
由表1及相关数据,2016至2019年,江苏常住人口出生人数开始呈持续小幅下降态势,2020年和2021年出生人数连续跌破60万人和50万人。2021年江苏人口出生率仅有5.7‰,自然增长率更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转为负数。考虑到近20年间的死亡率较为平稳,均维持在6.5‰~7.0‰左右,故人口自然增长率变化主要受出生率变动影响。
2 江苏地区生育率变化的成因
根据贝克尔家庭生育决策模型,家庭生育的决策,本质上是在市场活动时间获取收入和非市场活动时间生育并抚养孩子的时间决策问题。就非市场活动时间而言,家庭要在耐用消费品和抚养孩子之间做出家庭消费选择与分配。并且随着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家庭对子女的质量要求与孩子数量形成替代关系,也会促成生育率下降的现实环境。江苏省常住人口的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等都在全国领先,对生育率或将持续产生较大影响。
2.1 可支配收入对于生育率的影响
江苏省作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国排名第四的经济大省,从2000年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上涨,到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75万元。但持续的收入增长背景下,生育率并没有随之提高,生育意愿更是持续下降。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生育率存在一定联系。
从图1、表1数据可知,江苏省生育率整体趋势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趋势基本一致。收入增幅提高会提高人们的购买力,传达经济向好的信号,提高民众生育意愿;反之,则会降低生育率。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江苏失业率明显上升。2021年江苏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2%,较上一年度增长0.2个百分点。年轻人生活负担较重,结婚意愿、生育意愿都大幅降低。
2.2 教育成本对于生育率的影响
我国一直秉持科教兴国战略,财政给予教育大力支持。数据显示,教育支出占比一直保持在15%的较高水平,凸显了政府对于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并且,受到教育深化的环境驱使,以及早年计划生育政策、传统文化观念等持续发挥效应,对于子女质量的需求替代了对数量规模的需求。因此,高昂的子女教育支出和升学压力,令不少育龄家庭望而生畏。
正如贝克尔对家庭生育行为的经济决策和成本-效用进行的分析,孩子是父母所生产的“家庭品”,虽然不像其他商品一样有清晰的市场价格,但却有影子价格,可以借此表现抚养孩子的机会成本,并寻求孩子的“替代品”和“互补品”。在收入或替代财产一定的条件下,如果其他因素不变,所期望得到的孩子数目与家庭收入成正比,与对其他商品的需求成反比,与孩子的价格成反比。
Cd=f(Y,Pc,Px,Tx)
其中Cd指对存活孩子的需求;Y是家庭收入水平;Pc是孩子的净价格;Px是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Tx是相对孩子来说,对其他商品的偏好程度。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看,培育一个孩子的成本包括教育费用的支出和抚养成本,以及母亲时间的“机会成本”。预期收益包括孩子未来的工作收入以及未来对老人的赡养等。
在教育深化和知识失业背景下,养育子女的成本不可小觑。根据《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0-17岁孩子的全国平均养育成本高达48.5万元,江苏历来重视教育,这一指标数值突破了60万元,位列全国第六,仅次于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和广东(见表2)。
劳动力市场上对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的需求,以及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现状,裹挟着众多家庭加入“内卷”行列,养育成本不断攀升,育龄家庭不堪重负,年轻人不敢生、不愿生,进而导致生育率持续下降。
3 女性受教育程度对于生育的影响
美国马里兰大学社会学家菲利普·科恩在分析美国晚育趋势时就曾谈到,美国接受过大学教育的女性更倾向于先投资自己的教育和职业,工薪阶层女性也希望在经济更有保障的情况下再考虑生育,这通常会让女性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与美国类似,我国2010年六普数据就已显示,低学历的育龄妇女,生育高峰在24岁以前,而高学历的育龄妇女,生育高峰在30岁左右。另外,大学本科毕业的女性生育多胎比例不到10%,研究生毕业的女性生育多胎比例不到5%。可见,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升会显著延迟生育年龄、降低多胎生育意愿。
根据“经济人”假设可知,人的行为动机根源在于经济诱因,人都要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整个生育过程需要女性独立完成,同时在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过程中,母亲需要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女性在面对生育可能带来的自身发展停滞的劣势时,更倾向于延迟婚育年龄、积极参加社会劳动以提升自身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具体到江苏,近几年人口生育率的大幅下降与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变化有很大关系。近年来,江苏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既从客观上延迟了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也从主观上改变了女性的生育观念。晚生、少生乃至不生成为一批高知女性的共同选择。2020年高校(本、专科及研究生)在校生女性接近110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90万人。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客观推迟了江苏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000年为2322岁,2010年为2376岁,2020年则为2966岁。2010年与2000年基本相当,而2010年比十年前足足推后了近6岁,接近30岁。初婚年龄不断推迟使得生育同步延后。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职业发展、自我实现的意愿越强,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就越高。江苏统计局数据显示,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中,生育一孩占比接近70%;高中文化程度者生育一孩和二孩的占比均在47%左右;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生育兩个及以上孩子居多,分别为6342%和5921%。在未生育的女性中,高学历者所占比重超过了一半。可见,女性受教育程度与生育数量之间大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
4 江苏促进人口稳步增长的对策建议
促进生育率稳步增长是个牵涉到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齐心、共同推进。以下从政府政策、企业、家庭和社会几个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对策建议。
4.1 政府政策层面
后疫情时代,要在恢复经济活力的同时,不断提高居民,尤其是育龄家庭的福利待遇,减轻育龄家庭因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从而提高生育意愿。
教育是影响适婚适育家庭生育决策的一大因素,政府要推出更多政策以降低教育成本、减轻教育负担。可以通过推动教育公平,适当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也可通过专项补贴等方式适度提高育龄家庭福利待遇,改变民众生育成本过高的传统观念。
对于女性面对生育时会带来自身发展停滞的问题,政府要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权益,进一步提高生育津贴待遇,缓解女性的经济压力。同时,要鼓励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积极生育,完善相关法律,对企业实行生育税收优惠,加快构建生育成本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避免由于学业、事业原因延后甚至放弃生育。
4.2 企业层面
企业要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规范落实国家对孕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为有子女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同时,在工作单位配备相应的母婴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单位的“准妈妈”们的需求,从而提高育龄女职工的生育意愿。
4.3 家庭和社会层面
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就业困难,收入水平降低。为解决此类困境,除了依赖政府的补贴与扶持,家庭和个人也应该积极寻求出路,尤其是年轻的育龄家庭,在积极创收,提高收入水平的同时,学习合理配置家庭资产,平衡即期消费和远期消费的关系,平衡其他耐用消费品以及生儿育女关系,调整育儿心态,降低生活和生育压力。社会层面应当倡导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思想,帮助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和生育观。
参考文献
[1]Eva Beaujouan,Caroline Berghammer. Population Research and Policy Review Volume[J].2019,(38):507535.
[2]马志越,王金营.生与不生的抉择.从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来自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北方七省市数据的证明[J].兰州学刊,2020,(01).
[3]贾志科,罗志华,风笑天,等.城市青年夫妇生育意愿与行为的差异及影响因素——基于南京、保定调查的实证分析,西北人口[J].2019,40(05).
[4]宋德勇,刘章生,弓媛媛,等.房价上涨对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J].城市题,2017,(03).
[5]张雪梅,葛玉好.房价对家庭生育决策的影响[J].人口研究,2019,(01).
[6]柳清瑞,柳如眉.城乡收入增长、养老金与生育水平——基于扩展OLG模型的实证检验[J].人口与发展,2020,(03):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