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圣敏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81)
在世界的文明古国中,中华民族是唯一将自己的传统文化、基本疆域延续数千年不断的大国。秦汉时期中华民族作为自在的民族已经形成,因此我们说“中国自古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近年来,有学者对这种表述表示反对,认为这是在“创造历史”,称“这是为了当前的民族荣盛与团结,而必须创造与强调的‘历史’”。言外之意这不是真实的历史①王明珂:《中国民族与民族史》,《复旦学报》2016年第5期。。还有人强调中国历史上绝大部分时间是分裂的,称几千年来,中国真正完全统一于一个中央政权的时间仅有二百余年。
怎么看这个问题呢?笔者认为,看一个民族、国家是否统一或分裂,有多种角度和标准,一个重要的角度和标准是对比。我们看世界历史上那些大帝国,如希腊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奥斯曼帝国、波斯帝国等,何曾有一个帝国是长期控制着大部分疆域的(不要说全部疆域了);何曾有一个帝国是延续一种语言文字和政治制度上千年的。但中国与他们不同,数千年来,中国延续着同样的语言、文字,秦统一以后的政治制度延续了两千年。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一直是统一的文明,多数时间是统一的国家。如今欧洲的几十个国家基本是18 世纪前后建立的,仅有几百年的历史,美国历史更短。而现代中国、今天的中华民族是数千年历史的延续,从来没有中断过。我们摈弃了很多封建的、落后的旧文化,也一直继承着优秀的传统文化,继承着我们的基本疆域。我们说中国自古就是统一的国家是从这个角度,从这种对比中说的。具体来说,中国历史上的统一,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中华各民族和疆域的全部都处于一个中央政权管辖之下,如元朝、清朝;二是大部分疆域和多数民族处于一个政权之下,如秦、汉、唐等王朝,而且王朝的核心地区(王畿)在中原。这种时候虽然有一些地方政权没有完全归于中央王朝管辖,但也往往以和亲(甥舅)、结盟(双方有高下之别)、朝贡和羁縻等关系维系着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以上两种状态占了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这是中国历史的主流,也是世界其他大帝国不曾有过的。所以,笔者不同意有人说中国历史大部分时间是分裂状态。
中国历史也有第三种情况:中华民族分裂为几个不同的政权。如三国、两晋、南北朝、宋辽夏金、明与北元等时期。但这种时候,中国主流的文化、语言文字和政治制度还是在大部分疆域和人口中延续着没有中断。同时,各个地方政权都不以偏安一隅为目标,都要重新统一中国,分治不是要分裂,是要争夺统一国家的管辖权。统一一直是人心所向,这种数千年不变的争取统一的大势,在世界历史上仅存在于中国。在中国历史上,任何地方政权,如果不寻求统一,就会丧失人心,很难长期维持。皇帝可以不同民族来当,谁统一了国家,延续了中华民族主流的政治和文化,大家就拥护谁。
中华民族自秦统一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上,一直呈现出团聚统一的大态势,其间也不断有分裂和离散的现象出现。具体来说,在古代史上,中华民族曾出现过四次大分裂局面:一是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经三国,到西晋的短暂统一;二是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三是五代十国时期;四是南宋夏金辽时期。这四个时期相加,总共约600 年时间。分析这些时期分裂和离散的原因,或是民族战争、民族冲突的结果,或与民族问题有直接关联。可见中国历史上几次大分裂,都与民族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总结历史上历次分裂的原因,可以大体上得出如下认识:统一是需要凝聚力与核心的。这个核心一直是中原地区。与中原汉族相比,各边疆少数民族大多在文化和历史上有较明显差异,在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上相对落后,有的还与境外民族有比较多的联系。因此,他们往往在文化方面有多重取向;地缘政治方面有孤悬外逸的可能;社会历史方面有离合飘动的特征。
1.每当中央王朝不够强大或比较衰弱时,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的统一就比较松散(如北宋和明代);当中原地区出现大规模动乱时(如西晋末的“八王之乱”,唐末的“安史之乱”等),边疆民族地区往往会分离出去。
2.当中央王朝施行比较明显的民族歧视甚至压迫政策时,就会造成民族界线加深、民族矛盾加剧甚至造成大规模反叛和分裂(如中原王朝夷夏之别的政策;元代将不同民族划分为四等人的政策;清代满汉之分的政策等)。
3.当地方少数民族贵族为了扩大自己的统治,与中央政府争夺统治权(如西晋末的“五胡”政权,唐代的“安史之乱”,宋代的契丹,女真、党项羌,明代的蒙古贵族所建地方政权)时,国家就会分裂。
4.外来敌对势力的侵略和插手(如19 世纪中叶,中亚浩罕汗国阿古柏对新疆的侵略;20 世纪30、40 年代英、俄相继对新疆的两个“东突”政权的支持;俄罗斯对外蒙古独立的支持;英印政府对西藏的侵略和插手等),也是造成历史上国土分裂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我们将历史上造成分裂的原因大体分为:中央王朝的虚弱;政府的民族歧视压迫政策;地方少数民族贵族扩大统治权的战争;外来敌对势力的插手和直接侵略等四个方面。
我们说,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这只是一种概括性的总结。从历史上看,这个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疆域,有一个形成、发展的过程。
第一,中国的统一是逐渐扩大和巩固的。第二,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几千年历史中,统一始终是一个主要态势。中国也曾多次分裂,分裂为很多地方和民族政权,但在这几千年中,统一的时间远超过分裂的时间,统一始终是历史的主流。在各民族的交往中,曾经发生多次的战争,但和平交往始终是民族关系的主流。为什么几千年来,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呢?因为统一有益于中华各民族,所以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希望统一,都争取统一。历史上作过这种努力的除了汉族以外,还有匈奴、突厥、鲜卑(北魏王朝)、氐(前秦王朝)、契丹(辽朝)、蒙古(元朝)和满族(金朝与清朝)等。这也证明了中国的统一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其中特别是汉族、蒙古族和满族起了突出的作用。第三,历史上中国的疆域,不仅包括历代中央王朝或汉族政权控制的疆域,也包括尚未纳入中央王朝版图的——各地方和少数民族政权的疆域。历史上中国疆域内的各民族,不管是处于中央王朝统辖之下,还是建立割据政权时期,不管是统一时期还是分裂时期,都是中国的民族。这些地方政权都是中国的地方政权。如秦汉时期的匈奴,隋唐时期的突厥,契丹人建立的西辽(1125—1211 年),回纥人建立的哈拉汗朝(840—1211 年)等,他们生活和控制的区域,都是中国疆域的一部分;他们建立的政权,都是属于中国的不同民族的政权。虽然在分裂时期,不同的民族政权可以互相视为异域或外国,但从整个历史看,那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暂时分裂时期,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国内不同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不是中国与外国的关系;他们的历史,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中国历代的王朝,是各民族联合或轮流坐天下的历史。
中国的疆域与文化,是中国这56 个民族及其祖先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共同开发、创造出来的。
早在传说时代,在距今四五千年以前,各民族的祖先就生活在东亚今天的中国这片土地上。当时,在中原黄河流域,主要有夏族(汉族的祖先);在东部的淮河流域和泰山之间,有东夷;在南方的长江流域,有三苗;在西北地区的黄河与湟水之间,有羌族;在北方的蒙古高原,有荤鬻(音育),夏族与周围各族都有交往联系。到了夏(公元前21—17 世纪)、商(公元前17—11 世纪)、周(公元前11 世纪—771 年)和春秋(公元前771—476 年)、战国(公元前476—221年)时期,根据文字记载的历史,各族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在黄河流域有夏、商和周族,东方有夷族,东北有肃慎(满族祖先),北方和西北有狄(突厥、回纥人祖先)、戎、羌、氐,南方有蛮、越等民族,在此期间,以夏族、周族和商族为主,吸收了夷、羌、狄、苗和蛮等族的成分,演化成了华夏族,并且相继建立了夏、商和周朝,国家的疆域越来越大,包容的民族也越来越多。秦、汉朝时期(公元前221—公元220 年),华夏族吸收了更多其他民族的成分,形成了汉族。汉朝的疆域,东至大海,在西方包括了今新疆各民族,在北方越过长城,统一了南匈奴,控制了内蒙古,在南方,它的行政机构越过五岭(今福建、广西、广东)一直设立到海南岛。到了隋、唐时期(公元581—907 年),中原王朝的疆域进一步扩大。隋、唐两个王朝,都是汉族与少数民族联合建立的政权。隋朝主要是汉族与鲜卑族的联合政权,鲜卑族大臣在朝廷中占很大比重,隋朝皇后也多为鲜卑人。唐朝前期,中央政府中的官员几乎有一半是少数民族成员。唐朝后期,军队中的高级将领有一半以上来自契丹、突厥、回纥、高丽等少数民族。依靠主要由汉族与北方少数民族联合组成的骑兵,唐朝政府控制了北到黑龙江和贝加尔湖、西到巴尔喀什湖和中亚两河流域,在今日中国的版图中,除了西藏以外,其它地区和民族都成为统一的唐朝的一部分。到了元朝(1271—1368 年)其版图“有汉唐之地而加大”,其人民“有汉唐之民而加多”(《元史·地理志一》),包括西藏的藏族在内的所有民族都统一在一个中央政权之内了。到了清朝(1644—1911 年),这种统一就更加巩固。可见,中国各民族都对疆域的开发作出了贡献。如,华夏族最早开发了黄河流域的陕甘及中原地区;东夷最先开发了沿海地区;苗、瑶族最先开发了长江、珠江和闽江流域;藏、羌族最先开发了青海、西藏;彝、白等民族最先开发了西南地区;满、锡伯、鄂温克和鄂伦春等民族的祖先东胡族最先开发了东北地区;匈奴、突厥、蒙古等民族先后开发了蒙古草原;黎族最先开发了海南岛;高山族最先开发了台湾。
中华文明的不断进步,源于各民族的创造与发明。如汉族首创了造纸、印刷、指南针和火药四大发明;维吾尔族和黎族最先学会了棉花的种植和纺织;回族建筑师亦黑迭儿丁规划并主持修建了元大都(今北京),为北京成为世界名城打下了基础;藏族保存的两大古代佛学著作《甘珠尔》和《丹珠尔》(即藏文大藏经),至今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两件瑰宝;汉语普通话的发音特点,是受蒙古语的影响而形成的。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几千年来,中华各民族的团聚和统一,中华文化的进步,始终是以中原地区为中心,以汉族为主体而日益发展的。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充满了世界史,也充满了中国史。但我们今天必须用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来分析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而各民族的贡献是否也是相同的呢?中国的统一与疆域,中国的历史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开发的。中国的历史,是中国疆域内各民族历史的总和。我们在观察和分析各民族在历史上的活动时,必须基于民族平等的原则。但我们所说的民族平等,主要是指各民族所应享有权利的平等。在历史问题上,应使用同样的标准和尺度,来评价和衡量各民族的历史活动。但这不等于说各民族在历史上的作用大小也平等。
在我国历史上,当中原地区已处于比较发达的封建社会时,有些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还处于农奴制社会,个别地区还处于奴隶制社会甚至氏族社会。由于各民族所处地域、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的明显差异,他们在历史上的作用和贡献也是不同的。其中,汉民族一直起着主导的作用。汉族能够在历史上起主导作用,不仅因为它人口众多,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有比较先进的生产方式、比较发达的经济和文化。即便汉族被其他民族征服以后,仍是如此。马克思说:“依据历史的永恒规律,野蛮的征服者自己总是被那些受他们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的”①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189页。。在中国历史上,相继征服过汉族地区的有鲜卑(北魏)、契丹(辽)、女真(金)、蒙古(元)和满族(清)。他们在进入中原以前,都处于比中原的汉族较低的发展阶段,因此当他们进入中原以后,不仅未能改变汉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和文化,反而逐渐被汉族文化所同化。因此,著名史学家翦伯赞先生说:“我以为即使在鲜卑人、契丹人、女真人统治半个中国的时期,在蒙古人、满洲人统治整个中国的时期,汉人仍然在中国史上起着主导作用。”②翦伯赞:《翦伯赞历史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4页。
几千年来,中华各民族经过不断的迁徙、杂居、通婚和各种形式的交流,在文化上互相学习,在血统上互相混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致使各民族、地域间的界限日见淡漠,而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则逐渐产生出来。
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进步的现象。特别是那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中原汉族的少数民族,一旦走进黄河流域这个汉文化的摇篮,他们就终究要融入这个汪洋大海之中。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就是各民族大融合的结果。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存在着华夏、东夷、北狄、西戎和百越五大民族集团。古书称:“(周)文王西夷之人也”(见《孟子》)。可见,周人原不属华夏。有人考证,“舜为东夷之人”,孔子的弟子管仲名夷吾,也是夷人③程大络:《中华民族融合历程考》,台北,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79年,第53页。。当时,狄人部落大量散布于黄河以北,与华夏人通婚的记载很多。如晋国的国君重耳的母亲就是狄人。南方的吴、越两国,就有大量越人。到秦统一时,原散布于中原的夷、狄、戎、越已大部分融入华夏族之中。汉代以后,特别是当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时,他们就会大规模地融入汉族之中。如西晋末年,鲜卑、羯、氐、羌和匈奴五个少数民族乘乱进入中原,在中原分别建立了十几个国家,史称“五胡十六国”(公元317—439年)。一百多年以后,这些少数民族都消失于汉族的汪洋大海之中。至今,在汉族中保留着匈奴的姓,“呼延”。女真人的金国(1115—1234年)占据黄河流域以后,有“几百万口”女真军户迁入河南④《续资治通鉴》卷112,123。,结果全部汉化了。原居于东北的满族人,随着清朝的建立大部分迁入关内,到了清末,这些人已完全丢弃了满文、满语,他们使用汉语汉文,饮食起居也与汉族很少差别了。
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有的主动向汉族学习。如鲜卑族的北魏孝文帝(公元471—499年),发布命令要求鲜卑族学习汉语,穿汉族服装,改汉姓,鼓励与汉族通婚,加快了鲜卑人与汉族的融合。也有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反对汉化。如金世宗规定,“禁女直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服装,犯者抵罪”⑤《金史》卷8。。清太宗也发布过命令,不许“废骑射而效汉人”,“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①《清史稿》卷3,太宗纪。。他们还禁止满汉通婚,禁止满人经营商业和农业,甚至封锁东三省,不准汉人去开垦。
但是,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进步的现象。特别是那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中原汉族的少数民族,一旦走进黄河流域这个汉文化的摇篮,他们就终究要融入这个汪洋大海之中。恩格斯说:“文明较低的征服者,在最绝大多数的场合上,也不得不和那个国度被征服以后所保有的较高的经济情况相适应;他们为被征服的人民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还采用了他们的语言。”②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89页。中国历史上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者,都是这样的结局。元代的蒙古族也是如此。元朝统治者曾实行严格的民族隔离政策,于是有学者就断言:“元朝奉行蒙古主义,汉文化及汉人皆不受尊崇。”③羽田亨:《羽田博士史学论文集·上卷·历史篇》,京都,东洋史研究会,1957年,670页。但事实是,蒙古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于1233 年就在燕京设国子学,让蒙古子弟学习汉语、汉文。忽必烈也曾下令诸王子及近臣子弟从汉儒学习经典,皇子皆受双语教育④《元史》卷134。。有学者作过考证,元朝科举前后十六科,共录取进士1139 人,其中蒙古人三百余人。而曾经埋首汉文经籍,投身考场的蒙古子弟则数以万计⑤萧启庆:《论元代蒙古人之汉化》,彭卫等主编:《历史学·中国古代史卷中册》,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元朝廷还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加封屈原为忠节清烈公,改封柳宗元为文惠昭灵公,谥杜甫为文贞,可见其对儒学的推崇。元朝末年,很多蒙古人已改汉姓,从汉俗。元朝灭亡后,蒙古人的身份已失去了等级上的优势,大部分蒙古人就很快融入了汉人之中。自汉朝以后,历代都有很多西域的僧侣、商人、军人等来到中原。有学者曾对其中有文献可考的一百三十余人作过专门研究,证明他们都接受了汉文化⑥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国学季刊》第一卷四号,1923年;《燕京学报》第二期,1927年。。其中包括今新疆的吐鲁番人、和田人、库车人、吉木萨尔人等。还有来自葱岭西的乌兹别克斯坦人、阿剌伯人、波斯人等。古代文献中也有西域人曾成百上千地结队来到中原的记载。如汉灵帝时,一位叫法度的大月氏人,“率国人数百名归化”。又如,唐代的陕西醴泉县北,“有山名温宿岭者,本因汉时得温宿国(今新疆阿克苏)人,令居此地田牧,因以为名”⑦《汉书·西域传》,颜师古注。。唐代于阗国(新疆和田)曾派遣一支五千人的军队进入中原,帮助平息安史之乱,就再未见其返回的消息,可见已融入中原。唐朝的将军尉迟敬德就是于阗人,至今仍是流传于汉族民间的门神。
几千年来,汉族人融入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互相融合的记载也是很多的。如,秦始皇曾徙五十万中原人于当时的南越(今两广地区),其中很多人就融入了越人之中。隋朝末年,中原离乱,很多汉人北逃或被虏入漠北突厥为奴,唐朝建立后,唐太宗曾派人携钱币丝绸去草原上赎人,前后赎回汉人数万。回纥、吐蕃、粟特和突厥等族的很多商人、使节来到中原后娶汉族妇女带回的记载也是很多的。如贞观三年(629年),唐朝政府在长安一次就查出娶了汉妇的“胡客”(西域商人)几千人⑧《资治通鉴·唐纪四十八》。。也有的汉族人被抢掠或汉族地区被少数民族占领后,汉族人被少数民族同化的情况。如唐代的河西走廊在被吐蕃占领半个世纪以后,当地的汉人都已穿上了吐蕃服装。唐代王建的《凉州行》,则反映了汉族妇女被抢掠后的情况:
凉州四边沙浩浩,汉家无人开旧道;
边头州县尽明兵,将军别筑防秋城。
万里人家皆已没,年年旌旗发西京;
多来中国收妇女,一半生男为汉语。
可见,无论在汉族还是少数民族中,几千年来,这种血统的交融和文化的融合一直没有停止过。中华文化是数千年各民族文化融合的结果。
我国各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战争。战争是民族关系中一种重要的现象,但我们首先应明确,几千年来,各民族之间主导的关系是和平相处,是经济、文化和政治上的正常交往。旧时代的史学家,往往具有狭隘的民族主义偏见,过多强调了民族间的战争,而忽视了民族之间的正常交往,以及这种交往对于我国各民族逐渐团聚统一的重要意义。
事实是,各民族之间和平相处的时间比战争的时间长得多,历史上,各民族和平相处是主要的方面,战争是第二位的。民族矛盾发展到和平相处不能维持下去时,才会爆发战争。历史上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历次战争,虽然都是一种内战,但也有性质的区别。战争的双方也有正义与非正义、压迫与反压迫、征服与反征服、统一与分裂的区别。如何评价和区别这些战争的性质,是一个很重要也很复杂的问题。我们在评价这些战争时,首先要摆脱狭隘的民族主义,既不能站在大汉族主义的立场,也不能站在某一个少数民族的立场,而要从我国的整体,从一个整体的多民族国家的立场出发来进行评价。判断战争的性质,先要了解战争是由哪个阶级发动的,是为了什么而进行的,是什么政策的继续。民族战争,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因为这些战争或是由各民族的统治阶级发动的,或是由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和剥削政策激起的。各民族的统治阶级,为了统治更多的地区和人民,掠夺更多的财富,往往会发动针对其他民族和地区的战争。如匈奴、鲜卑和突厥等北方草原民族,对中原地区和西域城邦国的掠夺与征服战争;金朝对南宋的战争;蒙古汗国对中原、西亚和欧洲的征服战争等,都是非正义的。而遭受攻击的民族、地区或国家的反抗,则是保卫自己的家园,保卫自己民族生存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历史上也有的边疆少数民族的首领,为了保护少数统治者剥削奴役本民族人民的特权,反对国家的统一,甚至勾结外国势力发动分裂祖国的战争,这类的战争都是反动的。对这种反动势力的打击则是正义的,符合当地少数民族的利益,也有益于国家的统一。
虽然各民族统治者发动战争的目的,多是为了扩大本民族统治阶级的权益,但历史上也有一些战争,它的结局和客观效果,是与发动战争的统治者的主观目的不完全一致的。列宁说:“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战争,它们虽然像一切战争一样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暴行、灾难和痛苦,但是他们仍然是进步的战争,也就是说,它们有利于人类的发展,有助于破坏特别有害的和反动的制度(如专制制度或农奴制),破坏欧洲最野蛮的专制政体(土耳其的和俄国的)。”①列宁:《论社会主义与战争》,《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我国历史上有些民族间的战争,也属于这类性质,它破坏了反动落后的制度,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
在历史上的民族战争中,涌现出了一些杰出的领袖人物,受到本民族人民的爱戴。他们中有的人是通过战争,将原来分散的部落合成了统一的民族,促进了本民族的发展和强大,如蒙古族的成吉思汗,满族的努尔哈赤。有的是在反侵略战争中英勇抵抗了异族的进攻,保护了本民族人民的家园和生命财产,如汉族的岳飞和于谦等,他们都是本民族的英雄。在我国历史上,还有一些英雄人物,在反抗外来侵略者、保卫中华民族的战争中作出了杰出贡献,如明代抗击倭寇的戚继光,从荷兰侵略者手中收复台湾的郑成功,鸦片战争中的林则徐。他们是我们中华各民族的英雄,受到全国人民的爱戴。以上所有的这些民族英雄们,他们为了民族的利益所表现出来的勇敢、智慧、英勇献身的精神和业绩,将永远铭记于中国的史册,激励各族人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