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静
(内江师范学院,四川 内江 641100)
在我国城乡融合建设不断加快的背景下,需要将传统的自然村落朝着城镇化社区形式改变。在这个过程中,要将农民变成城市居民,将村落的生活空间变成社区,传统的农耕生产也要进行调整。所以,具有较大的工作量,并且不同地区工作方向存在一定的差异。尽管通过村改居可以使社区形态达到城市社区的基本要素,但是在村民思想意识的转变以及民生有关的各个环节,还缺少相应的制度保障。从村落向社区转变的过程中,包含了多个层面的共性,这种情况提升了工作难度。转变完成之后其形式和运行模式已经属城市社区,但是在本质来看,依旧保留着许多农村地区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许多居民的个人行为不符合城市社区的管理要求,这种情况对于村改居社区转型和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将自然村落和城市社区相比可知,居民的个人行为依旧保留了农村的整体特征。相比农村地区,城市流动人口数量多,同一个社区内的居民之间缺少沟通、各自独立,这就导致公共生活缺失。因此,在村改居社区转变过程中是否可以建立实用、科学的公共性治理机制直接关系到整体发展,并且也关系到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1]。
自然村落朝着城市社区转型的过程中,自然村落原有的共同体被拆解,行政部门的干预以及管控方式不符合实际情况,造成转变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边界较模糊。三者共同作用在村改居社区也会使居民生活受到影响。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村改居社区既改变了原有的村落形态,又不符合社区的核心建设要求。这种情况反映出城市化建设和城乡融合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从社会资本方面看,过度强调文化网络与互联网络,人们通过这种方式提升认同感。自然村落朝着城市社区转型的特别之处主要在于环境、生活模式等方面的转变,从而出现许多城市社区建设及发展问题,所以造成整体氛围出现问题,相互之间难以达到理想目标,甚至还出现了矛盾冲突,并且公共性规范也无法达成。在这种情况下,居民之间的横向互动变得尤为关键,只有理性的交往才能充分发挥人生的价值以及生活的意义[2]。
通过村改居社区公共性治理理论研究,不仅找到了许多问题的解决方式,而且发现了许多隐藏较深和尚未解决的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部分学者在研究和实践过程中没有重视公共性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与此同时,制度和生活出现的矛盾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使许多制度条款流于形式,无法起到真正的作用。虽然多样化治理视角关注制定相应解决措施,并对其定位进行深入分析,但是没有厘清运行逻辑,工作经验也相对欠缺。而社会视角将重点放在居民的生活保障体系,但是过于重视居民之间的关系,忽略了城市社区中上下级的党政关系以及非正式治理结构的合作和冲突问题。本文以四川地区某社区为例,通过多个视角分析,研究村改居社区转变过程中公共性治理体系建设有关内容[3]。
对于四川来说,不同城市所开展的村改居社区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整体问题以及公共治理机制构建具有一定的相似点。所以,不同地区的工作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用适宜的方式来进行调整,确保村改居社区的稳定和顺利,并且解决居民的生活问题,使城市氛围更加和谐。本文所研究的社区是由一个村落转型而成,在转型过程中进行了全方位调整。村民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大型家族,其中罗姓家庭占据三成,王姓家庭占据五成,其他小姓家庭占据两成。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不断对村落进行整治整合,将传统村落的生活环境和思想意识转变。在长期发展中,这些家族通过承包责任制等,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而开展现代化工业建设,使农村的整体结构出现了变化,许多乡村精英得到更高的权威。而在高校建设的背景下,需要将该村落转变为城市社区[4]。
对于居民来说,村改居社区意味着要摒弃原有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治理主体和治理内容的改变非常明显,也是相关部门及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对于自然村落转变为城市社区来说,尽管从形式上已经完成了建设,但是在本质上还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这是因为在转型过程中,居民的思想意识还保留在农村。要想科学、有效地处理这个问题,乡村精英就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以家族关系为基础,开展横向联合,从而加快社区环境的改变。以乡村精英为代表开展工作,使其具有公的形象;而在实际工作中依靠家族开展工作,也就表现出私的特点。通过这种关系创建了新的公私关系混合治理模式。从治理效果的角度来看,这种治理模式将零散的自然村落之间的关系重新梳理,形成组织、系统、完善、科学的社区体系,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公共利益扩散[5]。
村改居社区工作初始阶段,其治理主体是社区领导班子,在后续工作中,一个关键点是抛弃农业生产的居民工作和生活问题的解决,紧靠领导班子显然无法有效完成,所以要结合村改居社区转型的动力来源,也就是工程项目带来的消费市场。为了完成这一目标,社区领导班子要和上级沟通协调,并且以当地一个家族的主要成员为领导干部协调社区和家族之间的联系,通过相应政策支持,在校区附近建设商铺形成小规模的商业区。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村改居社区转型过程中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联系问题,也解决了居民就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老年人和儿童问题逐渐暴露。由于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老年人及儿童的生活范围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养老问题和教育问题,所以要为其制定相应的措施,使其快速融入社区。本文研究的社区通过服务项目的组建,重点做好老人和儿童的工作。例如,在社区中建立夕阳红协会,优化老年人的业余生活,使其更快适应城市;而在儿童方面制定朝阳计划,将工作重点放在居民素质的提升以及儿童教育上。
城市社区转型之后,无论是结构还是思想都发生了改变,所以治理结构也要再次调整。这是由于自然村落朝着城市社区转型的初期,使用模式已经不再适用,所以要研究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在不断研究和实践中发现,通过以传统村落的家族为主导来完成利益扩散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不过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长期应用,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家族还房问题。以家族为主导的情况下,一些人员盲目增加商品房数量,占用其他规划用地,这种情况使其他居民出现负面情绪,乡村精英与家族联合治理模式的问题逐渐凸显。从整体情况来看,在社区转型的过程中,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在作用于社区时,既不是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也不是非国家单项权利的干扰,而是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社区保障。这种形式使二者之间出现粘连状态,基层政府再次进入社区,也就是国家、社区、家族的模式。
一是约束资金使用。对于村改居社区工作来说,资金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资金具有较大的风险,并且管控不到位,就会出现许多违规问题,阻碍社区建设,使基层政府、社区、家族、居民等出现严重损失。分析以往的工作可知,社区集体资产使用并不清晰,违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在城镇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这种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要在社区集体账户上接受上一级的统一管理,每笔支出必须上报。同时,社区领导还要根据相关工作流程去街道办签字申请发放。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社区治理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二是规范流程。随着村改居社区工作不断深入,许多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流程出现了变化。因此,要规范工作流程,使其明确自身责任及要求,不仅要做好日常行政工作,还要为居民提供更高的服务。尤其是要保证居民的诉求可以及时反馈到上级领导,可以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置领导的电话,居民可以通过电话联系,从而解决个人生活中的困难。通过发展新模式,不仅可以保证公共服务的水平,还可以使国家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三是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带领居民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社区生活,形成一种良好的社区环境。其主体就是社区居民,通过下达任务要求社区在某个时段开展文艺活动,既丰富了居民的业余生活,又提升了整体精神面貌[6]。
第一,在村改居社区过程中,乡村精英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通过乡村精英发挥自身能力可以为社区建设奠定基础。新社区的乡村精英是在国家、社区以及市场诸多方面承认的基础上出现的。转型工作需要更多地挖掘可以带领村庄发展的乡村精英,乡村精英在政策的推动下成为转型领导者,也是当地政府所认可的领导,以此从上而下担负着干部的责任和使命。
第二,乡村精英受到了村民的认可,所以应发挥其领导作用,使村落完成转型,从根源上解决以往转型工作存在的矛盾问题[7]。
第三,传统社会农民的重点是满足基本的生存条件,在进入工商业社会之后,农民的优秀品格与勤劳作风与新生产相结合,与工业社会优势形成叠加优势,进而释放出更大的能量,这也是村改居社区需要的能量。这种能量在乡村精英带动下可以加快村改居社区转变进程。在社会变革中想要继续发展,就需要改变村民意识,将传统村落伦理、市场规则以及上级组织意志相互交叉重叠,形成新的村落权威,为村落的公共性发展奠定基础[8]。
所谓圈,是精英-家族-社区资源的联动,在村改居社区转型过程中起到枢纽作用,是各大家族之间的联合。和西方社会不同,我国社会整体呈现个人-家庭-社会的思维模式,更加注重群体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所以,重构中要明确村改居社区的模式和方法。在社会分化的背景下,社会结构逐渐复杂,利益诉求朝着多元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在公共性治理模式上还具有一定的传统因素,这种方法会导致村改居社区出现问题。因此,要将社会中的多元化置于主体整合性一般关系网络中,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共享,而且可以通过这种关系网络使交流可以在第一时间对社区中的利益冲突做出回应,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社区治理风险,实现社区发展的稳定、和谐。村改居社区转型意味着传统村落结构的瓦解,家族发挥的主体功能和其他内容之间达到平衡状态,及时、有效地解决因村改居社区转型而出现的利益分配问题。社区发展以血缘、亲缘以及地缘为基础开展,通过这种模式获得更多资源信息,并且也得到更多资源保障[9]。
在长期发展中,国家和公共性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不仅包含了统一性,而且表现出一定的对立矛盾。在统一方面,国家要以公共性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使各个方面达到更高的水平。而从对立、矛盾来说,国家有关部门、机构的工作取向有自身的特点。在政治实践过程中,国家机构会按照自身需求制定规则以及相应的社会公共性。这种情况会产生一定的边界,这是由于社会整合需要在两个层面达成统一。一个层面是国家层面上的政治整合;另一个层面是地方性的社会整合。而地方性的社会整合,需要以民间资源和非政治性手段为基础,以此来发挥作用,需要承担不同功能的角色处置制度,相互配合,从而保证基层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小农经济和半熟人社区长期存在,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仅凭科层制从上至下来进行治理,其治理效率和资源配置明显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这就需要在基层社会中开发出一种新的力量来使治理家族与层级组织在目标上达到重合。但是也表现出一定的对立关系,形成既模糊又容易被感知的第三领域。上级政府领导将乡村精英吸收并赋予相应的权利,由乡村精英带领村落进行转变,通过这种改革使家族政治成为社区治理的主要表现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各种制度在社区被划分,为不同的权利形成相应的活动领域,在治理中达到了更高的价值,从而将其转化成为合乎情理的结构。而国家、家族与群众之间相互协调,密切联系,将以往的矛盾彻底解决。
对于自然村落朝着城市社区的转变过程中,整体结构发生了巨大改变,而村落中的家族也要调整思想意识。同时,转型初期所使用的治理模式不再适用于城市社区的发展建设。因此,需要国家再次进场,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为未来发展指出方向。在国家干预的影响下,转型初期家族起到的主导作用已经逐渐减弱,并且逐渐成为“他者”。对于转型来说,不仅要考虑转型过程,而且要关注未来发展。假如权力的出现是对集体化时代村落社会治理模式的第一次否定,行政对于家族权利的规范就表示国家对家族治理模式的再度否定。国家通过项目和扶贫来将资源下沉,使其承担公共服务的责任,家族、社区以及居民之间的利益纽带逐渐被国家-社区-居民所代替,国家将自身的意志再度融入社区,以此提升村改居社区的整体水平,并重新构建公共性治理机制。
村改居社区转型是现代社会的关键,也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在以往的转型过程中,部分地区没有找好模式方法,并且在保障措施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整体转型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而通过家族模式带动村落转型,是许多地区可以借鉴并大力开展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