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嫱
六岁那年,哥哥嫂嫂到镇上办养鸡场,我跟着他们到镇小上学。刚踏上小镇的中心街,我就看见一个奇怪的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一样;他的衣服很脏,上面布满各种污渍;他长得清瘦,走路很快,还总是一边走一边鼓掌,好像时时刻刻都处于很兴奋的状态。他的脸上一直挂着笑,除了笑,似乎再没有别的表情了。我躲得远远的,生怕他突然冲过来,将我抱走,然后将我扔进街道旁边的溪里去。我阿哥跟我说不用怕,说他虽是个呆瓜,但从不伤人,不骂人也不打人。后来我才知道,他正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名的呆瓜,名叫震弹。他不会说话,也从来不哭,从生下来那一刻起就一直笑咧咧的。从那时起,我知道了,世上还有这样一种人存在。他跟我们一样,又很不一样。
随着我对小镇渐渐熟悉,遇见了越来越多类似的人。他们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旁若无人地穿梭在街道的各个角落。他们总是一副天下之大唯我独乐的样子。他们似乎很享受自己,也从不在意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任何事。他们总被忽略,被无视,甚至被伤害,而伤害他们的人也从不觉得是在伤害,因为相信他们无感。除了震弹,还有一个类似的女子,长得白白胖胖的,也是街头街尾不停地走着,也是一边走一边拍手,也是从来都笑嘻嘻的。她叫阿海蜜。
镇上的人很习惯他们的存在,也很唏嘘他们的存在。他们也是镇民之一,就像长在手掌上的胼胝,虽并不美观,可也是手掌的一部分。镇民们闲聊之余看见震弹和阿海蜜出现,常常向他们投去难以形容的目光,像是害怕自己也成了他们那样,又像是艳羡他们的无忧无虑。“人要是没有烦恼,得像震弹一样,像阿海蜜一样。”小时候,我不太懂这话的深意。成年后,踏上人生苦旅,我才慢慢理解了这话中所饱含的“智者之愚”和“愚者之智”。我也开始意识到,像我这样所谓的聪明人之所以有諸多烦恼,恰恰是因为聪明带来的对外界刺激过于敏感的反应,愚钝些反而活得轻松些,而我深信不疑的自我聪明也许正是一种反向愚昧。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太精于计算功名利禄的得失,便耽误了心无旁骛的快乐。那样想来,呆瓜们的呆也就不全然是一件坏事儿了。
几年前回乡,听老家人说,小镇另一个呆瓜,在一场山火中被烧成了黑炭。震弹也已经去世多年了。关于他如何去世,说法不一。有的说是掉进河里淹死了,有的说是被汽车撞死了,还有的说是生病死的。我的内心顿感苍凉,一个熟悉的影像终于消散,一个传说终于无声,却没有人能真的说清楚那消散的过程。我于是下定决心要为小镇的呆瓜们写一个小说,缅怀他们曾经与我在同一个时空里鲜活深刻地共存过,也曾经给我灵魂一击,让我学会了用更多元的视角来探索和感知人类存在的哲学。
我将震弹和阿海蜜都写进了小说里,让他们之间发生了碰撞。我甚至给他们编织了一段似是而非的唯美的爱情。说是爱情,也不尽然,更多的是同病相怜之人的惺惺相惜。我还将故事的场景从村庄拉到了小镇又拉到了城市,赋予呆瓜们的流浪进程一些历史和社会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震弹和阿海蜜等呆瓜们也是我童年时期、改革开放前后我生活的小镇的标签之一。他们太特别,太明显,占据了我对小镇印象最独特难忘的部分。我虽时时刻刻对他们报以同情,却苦于无法改变他们的生存状态半点,童年时如此,成年后亦如此。这遗憾和无奈终于在我不惑之年,凝结成了文字和故事,聊以慰藉。
这个小说同时也是我致敬母爱的一种表达。“阿喜”虽是呆瓜,遭受无数白眼和厌弃,可是“阿妈”对“我”却从来不抛弃不放弃。“阿妈”最大的挑战是在尊重世俗与爱“我”之间保持一种艰难的平衡。但不管如何,“阿妈”从来不曾放弃爱“我”。“阿妈”的爱,正是“我”再艰难也要活下去、再无助也还可以去爱别人的那束洞穴之光。
这个小说,我去年就完成了初稿,经过不下十次修改,才改成今天发表的样子。它是我从长篇言情悬疑小说到纯文学中短篇的一个过渡,是我对纯文学最初的尝试和探索。对我来说,它发表的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