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菊雨,刘 红,吴 雯,王佑华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
新《职业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以法律的形式确立。[1]
“职普融通”一词较早见于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文章和地方实践,我国探索职普融通由来已久,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中学教育承担升学和就业双重任务。20世纪80年代以来,尽管关于“职业教育体系”“职普融通”的表述有所不同,但都契合了当时经济社会与教育自身发展实际,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体系”“职普融通”的动态性和时代特征,并由此可见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职普融通发展路径渐显完善。
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最早提出“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这一概念,指出职业教育应与普通教育相互衔接,逐步建立进阶学习模式、行业结合,搭建结构合理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方略的重要内容。1991年,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确定了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交融相通、协调发展的基本框架,建立从初级到高级、形式多元、行业配套的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模式。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拓展为与不限于普通教育的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并强调协调发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并提出将“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修订为“职业教育体系”,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3个层次结构,同时,将“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至此,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同时提出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交融、协调发展的职普融通框架雏形,可概述为“职普沟通”,强调两者之间的过程沟通与衔接。
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强调了现代职业教育应打通与普通高中之间的链接路径,推进在普通高中增加技能实操性课程,鼓励从不同维度全面探索职普融通。200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建立“立交桥”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通高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的发展通道,并强调综合课程对于实现职普融通教育教学的重要性。首次提出“立交桥”概念,职普融通学段划定在高中阶段。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体系完整的终身教育,从而融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衔接职前和职后教育”。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为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倡终身教育的理念,深入推荐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职普相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赛道、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将产教融合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内容,重新定位“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同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2017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在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并共享资源主动为普通中学提供职业院校的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大型企业、产业园区周边试点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在此提出“普职融通”概念。2019年,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到在中小学教育中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鼓励职业院提供实践教学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并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同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1999年,北京市教委《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发展的设想》中提出“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构想。强调“普职融通”,并引导高中阶段实施互选、互认、互通制度。至此,职业教育体系内涵更为丰富,涵盖职教衔接、职业培训、终身学习、产教融合等内容。“普职沟通”在教育政策中被“普职融通”所取代,普职融通主要发生在高中阶段,并开始向初中、小学学段延展。
2020年10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强调深化职普融通。[2]2021年4月,习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中提出,深入推进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迅速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工匠人才。同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横向融通不同形式的教育,在普通教育的不同阶段渗透职业教育。2022年4月,新《职业教育法》修订版提出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是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需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10 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聚焦现代人才培养路径,协同创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深入推进职普融通,定位现代职业教育类型。同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再次强调“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纳入科教融汇,职普融通成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2023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其中一项是多样化发展“提升一批”,支持在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积极发展综合高中,推进职普融通。至此,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成型:有机衔接的“直通车”+多元交互的“立交桥”+开放办学的“旋转门”+机制保障的“生态链”。职普融通逐步成为了现代职业教育重要的发展方式,从普通高中延展到小学和中学,形成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两条不同类型的道路上既“H”态并驾齐驱又交互发展的格局,搭建了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融通发展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职普融通的教育模式让不同类型的教育之间产生了衔接、转换。进入新时代以来,在推动职普融通发展体系建设过程中,政策层面出台了关于职普融通的一系列政策制度“组合拳”,研究层面形成了关于职普融通的理论、路径和方法的“策略链”,行动层面形成了关于职普融通的地方和学校经验、做法的“实践链”,以“一拳两链”的技术路线不断推进职普融通发展。
现阶段以创新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教育学校之间各层次各类型职普融通模式为重点,搭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直通车”“立交桥”,建设学习成果认定与转化机制,推进各级各类成果间的沟通衔接。
从形式上来说,在小学、初中学段,探索职普融通,主要是通过适度增加职业教育课程实现学生职业认知和体验,增强学习和劳动意识;在高中学段,探索职普融通,除保留小学、初中学段的职普融通模式外,还开设有综合高中或综合高中班来探索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互相渗透融合;在高等教育学段,探索职普融通,横向上主要是普通高中与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与职业高校的融通培养,纵向上主要是普通初中与职业院校、普通高中与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与普通高校的贯通培养。
从内涵上来说,不同教育类型衔接融通,在教育目标上统筹兼顾促进升学和促进就业双重目标,在教育内容上统筹兼顾文化课程和职业课程,在教育资源上统筹做到课程共享、师资共享、资源共享,在考核评价上兼顾职业课程和文化课程评价方式,实现不同层级教育内容、课程与教材、学习资历证书的互通衔接,学校人才培养标准、职业培训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质量标准、企业用人标准等标准之间的相互衔接等。
从机制上来说,职普融通的教学模式促进了职业教育本身纵向贯通、促进了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成为了现代职业教育重要的内容。这种模式打破了长期固化的职业教育方式,让不同身份、不同天赋和不同需求的学生有了更多的选择和成长道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职普融通发展体系过程中,引进国外职普融通经验,并根据我国发展环境及自身条件变化进行持续创新,为学生多样化成才提供了保障。但在具体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例如,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机制基本建立,中高职学生升学渠道比较畅通,普通教育的学生对职业教育认识存在一定的偏见,导致普职横向转换畅通度不高。再如,各地对“职教高考”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12年,湖北在全国首创并推行了“技能高考”制度,实施以技能考核为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办法,突出技能的基础性在升学中的重要作用,以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开启用不同尺子衡量不同来源学生的新举措,为搭建职业教育“直通车”“立交桥”提供了一种新制度,拓展了技术技能人才升学途径,辽宁、江苏、山东等地先后出现注册入学、技能高考、春季高考、自主招生、单独招考、对口升学、转段考试等多种方式。从总体上讲,以省级统筹、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无论从制度、规模、说法,还是重视程度等方面,都无法与普通高考相提并论,职教高考的认可度、吸引力不够,甚至出现制度失灵现象,职教高考的科学性、严谨性、公平性值得关注。总的来说,职普融通无论是从层级类型还是实施层面的发展环境、方法举措,缺乏系统化的适配性地方模式;职业教育和其他类型的教育之间的合作机制不畅,有些职普融通的措施流于形式,职普横向融通不够充分;对标学生多样化成才的关联策略和路径还不丰富,学生的自由选择和路径还不畅通,存在诸如教育归属、统筹推进、协调互融、社会认同等方面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普融通的高效能发展,职普融通政策设计的初衷未能很好地走深走实,亟待解决。
“职普融通”作为一项兼具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重功能的开放系统,不仅要关注其内部运行,还要考虑其与外部系统的关系。在职普融通具体的情境中,需要进一步理顺机制,把体制机制“多点”变量的逻辑和链路打通,建立教育全过程融合、机制完善、资源丰富、条件保障有力的生态教育环境,实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双向转换及等值。
职普融通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同时职普融通承载着一个复杂的子系统,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从宏观层面设计完善的制度体系,助力职普融通在整个系统中协调发展。同时从微观层面践行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建立教学管理机制,强化理实一体化教学,构建专业及课程教学内容,深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挖掘各类教育潜在的优势资源,全方位构建各阶段的职普融通教育体系。
赋能国家创新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既要有操作性的技能人才,也要有引领性、革命性的高层次、高端的技术技能人才。[4]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快推进职业院校达标工程建设,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办好区域内县域公办达标中职学校、市域公办达标中职学校试点,逐级跨域推广试行,做强基础性中职教育,巩固职业专科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多形式推动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探索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系统构建贯通不同等级、不同教育类型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直通车”体系,强化类型教育特征。
在总体建构发展职业本科教育过程中,应重在实施内涵式“升格”的模式。首先,可按“一主一补”原则推进,“一主”是指优质高职院校独立或联合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流或主体,其占比要大,以巩固和深化职业教育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和“基因”,“一补”是指将应用型本科院校作为补充,转型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基于目前高职院校结构性布局,从严控专科层次职业院校进阶上移的节奏,优中选优,做到专科层次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又体现其发展性;同时,也应从严控制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并转设,以优化职业本科教育来源结构。其次,鼓励和引导普通高校,特别是国家重点高校开展职业本科及以上教育,接续培养服务产业高端、高端产业发展的高端职业教育师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5]加强长学制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提质扩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以联合培养的方式开办中-专-本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共同培养高素质高层次技能人才。最后,着力推动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独立试点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前瞻性适应未来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革命对人才的需求。
赋能国家创新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既要有顶尖的科学家,也要有一流的工程师和技术技能人才。出台明确普职融通教育各层级及类别的定位和标准制度指引的框架体系,引导普通高校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相互融通、互认学习成果,面向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搭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不同类、不同层之间相互沟通的“立交桥”,保证普职融通衔接顺畅、转换灵活。
1.整合职业教育现有的招生培养制度。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招考改革,将高职院校单招制度、“专升本”招生制度、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培养制度、高职和应用型本科“3+2”一体化培养制度以及考试标准、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方式、考试环境、考试结果应用等环节制度,整合成统一的“职教高考”,统一考试要求、考试时间等,根据考试成绩分层分类录取。具体来说,一方面,实施“文化素质”统考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探索全国统考或省际联考制度,将以上成绩均作为升入高职院校的文化素质依据;另一方面,政府出台系列技能考试标准汇编和指南,规范“职业技能”考试,一是对专业基础实行统一考试,与“文化素质”一并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作为“职教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二是对专业技能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布点、规模大小以及学生技能状态等实行统考、联考、单考或免考,形成融“统考+联考+单考+免考”“笔试+面试+实操+免试”于一体的彰显职业教育特征的公平公正的职教高考”制度。
2.出台配套的“职教高考”政策。基于现阶段职业本科教育还处于起步期,高端产业发展需要匹配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需要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职业教育协同培养。统筹出台导向性意见及配套政策,解决本科计划单列、专业认证标准单列、教学评价单列等问题。培养具有职教基因的高端人才;打破职教高考地域限制,实行跨省招生,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参加“职教高考”等问题。创新发展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建设模块化、项目化课程体系和结构化教学团队,同时制定融通程序、申请方式、学籍转换等流程,融通师资互聘、学分互换、学籍转换、课程互选等方面内容,为学生建立多元的成长路径。
3.加快建立省域学分银行。健全国家资历框架制度,建立省域学分银行,建立学习账户,提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服务,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学分互认、衔接和学籍互换;建立和完善省域学分认定和转换系统,适应学生多样性特点,设置不同教学内容的学分,如课程类、劳动类、实习类、技能类、创新类、获奖类、活动实践类等,同时建立学分转换机制,实现校际之间的沟通和衔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6]
不断统筹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职普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赋能国家创新体系。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统筹推动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畅通职普融通发展为轴线,建立包含治理耦合、产业耦合、人才耦合、环境耦合等在内的开放耦合的“旋转门”,扩大交互“流量”,推进政府、社会、企业、学校、教师、学生等利益方联动,实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产业与教育、科技与教育、学校与企业同向同行、和谐融通。
1.强化政府对职普融通的统筹。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实现顶层之间的沟通协调。研制出台关于加强职普融通的意见、细则方案和负面清单,厘清职普融通空间的政策边界,落实职普融通相关政策主体责任,破除部门间的政策障碍,形成工作合力。建设区域跨校“数字大脑”,推进职业教育开放公平,集成校校网上办事大厅,促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提升校企、校校间信息交流和协同效能,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进各学段、各类型学校开放办学。
2.创新产、教、城融合机制。产、教、城融合是较好实现高等教育阶段的普职融通的重要手段,能有效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以“合作规划、合作治理、合作发展、合作培养”理念来探索建设对接区域产业特色的职教园区,校城融合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探索推进高校与有条件的企业等社会力量实施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和专业结构,迭代建设匹配产业转型升级的课程体系、课程资源,建设培育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化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运行机制,推深走实工学交替教学组织,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实现教育场景与生产场景交融。[7]
3.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加快建立“双师型”“科教融合型”教师培养系统。第一,推进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共同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及保障制度,优化校企人才互派制度、企业导师培训制度及激励制度,建设人才互动和交流平台,打通双向流动通道,培养适应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发挥头部企业的资源优势和引领效应,以典型生产实践项目为载体,培养研发能力强,掌握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教师。第二,推动跨区域省域非省属双一流大学的合作,开展高精尖产业的高层次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第三,加快建设省域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培养职业教育新生代教师,与师范类本科大学合作发展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推动具有普通师范教育和工程技术教育背景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为综合师范大学或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遴选优质高职院校开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或转设为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第四,建立协同创新中心平台,对接市场需求,以科技攻关项目为载体,组建结构化创新团队,提升社会服务力和贡献力,建立科研反哺育人机制,推进科教融汇。通过以上路径,培养科技“精”、场景“熟”、情景“活”、能力“强”、行动“实”、视野“广”,能胜任教育和培训“两个岗位”、站稳学校和企业“两个讲台”、驾驭课堂和车间“两个场境”,高质量服务“两个发展”的教师队伍。[8]
4.拓宽职业教育办学开放度。组织职业院校与部门、企业、社会机构合作,开发实践教学、科普、培训、终身学习等特色“普职融通”项目,将职业教育延伸到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培训、全民终身学习、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职业院校与普通教育学校之间开展项目化合作,共同设计课程、互派师资,职业院校指导、参与普通教育学校学生的职业体验或实践,普通教育学校参与职业院校学生的基础素质教育,推进两类院校的资源共享和理念上的互相借鉴,实现教学资源共融共享,优势互补。通过学分认证和学制叠加的方式实现职业教育的分段衔接和职普教育的贯通培养,社区学院开展学士学位教育,这是“专升本”的另一条途径,即通过与四年制大学开展联合培养,或在社区学院内设立高等学院的方式实现,目前至少有14个州的社区学院有权授予学士学位。[9]我国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建立乡村振兴院系,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和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推进特殊教育向高中阶段以上职业教育延伸。
5.联动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政府出台政策,将职普融通作为一个教育项目监测点纳入地方政府和学校发展考核,细化负面清单,落实落地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平等待遇,消除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政府、社会和学校加强正面宣传,助力社会公民领悟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办学成就,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和大赛点亮人生、技能改变命运的典型案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和吸引力,实现社会属性和教育属性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