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分行金融风险研究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分行,吉林松原 138000)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逐渐壮大成熟,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为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组建、运行打下了坚实的根基。中小银行可以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及特定客群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与支持,增强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但中小银行的特质也使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潜在风险。三年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银行的主要服务客群带来了严重影响,虽然各项减税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起到了正向推动作用,但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经营困难的问题。受客户群体贷款逾期等因素影响,中小银行随之面临各类金融风险。
在我国,中小银行受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服务区域与服务对象相对受限等因素影响,在经营管理、市场定位及风险防控等方向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张一丹(2021)认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银行主要劣势多体现在难以撬动大客户授信、物理网点分布不足限制业务拓展等方面。王曙光、王彬(2022)表示,区域性中小银行相较于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对区域内的银行外部风险因素更为敏感,与地方政府的政治经济目标以及监管能力密切相关。
近年来,区域性中小银行风险集中爆发,地方区域金融风险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周学声(2020)认为,中小银行金融风险主要源于公司治理失灵。郑联盛(2023)认为,内部实际控制人违规操控、违规吸纳存款、追求资产快速扩张是中小银行发生金融风险的主要内生原因。陈锦良(2021)表示市场环境复杂化、利率市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是我国中小银行金融风险防控面临的外部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国际、国内双重压力,探讨如何强化中小银行风险防控已经成为诸多专家学者关注的话题。金素(2022)提出要完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统筹制定中小银行改革方案、充分压实中小银行及其股东主体责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等几方面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张一丹(2021)则表示,中小银行业务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应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时要因地制宜地采取管控措施防控金融风险,由此形成中小银行构筑风险屏障的特殊性措施。
中小银行主要服务客户群体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及特定客群,以上客户通常拥有的资产较少,且存在抵押物和财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在面对经营风险时处置手段较为有限,这使得中小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可能会由于信息不准确引发信用风险,还可能导致信用风险在区域内企业间迅速传播,易引发区域性风险。
外部监管是规避中小银行发生金融风险的重要推手,可以间接提升中小银行机构对风险管控的认知水平。目前,金融监管体系尚未跟上金融业发展,很多方面的监管规定已难以适应当前的金融环境,亟需探究与中小银行特征相适配的金融风险监督管控形式与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督管控的针对性。
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往往缺乏足够的重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缺乏完善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机制与规范化、标准化的风险处置流程,易引发各类金融风险。
中小银行是国内资产规模较小的金融机构品类之一,依旧在探索与成长的时期。在此环节中,缺乏有效的行业互助平台会使得中小银行在面临风险和挑战时难以获得其他银行机构的及时支持,不利于风险控制。同时,也使得中小银行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整合,限制了其获得其他银行机构的技术和管理支持,难以提高中小银行整体竞争力。
一是增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鼓励社会第三方征信机构的发展,创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搜集路径,健全与补充央行征信系统,打造丰富的信用产品与服务。二是加快征信制度创新发展的步伐。拓展信用信息采集对象范围,涉及所有的个人与中小微企业。助力信用档案网络化的发展进度,健全多个层次的个人与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平台,提高中小银行信用风险评估的效率。全方位做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打造与应用,创造建立完善的违约报告惩罚机制,积极暴露违背社会诚信的行为,从而帮助中小银行全方位评估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三是充分增加征信市场各主体活力。培养更多资质良好的社会征信机构,并推广具有个性化的征信服务。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另外,应关注和引导征信市场和信用评估机构的社会结构,确保征信市场的标准性以及信用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四是健全中介服务系统。完善金融中介机构服务体系,有效帮助中小银行更科学、合理地评估信贷对象的信用状况,从而提升中小银行信用评估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同时,积极推动信用担保和信用评级等融资担保中介的发展,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五是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风险补偿基金,为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深度地探究担保机构与中小银行的风险共担制度,优化金融中介服务系统拓展中小银行风险分散的路径。
在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的同时,要探究与中小银行特征相适配的金融风险监督管控形式与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督管控的针对性。一是要做好事前的监督管控。依据积极主动审计的准则受理设立中小银行的请求,严格审查资质与方案,更全面地发挥监督管控的作用。增强对新成立的中小银行在政策方面的引导,提升中小银行风险认知与风险管控水平,维护中小银行持续稳定发展。二是加强事中监督管控,规避监管空缺情形发生。及时收集与剖析各类公开资料与突发情况,必要时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定期约谈中小银行“董监高”人员,针对中小银行日常经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和风险提示。三是继续出台相关监管规章制度,健全中小银行监管制度架构,并及时发布有关监督管控意见。深入了解中小银行的业务特征与发展态势,在实地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指标的选择等方面,充分提升监督管控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细化中小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各项要求,并全面提升中小银行合规意识和水平,将风险管控放在首要位置。四是健全中小银行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小银行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原则上必须通过对应的举措,比如收购、兼并、破产重组等,从而避免中小银行因经营不善而影响区域内的金融市场稳定与安全。以存款保险制度架构为准的监督管控工作,必须注重建立金融监督管控协调机制与信息共享制度,实时掌握风险机构的风险指数变化情况、突发风险情况,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避免风险银行在退出环节中将风险影响扩大。
2016年,原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6〕44号),旨在引导银行业梳理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健全风险管理治理架构和要素,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基于此,一是必须坚持把握、深度剖析操控流程、业务环节与产品服务的风险点,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与各项机制,如战略规划、前中后台三道防线等。另外,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各项技术,多个路径收集数据信息,从多个角度与层面开展客户评定、风险识别、监测预警等工作,推动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完善风险管控的组织架构,最终形成董(理)事会制定各项风险管控战略,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风险管控制度。中小银行董(理)事会确定风险管控方向后,要确定风险管理部门,该部门要依据风险管控战略制定详细的风险管控规划和操作指引,具体下发至各部门、条线执行,部门之间实行分工与监督制度,全面管控风险。内部管控部门要全方位整理剖析业务与各项管理活动,依据经营规模、金融风险特征创建风险识别指标架构,对各项风险偏好做追踪与分析。三是建立风险定期评价制度,安排专业部门对风险进行分类管控,监督追踪各风险指标,第一时间化解各类隐患,并开启预防工作,整体提升风险的管控效率。
一是加强行业协会监管制度建设,逐步吸收更多中小银行加入全国银行协会组织,持续完善并强化相应监管制度建设,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提升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实践科学性和实际操作性。二是探索建立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银行长效沟通机制,各中小银行可以在经营发展的任何环节出现问题时,积极开展内部自救,提升风险处置合力。同时,中小银行间在风险管控和防范工作上的经验做法及有力举措能够及时得到推广学习,群策群力维护弱势银行群体金融稳定,有助于推动所有中小银行审慎经营、依法合规,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