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焱,袁诗怡,尚婉婷,李芃松
(1.大连理工大学 体育与健康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2.华东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
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新目标[1]。2022年,9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构建公共文化生活与智慧健身空间,打造多端互联、多方互动、智慧共享的数字社区生活[2]。作为数字化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是大众参与健身活动的“主阵地”[3]。尤其是随着“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城市居民运动健身意识逐渐增强,居民高层次、多样化与个性化的体育健身需求与日俱增,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发展已然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民生工程。但碍于发展初期,各级政府部门在智慧社区建设与智能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政策执行过程中府际关系不紧密、不协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4]。高效协同的府际关系是促进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高质量供给的动力源泉与居民健康美好生活的长效保障。因此,探讨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的府际关系,对加快建成居民满意的智慧社区、促进新时期全民健身智慧化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府际关系又称“政府间关系”,指政府之间的关系网络,具体包括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间的纵向和横向关系,以及部门内部的权力分工关系[5]。中国学者的府际关系研究多侧重于“央地关系”范畴,目前研究主要围绕以下方面:1)府际关系的演进逻辑与发展脉络。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权力结构与治理逻辑的视角,回顾总结国家权力运行机制[6]与区域合作治理模式[7]的协同供给关系。2)府际关系的网络特征与创新路径。以典型政策文本为依托,运用个体网络和整体网络模型对政策主体间关系[8]与合作特征[9]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深化府际关系与协同创新的发展路径。3)府际关系的失序现象与内在逻辑。相关研究系统阐释了群体性权利失序现象与府际间运行逻辑失衡问题[10],探究了我国纵向府际关系复杂性诱因,强调了法律保障与法治思维对公权责任科学化、法治化的突出作用,从而实现“法治中国”与“善治中国”的理想状态。
相关研究为提高政府善治水平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参考。但体育领域的相关研究多聚焦于产业融合[11]与足球协会的协同发展问题[12],对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缺乏对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府际关系的深入研究。基于此,本文从府际关系视角切入,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对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的府际关系进行研究,旨在为增强央地与同级间府际协同治理关系、促进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转型发展提供参考。
社会网络分析法是对社会网络内部主体间关系探寻的分析方法,将作为“点”与“线”的社会行动者间的关系通过社会网络进行表达,进而考察社会行动者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结构与联系密度[13]。本文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分别构建了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中央、省、市、区四级政府部门的府际关系网络,运用Ucinet 软件从整体性、个体性和群体性3 个特征对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的府际关系网络进行分析。
1.1.1 整体性网络分析 整体性网络包括网络关系数、节点数、密度、效率、平均度数与平均路径。1)网络关系数(l)是指网络中节点与节点间存在的连线数量;2)网络节点数(n)是指网络中政府主体等网络节点的个数;3)网络密度(D)用于衡量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关系网络关联的疏密程度;4)平均路径(L)是指网络中节点与节点间距的平均值,用来表达政府主体间的分离程度,dij为任意两点之间的最短路径;5)网络效率(E)是指网络成分数确定时网络中存在冗余的程度,q为网络中多余的关系连线;6)平均度数是指网络中所有节点度数的平均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1.1.2 个体性节点分析 个体网络节点主要以节点的中心性分析为主,常见的中心性分析指标有度数中心度、中间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1)度数中心度(Cd)是指某节点与其他节点相连的关系数量,反映节点自身的连接能力;2)中间中心度(Cb)是指某节点作为最短路径中桥梁的次数,反映节点对其他节点的控制能力,gjk为j和k之间的最短路径,gjk(i)为经过点i的最短路径数目;3)接近中心度(Cp-1)是指某节点与相连的所有节点的最短路径的均值,反映某节点不受其他节点控制的能力。具体计算公式为
1.1.3 群体性聚类分析 本文运用“核心-边缘”结构与凝聚子群两大模型,对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进行群体性聚类分析,探究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间协作关系结构特征。
本文以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中的政策搜索引擎与北大法宝网站作为检索渠道,对战略、规划、纲要、指导意见、指南、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进行逐条筛选,以公开且可获取为搜索原则,以“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等为关键词进行匹配检索,重点选取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湖南、福建、河南、江苏、天津、河北、山东、陕西、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等地关于智慧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文本。通过筛选保留满足主送机关明确、联合发文或责任分配的政策文本。最终共获取2014年8月至2022年6月间的104 份政策文本,其中中央16 份、省级25 份、市级41 份、区级22 份。部分代表文本见表1。
表1 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部分相关政策Table 1 Part relevant policies on 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China’s smart communities
部分政策主体析出过程中由于政策颁布时间横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前后,涉及大量政府部门更名、撤销、重组、整合等,同时还存在各个地区由于自身发展情况不同而形成的部门设置差异。因此,本文对104 份政策文件的发文主体进行归类,主要有以下6 类情况:1)2018年机构改革决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文化部、小企业局等部门,将其职责分别转移至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文将对应部门进行归类;2)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纳入主体记录中;3)将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职责整合组建为自然资源部,本文统一归类为自然资源部;4)地方志办公室由地方宣传部代管,归为宣传部进行计数,其余部门办公室均归为所属部门;5)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能对应,部分地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未与2018年机构改革同步更名,将同级的两个部门统一归类为工信厅/委/局;6)存在文旅局、文旅体局、文旅广局、文旅体广局、教体局等地域性部门,本文将文旅广局、文旅局归为文旅局计数,文旅体局、文旅体广局归为文旅体局计数,将教体局根据政策具体内容分别归为教育局与体育局计数。此外,将所有相同行政级别部门的后缀进行统一处理,例如市级中存在“教委”“科委”等将被分别归类至“教育局”“科技局”;同时为方便统计将所有行政部门进行简写处理,由于各地行政设置有所差异,简称均以部门职能为主,不完全依据行政级别。
运用Ucinet 对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的中央、省、市、区四级府际关系网络整体性相关指标进行测算与对比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府际关系网络整体性指标Table 2 Holistic indicators of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hip network of policy collaborative supply of 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China’s smart community
1)从网络节点数、网络关系数与网络平均度数来看,节点数呈现自上而下的递增趋势。中央府际关系虽节点数相对较少,但联系最为紧密,平均度数最高为18.757。省级与市级府际关系网络的节点数与关系数处于中等水平,市级政府部门间联系较省级稍强。这是省市级政府的焦点差异导致的,省级政府主要把握社会发展方向,因而更重视促进性与管制性政策;市级政府主要调控与具体化资源利益配置,因而重视分配性政策,表现为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更强[14]。而本应作为主要利益调节的区级政府虽节点数(48)最多,关系数(558)与平均度数(11.625)却较其他三级政府相差甚远。这说明在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府协同供给过程中区级政府部门虽参与性较强,但协同能力相对较弱。2)从网络密度来看,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的府际关系网络整体处于中低联系水平,呈现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趋势。这说明高层政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互动频率密切,而地方府际关系网络的联系相对松散,可见我国基层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府际协同供给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网络效率与平均路径来看,四级政府呈现自上而下的递增趋势,中央网络节点之间的通达性较好,而区级网络中存在较多冗余连接,网络节点间的分离程度更大。这说明区级政府部门职能较上级政府更细化,相关工作内容更加具体,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责权更分散,在政策上传下达过程中基层政府部门设置的分散性导致各权责部门需具备更高水平的协同互动能力,但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的基层协同治理显然未能形成理想的工作状态。总体来看,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的府际关系仍处于中低发展水平,上级政府部门设置相对精简,基层政府部门间联系较为松散,其中区级政府部门协同政策供给能力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着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高质量建设进程,这与形成通畅高效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网络仍有一定差距。
通过对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府际关系网络的度数中心度、中间中心度和接近中心度进行测算与排序,并对各级网络的平均值进行比较,发现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府际关系网络节点的平均度数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均呈现自上而下的递减趋势,分别为中央(0.521/68.133)、 省 级(0.437/65.206)、 市 级(0.386/63.334)、区级(0.247/55.914)。中间中心度虽为递减,分别为中央(1.476)、省级(1.446)、市级(1.336),但区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平均中间中心度(1.8)反而最高。这说明越高级别府际关系网络节点的连接能力越强,节点之间连接更加紧密。
1)在度数中心度中,中央府际关系网络节点的度数中心度分布均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0.889)处于最高位,其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均为0.861),再次是体育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均为0.833),说明这些部门在网络联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级府际关系网络节点的度数中心度分布较为均匀,人民政府(0.927)最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54)、民政厅(0.829)、体育局(0.805)、工业和信息化厅(0.805)紧随其后;省级政府部门中民政厅更多参与到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协同供给中,民政部门是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的主要力量,承担着社区发展中指导建设、组织管理、稳基惠民等工作,说明省级政府更重视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民生保障问题。市级府际关系网络节点的度数中心度略有差距,人民政府的度数中心度为1,其次是体育局(0.830),说明在市级政府部门中人民政府与其他所有部门均存在联系,体育局也在网络中广泛联系各方,二者在市级府际网络中起主导性作用。区级府际关系网络节点的度数中心度差距明显,人民政府(0.915)与文旅体局(0.681)也同样承担着区级政府部门供给网络中的统筹规划责任,且较上级在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这说明基层建设中人民政府具有绝对的主导权。
2)在中间中心度中,四级网络节点的中间中心度之间相差明显。在中央府际关系网络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855)、体育总局(6.491)、国务院办公厅(5.55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607)、财政部(4.253)、工业和信息化部(4.014)等形成了一个网络资源传递中枢群体,承担着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中的信息传递与组织分配功能;在省级府际关系网络中,人民政府(13.637)最高,其次是教育厅(7.078)、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366)、体育局(5.162),这些部门在省级府际网络中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在市级府际关系网络中,人民政府(19.055)的中介作用更加凸显,其次是体育局(7.369)与中共市委(5.045),在府际网络中具有较强的资源控制能力;区级府际关系网络中人民政府(43.187)的主导性急速扩大,文旅体局(9.355)也占据较多信息与资源传递效用。可见,中央政府部门建设完善、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基层则是由人民政府更多发挥着工作组织与分配、信息资源传递等重要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在基层的协同供给参与和主导作用逐渐减弱。
3)在接近中心度中,中央府际关系网络影响力最高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0),其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87.805)、财政部(87.805),这些部门为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供了基础建设与信息技术两大关键要素;省级府际关系网络影响力最高的是人民政府(93.182),其次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7.234)与民政厅(85.417),中央与省级网络各个节点的接近中心度相差较小,说明网络较为稳定,各部门资源持有与供给均衡;市级府际关系网络影响力最高的也是人民政府(100),说明市级人民政府在网络中的辐射力极大,覆盖市级政府各个部门,形成了由人民政府为主导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区级府际关系网络中影响力最高的依然是人民政府(92.157),但辐射强度相对较弱。市级与区级府际网络均呈现以“人民政府+体育部门”为主导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关系结构,使基层建设的宏观引领性与体育导向性更强。
1)“核心-边缘”结构分析将网络中节点根据重要性程度分为核心节点与边缘节点,从而达到简化复杂网络聚焦关键节点的目的。通过分析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府际关系网络发现:第一,中央、省、市、区级府际关系网络的“核心-边缘”模型拟合度分别是0.834、0.793、0.820、0.720,网络整体拟合度均大于0.4,说明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府际网络呈现出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特征。第二,中央层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体育总局等19 个部门为核心区域,组织部、邮政局、应急管理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18 个部门位于网络的边缘区域;省级层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民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等20 个部门为核心区域,自然资源厅、政法委、邮政局、营商厅、应急管理厅、宣传部等22 个部门位于网络的边缘区域;市级层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市委、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民政局等22 个部门为核心区域,自然资源办、应急管理局、宣传部、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环境保护局、广电局等26 个部门位于网络的边缘区域;区级层面以自然资源局、宣传部、文旅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民政局等17 个部门为核心区域,组织部、总工会、应急管理部、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31 个部门位于网络的边缘区域。可以看出,四级府际网络结构均呈现圈层式的空间层次分化特征,但网络结构中核心到边缘部门的动态作用过程有所差异,省级和市级存在多个核心部门,这是我国政府机构编制的扁平化管理模式所致。中央政府主要基于部门职能属性与政治权威来把握社会发展规律,从而科学制定系列政策;而基层政府主要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地方空间位置布局、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执行导向、区域联系强度、城市结构体系等综合因素制定地方政策。第三,中央、省、市、区级府际关系核心区域网络密度分别为0.953、0.926、0.913、0.787,边缘区域网络密度分别为0.124、0.130、0.089、0.065,说明在四级府际关系网络中核心区域较边缘区域内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更加频繁密切,且处于边缘区域的政府部门与核心区域的政府部门有建立关系的倾向,但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仍存在较大的层级结构差异。综合来看,四级网络政策供给参与的核心部门较为固定并开展协同合作,区域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主体的广泛重视和大力支持,加速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进程;但同时也存在诸多边缘性治理的政府主体,依靠上级或同级核心政府部门参与政策协同。综合对比发现,四级网络中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的密度均呈现逐级递减的特征,说明区级政府中起主导作用的核心部门未能相承上级部门权责形成紧密联通的供给机制,导致在对上级政策的贯彻落实、协同指挥、任务执行等过程中容易产生阻滞;市级和区级的边缘部门密度较小,说明基层政府中起辅助配合作用的政府部门联系紧密性与协同性不够,易造成建设过程中出现部分政府职能缺位等现象,使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无法得到全方位保障。因此,需进一步建立政府对话协商机制和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政府主体间横向联系协作,以此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
2)本文运用凝聚子群对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府际协同的细分现象进行测量,运用Ucinet -Concor 指标对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府际关系网络进行聚类分析,研究政府主体内部及彼此间的关系模式,最终得出中央、省、市、区级府际关系网络的凝聚子群情况(表3)。
表3 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府际关系网络凝聚子群Table 3 Cohesive subgroups of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hip network of policy collaborative supply of 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smart communities in China
中央层面府际网络存在4 个子群(2 丛),共8个子集(3 丛)。2 丛的结果显示,子群1 府际群体由组织部、商务部、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14 个政府主体组成;子群2由残联、医疗保障局、广电局、体育总局、科技部等12 个政府主体组成;子群3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6 个政府主体组成;子群4 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资委等5 个政府主体组成。3 丛的子集1 规模最大,是由组织部为核心的8 个政府主体组成,值得注意的是3 丛的子集7 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单独作为子集组成,这说明虽与其他部门间协作联系均较少,但作为组织地方政府工作的核心机构,中共中央强化了对府际关系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作用。
省级层面府际关系网络同样存在4 个子群(2丛),并且最大子群成员数量为14,这说明随着政策的有效实施,各节点省级部门在协同联系上变得更为紧密。同时,3 丛的结果显示,省级层面的子集数量共计8 个,从政府主体构成看,子集5 以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监管局、财政厅等10 个政府主体组成;从子群的成员构成看,协同联系突破职能范围的局限,逐渐呈现多元化的协作联系趋势。此外,子集8 由体育局和人民政府形成独立的子集,说明省级层面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作为绝对核心的人民政府与体育局协同联系较强,主要是源于二者职能属性故而成为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供给的主要牵头部门。子集7的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民政厅、教育厅,子集6 的老干部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与第3 组的网信办、政法委、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该丛形成3 个独立子集,说明这些部门在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过程中,凭借自身职能与辐射半径参与府际网络的运作。
市级层面府际关系网络也存在4 个子群(2丛),共有8 个子集(3 丛)。从2 丛来看,以医保局、经管委、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网信办等21 个核心部门协同联系形成最大的子群规模,这说明政府主体间的协作关联度全面提升,部门间整体合作机制也更加成熟化。以总工会、妇联、团委、残联、人民政府、教育局等8 个部门组成最小规模的子群1,说明限于政府职能的本质属性,处于非核心的部门依然以一种封闭的、独立式的协作参与府际网络的协同联系,存在部门主义的碎片化倾向,跨部门多元化协同能力欠缺。从3 丛来看,子集5 规模最大,以医疗保障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 个政府主体构成多中心化子集,说明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供给府际协同网络在市级层面发展日益均衡,从侧面反映出市级层面政府主体强化政策应用能力较强。
区级层面府际关系网络仍然存在4 个子群(2丛),虽在2 丛中政府主体都得到了归类,但4 组子群的政府主体规模均较小,最大子群规模是由子群3 的宣传部、大数据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局、环境保护局等18 个政府主体构成,作为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的关键要素为建设发展进行全方位保障。3 丛中子集1、子集2、子集3、子集4、子集7 和子集8 分别含有6、7、5、4、2、6 个政府主体,分别以总工会、绿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核心构成各自子集,但与省级、市级的网络规模相比,子集内部成员规模均较小,且主体间联系较为松散,处于弱连接状态,说明处于区级的凝聚子群内部的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分享和合作交流较少。这是由于当前处于智慧社区建设的初始阶段,多部门协作的手段与平台建设尚不完善,相互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即便是核心子集,其影响与辐射范围也受限制,缺乏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宏观规划与统筹推进,导致政策落实中易出现粗放式管理现象,影响正处在发展革新期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进一步精准化与高质量转型发展。
1)从整体性网络看,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处于中低水平,网络节点数、网络效率与平均路径均呈现自上而下的递增趋势,网络密度呈现自上而下的递减趋势,平均度数由高到低依次为中央、市级、省级、区级,形成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倒T 型”府际关系网络;但整体网络密度相对较低,部门间协同供给关系仍然有较大提升空间。
2)从个体性节点看,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的府际关系网络节点的度数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均呈自上而下的递减趋势,中间中心度虽递减但区级网络节点的平均中间中心度最高。中央府际网络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度数中心度与接近中心度最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育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的中间中心度最高;省、市、区级的府际网络中网络节点的个体中心性指标均为人民政府最高,其次是体育局(文体旅局),市、区级均呈现以“人民政府+体育部门”为主导的政策协同供给结构。
3)从群体性分析看,我国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协同供给的府际关系呈现明显的“核心-边缘”化结构特征,且存在较大的层级差异,四级府际网络中均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健委、民政部、人民政府、体育局等多政府主体组成核心区域,而应急管理部、组织部、邮政局、文明办等边缘性政府主体限于部门职能属性,多以单向被动方式参与联系协作。四级网络均存在4 个子群(2 丛),整体呈现上紧下松“抱团式”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供给的府际协同模式。
1)深入推进府际协同机制建设,激发横向府际内在张力。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建设是由信息技术、体育文化、社区治理等多元素构成的系统民生工程。各级政策主体应着力突破区域界线与行政壁垒,实现政府间资源共享,跨区域资源优化配置。首先,不断完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供给的各个要素与环节,制定并落实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府际联动预案,突出市、区级府际网络中工信部门、住建部门与民政部门的参与作用,共同推进智慧化公共体育设施标准化配置体系建设。其次,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间资源共享,完善各部门资源与信息的网络交互体系,搭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联合办公平台,为全盘评估与统筹提升府际资源流动水平提供智能化硬件支持。最后,持续拓展府际关系联动范围,形成以核心部门为引领、相关行政部门广泛参与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供给联动圈,加强政策主体间物力、财力、人力、科技、交通等资源的科学调配,以此提升中央政策制定的全面性与有效性,共建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新格局。
2)逐步完善府际政策执行畅通机制,消解纵向府际梯度差异。首先,加强纵向府际的指导与沟通,以全国各级政府信息交互平台为依托,由中央政府牵头,组建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协同供给工作专班,重点联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民政部、工信部等核心部门,强化由中央到地方的政策信息传导,通过数字化治理提高部门间协同供给效率。其次,重视加强同职能部门的沟通对话,定期组织基层部门培训,针对体育、信息技术、社区建设等多领域融合难题组织跨部门学习交流,实现智慧社区建设举措再传达、再解读、再贯彻、再部署、再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放大效应,从而更好地指导基层工作的开展并能及时得到问题反馈,实现政府组织扁平化、高效化、集约化发展。最后,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在供给过程中的责任定位,形成以中央引领、省级监管、市级主导、区级落地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供给路径,避免各级部门工作交叉重复,有利于解决整体建设发展中智慧场景与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不深刻、不到位的问题,为统筹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与贯彻中央决策提供支撑。
3)持续强化基层职能部门执行效果,鼓励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地方政府应持续加强职能部门间智慧社区建设与公共体育服务政策执行的协同效应与实施效果,鼓励地区因地制宜地策划具体实施方案,进而有效地促进职能部门协同供给,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发展。首先,强化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明确基层政府部门智慧社区建设与公共体育服务智能化供给的职能结构与责权分工,推进协同供给中心下沉,赋予基层职能部门更多自主权,培养基层敢于改革、走向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智慧化转型的地区执行效果与特色化发展模型的形成。其次,强化基层数字治理能力,采用基础问题解构、试点成果采纳及推广的方式创新多条兼具广泛代表性与地域特色的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路径[15],使典型供给模式推广具有经济与技术条件的适用性,充分发挥当地体育文化特色优势,切实有效地打通智慧社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