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数字的确定:有效数字是在测量中所能得到的有实际意义的数字。一个由有效数字构成的数值,只有末位数字是估计数字,其余各位数字都是准确的。有效数字与测量仪器的灵敏度有关,以天平称重为例,如果天平的灵敏度为0.1 mg,那么称重结果12.34 mg 中,12.3 mg 为准确数字,0.04 mg 为估计数字,2 项合在一起组成有效数字。(1)计量资料:平均值±标准差(±s)的位数,除了取决于测量仪器的精密度外,还取决于样本内个体的变异,一般按标准差的1/3 来确定。例如:(3.61±0.42)kg,标准差的1/3 为0.14,标准差波动在百克位,即小数点后第1 位上,故应取到小数点后第1 位,即3.6±0.4,过多的位数并无意义。但是在一系列数值并列时,小数点后的位数应一致。例如在3.61±0.42、5.86±0.73、2.34±0.15 这样一组数据中,第3 组数据标准差0.15 的1/3 为0.05,在小数点后第2 位,则这组数据的有效位数均可取到第2 位。(2)计数资料:以相对数表示时,其有效位数要以分母确定,分母<10 时,一般不用百分数表示,如5/8;分母10~99,百分数到个位,如68%;分母100~999,百分数到小数点后1 位,如34.5%;余类推。
2.数字使用中的注意事项:(1)尾数“0”多的5 位以上数字,可以改写为以万和亿为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等作单位(百、千、兆等词头除外)。例如:1 800 000 可写成180 万;142 500 可写成14.25 万,不能写成14 万2 千5 百;5000 字不能写成5 千字。(2)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0”。数值有效位数末尾的“0”也不能省略,应全部写出。例如:1.500、1.750、2.000 不能写作1.5、1.75、2。(3)数值的修约按照GB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进行,其简明口诀为“4 舍6 入5 看右,5 后有数进上去,尾数为0 向左看,左数奇进偶舍弃”。例如:修约到1 位小数,12.149 修约为12.1;12.169 修约为12.2;12.150 修约为12.2;12.250 修约为12.2。(4)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每个数值后单位不能省略。例如:5 cm×8 cm×10 cm,不能写成5×8×10 cm 或5×8×10 cm3。(5)一系列数值的计量单位相同时,可以仅在最末1 个数字后写出单位符号,例如:60、80、100 mol/L,不必写作60 mol/L、80 mol/L、100 mol/L。(6)用数字作分层或分组标志时,要注意避免含混不清或数值不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