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雪梅 杨璐璐 马晓敏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凭借卓有成效的妇女政治动员工作,凝聚起苏区“半边天”力量,带领她们在苏区建设与革命中创造出惊天动地的奇迹。这些宝贵经验,对于今天我们动员广大妇女与祖国共命运、与时代齐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巾帼力量,仍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中央苏区时期妇女政治动员的宝贵经验
1.实行男女平等,尊重妇女权益。旧社会时期,妇女的生活十分悲惨,她们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发现,“女子却依然是男子的农奴或半农奴。她们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她们的痛苦比一切人大”。只有把妇女从这四重压迫中解放出来,实行男女平等,使她们真切地获得权益,才能充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
一是政治上平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以中央政府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使广大苏区妇女第一次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同时,还完善系列法规保护妇女民主管理国家权利的落实。1929年,《苏维埃组织法》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的男女……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33年,中共中央组织局要求苏区选举“必须达到妇女代表占25%的任务”。政治上的平等,使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毛泽东在才溪乡调查中发现,在上才溪乡和下才溪乡的选举中,妇女代表都占了60%及以上。
二是经济上独立。经济上的不平等是妇女被压迫的根本原因。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规定,“雇农苦力劳动人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的权限”,这就使妇女也开始拥有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还享有土地自由处置权,不受出嫁、离婚、改嫁等因素影响。此外,苏区妇女还与男子同工同酬、红利平分,享有女工特殊保护政策。这些措施从经济上保障了男女平等,苏区妇女“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一改从前对男子的经济依附,走出家门,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劳动。
三是婚姻上自主。封建买卖包办婚姻制度给广大妇女带来了无尽的痛苦。為此,中央政府先后颁布《婚姻条例》和《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为条件,实行“离婚自由”原则,从法律上保障妇女的婚姻自主权,为妇女解放开辟了道路。这些权益保障,使她们认为“苏维埃政府是开天辟地以来从未有过的好政府,是我们自己的政府”。
2.宣传与教育并重,树立妇女主体地位。旧社会的妇女根本没有文化教育权。列宁说:“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要动员妇女参与到苏区各项事业中来,必须通过学习与教育,打破几千年来封建宗法道德的桎梏,唤醒主体意识,提高文化和政治水平,增强行动自觉。
一是普及文化教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妇女有受教育权,苏区政府还规定适龄女性都要进校学习。1932年,临时中央政府要求,各级文化部都应设立妇女半日学校,组织妇女识字班,开展妇女群众识字运动,从而“提高妇女政治水平与共产主义意识,使之担负起社会一切工作”,并对不积极识字的妇女予以“无情地反对与打击”。为了弥补教员严重缺乏的不足,发动了“夫教妻,子教父”“识字多的教识字少的”的教学方法。在这一政策号召下,苏区妇女文化教育逐渐普及。妇女们白天忙生产,晚上忙学习,如长岗乡的九所夜校,妇女占了约70%,连蒋介石都惊叹道:“匪区里面最紧张的,就是教育!最有纪律的,就是教育!最有精神的,也就是教育!”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宣传。为了增强妇女的政治觉悟和革命意识,中央苏区除了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文化普及教育中,还注重利用客家山歌、革命标语、漫画、红色戏剧、群众集会等多种动员方式开展宣传,增强妇女的政治觉悟。例如戏剧《富农婆压迫和毒打童养媳》、山歌《劝妇女读书歌》起到了启发思想、提高觉悟的作用,受到了广大妇女的喜爱,使她们逐渐成长为有思想、有信念、有觉悟的革命新女性。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和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马克思认为,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先决条件。为此,中央苏区政府特别注重妇女的职业教育培训。1931年,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在兴国开办了一所女子看护学校,招收青年女子“专学习看护技术,以资将来做看护工作”。1932年,湘赣省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社会文化与卫生运动决议案》,决定“开办女子工厂、女子职业学校、女子半日学校”。同时,为了能让妇女真正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各级苏维埃政府还鼓励设立公共食堂、饭店、合作社以及公共托儿所,以减轻妇女的家务负担。
3.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妇女组织。组织是革命动员的有力载体,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为了把苏区妇女凝聚起来,我们党注重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妇女组织,注重培养优秀妇女干部,确保妇女解放始终和人类解放、民族解放事业结合起来,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马克思曾指出:“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高度重视妇女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出要“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提高妇女对革命战争工作参加的积极性”“吸收妇女参加革命群众团体及苏维埃工作”,并认为私有制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妇女解放与社会解放是密切地联系着的”,进而将妇女的解放和整个无产阶级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妇女的力量引入到中国革命的洪流中,确保妇女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完善妇女组织。我们党高度重视妇女组织在革命动员中的作用。苏区时期,党的各级组织中都设有妇女工作委员会(或称妇女部)。1930年,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政府组织法案》,要求各级政府组织成立妇女委员会和妇女部,统一对妇运工作的组织和领导。1932年,还设立了专门保护妇女权利的组织——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它是各级苏维埃政府关于妇女工作的政策咨询机构,主要负责“调查妇女的生活,具体计划改善妇女生活的办法,向人民委员会或各级政府的主席团会议提议”。1933年,苏区中央局又下达了关于女工农妇代表会议的组织暨工作大纲,建立了乡以下的基层妇女组织。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中央苏区初步形成了“涵盖党、政、群三大系统的妇女组织体系框架”,为妇女动员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培养优秀妇女人才。为了充分动员妇女群众,还需要一批优秀的妇女干部落实党的妇女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但苏区“现在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做妇女工作的同志没有”。为此,中央苏区将培养妇女干部作为重要工作,先后创办了苏维埃大学、马克思共产主义大学、女子大学、师范学校等专门学校,各类学校均有女学员。此外,各级苏维埃政府还开设了系列干部培训班,对参训的妇女占比作出了要求,“360人中,应有1/3的女性”。1934年,赣鄂苏区下辖各县均开办了妇女培训班。同年,还举办了一期妇女高级训练班。妇女人才的培养,极大充实了苏区革命和妇女工作的骨干力量,到“1933年,江西苏区16个县,县级妇女干部27人,兴国有20多名妇女担任乡主席”。
在中央苏区的妇女政治动员工作下,广大妇女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翻身后的妇女们由衷感谢党、感谢苏维埃政府,并将自己的命运同红军和根据地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积极参与到扩红、支前、生产中来,为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毛泽东同志夸赞道:“妇女在革命战争中的伟大力量,在苏区是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在查田运动等各种群众斗争上,在经济战线上,在文化战线上,在军事动员上,在苏维埃的组织上,都表现她们的英雄姿态与伟大成绩”。
二、中央苏区时期妇女政治动员的启示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时期的妇女政治动员工作的初次探索,虽跨越时空,但历久弥新,对于今天我们动员组织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亿万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妇女运动的每一次前进、妇女事业的每一步发展、妇女工作的每一项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中央苏区时期,正是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苏区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制定了一系列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才能有效动员广大妇女群众投身于苏区各项事业。今天,我们的妇女政治动员工作要取得新胜利,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全面领导,高举旗帜,把正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团结引领广大妇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二是要充分发挥妇女主体性作用。毛泽东同志认为,“女子的力量也是很大的。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要是没有女子参加,就做不成气。”苏区时期,我们党正是充分认识到并始终发挥妇女主体性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权益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让广大妇女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历史发展中的巨大作用,进而坚定不移跟党走。新时代下,封建残余和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仍在一定程度存在,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理论武装,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理论教育,充分激发妇女的主体意识。同时,要发展面向妇女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加快构建完善的托育服务体系等,帮助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以此激发广大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争做建设者、倡导者、奋斗者。还要充分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引导她们带动家庭成员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
三是要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恩格斯认为,“没有共同的利益,也就不会有统一的目的,更谈不上统一的行动了。”在苏区,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高扬男女平等的旗帜,始终争取妇女自身的解放和发展,从政治、经济和婚姻上全面保障了妇女的权益,才真正成为妇女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今天,我们要把妇女动员起来建功新时代,助推完成新时代党的中心任务,仍须切实扛起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大旗,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依规为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让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同时,要在真心实意关心妇女群众,为妇女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中汇聚起新时代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共同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筑梦者。
四是要不断健全完善妇女组织。向警予认为,“妇女本身有了组织,虽不能使自己的主张马上实现,也可使自己的主张坚卓不拔。”蘇区时期建立的“涵盖党、政、群三大系统的妇女组织网络,使得原来处于‘无组织、懒散’的广大乡村妇女被纳入到党团领导下各级组织中”,形成一股磅礴伟力。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今天,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向的目标更加远大,更需要团结引领我国广大妇女贡献智慧和力量,织密织牢组织保障,深化妇联组织改革,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以补短板、强根基、扩覆盖、增活力为重点,推进妇联改革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在基层组织保障中,要继续完善以市、县(区)妇联为核心,乡镇妇联为主干,村妇联为依托,村妇女小组为延伸,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妇委会为补充的妇女组织网络,通过立体化、多层面的组织体系把广大妇女吸引过来、凝聚起来、团结起来,发挥大联合的作用,使她们的声音得以发出、利益得以保护、作用得以发挥,继续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中贡献“半边天”力量。
【作者简介】罗雪梅,中共赣州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杨璐璐,中共赣州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教师;马晓敏,中共赣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黄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