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等教育“卓越计划”对我国“双一流”建设的启示

2023-04-13 17:51:25刘晓凤吉逸轩
求知 2023年4期
关键词:研究生院卓越计划卓越

刘晓凤 吉逸轩

德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为增强德国高校的世界影响力,德国政府于2004年实施“卓越计划”,以打造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在“卓越计划”的推动下,2015年TIMES全球高校排名中,德国有17所高校位列前200名,2022年则有22所高校,新增5所高校,可见“卓越计划”发挥了一定成效。本文就德国“卓越计划”资源配置的内容、成效及特点展开分析,以期为中国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德国“卓越计划”资源配置内容

德国2005—2011年的第一期“卓越计划”,实施两轮遴选,2005/2006 年的第一轮遴选与 2006/2007年的第二轮遴选,共资助39个研究生院、37个卓越集群、9所卓越大学,资助总额为19亿欧元。每个研究生院平均100万欧元/年,各卓越集群平均650万欧元/年,各卓越大学2100万欧元/年;资助17个人文社会科学、24个生命科学、18个自然科学、15个工程科学、2个交叉学科。2012—2017 年的第二期“卓越计划”,只有一轮遴选,共资助45个研究生院、43个卓越集群、11所卓越大学,资助总额为27亿欧元,各研究生院是120—300万欧元/年,各卓越集群 360—960万欧元/年,各卓越大学1.42亿欧元/年;资助23个人文社会科学、29个生命科学、19个自然科学、15个工程科学、2个交叉学科。2019—2026年的“卓越计划”升级版——“卓越战略”资助57个卓越集群、11所卓越大学,资助总额为40亿欧元,各卓越集群资助300—1000万欧元/年,各卓越大学1.48亿欧元/年。德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按照75:25的比例分摊三个阶段的资助金额。

“卓越计划”资助三类项目:一是研究生院,主要培育年轻科研人员,为博士生的培养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二是卓越集群,主要通过激励高校与研究机构、企业间的科研合作,增进高校科研竞争力;三是卓越大学,主要为提升高校的整体实力,增强高校的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德国研究基金会、德国科学和人文委员会负责遴选高校项目申请,其中一所高校只有在获批至少一个研究生院与一个卓越集群的情况下,才具备申请卓越大学的资格。

“卓越战略”只资助两类项目:一是卓越集群,二是卓越大学。卓越大学只有在获批至少两个卓越集群的情况下才可申请;若是多所高校联合申请,则需获批至少三个卓越集群,且各所高校至少获批或参与 1 个卓越集群的情况下,才有资格申请卓越大学。

“卓越计划”在资助项目的遴选中引入竞争与淘汰机制。入选高校并非可以“躺平”,外部专家会对高校进行周期性评审,若高校建设效果不好,则有可能被淘汰。如第二期和第一期“卓越计划”相比,研究生院增加了12个,5个出局;卓越集群增加了12个,6个出局;卓越大学增加了5个,3个出局。在“卓越战略”中,在获批的卓越集群中,49%是前两期卓越集群或研究生院项目的延续;在获批的卓越大学中,6 所高校入选前两期的卓越大学,3所高校入选第二期的卓越大学,1所高校第一期入选、第二期出局。嚴格的退出机制对高校形成一定压力,也确保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淘汰时并不是马上停止资金支持,而是设置两年的缓冲期,逐年减少资金支持,缓冲机制的设置考虑到高校科学研究的周期性与延续性,保障了前期投入资金的有效性。

二、德国“卓越计划”资源配置成效

1.吸引科研人员回流。“卓越计划”提供的资金支持硕果累累,第二期的99个资助项目中已有70余个项目获得初步成功。项目的成功离不开人力资本的投入,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回流到德国,逐渐形成科研人员的集聚,进而推动项目的进一步成功,也推动德国高校走向世界一流。国际上其他国家看到德国的成就,也仿照德国“卓越计划”打造自己的一流高校,如法国从2010年起推出自己的一流大学打造计划,建设5—10所国际一流高校,以增强法国高校的世界声誉与竞争力。

2.提升高校竞争意识。“卓越计划”设置了竞争机制,突破了德国长期施行的均衡体系,能者上的竞争机制增强了高校间的竞争意识。在动态调整的评价机制下,为高校致力于自身成长、突破自我注入了驱动力。德国高校科研成果的数量与质量有了明显提升,高校的世界排名有一定上升。如海德堡大学2005年TIMES世界排名第45位,2022年为第42位;慕尼黑工业大学2005年排名为第55位,2022年上升到第38位。“卓越计划”的实施,对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高校、重塑德国高校在全球高等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有着重大变革意义。

3.卓越集群的发展推动德国高校走在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卓越集群发展中鼓励集群整合在地资源、与其他机构合作、集群内合作以实现合作发展与多元参与。合作取得显著效果,对合作各方的科学特质、跨学科性及国际影响力有着良好的影响。卓越集群可能会与高校学院在资源配置方面发生冲突,为解决这种冲突,卓越集群不仅设置了主席团、成员大会、办公室主任、协调人员大会及咨询委员会,还设置了集群发言人,作为高校领导层主席,对内对外都代表着集群,主导资源配置,负责领导集群,规划集群发展方向,引导成员间的合作,平衡合作各方利益,为卓越集群的利益发声,帮助集群获取高校行政领导层的支持,协调集群在非等级式领导架构中运作,鼓励各方合作。卓越集群采用研究领域的运转模式,在各研究领域下,细分为不同的项目领域,涵盖用于改进科研基础设施与科研环境的技术平台、用于邀请科研人员的交流平台。各研究领域从内容上拓展集群的总主题,并有一定的财政权。可见,开放的经费资助有利于适应不同学科文化的具体需要,为开展科研合作打造良好环境,从而推动出现更高质量的科研产出,服从服务于资助顶尖科研的目标,也推动着德国高校走在世界科技前沿。

三、德国“卓越计划”资源配置特点

1.经费不足。三期“卓越计划”的经费总额为86亿欧元,平均一年对高校的资助为4.3亿欧元,一所高校一年可以得到的资金支持最多也就一两亿欧元,只相当于哈佛大学一年预算的零头。打造一流高校需要大量资金,有资金才能聘请到最好的教授,才能通过高额奖学金吸引最优秀的学生,产出最好的科研成果,培养出最优秀的人才。事实上,德国高校的目标不应是比肩哈佛、耶鲁等私立高校,而是要向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美国优秀的公立大学看齐。按照德国的经济实力,社会资本雄厚,只有在政府支持下,广泛争取社会捐赠,才能让德国高校经费发生质的飞跃。

2.科研与教学的失衡。“卓越计划”把经费都投入于高校科学研究活动,“卓越战略”虽说在卓越大学评审中引入教学要求,但占比也不大,这种做法强化了德国高校重视科研、轻视教学的传统。德国2021年在校生规模达到290万人,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快,德国近40年来没有新建公立高校,许多高校生师比非常高,学生得不到教师的充分指导,辍学率非常高,有的专业辍学率达到90%。高校经费不足,教学设备老旧,信息化建设落后,是面临的主要问题。

3.过多关注卓越集群的建设。在“卓越计划”和“卓越战略”中,卓越大学的申请,都有卓越集群的前置要求。在卓越大学建设中非常关注卓越集群的建设,在卓越集群建设中鼓励打破学科间的边界,开展跨学科合作,鼓励跨专业交流,激励高校间的协作,刺激高校与校外机构间的协同,推动科研人员的合作交流,实现多元发展、多元参与。卓越集群作为资源与知识整合的机制,推动着德国高校前沿科研的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激发学术体系间的联通与协作,且“卓越计划”“卓越战略”的主要经费都投入到卓越集群的建设上。在“卓越战略”中取消了研究生院项目后,更多资金都被分配到卓越集群建设方面。

4.理工科与人文社科的失衡。“卓越计划”中获批的研究生院项目主要为理工学科,在第一期“卓越计划”中获批的39个研究生院中,只有6个研究方向为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在第二期“卓越计划”中获批的45个研究生院中,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所占比例有一定提高,但主要还是理工类研究生院;在“卓越战略”中的11所卓越大学中,主要是偏向理工科的综合性大学。实际上,德国作为诸多重要思想发源地,人文社会学科,譬如社会学、哲学,都处于世界一流地位,但这些学科不容易获取第三方资金的支持,人文社科在发展中需要的资金不多,但却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5.导致高校分层结果。“卓越计划”和“卓越战略”的实施,改变了德国高校分层中的平等范式,有的高校因此受益,也有高校利益受损,导致德国高校分化为一流研究型高校、普通教学型高校、应用技术型高校。资金配置向少数高校集中,造成马太效应,也难以解决德国高校经费普遍不足的问题。“卓越计划”和“卓越战略”能否提高德国高校整体科研实力仍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四、德国“卓越计划”资源配置对我国的启示

1.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在我国高校经费收入结构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和事业收入合计占比高达90%以上,社会捐赠占比不到1%,我国高校对政府拨款的依赖程度和德国高校不相上下,需要从经费来源上进行拓展。一要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高等教育发展,在财政、资源与政策上鼓励民办高校壮大成长,还要通过税收、宣传、基金会等积极鼓励社会捐赠,并要用好捐赠资金。二要增强高校自我造血能力,在服务社会过程中获取相应收益,用于反哺教学科研活动。三要构建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在个人、社会、政府间合理分配成本。还要注意资金使用效益,“双一流”建设采用动态调整机制,有进入和退出机制,但需考量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即使退出,在资金支持上要采取逐步退出的方式,从而确保前期资金使用效益。

2.错位发展是正道。我国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不能都走研究型高校的发展道路,而是要鼓励高校发展个性,在学风、校风、学科专长与科研特色方面自成体系,让不同学科专业自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独特发展路径与发展速度,鼓励高校在学科专业发展基础有别的情况下错位发展,规避不合理的跨界指標对学科专业的干扰,减少不同学科专业间的“一刀切”比较,促使学科专业在错位发展氛围中健康茁壮成长,实现高校生态位生存需要。错位发展寻求的不是完全的个性,而是多元与公平的融合。

3.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是王道。德国的法律架构、均衡的财政高等教育拨款、平等的入学机会等制度设计,打造了高等教育只有类型差异而无等级层次高低区别的均衡发展机制,使得德国高等教育体系整体实力强劲,人才培养质量较为均衡且高质。我国在“双一流”建设中,不能忽视普通高校的发展,应实行研究型高校、教学型高校与职业技术型高校的齐头并进政策引导,以实现高等教育的整体全面繁荣,为社会提供不同类型的人才。

4.文武双全是出路。在“双一流”建设中,要实现高校与学科间的融通发展,避免出现少数优势学科主导下的非均衡发展;要注意扶强、扶优、扶特、扶弱,防范学科建设的急功近利,对弱势高校与弱势学科进行补偿性建设;实现文理并重,人文社科作为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也要得到繁荣发展。在高校的地区发展中,需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避免我国现行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支持体系造成的地区间高等教育发展的非均衡。

5.重视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高校只有重视本科人才培养才有发展前景,当今世界一流高校不仅在科学研究上保持一流水平,在本科人才培养上也是一流水平,本科教育人才济济是一流高校的典型特征。我国在“双一流”建设中,应将培养本科人才作为重点,培养道德高尚、有担当、负责任、具有批判性思维、跨学科的本科人才。教学形式采用小班教学,实现师生间有效互动;教学方法运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辨能力;教学内容要传授合理的知识,与时俱进地调整教学内容;教学安排上要知行合一,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应用能力;课程安排上必修课、选修课、通识课合理搭配,满足学生不同需要,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

6.鼓励高校与研究机构、企业多元合作。目前,我国“双一流”建设中,各个高校“各自为政”“单打独斗”,没有强调通过与外界的合作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为实现世界一流目标,要鼓励高校开展多元合作,冲破学科、学院的边界,开展跨学科、跨平台合作。只有实现高校与高校、高校与研究机构、高校与企业、高校与政府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才能集思广益,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构建科学研究和转化、人才培养和输送的合作平台。拓展合作思维,革新合作理念,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上开展多元合作,为高校建设提供更多可能与机遇。此外,还要推动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高校治理,构建完善的高校理事会制度,鼓励社会参与高校发展的机制建设,推动高校自治,激励社会参与合作项目的开发管理,进而取得更好的科研教学产出,满足社会需求,实现各方共赢。

本文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专项课题“地方‘双一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识别、影响因素及提升机制研究”(21DFD0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高等教育学会学术成果计划专项)“新时代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衔接机制研究与实践”(2022ZA21)的研究成果

作者刘晓凤系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北教育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研究员;吉逸轩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专硕中心研究生

责任编辑:双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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