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芬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党校,福建 莆田 351100)
社区治理在新时代背景下,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下,对推动我国城市、农村整体治理向新的台阶迈进和新的深度发展无疑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随着社会治理智能化在各个领域中的不断深入,在新时代社会治理过程中科学、合理地推动农村社区治理技术创新发展已逐步成为引领农村社会全面升级的驱动力。农村社区治理作为国家及其所属的相关单位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的信息化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智能化的实现[1]。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国农村社区治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较好的成效,但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逐步步入新常态[2],农村社区治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多重困境。故有效地弄清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和推动社会治理的全面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民性,对促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分必要。
在不同界定条件下,社区治理概念显然存在差异。作为一种常见的辖区单位之一,它的广义主要是指社区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组织机构(政府与非政府)在该国法律、法规及正式社区规范、公约、约定等管理条例与约束机制的规范下通过协商谈判、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对辖区(社区)内的各种涉及民众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增加社区成员社会福利、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过程。而在广义定义的基础上还可将其细化成以下四种:一是社区治理的主体多元化。从管理学角度而言,虽然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始终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但其治理主体不一定是单一的政府及其相关机构[3],还包括社区内的企业、非政府组织及私人机构甚至个人等。而这些非政府组织通过与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协商等来共同参与和处理社区内的各种公共事务。二是社区治理的目标过程化。通常情况下,社区治理在明确的任务目标之外,过程目标依旧发挥着重要作用[4],如建构社区不同行为主体互动机制,培育改善社区组织体系,建立正式、非正式的社区制度规范等[5]。三是社区治理的内容扩大化。社区治理并不是单一的社区管理,它所涵盖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所涵盖的各项内容均事关社区成员的切身利益,所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与社区照顾两种,是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构建社区治理机制、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达成社区事务良好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四是社区治理是多维度、上下互动的过程[3]。从实践经验来看,这种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的同意和认可,一般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公社制。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传统公社制在改革发展的潮流中,仍有一定程度的残留。而在新常态下,这种管理制度在我国新型农村自治过程中无疑成为潜在障碍因素之一。其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传统公社制的沿用,使新的自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严重受阻,有几分水土不服的味道;二是受传统公社制熏陶、影响的村民会抵制新的自治制度;三是传统公社制管理机制相对落后,无法适应时代发现需求,更是阻碍农村社区经济、文化、教育等发展的主要拦路虎之一。因此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既要强有力地落实和贯彻党和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与指导方针,同时也必须看到治理中存在的弊病,想方设法挖除。首先,村民自治体制推行与实施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与贯彻不到位,继而造成村民自治体制分散或不完善,难以发挥这种自治制度的优势,最终限制了自治制度的更新与演进。其次,社区中的部分村民既得利益意识太强,缺乏大局观念,而忽视自治制度的实在效益,继而使自治制度的优势随即失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便成了单方面积极推行村民自治的孤军[6]。村民的消极应对方式,间接将村民自治推向了依附于行政干预的范畴,村民自治制度设立的初衷也就随之荡然无存。四是有些社区中的村民对村中事务不了解或不感兴趣,甚至漠不关心,也是阻碍村民自治制度推行和导致传统公社制存在及农村社区治理机制老化的原因。
改革开放的全面发展,极大程度地促进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教育等领域的全面发展,对快速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同样具有好处。尽管如此,对于长期处于滞后的区域,农村人口的整体文化教育均相对落后,加之受历史局限的影响,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农村治理中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依旧存在一定阻碍。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还与村民法制意识落后、政治参与意识薄弱等有极大的关系。而以社区居民为主的农村社区治理,难免受村民若即若离态度的影响,继而导致村民自治制度在当前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推行困难重重。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更深层次的发展,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跨越式大发展。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农村社区居民的年收入普遍提升,衣食住行改善满意度显著递增,且对所属社区的适应性与满意度也明显提升。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以农村社区为代表的小区域性经济的发展依旧存在较多问题。通常情况下,当人的经济实力相对滞后时,人们为了获得更好的物质享受或(和)满足自身精神需求,常常会借助于某种方法谋求政治权利,提高生活幸福水平。当然随着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物质需求。但随着出现更高层次追求的萌发出现,村民在突然的角色转化中常感不知所措,而无法适应这种社会角色的转换。其原因与社区村民自身的教育水平有限有关[7],导致其参与村务管理的能力有限。这种现象的出现又与社区村民受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的影响而无法参与农村自治有关。在当前,我国的农村社区治理中,依旧有部分社区村民将村民自治视作一种精英政治,而不是一种民主制度。加上我国公社制历史思想影响,村民在自身思想转化中依旧受到各种限制。
在当前的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随着需求多样化及差异化的日渐明显,社会矛盾、风险加剧下的预警防控机制显然无法满足时代发展需求。故在当前的农村社区治理及技术创新过程中,必须转变传统管理理念和强化社会意识,逐步引导社区村民走出开放、流动下的社会管理,实时解决社区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力不从心问题,提升民众权利意识。一是政府要结合不同地区农村社区实际情况简政放权,改变既往职能中的一手包办的做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管理条例约束自身行为,杜绝将手伸得过长和任意干涉农村社区自治,为其创造良好的自治环境和适当的自治空间与时间。二是农村社区治理技术路径创新必须坚持社区治理理论与社区信息化理论的双核理论不动摇。将两者视作农村社区治理的基础,同时适当引进和吸收产业发展、区域经济、新公共服务及社群信息理论中的对农村社区治理技术创新有利之处[8],在环境支撑层、基础设施层、服务层和应用层等四个层次积极地引进和推动复杂系统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业务流程再造、供应链及电子商务管理等理念、技术与方法[9],为农村社区治理基础的开发、应用与创新发展提供可行性方法与指导性意见。三是加强社区信息系统与社区整体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使其与农村社区治理总体目标与战略规划相符,继而使农村社区治理技术创新走出一条整体导向性与具体方案可操作性并重的新路子来,实现 “人本善治” 目标。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技术与培训就业之间的结合式发展,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和强化社区村民意识建设,使其明白社区村民才是主、政府是辅及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是配角的道理,最终实现主、辅及配角之间的有机协调。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与城镇社区治理的发展是存在显著差异的,通常表现为前者发展历史长、基础设施完善,同时也有丰富的历史经验与理论基础。对农村社区治理而言,由于起步晚、政府重视力度不足及社区村民自身原因的限制性,后者至今尚未形成规模,其技术创新无从谈起。故在农村社区治理基础创新发展过程中,必须结合农村社区的自身发展历史与区域特征(如处于农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第三产业集聚区等)制定针对性措施,明晰农村社区时空特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农村社区治理基础创新战略规划与部署。针对农村不同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地理特征及不同社群之间的道德规范、文化传统、精神信仰等制定针对性的基础创新与实施途径,因地制宜。
通常而言,流程管理大多是从操作角度对决策目标进行实施或解决其存在的问题,但并不是更换决策内容。故在农村基础建设实现的过程中,必须在掌握农村社区的基本现状及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的社区工作流程进行重组,并依托其基本流程划分针对性的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功能。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按流程设岗定员,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岗位的职与责。与此同时,在明确落实、贯彻不同岗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与责的基础上加强社区治理技术业务流程重组,强调团队合作,树立团队精神和构建团队意识,积极、主动降低组织管理中存在的层级关系,将关注点投入更大范围的、根本的、全面的业务流程中去。在农村社区技术实践过程中,要不断拓宽系统逻辑模型设计,在不同阶段完成相应的技术创新与业务流程绘制、实施与检验。将农村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两项功能作为各项技术创新的基础,针对社区管理业务流程及社区服务业务流程展开科学、合理、全面、持续地跟踪调研,继而实现管理者、服务者及被管理者及被服务者之间的协同、共享、信任关系及将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
既往研究发现,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对信息、自愿、激励三类治理工具进行分类与应用,可有效地提升社区整体治理水平。故在构建以村镇信息主体需求为主的社区信息处理与管理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地选择、应用、评估和终结治理工具的生命周期,并且及时更新。经历工具的选择—应用—评估后,新工具的选择往往要借鉴已有工具的经验,管理者在应对同样的治理目标、同样的治理环境时,不仅要考虑目标本身及治理工具特性等理性因素,也要加入政治性因素的考虑[10],科学、合理地选取治理工具,增强社区信息处理与管理的整体效能。建立 “开放空间会议+” 技术体系,在构建以村镇信息主体需求为主的社区治理技术体系的过程中,秉承 “以居民为中心” 的理念,科学、合理地运用 “开放空间会议+” 技术体系的运作逻辑,对居民的真正需求进行全面、精准地评估,找到社区存在的公共问题,并理清问题原因及表现,判断问题的实质和严重程度,最后再找到行动团体,商讨应对之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式学习,开展社区居民大讨论,不断自我反思、自我总结、自我检验、自我修复。在社区治理技术实施过程中,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均本着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的原则推进,激发居民参与热情,继而实现社区治理技术的环环相扣和相互影响,释放技术活力。努力协调和处理新居民与老居民在社区身份转换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负性事件,将社区护理模式从传统的 “服务人” 转向 “改造人” 的模式中来,解决社区居民在社区环境中存在的冲突,帮助其更快地适应社区生活,融合到农村社区治理中去。积极、主动增加社区社会工作,尤其是增能取向的社会工作,将社会工作中的各种理论与实践应用于社区治理技术体系,为社会工作提供发展土壤,使其能结合不同的人口特征、心理因素等呈现出不同层次的异质性需求,制定与之相匹配的社区治理技术管理体系,使社区治理的理念和行动得以落实,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效率得以提升。
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 “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 。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 年10 月16 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http://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但就目前我国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的情况,尤其是农村社区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情况来看,其整体状况依旧不容乐观,任重而道远。但基础创新对推动社区治理中的管理变革、服务变革、理念变革、体制变革又举足轻重。只有这样,才能将农村社区治理中所内含中的人真正解放出来,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继而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共产主义的实现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