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服务业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很多波折,也抓住了很多发展机会。从计划经济时期,到改革开放,再到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服务业不断进行探索和发展。随着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的发展,服务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数字平台的嵌入使我国服务业市场零散的资源有效整合。如何把握发展机遇,利用数字平台和数字技术助推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需要进行研究和思考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数字平台;数字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探索
本文索引:陈必果.<变量 2>[J].中国商论,2023(06):-135.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3)03(b)--04
1 数字平台的内涵
随着智能终端的全面普及和数字技术的迭代发展,数字平台在我国也快速发展。数字平台(Digital Platform)是一个相对新兴的概念,它是平台企业将互联网、数字技术、大数据算法等新兴技术结合而形成的产物,互联网赋予其实时传输和交流的功能,使其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将交易各方链接起来;数字技术赋予其模块化的特点,使其能够重复利用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升级满足;大数据算法赋予其预测分析的潜力,可以根据算法驱动和数据助燃,产生较强的预测分析能力,为各个群体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也有学者认为,数字平台是数字经济下融高效的数据采集与传输、超强的数据分析与处理、开放多元的主体承载为一体的重要平台、经济载体,具有可供性、灵活性、开放性等特征。从经济学的视角来观察,數字平台是传统市场的全面升级。首先,由于时空限制,传统市场的中介效应十分有限。但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平台通过人们手中的移动智能终端来发挥中介效应,突破了时空上的限制,做到了覆盖范围的升级;其次,传统市场的交互质量是依靠堆叠参与交易人数来实现的,具有很强的随机性,而在数字平台上,交互双方可以通过高频率搜索来降低平台两侧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减少搜索、匹配成本等交易费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产品或服务交易等目的,提升交互质量;最后,数字平台可以利用其远超传统市场的覆盖范围,构建多边交易市场,交易主体可以通过数字平台与互补品进行互动,最终促进自身产品实现功能与性能的双重提升。
2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历史
美国经济学家维克托·福克斯在1968年提出服务经济的概念,他认为服务经济是指服务经济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超过60%的一种经济状态。我国的服务经济发展历史较短,但在吸取了国外一些经验和理论,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后,服务经济高速发展,已经成为助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服务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2.1 1949—1978年:发展停滞阶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经济模式选择的是模仿苏联,走计划经济的发展道路。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针对国内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被迫推迟,前线所需的纺纱、棉服等物资仍然需要向私营企业购买,此时仍然是以市场导向为主。当朝鲜战争结束,党和政府将重心由国防转为了社会主义改造,国内服务业正式进入发展停滞时期。1953年土地改革大致完成后,中共中央正式确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方针,认为应该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随即我国开始“一五计划”,确立了集中力量推进工业化建设为目标的总方针。在此阶段,国家对于现代化的理解受苏联等国家影响,认为应该大力发展工业、农业等生产部门,缩减对服务业等非生产部门的投资,而且当时生产力不足,并没有多少剩余产品能投放到市场上,民众的总体收入水平也很低,不存在服务业发展的基础。1952—1978年,虽然我国服务业的产值逐年提高,但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见图1)。
在这一阶段,服务业彻底沦为农业和工业的配套行业,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业需要为工业化服务。此时的服务经济既没有自主发展的权限,也没有自主发展的基础。
2.2 1978—1992年:恢复发展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对内实施改革、对外保持开放的新阶段。首先,国家将改革重心放到农村地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各地纷纷开始实施。直到1980年9月,中央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明确指出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这份文件让农村地区爆发出极大的生产热情,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攀升(见图2),客观上为农产品的流动提供了基础。随后,为解决知识青年就业问题,国家又将改革重心放到了工商业上。197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座谈会,会上就恢复集市贸易一事进行了讨论;次年3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召开,会上提出城市应该尽快开放农副产品市场的意见;4月,在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1984年,我国第一家民营企业法人诞生,开启了我国民营企业的元年,至此,我国发展服务业的法律基础和经济基础形成。虽然在形成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有一些反复,但总的趋势是在缓慢发展。1985年,我国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第一次超过了第一产业,同年,国家明确提出要发展第三产业。1985年9月23日,在“七五”计划的建议中有人提到应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逐步改变第三产业同第一、第二产业比例不相协调的状况”的建议。
这一阶段,政府对服务业的认识还不到位,仍然把服务业当作沟通农业和工业的“桥梁”。但随着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服务业原来的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当时的市场需求,并且当时存在大量失业人口,需要及时妥善处理。在这种背景下,政府逐步放开了对服务业的限制。
2.3 1992—2012年:高速发展阶段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讲话中提出,中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服务经济被提上日程。199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指出,第三产业的加快发展是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此时,中国希望尽快融入全球贸易体系的需求越来越急迫。同年10月,中美就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达成备忘录,复关入世有了实质性进展,最终中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承诺在未来5年内逐步放开外资进入服务业的投资限制。在此期间,旅游、保险、通信、金融等行业的开放深度和广度逐年增加,而中国在入世之初承诺开放的服务业也于2006年全部实现。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提出,中国服务业要进一步在房地产、教育、文化等领域扩大开放力度,解除外资进入这些领域的限制,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意义”。随着外资的进入及投资限制的解除,国内服务业发展资金短缺的困境得以缓解,在此阶段飞速发展。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超越第二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贡献产业(见图3)。
在此阶段,国内数字技术开始发展,与服务业的融合逐渐展开,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为后来数字平台与服务经济的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2008年12月31日,3G运营牌照开始发放,中国正式进入3G时代,手机逐渐替代电脑成为人们最常用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2008年,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规模为1.17亿户,占全国网民的39.5%,而到2009年,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2.33亿户,占全国网民的60.8%(见图4),增长迅速。
2.4 2012年至今:融合发展阶段
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正式超越第二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此阶段,数字技术与服务业的融合速度加快,数字平台开始进入服务业并发挥其优势,进行全流程整合,助推服务业飞速发展。2012年,淘宝商城首次推出“双十一”网络购物节的概念,13小时交易额达到100亿元,创下当时的世界纪录;2012年,滴滴推出预约出租车服务,开启了网约车运营的第一步;2010年,美团公司成立,2013年推出酒单预定和餐饮外卖配送业务,拉开了数字平台提供综合服务的序幕。
3 数字平台赋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数字平台的介入让我国服务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走出了一条不同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路径。
3.1 数字平台扩大了我国服务业的规模
在数字平台介入以前,我国服务业的绝对重心在商贸物资、运输服务等少数行业,规模小且实力弱,但数字平台介入后,打破了发展传统服务领域的循环,赋能电子商务,使服务业的发展重心发生了变化。如今数字平台已经由核心平台、子平台、双边用户、外部环境等共同搭建出生态高效、机制合理、混业經营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并在不同领域构建出业务联系紧密、技术资源共享、用户数据互通的众多子平台。接入数字平台就意味着在理论上拥抱了整个市场,这在电子商务板块尤为明显。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的销售额仅有5.7万亿元,到了2021年,销售额已达到22.8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38.7%(见图5)。除此之外,数字平台的介入使面对面交易的贸易模式不再成为必要前提,交易主体可通过数字平台进行交流,不仅提高了服务的可交易性,还拓宽了服务的边界,降低了全球服务贸易的交易成本。
3.2 数字平台优化服务业结构
在数字平台未深度介入服务业进行融合发展之前,我国零售批发、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传统服务业所占比重较高,而且附加值很低,导致服务业普遍收入较低。但随着互联网交互、人工智能、数字算法等新兴技术作为附加模块添加到数字平台后,服务行业孕育出全新的服务商业模式与业态,向服务市场输送了新的产品,提供了新的服务,赋予了新的体验。如在线教育,2010年11月1日,网易在国内上传了来自哈佛、牛津、耶鲁等世界知名学府在人文社会等领域的公开课课程视频;MOOC也分享了北大、清华等知名学校的授课视频。正是在数字平台的赋能增效下,新兴服务业的比重逐渐提高,进而带动整个服务行业的发展模式向高质量方向转型。
3.3 数字平台提升服务业质量
一方面,消费者可以通过智能终端接入数字平台,对服务质量进行公开评价,这些公开评价会通过数字平台展现给每一位消费者,进而压缩服务提供商进行虚假宣传的空间,改善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的劣势地位;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评价与服务提供商在数字平台上的推送力度挂钩,为了获得数字平台更多地推送,增加曝光度,服务提供商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和质量。除了向消费者反馈评价,数字平台也会向服务提供商反馈消费者的习惯,让服务提供商能够实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从而提供定制化、专门化服务,提高服务的附加值,推动服务业向高端行业转型。
3.4 数字平台提供新业态岗位
首先,接入数字平台后,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范围会随之扩大,用工需求也将激增,例如2014年淘宝天猫商场“双十一”购物节活动,有近2.7万商家利用阿里巴巴集团的数字平台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服务,在此期间,新增了25万个就业岗位。其次,数字平台还创造了以灵活就业为特征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该群体可以利用空余时间提供劳动,满足服务提供商发布在数字平台上的任务和订单。根据某外卖平台发布的报告,2021年在其数字平台获得过收入的外卖骑手数量达527万。
4 数字平台助推服务业面临的挑战
4.1 数字平台的覆盖深度亟待提升
截至2022年6月,我国仍然有3.62亿人没有使用互联网,以及数字平台。这些人大多数为居住在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群体。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使用智能终端或上网设备的能力、年龄过大和设备不足等原因导致其不能享受数字平台所带来的优质服务,因此接下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降低使用数字平台的门槛,打通“最后一公里”,让全体国民都能享受到数字平台带来的便利优质服务。
4.2 相关配套法律不完善成为数字平台发展的掣肘
数字平台是在互联网、大数据、数字算法等新兴技术的基础上构建的,相关配套的法律体系还未来得及建立和完善,并且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对其采取的是“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希望能够为新兴事物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但随着数字平台的高速发展,旧有的法律体系已经被完全突破,数字平台在长期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已经开始显现一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形成“顽疾”,进而造成破坏性的影响。例如,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正在被侵犯,数字平台利用数字协议、奖罚机制、大数据算法等技术对该群体进行劳动控制,并利用法律空白对该群体进行劳动关系的切割,将社会保障成本转嫁出去。
4.3 简陋筛选机制易导致不实信息传播
数字平台天然具有开放性,导致一些劣质甚至虚假咨询服务商能够借助数字平台进行虚假传播。这些咨询服务商将自己包装成某些领域的专家或稀缺知识拥有者,在数字平台传播虚假消息,并利用消费者的避险心理或利己心理,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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