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军,杨立军
昌图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昌图 112599
近几年,病死肉以及其他方面肉品安全问题频繁暴出,使得民众对于肉品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部门也在此背景下,加大了对屠宰以及肉品的检疫和监管工作。提出不仅要对屠宰全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同时还要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肉品品质进行检查,需要通过将屠宰检疫和肉品监管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的方式,形成两检合一模式,以便进一步加强相关监管力度。
畜禽屠宰检疫是在进行屠宰加工处理时,由法定人员以及法定机构,根据法定检疫项目和标准等各项内容,对动物酮体和内脏等展开强制性技术行政措施的检疫手段。
肉品品质检验是按照食品营养学以及兽医学等理论,通过对肉品品质固有生理以及形态等各项情况进行检验的方式,确定肉品品质是否达标。
1.2.1 不同点分析
两种检疫工作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代表对象不同。肉品品质检验主要以企业为主,代表企业,能够确定企业所生产产品质量是否达标,而屠宰检疫是国家行使行政职能的一种表现,需要通过进行有效检疫处理,保障传染性疾病能够得到合理管控;②工作对象不同。肉品品质检验,主要会对肉的安全、质量以及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会对传染性疾病以外肉品卫生情况进行确定,而屠宰检疫工作主要以传染性疾病检查为主,会对寄生虫病和传染病进行重点检查;③身份不同。进行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主要以企业员工为主,受企业所领导,而屠宰检疫工作人员,主要以国家公职人员为主,多为官方兽医。
1.2.2 相同点分析
两种检疫的工作方式基本相同,以感官视检以及解剖等处理方法为主,通过使用显微镜以及体温计等设备,对整体检查进行辅助。一般只有少数大型屠宰企业,会配备专业化化验室,可以展开简单理化指标以及细菌培养等检验操作。同时,两种工作的流程基本相同,都会按照入场查证验物、领养巡视检查、送宰检验等一系列流程进行操作。虽然两种检验的部位稍有不同,但操作流程基本相似。例如,在对生猪进行检疫过程中,会对其器官、淋巴结以及各项组织进行剖检,只是屠宰检疫需要对肌肉进行切检处理,对旋毛虫进行镜检检测,两者在进行淋巴结的选择方面稍有不同。如果采用两检合一处理模式,需要对其各项部位做出调整,确保能够由一套人员进行处理。就目前我国屠宰企业的工作情况来看,多数大型企业均采用一套人员检疫模式。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屠宰行业监管提供了可靠法律方面依据,强调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屠宰检疫仍然以官方兽医为主,会在出现屠宰检疫所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时,导致屠宰企业无法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所以沿用传统屠宰检疫工作并不符合新形式的各项要求。
如果运用两套人员,分别实施肉品品质检疫以及屠宰检疫操作,存在工作重复以及资源浪费等方面的状况。一些大型屠宰企业,因为会极为注重肉品信誉,所以会对肉品质量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管控,会有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负责进行屠宰肉品品质的检验操作,负责屠宰检疫的官方兽医,主要承担监督管理任务。在小型代宰制企业,会由官方兽医负责屠宰检疫,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问题,而且还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追责困难的情况。
由屠宰场负责进行屠宰检疫操作,容易造成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因为现阶段我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处于分别实施状态,畜禽会经过产地检疫合格之后,才会送入到屠宰场中,所以可以对明显烈性传染病进行排除。而屠宰检疫工作,主要是针对慢性传染病和症状不明显传染病进行防疫控制的,此类疾病的总体危害性相对较低,屠宰场也会根据法律规定要求,配备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其会具备兽医检疫能力,是经过培训考核之后,确定能够胜任屠宰检疫工作的。如果单纯展开一种模式,可能会出现传染病检疫不到位的情况,需要采用多种检疫手段合并模式。
检疫人员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人员结构。屠宰检疫人员的年龄普遍偏大,部分人员存在无法从事基本电子出证操作的情况,年轻、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导致整体工作与现代化发展需求有所出入;②人员身份。屠宰检疫人员主要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为主,进行检疫人员招聘过程中,需要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会造成县级以下级别地区检疫人员招聘困难的情况,很难实现大批量的屠宰检疫人员招录操作;③人员数量。根据屠宰检疫的具体要求,屠宰场需要配备6名以上屠宰检疫人员,而按照此比例进行计算,县级屠宰检疫人员需要达到上百人,会直接增加国家开支,导致国家编制难以落实,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一般的屠宰企业会由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负责屠宰检疫工作,而屠宰检疫人员负责进行监督。
屠宰检疫工作主要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机构还同时负责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会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而导致无法保证完全平衡的情况。如果简易人员没有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简易操作,或者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除上级领导之外,很难实现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的目标。同时,在进行行政处罚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证据性不足或者难以服众等方面的问题。
鉴于目前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所存在的各项问题,实施两检合一是必然趋势,也是保证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人员责任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具有较高的推行价值。为保证两检合一工作能够得到顺利推行,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为确保两项检验规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两检合一,需要对两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分析,将卫生安全等各方面内容有机融合在一起,保证能够设置出一套符合各项规定要求的检验标准,确保能够为一套工作的实施提供可靠支持。需要根据两项工作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设置出一套符合两者的工作执行标准以及相关规划,以便确保两项工作能够有效结合在一起,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资源以及成本资源投入。
需要对官方兽医驻场监管的工作进行明确,确定兽医需要负责的具体监管事项,明确其和肉品品质检验之间的区别,采用不必要就不设置兽医的方式,减少人力资源的过度投入。在实施两检合一过程中,会将肉品检验人员作为主要检验者,负责肉品品质检验以及屠宰检验工作,通过将两种检验模式合并在一起的方式,保证检验工作的开展效率。会对需要进行监管的工作,设置官方兽医进行监管,以便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质量。
需要对各机构以及各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确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属于行政执法主体,主要负责进行行政监管。屠宰厂按照法律规定,是动物防控安全第一责任人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主要负责肉品品质检验与屠宰防疫工作。需要明确主体职责与监管职责,保证两检合一之后,各项工作仍然能顺利进行。
针对目前检疫人员不足以及人员结构等方面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大和高校之间的合作,通过设置专业科目的方式,确保能够培养出更多符合两检合一工作的专业毕业生,保证检验人员数量充足性;其次需要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纳入到执业兽医考核工作之中,确保能够通过专业化培训的方式,提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门槛,保证整体团队的专业性以及人员技术技能,确保能够更好地完成各项检验任务;最后屠宰场需要根据自身经营时间以及规模,聘请具有专业执业兽医资质的人员进行肉品品质检验,负责肉品品质检验以及屠宰检疫相关工作,保证两项工作合一的顺利落实。
需要对屠宰场的检疫合格证明出具主体进行确定,确保出具检疫证明的人员需要具备执业兽医师资质。应保证所出具证明的有效性以及权威性,确保出具人员能够为证明负责,避免出现随意制造证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