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荣 [厦门理工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4]
2018 年5 月,《派特拉》在戛纳电影节上首映。同年,导演海梅·罗萨莱斯在第71 届戛纳电影节获得导演双周单元提名,主演巴巴拉·莱涅在第31 届欧洲电影奖获得最佳女主角提名。影片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派特拉在母亲去世后决意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画家若姆可能是她的父亲,她便以学画的名义接近若姆,进入他的生活环境,认识了画家的妻子玛丽莎、画家的儿子卢卡斯、画家的管家胡乔安、胡乔安妻子特蕾莎以及胡乔安和特蕾莎的儿子鲍尔。若姆总是以种种理由敷衍派特拉,不认这个女儿。派特拉不再执着于寻找父亲,和卢卡斯离开了小镇。若姆告诉儿子卢卡斯,派特拉其实是他的亲生女儿,卢卡斯知道真相后拿起猎枪自杀了。为了见到孙女,玛丽莎透露曾经婚内出轨,卢卡斯并不是若姆的儿子。后来,鲍尔成为若姆的助手,在和若姆去打猎的路上,他开枪杀了若姆。
影片整体呈现出一种男女意识领域内的分化和撕裂感。这一点导演曾陈述过,故事情节来自现实生活和希腊悲剧的启发,掺杂着沉重的悲剧因素。导演利用插叙、倒叙等非线性叙事手法制造出时间的错位,强化了叙事效果。
西方哲学史上,“他者”出现于柏拉图所著的《巴门尼得篇》中。柏拉图将“一”作为一个相,用实例代表任何的相。“他者”相对于“一”而言,是异于一切的“相”,也就是指具体的个别事物①。17 世纪,笛卡尔提出“我想,所以我是”②,将“我”与“世界”分割,形成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关系。19 世纪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用主奴辩证法表明了自我与他者之间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的关系,“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 ”③,即有了“他者”,主体的身份才得以确立。在《逻辑学》中,黑格尔还对“他者”做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假如我们称一实有为甲,另一实有为乙,那么乙就被规定为他物了。但是甲也同样是乙的他物。用同样的方式,两者都是他物。”④20 世纪存在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之一海德格尔认为,主体与他人共在,并被他人所建构,同时“主体”也属于他人,并且在不知不觉中不断巩固他人的权力。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从结构上对人的生存状况做了剖析,他认为,生存在世界之中的“人”,必然要通过情绪、领会、语言等方式来跟世间万事万物打交道,世界正是在这一展开过程中,成为人的舞台。
在20 世纪70 年代,“他者”成为西方后殖民理论中的一个常见术语,在对身份和认同进行讨论时势必要引出关于主体的“我”/“我们”与作为客体的“他”/“他们”的关系问题。在后殖民主义中,有主体性的西方人往往将作为征服者的自己称为“本土”,将殖民地的人称为“殖民地的他者”或“他者”。后来,西方人将“自我”“本土”以外的非西方世界均视为“他者”,并将两者在意识领域中水火不容地对立起来。在这里,“他者”的定义是由西方中心主义的意识形态在主导。总的来说,“他者”是一个区别于主体又与主体相联系的存在。物理中研究物体的运动时,往往会以别的物体作为参照,这个被参照的物体被称作参照物。同样,在明确和认识自己时势必要也有个参照物,选择和明确“他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思考自我。但是在选择和明确的过程中,若带着极强的自我中心主义,对结果的判读就会出现严重的偏差。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提出,自我和他人是对立的关系,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在主体建构自我的过程中,“凝视”极其重要,自我和他人都是存在,用“凝视”来完成,把别人当成意识的对象。“我承认我就是他人所看到的那个样子”⑤,萨特认为他的存在和自我意识依赖于他人和他人意识。在“凝视”中互相争夺主体性,“我”的存在和世界的存在就会发生冲突和矛盾。萨特在剧本《禁闭》中说:“一个人是自由的而他人是不自由的,这是无法接受和难以想象的,人们如果不看重他人的自由,自己的自由也会立即被摧毁。”⑥
西蒙娜·德·波伏娃说:“我们将以存在主义的观点去研究女人,给她们的全部处境以应有的重视。”⑦《第二性》中波伏娃批判父权制将女性建构为“他者”。陶铁柱在译本的序言中写道:“‘他者’的真正含义是指那些没有或丧失了自我意识、处在他人或环境的支配下、完全处于客体地位、失去了主观人格的被异化了的人。”⑧与萨特的不需要依附主体而存在的他者理论不同,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论证了女人是“被变成”的,因为身体原因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母系氏族时期处于优势的女性开始屡受限制,社会地位下降,逐渐处于弱势,不得不依附于强大有力的男性而生存,开始长期处在被男性支配的地位。在父系氏族时期,为了不断巩固已有的权力,男性往往编撰各种神话,制定各种制度,将女性的活动范围局限在家庭之中,女性的权利愈加边缘化,且进一步使得女性被建构成为“他者”。
随着“他者”思想的发展,女性变成了“绝对的他者”,存在于绝对的男性权威中。这种绝对的“他者”虽然是被男性建构的,但也离不开女性自己的助推。波伏娃认为,母亲这一角色是“他者”思想的被害人和延续者。在女儿的成长中,母亲持续向其输入“他者”思想,女儿又将“他者”思想传承给下一代,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女性在潜移默化中承认并持续传承着这种“他者”定义,而由“他者”思想引发的女性气质则成为“他者”完美的外衣裹饰。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女性仍然受着“他者”思想的干扰,把男性作为主体,否定自我,故一直无法获得自由。波伏娃认为,实现自由和解放是女人对内在性束缚的彻底摆脱,直接影响着女性“他者”地位的改变。波伏娃认为男性是外在的、超越性的自我,女性的“内在性”是由男性主导形成的,这种“内在性”限制了女性的“超越性”。
朱莉亚是影片女主人公派特拉的母亲,影片故事也是围绕着派特拉在母亲病逝后寻找生父来展开。根据若姆的回忆,朱莉亚与若姆经历露水情缘后惨遭抛弃,独自生下并抚养女儿。直到病逝,也未曾寻求若姆的帮助。派特拉对父亲一直耿耿于怀,多次让母亲告知,病床上的母亲却一言不发。未婚生子的朱莉亚饱受世人冷眼。在男权社会中,女性注定是从属的、被侵占的、被利用的,她们的形象始终是通过男性的凝视来塑造的。在若姆的凝视下,朱莉亚经历了被珍爱,被厌倦而逃离,最终惨遭抛弃的命运,在这个过程中,若姆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影响着朱莉亚的人生轨迹和生活态度,朱莉亚深陷外在性和内在性的束缚中,一生都选择用逃避来摆脱这种束缚,至死不曾获得解放。
在影片中,特蕾莎是个极其悲惨的女性。特蕾莎是若姆管家胡安乔的妻子,嫁给胡乔安后育有一子,可是儿子鲍尔荒唐度日,没有工作,胡乔安和特蕾莎请求若姆的儿子卢卡斯帮鲍尔寻找一个工作职位。回到石屋后,卢卡斯向父亲提及,若姆告诉儿子让特蕾莎跟他面谈。随后影片画面切到特蕾莎从若姆的床上下来,若姆跟特蕾莎说,会告诉鲍尔一个母亲为了儿子的职位做了什么,特蕾莎悲痛欲绝,跳崖自杀。
朱莉亚和特蕾莎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她们都曾与若姆有过一夜情。不同的是朱莉亚生下了派特拉,成了单亲母亲,最终病逝,也不曾获得解放;而特蕾莎在和若姆一夜情之后,不堪忍受若姆的威胁和自己对家庭的背叛,选择跳崖自杀来得到解脱。
玛丽莎是画家若姆的最后一任妻子,她没有工作,长期依附若姆而活,通过若姆与世界产生联系。在家庭中,若姆有着绝对的权力和支配力量,玛丽莎只能作为“他者”、画家的妻子、孩子的母亲,唯独不能作为她自己。她的正常命运就是婚姻,婚姻使她仍旧从属于男人。漫长平淡的婚姻、枯燥麻木的环境,使得丈夫习惯性地忽视玛丽莎的女性气质,只把她当床伴看待。玛丽莎的内心深处,其实很渴望得到丈夫的爱和关怀,在家里、在社会中,他希望自己可以以一个女性的身份,而非作为主妇、孩子的母亲,去证明自我存在的意义。
在派特拉第一次和玛丽莎见面时,派特拉向她表达了想通过艺术学到真理的愿望,玛丽莎认为若姆更多的是教人如何赚钱,而不是什么真理,艺术只是裹着完美外衣的一种行骗手段。从二人的聊天中可知,玛丽莎在若姆身边多年,一直在被动接受若姆的控制。其“内在性”也在自己的被动、冷眼旁观中无限扩张,成为限制自己前行的枷锁。影片中,玛丽莎偷偷来到伦敦向派特拉吐露卢卡斯不是若姆的亲生儿子,她曾经为了追求爱情背叛过丈夫,又考虑到家庭责任舍弃了爱情,这种负罪感和不满足的情绪撕扯着她。玛丽莎最终还是选择回归自己的家庭,已婚已育的她,社会身份是画家的妻子、孩子的母亲。作为身在父权制社会中的女性,玛丽莎一直都是作为“他者”而存在,她没有抛开一切,更没有追求自我实现的决心。她所接受的传统家庭教育及周边环境对她的影响使她无法摆脱这种“他者”身份。
西班牙地处欧洲南部的伊比利亚半岛,位于欧洲、非洲、大西洋和地中海的咽喉位置。1492 年西班牙光复运动胜利后,统一的西班牙王国建立,并于16 世纪成为海上强国。在历经两个共和国和一个君主国后,1978 年西班牙宣布实行君主立宪制。西班牙社会对于女性存在歧视,家长制的“父权思想”到1975 年西班牙开始进行民主转型才有所改变。
西班牙民主化进程后,议会陆续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来保护女性的权益,如在1983 年通过反歧视女性法、2004 年通过反性侵保护法、2007 年通过男女平等法等。除了专门立法,西班牙的民法、刑法、就业、教育、医疗、行政机构等相关法律中,都有保护女性的相关法律条例,但现实中西班牙的女性偏见仍然存在。
通过对影片中三位母亲的抉择以及社会原因的剖析我们可以发现,女性觉醒,突破内在性,实现超越性,任重而道远。当代社会,已有很多女性实现了经济独立,拥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但是,她们依旧面临着两难处境,比如如何兼顾事业和家庭,如何平衡自我实现与家庭责任等。另外,一些女性在观念上仍无法摆脱社会对于女性“他者”的定义,仍然禁锢在以男性为中心的思想里,一方面想要实现个人价值,另一方面又想要按传统社会的要求扮演好贤惠妻子与温情母亲的角色,一旦无法兼顾或平衡即被人诟病,女性长期困在这种成见的旋涡里,难以突破。这既是时代发展的问题,又是观念转变的问题,与以往不同,女性意识正在觉醒,女性应该继续为自由、为生命存在的意义不懈奋斗。
①〔古希腊〕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陈康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99页。
② 〔法〕 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7页。
③〔德〕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1页。
④〔德〕 黑格尔:《逻辑学》,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11页。
⑤ 〔法〕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98页。
⑥ 〔法〕 萨特:《禁闭》,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6页。
⑦⑧〔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