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玲,王 静
(吉利学院,四川成都,641423)
攻击性行为是儿童普遍存在的问题行为。儿童的攻击性行为不仅与个体相关,与儿童的家庭也有密切的关系。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主要和重要场所。家庭暴力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形成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家庭暴力作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没有直接针对儿童,但根据班杜拉的观察学习理论,儿童可以通过观察习得暴力行为,因此,家庭暴力是儿童形成攻击性行为的重要因素。
攻击性行为是指故意对他人采取的破坏性行为,包括言语攻击和身体攻击,是有意伤害别人且不为社会规范所许可的行为。[1]儿童攻击性行为指的是当需求得不到满足,或者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儿童出现的身体上的进攻、言语上的攻击等侵犯性行为。[2]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3]家庭暴力主体主要包括父母、子女以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4],但以女性和儿童受到的家庭暴力为主。全国妇联公布的《中国家暴现状》数据显示,约30%的家庭存在暴力侵害事件,平均每7.4秒便会有一位女性受到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5]在疫情期间,很多省份也曝出家庭暴力增加的现象。[6]也存在很多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行为。《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表示,儿童健康领域的主要目标是要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7]
1961年,班杜拉开展了一项关于儿童模仿暴力行为的实验。在此实验中,班杜拉选取了3—6岁的男孩和女孩各36名,平均分成3组。第一组的儿童看到的是房间里有成人在殴打波波玩偶,打完之后得到了奖励;第二组的儿童看到的是成人在殴打波波玩偶之后没有得到惩罚也没有得到奖励;第三组的儿童看到的是成人在殴打波波玩偶之后受到了惩罚。实验结果显示,第一组的儿童表现出更多的攻击行为;第二组的儿童攻击行为的频率比第一组相对来说要低;第三组的儿童攻击性行为是最低的。实验结束后,研究人员对幼儿说,如果谁能模仿成人的攻击行为,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于是,这三组儿童都出现了攻击行为。这表明儿童能够从观察成人的行为中进行学习,通过模仿习得行为。
班杜拉认为,大部分的人都是通过观察他人、模仿他人逐渐习得社会性行为的。在观察学习中,儿童学习他人的示范性行为而习得行为。观察学习主要是通过注意、保持、动作再现和动机过程形成的。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形成离不开这四个过程。
班杜拉认为,注意是形成观察学习的最初环节。如果儿童对示范的动作没有产生注意,就不会形成观察学习。观察学习的效果受很多因素影响,如观察者本身的认知特征和示范者的特征、示范者和观察者之间的关系。观察者与示范者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二者的关系越亲密就越容易引起儿童的注意。儿童与共同生活的家人交往密切,易受家人的行为影响。家庭中如果出现暴力行为,儿童也容易习得这样的行为。观察学习的速度和水平还部分取决于示范者本身的性别、年龄、社会背景、兴趣爱好等特征。这些特征与儿童越相似,越容易引起儿童的注意。示范者的行为复杂性和明确性对儿童的观察学习来说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存在暴力的家庭中,示范行为从儿童的角度看是明确的,且家庭暴力行为的复杂程度不高,容易被儿童模仿,形成攻击性行为。
保持过程是观察学习的第二个比较重要的过程。在这个阶段,虽然示范者不再出现在观察者身边,但观察者头脑中会记住示范行为,从而呈现出来并产生影响。儿童会将实施家庭暴力者的行为以符号的形式表象化,在记忆中长久保持。这种保持经过表象系统和言语系统。表象系统会把示范者的行为以表象的形式储存在儿童的记忆中,如果家庭暴力行为重复呈现,最终会给儿童形成持久的、可再现的表象。这样,儿童关于家庭暴力的记忆表象会在不存在家庭暴力的条件下被唤醒。因为儿童大多数的表象系统已经和语言建立了联系,表现为儿童一听到与家庭暴力有关的言语信号刺激,就会唤起与家庭暴力有关的事物表象,从而产生攻击性行为。
言语编码系统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班杜拉的观察学习理论,示范性行为特征如果以言语编码的形式形成,在儿童头脑中的习得、保持、再生将更为准确。因此,施暴者当时的言语行为,会促使儿童更快地习得攻击性行为。除了上述情况,儿童对示范行为进行复述也会造成攻击性行为。复述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内心复述和动作复述。儿童对家庭暴力的内心复述是这样的过程:将之前看到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现在心理上反复出现并组织该行为,即自己给自己做示范行为。动作复述是指儿童模仿之前看到过的重复示范行为的外部动作,从而复习和巩固所习得的家庭暴力行为。观察学习的最高水平是利用符号和示范进行组织和复述活动,然后通过外显的行动表达出来。儿童攻击性行为就是通过重复家庭中的示范行为实现外部动作的复习和巩固习得。班杜拉观察学习理论认为,模仿分为即时模仿和延迟模仿,即时模仿会通过家庭成员的示范行为直接导致,延时模仿则是当时该行为不会出现,是事情发生之后所产生的模仿行为。
记忆中的符号和表象转化成具体行为是观察学习的第三个重要阶段。在该阶段,儿童会把以前观察到的示范性行为再现。实质上是儿童对外示范行为的表现过程。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儿童会通过别人的反馈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他们的攻击性行为接近施暴者本身的行为。
动机过程是指儿童受到观察行为者表现出来的行为结果的影响后,考虑是否对示范者的行为加以模仿。班杜拉观察学习理论认为儿童是否做出示范性行为,取决于外部强化、自我强化和替代性强化。攻击性行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受到外界的忽视甚至没有得到惩罚,使儿童认为攻击性行为是被默许的。如果儿童对自己的攻击性行为是满意的,则会强化这一行为。
班杜拉观察学习理论认为,儿童在成长期见过暴力行为或者遭受过家庭暴力与其攻击性行为有定向性联系。因此,可认为儿童在感受过家庭暴力或者身体遭受虐待后会受到影响,容易形成攻击性行为。而且,儿童会将攻击性行为视为与同伴相处时的一种规范行为。生长在家庭暴力的环境中的儿童在心理上会存在缺乏关心的孤独感,家庭暴力会增加其不良行为的产生。[8]
家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在有暴力存在的家庭环境中生活,儿童在以后的人际交往中也会表现相对冷漠,不能很好地融入集体生活环境,造成自己被边缘化。目睹家庭暴力或作为家庭暴力直接受害者的儿童可能会自我构造一个社会现实,把遭遇的虐待外部行为化,对社会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9]在以后的生活中,儿童的攻击性行为会迁移到其他环境中,造成暴力循环。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经受家庭暴力的潜在影响会逐渐显现出来,他们会构建“自以为的社会现实”,即反社会情绪。由于家庭暴力没有受到干预,因此儿童会认为家庭暴力的行为是被许可的,会将反社会情绪转化到生活中,更多地使用攻击性行为解决事情。[10]
进入学校之后,同伴关系对儿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儿童,易产生自卑感,会与别人产生距离感。在和同伴的交流过程中,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儿童会发现自己与别人的成长环境不同。很多同伴的家庭环境是和谐的,而自己的家庭充满着暴力,这会使他们心中产生严重的不平衡感。研究发现,处于暴力家庭中的儿童与同伴相处时,参与活动比较少,攻击性行为比较多,而且他们会采取攻击性行为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11]这是由于他们难以发现自身行为的失当,其目睹的家庭暴力行为影响了他们的交往认知。
具有攻击性的儿童在心理上的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身心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家长应主动关注儿童的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多给孩子鼓励和安慰,促进与儿童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面对儿童的不合理和不能满足的要求,要妥善处理。
家庭成员与儿童的交往需要相互理解、深入沟通,家庭成员要鼓励儿童减少攻击性行为,发展儿童的亲社会行为。有研究表明,缺乏人际冲突解决能力的儿童出现攻击性行为的频率会比其他的孩子更高。[14]家庭成员要为儿童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容易接受的社交模式,使儿童能够直接模仿,从而减少儿童的攻击性行为。
经常对儿童进行体罚或表现强制和敌意会使儿童的心里感觉到焦虑和压抑,形成内心的防御机制,加重儿童攻击性行为。因此,当儿童出现攻击性行为时,家庭成员要与儿童进行心灵沟通,耐心听取儿童的意见,为儿童做出正确的指导和评价,减少和防治儿童的攻击性行为。
具有攻击性行为的家庭在面对亲子冲突时,通常采用暴力的方式,如采用忽视、打骂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用暴力行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将成为儿童学习的对象,攻击性行为也会随之产生。当产生冲突行为时,家庭成员应尊重儿童的愿望,以温和、科学的方式解决争议,不应该对儿童实施暴力使儿童妥协。
总之,家庭是儿童社会化行为形成的第一场所,家庭中的行为对儿童社会化发展水平有直接影响。从上述分析可知,家庭暴力是可以被习得的,会对儿童的行为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家庭成员要意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努力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减少儿童攻击性行为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