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仁
众所周知,希伯来文明与埃及文明同属中东古代文明,前者与后者之间有继承关系。公元前1250年希伯来人首领摩西率领族人逃出埃及,途经西奈山时接受十诫,创立了犹太教。在摩西创立犹太教之前,希伯来人领袖亚伯拉罕在两河流域的吾珥地区就确立了本民族的“独神崇拜”。摩西创立的犹太一神教实际上是对原有希伯来宗教的一次改革。在此之前,新王国第十八王朝法老埃赫那吞(前1352—前1336年在位)进行了宗教改革,企图将埃及的多神信仰改为一神信仰,但改革以失败告终。为什么摩西的宗教改革能成功而埃赫那吞的改革却以失败告终?学界对埃赫那吞改革研究较多①,对摩西创立一神教也有涉猎②,但将二者进行比较的论著笔者还未看到。笔者从文明比较的视角审视这两次宗教改革,希冀能有新的收获。
埃赫那吞原名埃赫那顿,是埃及第十八王朝法老,由于执政后在国内推行宗教改革,废除旧的阿蒙神,将阿吞作为全国唯一的神。为了表明自己是阿吞的崇拜者,改名为“埃赫那吞”。作为埃及的法老,埃赫那吞宗教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王权。
在第十八王朝之前,埃及刚刚经历了一个混乱时期。这个混乱时期被历史学者称为“第二个中间期”。这一时期,埃及领土遭到西亚游牧民族希克索斯人的入侵,他们占领了埃及尼罗河下游大片领土,还在埃及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历史上称为“牧羊王朝”[1]115-117。为了反抗希克索斯人的统治,恢复埃及的正统王朝,埃及人以宗教为旗帜,齐心协力同希克索斯人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尤其是埃及的祭司阶层利用宗教唤起民众赶走入侵者,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赶走希克索斯人之后,随着新王国政权的巩固,祭司与国王围绕权力分配展开争夺。阿蒙神庙的祭司利用君权神授和埃及宗教多神的特点,企图掌控更大的权力,把国王变为傀儡,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首都底比斯各部门的要职。对于以专制王权为基础建立统治的埃赫那吞来说,难以容忍祭司集团把持政权,他认为要从根本上消除阿蒙祭司掌握权力,就必须对宗教进行改革,废除多神教而提倡一神教。为了排除底比斯强大的祭司集团对改革的干扰和破坏,埃赫那吞在阿玛尔纳重建新的首都,推崇太阳神阿吞为唯一的神,企图利用一神教改革夺回被祭司把持的权力[1]123-125。当然,这是埃及赫那顿宗教改革的主要目的。
与埃赫那吞不同,希伯来领袖摩西的宗教改革并不是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而是为了挽救民族于危难之中。希伯来人是一个游牧民族,从阿拉伯半岛迁徙到两河流域,再从两河流域漂泊到埃及。当时埃及已经是个高度发达的文明古国,法老接纳了这些流浪者,把他们看作一群难民,他以为这些希伯来人很快会被埃及文化同化,变成自己的顺民。然而430年过去了,后来的法老发现希伯来人仍然信仰自己的神灵,不仅没有被同化而且势力不断壮大,已经威胁到埃及法老的统治。于是法老开始对希伯来人采取政治上排挤,经济上控制,身体上奴役,肉体上消灭的政策,一度发出秘密屠杀令。在这种情况下,希伯来人首领摩西率领族人从埃及出逃,决心返回故地迦南地区。
为了提振民族精神,摩西认为,希伯来人需要恢复本民族的特性,复兴传统文化,这就需要对原有的希伯来宗教进行一番改革。由于在埃及留住的时间太久,埃及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严重侵蚀了希伯来的宗教与文化,希伯来人已经不是原来游牧时代的希伯来人了。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已经分不清哪些是埃及的宗教文化,哪些是希伯来的风俗习惯。为了恢复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彻底隔断埃及文化尤其是与多神宗教信仰的联系,摩西从改革宗教入手,重新确立了本民族的一神信仰。他在西奈山上接受十诫,用一场宗教上的变革挽救民族于危难之中[2]2。为了复兴民族而非争权夺利,这是摩西成功的背景之一。
埃及宗教与希伯来宗教人神关系不同,是导致双方宗教改革失败与成功的重要因素。按照埃及的宗教教义,埃及的神灵虽有好有坏,但正义之神,如奥西里斯、女神伊西斯等是完美的,而人总是有缺陷的,而且人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神灵的控制与掌握。埃及宗教认为,神灵不仅创造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而且也创造了人类。神灵控制着人的一切,包括生老病死,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神灵只把管理世界,维持社会安定与掌控宇宙平衡的权力交给了人世间的国王——法老。虽然新王国以后才出现法老的称谓,但后来人们习惯于把王朝时代埃及的所有国王都称作法老[3]。法老就成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代替神灵管理人间。法老既是人的代表,可以将人的需求告诉神;同时又是神在人间的代表,把神的指令(一般称神谕)下达到人间。
埃及宗教设计的这种人神关系不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很容易产生宿命论思想。按照常理,既然是宗教改革,就应该改变这种不合理、不公正的人神关系,从而通过改革为社会发展带来动力,调动臣民参政议政、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埃赫那吞的宗教改革,虽然废除了多神教,主张全国人民只信奉一个神灵即太阳神阿吞。实际上,当时的埃及人信奉的并不是绝对的一神阿吞。埃赫那吞作为法老,仍被看作是神在人间的代理,因而也被人们敬拜。人神之间仍然维持了原来埃及宗教的人神关系,人仍然处于被造物的服从地位,君权神授、神定人命这些宗教理念并没有发生变化[4]。所以这次改革的实质是国王欲从祭司集团手中夺回被控制的权力,是法老集团与祭司集团之间的一场权力斗争。王权与神权的斗争并未触动埃及宗教人神关系的实质,改革并没有把人民群众从神权与王权的双重压迫下解放出来,这是其失败的原因之一。
摩西进行的宗教改革建立在亚伯拉罕创立的单一主神教的基础之上。学界一般认为真正的一神教起源于摩西而非亚伯拉罕,其原因有两点:第一,亚伯拉罕时期的希伯来宗教属于单一主神教,只能说是“独神崇拜”,因为它不否定其他神灵的存在③。虽然如此,美国犹太学者斯佩塞(EPHRAIM AVIGDOR SPEISER,1902—1965年)依然认为,两河流域的多神信仰使得“天界长期优柔寡断,俗界连续动荡不安”,亚伯拉罕的单一主神教确立了希伯来人唯一的伦理标准,具有重大意义[5]。第二,一神教意味着向当时流行的各种不同观点发起挑战,意味着人类思想的超越。希伯来大学研究圣经的学者耶西结·考夫曼(YECHEZKEL KAUFMANN,1889—1963年)说:“摩西向希伯来人反复灌输一神教思想,此教义与异教神话完全不同,二者的宗教特征截然对立。这种对立是后来圣经叛逆思想形成的基础。”[6]226摩西创立犹太教,实际上就是将亚伯拉罕的单一主神教发展成为真正的一神教。
亚伯拉罕时代,希伯来人只敬拜本民族的神雅赫维。亚伯拉罕利用希伯来人游牧经济中的商品交换关系,确定了希伯来宗教人神之间的契约关系。人应该敬拜神灵,而神灵必须赐福给希伯来人。与埃及宗教相比,这种人神关系打破了人在历史中一切都是神灵安排的命运,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不过由于在埃及生活了430年之久,受埃及文化影响,希伯来人传统的宗教文化不断被销蚀。摩西的宗教改革一方面在于恢复希伯来宗教与文化传统;另一方面他还要在原来希伯来宗教基础上有所创新。对希伯来宗教传统的继承与创新,使这一改革的基础比埃及宗教高出了一个层次。埃及宗教是多神而希伯来宗教是独一主神;埃及宗教人神关系僵化,产生宿命论;希伯来宗教人神之间是契约关系,人有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
摩西的宗教改革不仅继承了希伯来宗教的传统,而且深化了人神之间的契约关系。希伯来传统宗教中人神契约的关系是笼统的,签约的法人以及法人的权利和责任是模糊的。摩西明确地将这种契约关系区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希伯来民族与上帝之间的契约关系。民族与上帝之间的契约包括从“彩虹之约”到“摩西十诫”所有希伯来首领与上帝签署的契约。民族契约要求整个民族践行,然后希伯来民族才能得到神灵的拯救,这样就加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第二个层次是希伯来民族成员与上帝之间的契约。作为犹太男性,只要信奉了犹太教,就必须接受割礼。割礼是上帝与每个犹太人个体之间契约的标志。既然接受了神灵的契约,作为犹太人就要敬拜神灵,守安息日,严格遵守犹太教的613条诫律[2]2。不管是民族之约还是个人之约,这种人神关系有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通过立约,希伯来民族有了前进的动力;通过立约,希伯来人的生活变得有了意义,一切不再都是神灵的安排,人神同处于法人的对等地位,个人的努力有了意义。所有这些,都超越了埃及宗教的宿命论。同时犹太教的神将管理世界的大权交给了人类整体,而不是交给某一个体或某一群体。犹太教的人神关系模式,改变了神定人命的定律,并且孕育着宗教民主制度。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是上帝的选民,这样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与埃赫那吞的改革相比,摩西的宗教改革不仅起点高,而且改革内容比较彻底,尤其是在人神关系上触及较深,能够赢得希伯来人的广泛支持。
希伯来与古埃及宗教的发展历程也是影响改革成败的因素。古埃及文明是中东地区兴起最早的文明。古埃及宗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它的产生、发展经历了人类宗教起源与演变的不同阶段。古埃及宗教最早从万物有灵论的自然崇拜开始,经历了一个从原始拜物教到人格化宗教的过程。早期埃及宗教崇拜一切自然物。包括山川大河、风雨雷电、虫鱼鸟兽等一切自然物和自然现象,埃及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神灵操控的。随着对自然认识水平的提高,一些无生命的自然物被排除出崇拜之列,埃及人开始集中崇拜有生命的动植物。随着埃及宗教的发展,人也被认为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照埃及宗教的观点,活着的人受神灵控制对世界影响不大,但人死后其亡灵就不受躯体的束缚,亡灵和神灵一样“来无影去无踪”。亡灵不仅可以左右家族的兴衰,而且可以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这就是埃及宗教的亡灵崇拜,金字塔包括陵墓建筑都是亡灵崇拜的产物,再到后来埃及宗教发展为崇拜人格化的神法老,可以说埃及宗教的发展历程体现了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历史特征。
与埃及相比,希伯来宗教具有嫁接的性质。最初的希伯来社会是一个游牧部落④,兴起较晚,具有漂泊的性质。当希伯来人由阿拉伯半岛游牧到两河流域时,那里已有苏美尔、阿卡德、巴比伦、波斯文明相继崛起,这些民族都有着自己的宗教文化。希伯来宗教的起源与发展,没有经历正常宗教的发展历程。希伯来人祖先亚伯拉罕从两河流域众多的神灵中找了一位雅赫维作为本部落的神灵,所以希伯来文化一开始就是在借鉴、吸纳和融合其他文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希伯来宗教具有综合提高的创新特征。德国学者利奥·拜克(LEO BAECK,1873—1956年)这样写道:“每当发现《圣经》与其他古老民族宗教文献之间存在的联系,就会产生一种否定犹太教创造性的倾向。”[7]这种情况正好印证了希伯来文明与其他中东早期文明的借鉴关系,这是希伯来文明的特征。正是希伯来宗教与古埃及宗教发展历程不同,希伯来文明的综合性与埃及文明的渐进性特征,对摩西与埃及赫那顿改革的成败起了一定作用。对于希伯来人来说,由于具有吸纳其他文明的历史传统,宗教发展不是循序渐进,而是通过吸纳借鉴发展而来的,所以希伯来人对外来事物的接受程度,对宗教改革的接受程度明显要高于古埃及人。古埃及宗教的发展历程决定了埃及人在改革问题上只能小步慢跑,对较大规模改革的心理承受力有限,这是影响双方宗教改革成与败的因素之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摩西的改革是复兴传统,而埃赫那吞的改革是开创未来,难度系数自然也有区别。
虽然历史上摩西是否参与了埃赫那吞的宗教改革是一个需要商榷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但摩西创立一神教多多少少受到了埃赫那吞宗教改革的影响,这一点在史学界是不争的事实。希伯来大学犹太学者约翰·布赖特(JOHN BRIGHT,1908—1995年)[8]和耶西结·考夫曼[6]226都认为,摩西的宗教改革与埃赫那吞法老的宗教改革存在着某种连续性。我国学者辛保军[9]认为,埃赫那吞改革对埃及的犹太人“影响巨大”。
根据美国《圣经》考古学会会长加利·格林伯格(GARY GREENBERG)的观点,摩西和埃赫那吞不仅年龄相仿,而且同在埃及王宫中成长,接受同样的王室教育。埃赫那吞在国内实行宗教改革,摩西不仅参与了埃赫那吞的宗教改革,而且被埃赫那吞任命为宗教改革的关键人物——全国的祭司总长,可以称得上是法老的左膀右臂。在埃赫那吞宗教改革失败后,改革派人士遭到打压,阿蒙祭司集团的势力卷土重来。摩西为了躲避杀身之祸,被迫躲藏起来,隐姓埋名。取代埃赫那吞登上法老大位的是霍伦希布,他上台后努力消除新教的影响,逮捕拥护新教的人士,铲除新教留下的雕刻、壁画和各种文字符号,重新恢复对阿蒙神的崇拜。同时,他把首都重新搬回底比斯,大批新教的拥护者遭到镇压。
在法老霍伦希布去世后,摩西纠结拥护新教的残余势力,同时与境外的反对势力结盟发动起义,希望打败反动势力重新掌握政权,然而摩西发动的起义失败了。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摩西只好率领阿吞派的信众走出埃及,向迦南方向逃窜。如果格林伯格[10]的研究成果得到证实,那么摩西率领希伯来人出埃及的历史真相就大白于天下,所谓埃及的希伯来人就是信奉阿吞一神教的埃及人,这些埃及人就是最初的犹太人。按照格林伯格的研究,我们可以大胆地推测,摩西肯定从埃赫那吞的宗教改革中汲取了经验教训。
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公元前十四世纪法老埃赫那吞进行宗教改革时,希伯来人仍然居住在埃及,他们不可能对埃赫那吞的改革一无所知。如果是这样的话,摩西作为希伯来人的领袖,参与了埃赫那吞的宗教改革。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年)专门写了《摩西与一神教》一书。他在书中这样写道:“如果摩西是一个埃及人,如果他把自己的宗教传给了犹太人,那么那种宗教就是埃赫那吞的阿吞神教。”[11]弗洛伊德虽然是犹太人,但他并不信仰犹太教,作为不信教的犹太学者,他对摩西与一神教的评判应该说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的。摩西将希伯来宗教改造成犹太教,完成了一次思想上的飞跃。犹太教的神灵雅赫维有别于埃及的任何神灵,它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又是唯一的神灵[12]。毫无疑问,摩西创立一神教与埃赫那吞宗教改革肯有一定联系,至于关系密切到什么程度,仍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
注 释:
①关于埃赫那吞改革失败原因我国多数学者认为,一是阿蒙神庙僧侣集团势力强大;二是改革的目的没有考虑到民众利益,更多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三是兴建新都加重人民负担,没有得到各阶层广泛支持;四是改革存在结构性矛盾,即改革本身是超前与滞后的矛盾统一体;五是埃赫那吞晚期统治软弱与国际局势的动荡。改革的性质有三:一种观点认为改革是一神教的改革;第二种观点认为改革没有建立一神教,只是对单一主神的崇拜;第三中观点认为改革是建立一神教的一次尝试。就是说,改革者主观上要建立一神教,客观上是单一主神教。参见吴帅、田明《世界宗教改革的先驱者——国内埃赫那吞改革研究述评》(《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第52-54页)。关于埃赫那吞改革失败原因笔者在文中多有分析,对于改革性质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
②如弗洛伊德.摩西与一神教[M].李展开,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斐洛,等.摩西生平[M].石敏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袁定安.希伯来民族英雄摩西[M].北京:国家图书馆缩微文献中心,2007;LINCOLN STEFFENS.Moses in Red:The Revolt of Israel as a Typical Revolution[M].Philadelphia:Dorrance and co.,1926.
③参见邱文平复旦大学博士论文《犹太人早期上帝观念的历史演变》(2006年),导师为顾晓鸣教授。“独神崇拜”观念是邱文平在该文中提出的,笔者认为称“单一主神教”比较合适,“独神崇拜”也是正确的,两者视角不同。单一主神教是从宗教属性,而独神崇拜是从信仰视角来把握其特征的。
④学界普遍认为,自从摩西创立犹太教后,希伯来人才跨入了民族的门槛,这里暂且把希伯来人的民族形态称为希伯来人,或者希伯来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