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英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仅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分支,更是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维持自身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近些年,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扩大,固定资产数量增多,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如:资产配置不合理、采购不合规、清查盘点不到位、处置不规范、管控不严格等。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资产利用率,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利于相关单位的健康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约占国有资产总额的1/3,其中固定资产的体量大、内容多、范围广,占比接近50%,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长期以来,一部分单位都有着“重资金、轻資产,重资产采购,轻资产管理”的错误观念,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未受到应有重视,诸多方面存在着不完善之处。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多角度、多维度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革新管理模式,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
行政事业单位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具有监督执法和社会管理等职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且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认定为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受政府领导,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其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处置都要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并做好登记、盘点、核算、监管等工作。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一)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
一些单位在改制中发生了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的情况,这严重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而资产流失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腐败现象,这势必会损害政府公信力。财政部曾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力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各单位非常有必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监督资产流转的全过程,遏制违纪违规行为,为反腐倡廉提供支撑。
(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控,掌握固定资产底数,对其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才能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价值,避免出现重复购置、闲置等情况。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改变过去粗放、宽松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加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按照取得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认真落实固定资产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做到固定资产“台账相符、账实相符”,从而为固定资产配置优化、高效利用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三)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转主要依靠固定资产,如工程监督行业单位要想履行自身职能,检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就需要用到测距仪、水平度盘、垂直度盘、平板仪、陀螺经纬仪等专业设备。如果相关单位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损失率过高,势必削弱单位履职能力,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各单位基于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采取针对性管理与维护措施,便可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盘活存量资产,为公共事业建设提供物质支持,保证公共服务质量。
三、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与难点
(一)固定资产配置不合理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都会向财政申请资金,投资兴建或购买固定资产,但没有与之配套的资产配置计划,存在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率过低等一系列问题。例如,一些部门超额配置资产,一些部门的资产配置则不能完全满足办公需求,不仅影响了办公效率,违背了资产配置初衷,同时造成了资源浪费。另如,一些通用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就另行购置替换,被替换的设备仍有使用价值却大量囤积在库房,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占用了财政资金,增加了管理成本。
(二)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
首先,采购预算编报不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采购预算应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但一些单位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的编报不严谨,对政府采购项目类别界定不清楚,对集中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把握不准确,存在采购预算错报、漏报的情况。其次,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不合规。由于相关政策的改变,国家取消了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招标代理行业进入“零门槛”时代,代理机构数量激增,不同机构间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有较大差异。而一部分单位没有健全的遴选机制,经常采用熟人推荐的方式来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不仅容易发生采购违规现象,还容易影响固定资产采购质量。最后,部分单位对采购验收把关不严,随意简化验收程序,采购验收的缺失导致时常发生拖延工期、转包分包、以次充好、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
(三)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
固定资产处置是最容易滋生腐败,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关键环节,资产外流往往都发生在该环节。调查发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时,资产价值评估不准确,处置方式不公开、不透明,而且未按要求清点待处置资产,未经审批和备案就自行处置资产,出现了高残值低价转让、变卖,低残值直接按垃圾处理的情况,资产残值未正常回收。另外,固定资产处置的收益上缴不及时,甚至一些单位不足额上缴,设有账外账,将资产处置收益作为“小金库”。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不及时
落实好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做好资产凭证登记与账务处理工作,才能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状况,保证账面与实物相符,为闲置资产盘活创造条件。然而,一些单位未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只清查账面资产,导致已处置资产未及时下账,资产卡片没有及时变更。例如,一些仪器、设备早已无法使用,甚至部分年代久远的资产已经遗失,却仍挂在账上,导致账面资产虚增。
(五)缺少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
出于节约成本考虑,部分单位未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也没有安排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直接由使用部门自行管理,造成管理权责划分不清,在出现问题时无人负责。虽然也有一部分单位设置了固定资产管理员,但多为工勤人员担任,缺乏资产管理的专业知识,难以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另外,还有个别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行为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出现了诸多管理漏洞。
(六)固定资产内控缺失
要想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就要做好资产内控,对资产管理进行持续性监督。然而,一部分单位未将资产管理纳入内部控制的范围,没有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固定资产的使用、采购、盘点、处置等关键环节未受到有效监督,导致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虽然部分单位采取了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措施,但監督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较低,还在使用2009年开发的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输入、输出、处理非常容易出现错误,不能满足资产管理需要。
四、各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盘活闲置资产,优化资产配置
发挥资产价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前提是正确配置资产。首先,为提高固定资产配置的严谨性,购置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程序向资产管理部门报批。资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要会同财会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种、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次,要公开固定资产配置信息,注明资产是否闲置。各部门根据公开的配置信息,及时了解到固定资产配置情况,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填写“固定资产调配申请单”,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再次利用,便可挖掘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避免重复购置。最后,要落实索赔制度,如果固定资产使用中造成损毁,应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以此提高使用人的重视程度,使其自觉履行资产保护义务。
(二)加强资产政府采购管理,杜绝违规采购行为
首先,各单位应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固定资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重要性,坚持“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实现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采购,采购控制支付。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前,要调查所采购产品的价格、质量、渠道,进行比值比价;编制时,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确保采购预算方案符合政策要求。其次,应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明确遴选的原则、方法、流程、标准,并将遴选文件向社会公开,以此提高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在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过程中,要组建专业评审工作组,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严谨的评审,检验其资质、业务能力,且每年末还要对已确定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复查,若考核不合格,便不再委托项目。最后,要完善固定资产政府采购验收程序,联合财务部门、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对采购质量、价格、渠道、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使固定资产采购形成闭环。
(三)规范资产处置,防范资产的流失
规范固定资产处置流程,才能确保其残值的顺利回收。一方面,应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和方式,要求在资产处置前应填写“资产报废、报损与转让申请表”,严格执行申报审批流程,以此提升资产处置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在资产处置时,要做好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根据评估价值选择恰当的处置方式。而且要提前公示处置的信息,提高固定资产处置的透明度,从而杜绝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回收残值。如果资产的性质特殊,价值评估难度大,必要时可组织专家队伍,进行价值评估、技术鉴定,提供更专业的处置意见。而固定资产处置后,处置收益要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禁发生隐瞒、截留、挪用处置收益的情况,杜绝“小金库”的出现。
(四)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时清理挂账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设置固定资产总台账、分台账及使用台账,做好登记、清查、统计、清产核资,保证账面价值的准确。在固定资产登记前,应检查相关实物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原值、状态、构成、分布进行核实,如实记录真实状态,确保账目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若固定资产的状况发生变化,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要先报财政部门审批,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及时变更账面信息。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后,要第一时间完成账面核销,并在账面上注明报废原因,从根源上解决账实不符问题。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还要养成定期清查盘点的习惯,每年至少一次全面盘点,避免形成账外资产,以实现固定资产“账实清晰、合理配置、厉行节约、物尽其用”。
(五)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专业性
各单位应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填补制度空白,如制定配置制度、领用制度、处置制度、收益制度、清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为资产管理行为提供制度支撑。以配置制度为例,可对各部门固定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作出相应要求,以此避免超额配置情况的发生。另外,要组建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全权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若单位的规模小、经费少,则至少要设置一名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资产卡片管理等工作。此外,为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性,每年或每两年应对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人员的知识体系,使其掌握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理论。例如,派遣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到其他优秀单位进行学习、进修,通过实地观摩学习的方式,了解固定资产管理的方式方法,吸取优秀经验,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六)革新固定资产管理手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内控
为规避资产管理风险,各单位应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内部控制的范围,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监督,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做出客观的绩效评价,检验固定资产报告的真实性,确认实物资产是否存在;检验资产的完整性,确认资产业务是否如实记录;检验资产计价是否准确,确认是否高估、低估价格。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依照相关规定和制度,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以对其形成威慑。另外,为实时掌握固定资产状况,监督固定资产流转的全过程,行政事业单位应革新管理手段,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例如,应用SAP管理系统,通过R/3财会子系统中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构件编号管理模式,资产编号信息录入系统后,通过编号便可第一时间获取到资产信息,掌握资产存量、存放地点、购置时间、使用状况。
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承担着重要社会职能,而固定资产是其履行职能的必备要素,各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至关重要。目前一些单位在固定资产配置、采购、处置、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充分利用。因此,各单位应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优化资产管理制度,更新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质量,遏制违规购置的行为,规范资产处置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