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成 谭琦璐
目前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全球热点,再加上西方主要经济体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超大规模量化宽松和财政刺激政策,以及俄乌冲突背景下,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影响,全球能源转型速度进一步加快,这也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20年我国“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投资首次超过煤电,2021年底我国承诺停建海外燃煤电厂,2022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何通过金融创新促进我国海外能源投资转型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或可成为有效支撑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的重要金融机制。
一、我国在基础设施REITs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开始,我国正式探索REITs产品和机制,以债务性融资、私募发行的类REITs产品为主。2020年4月,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随后在8月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的具体安排,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权益融资属性的公募REITs产品的机制制度的推进进程。同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我国的REITs聚焦在仓储物流、交通设施、市政设施、产业园区、新型网络等基础设施领域。作为“基建狂人”的中国基础设施体量巨大,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的基础设施总量超过了78万亿元。而据财政部的估计,这其中有9.6%的比例都是在运营过程中需要使用者付费的,换言之,我国基础设施运营类资产规模约为7.5万亿元,均可作为潜在的基础设施REITs发行对象,基础设施领域REITs的市场前景相当广阔。与此同时,REITs作为一种成熟、标准化的权益性直接融资手段,被证明具有在短期内防范债务风险、降低实体经济杠杆、广泛筹集项目资金,长期看有利于优化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行业结构、提升基础设施类运营效率、完善储蓄转化投资机制、提供社会类资本新供给的作用,对我国构建国内大市场和促进经济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为我国基础设施REITs的元年,我国在相关公募REITs的试点范围、支持领域、机制规则设计、市场规模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2021年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对公募REITs进行扩容,把REITs试点区域从重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行业领域增加了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旅游基础设施。2021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推进国内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导向和要求。为推动公募REITs落地实施,2021年1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施行)》,并配套出台了相关的规则适用指引和指南,明确了业务流程、审查标准和发售流程,为推动公募REITs的发行实践创造了良好示范作用。据估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总共发行11支公募REITs产品,总规模达300多亿元人民币,开局良好。
二、清洁能源行业是我国基础设施REITs的“蓝海”
如前所述,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对我国基础设施REITs的行业领域进行了扩围,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了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行业作为公募REITs发行的重要对象。2022年以来,为保障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国家层面陆续出台政策文件,将新能源基建纳入专项债、REITs等支持范畴。
自2021年相关政策出台至今,我国共有4支清洁能源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获批,涵盖生物质、天然气发电、光伏发电、风电等领域。
(一)生物质
2021年6月,中航首钢生物质REIT作为我国首单生物质清洁能源和固废处理类试点项目成功上市,原始权益人为首钢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首钢生物质REIT的底层资产为首钢鲁家山生物质能源项目,该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是北京市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共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3个子项目。
(二)天然氣发电
2022年7月26日,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REIT正式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是国家对REITs试点行业范围正式明确扩容以来的首单清洁能源REITs。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REIT的底层资产为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是目前深圳市已投产运营的装机容量最大、设备最先进、效率最高的集中式天然气发电厂之一,主要采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是业内供热的现代环保型电厂,项目装机容量达1170MW。鹏华深圳能源REIT基金份额为6亿份,募集规模为35.376亿元。上市两周后,鹏华深圳能源REIT溢价已超过30%,激起了市场对清洁能源REITs的极大热情。
(三)光伏发电
2022年12月,全国首单光伏发电类公募REITs“中航京能光伏REIT”成功发行上市。项目原始权益人为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联合光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底层资产为位于陕西榆林300MW、湖北随州100MW的集中式光伏发电站。
(四)风力发电
同样在2022年12月,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也已经获得上交所受理,标志着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代表的我国能源行业龙头企业正式进军公募REITs市场。其底层资产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的滨海北H1、H2海上风电和配套运维驿站项目,合计装机规模500MW。此外,该项目也将在“建、管、融、退”的新能源项目全周期运营机制方面实现突破创新。
越来越多的清洁能源REITs的成功获批起到了良好的先行引导作用。目前,新特能源、上海电力、金风科技、特变电工、华电国际、中国电建等更多能源企业也宣布将发力布局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公募REITs。由于我国清洁能源投资项目具有重资产、流动性低、回报率低、社会参与投资意愿不足的特点,而公募REITs机制能够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将具有持续、稳定收益的不动产资产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上市证券,确保资产负债率水平适中;通过盘活存量基建项目、拓宽社会资本渠道,直接提高融资比重;通过存量资产项目带动新投资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融资—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并且,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下,我国对清洁能源项目需求将呈指数级增长。因此,预计未来,清洁能源类REITs的扩容增量潜力不容小觑。
三、REITs将成为支撑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能源领域的重要金融机制
(一)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投资向清洁、可再生能源转型成为必然
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煤炭项目自2015年达到峰值后一直呈平稳下降趋势,并于2021年正式清零。与此同时,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持续加强清洁能源项目合作,据世界资源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显示,2000年至2021年间,中国在81个“一带一路”国家投资了524项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有364座清洁能源电厂。可再生能源投资占“一带一路”能源总投资额的比例不断上升,由2017年的35%提升至2020年的56%,2020年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首次超过传统化石能源。其中,水电、太阳能和风能项目所获投资在全部能源投资中的占比都有所提高,仅2021年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和承建风电项目61个,光伏项目125个,总投资额57.1亿美元。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强调了能源领域合作方面的“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 走出去”“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建境外煤电项目”等政策要求与导向,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领域投资转型成为必然趋势。
(二)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大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
低碳化、清洁化也是“一带一路”电力发展的方向,大部分沿线国家制定了发电低碳转型相关政策。全球提出可再生能源2030目标的国家和公司已承诺在未来十年间增加约826GW的全新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投资约为1万亿美元,预计至2040年“一带一路”沿线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将明显超出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尤其是南亚和东南亚地区,据Eco-business的数据,该区域2021年是世界上能源需求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增长率约为6%,仅次于中国。能源和电力供应成为该地区急迫解决的问题,而在本地区绿色低碳转型要求下,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将快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在最近的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能源开发计划中,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伊朗等国均确立了以光伏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的能源开发交流重点。
(三)REITs能够弥补我国清洁能源投融资模式单一的不足
至今为止,我国充分发挥了清洁能源技术经验和成本优势,在技术、设备和项目建设方面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了支持与服务,但是仍存在着投融资模式单一、缺乏灵活性等掣肘。同时,与传统煤电项目相比,可再生能源项目不仅在投融资规模、方式,还是所在国标准与政策,乃至保险与风险点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而通过对接东道国和国内投资者之间的需求,探索更灵活多样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商业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和参与者,也是当前面临的较为急迫的议题。而REITs作为一项在全球广泛实践的融资手段,可以较好弥补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可再生能源投资模式的不足,能够有效吸引更多优良的社会资本参与到“一带一路”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中来。
(四)REITs有望成为“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领域的亮点
绿色金融是“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能够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应的资金需求,撬动社会资本,稳妥有序引导更多金融经济资源流向绿色投资项目。近几年,在多边合作深化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国家也在陆续出台绿色金融战略框架、路线图等政策。然而,总体上,“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表现为金融监管机构缺乏国家层面的支持、自身能力不足且政策实施力度有限,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低与绿色投资规模大形成了鲜明矛盾,绿色金融领域合作的深化与创新极为迫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绿色金融合作,促进金融领域能力建设,用好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撬动民间绿色投资”。随着我国在公募REITs方面的试点不断深入,相关机制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以及国内清洁能源REITs项目经验的不断积累,REITs将成为“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的亮点。
四、推动建立“一带一路”REITs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国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REITs相關试点示范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关机制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同时,国家已承诺停建海外煤电项目,全面转向可再生能源领域,相关政策及投融资模式均发生明显改变,如何借此良机,推动“一带一路”REITs机制建立和实施,加快海外项目资金循环,有效降低海外项目金融风险,对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此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二是开展平台建设。以香港证券交易所为载体,对地产领域公募REITs开展扩围,将基础设施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纳入交易范围,并开展相关交易试点示范。
三是继续加大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公募REITs发行力度。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为相关机制拓展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累经验和降低风险。
四是丰富创新REITs应用。结合国内先前开展的Pre-REITs、类REITs和当前的公募REITs实践经验,针对多样化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需求,融合运用一种或多种REITs产品。Pre-REITs以搭建清洁能源投资平台、拓宽资金来源、降低权益资金成本为主,实现“筑巢引凤”。类REITs以盘活存量能源自产,为清洁能源投资释放资本金和举债空间为主,实现“腾笼换鸟”。公募REITs以依托扩募机制,助力清洁能源自产规模和管理规模达成质的提升为主,实现“凤凰涅槃”。
五是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及培训活动。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政府和企业对公募REITs的认识和理解,为开展相应的试点示范创造必要的条件。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