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霏霏
亚里士多德视友爱为一种在一般生活方面的愉悦性品质,是一种德性。德性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卷中有所说明,基于过多或过少之间,即适度。既然友爱是一种德性,在任何时候的生活中以及任意的交往关系中必然存在的品质,亚氏尤其强调发生在朋友之间的友爱。他说:“因为,即使享有所有其他的善,也没有人愿意过没有朋友的生活。”[1]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动作者或倾向者主动地、有意愿地在人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里表现出来的爱、喜爱以及类似于爱这样的情感,这个过程无论是情感的主动方抑或承受方都是基于快乐的、令人愉悦的。
在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友爱作为其重要的特质之一。亚里士多德将友爱分为快乐的友爱、有用的友爱、和善的或德性的友爱。快乐的友爱和有用的友爱在亚氏看来,并不是基于理智,以追求愉悦、当下的事物为目的性的,因为前两种快乐都是因能从对方得到的好处而爱的。例如,有的人与机智或者有财富地位的人相处,不是因对方自身的品质,而是因他能带来的快乐。所以,那些因对方能够给自己带来愉悦感或快乐,因有用而友爱,这样的友爱是偶性的并不持久。显然,快乐的友爱和有用的友爱也并不是真正的友爱,亚里士多德认为善的友爱才是完善的。“而完善的友爱,由于友爱双方的本性,把一切相似的本性都包含于其中了。”[2]完善的友爱的存在需要一定的条件,即相互都能因对方自身之故而希望对方好,希望双方不只是暂时性得到某种有利的东西,而是持久性得到前进的健康发展。这种意愿的持久性因为好人和拥有德性品质的人都会“因其自身”,这种情感并非偶性,这也是善的友爱的特点之一——持久性。所以说,亚氏的思想核心也指向“真正的友谊是善人的友谊”[3]。
虽然亚氏更加认可善的友爱,因为善的友爱持久并且坚定,但他也不排斥快乐的友爱和有用的友爱,只是基于快乐和利益来往的关系不牢固,容易结束。但“快乐和有用是人们能共同生活的基本条件,善的友爱关系正是在共同生活中建立起来的,获得善的友爱必须要以快乐的友爱和有用的友爱为前提”[4]。
1.相互性
从上文对友爱的内涵以及特点的探讨中,友爱是作为一种必然性存在的好的品质。友爱与共同生活有最为自然的联系,基于某种爱的情感逐渐发展到当相互都抱有善意促使对方都能获得最完满的善。亚氏认为这样的交互活动在人类同类之间才有所体现,因为当你对一个无生命的存在物付诸喜爱的情感,例如一颗石头或一棵树,但它是无法回应或者回报。因此,主体依靠自身德性自发地去共同生活并让对方所知,友爱才能得以保持。既然如此,友爱的发生首先是需要关系双方的参与,即使一方出于善意交友,另一方没有回应或者只接受被爱,这也不能称之为友爱。因此,友爱具有相互性。在实现活动中,关系主体是相互活动的,每一方从这种友爱中得到的善意也是相互适配的。
2.相似性
亚氏在对友爱发生进行条件限定时,其中就包括友爱发生的主动者或倾向者自身的条件限定,他是一个好人或是一个有德性的人。因为拥有德性的人在本性上是自足的,友爱在这样的人交往中出现会更加纯粹,好人或有德性的人会真诚地希望对方更有德性、更加幸福。亚氏还认为同类之间的差异比较少,例如坏人与坏人之间差异大,是因为出于偶性的友爱,若对方没有提供有用的东西,友爱便不复存在。可以说,友爱是一种适度的感情活动,会形成共同相似的道德习惯,并使双方不断向幸福靠近。由此可见,友爱相似性体现在那些有资格进行友爱活动的好人或有德性的人,友爱活动中每一方得到的东西相同或相近以及他们友爱的目的——幸福。
友爱之所以必要原因主要有三项:首先是人需要接受朋友或提供帮助,青年人会经常冲动容易犯错误,这就需要朋友帮助少犯错误。老年人由于身体不再健朗,就需要朋友关照和帮忙己所不能的事情。而帮助他人是一定程度上促进自身完善,即便对方是个恶人或者好人,也能借对方作为参照,观察和学习他的品性和活动中某些方面的善,进而提升我们自己;其次,人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城邦或社会里,出于本能或自然而需要友爱。最后是维护政治共同体需要友爱。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前卷早已说明追求幸福的性质在于活动,幸福是正常的、健康的、生命的、完美的活动,显然幸福也是友爱追求的目的。友爱的活动过程,通过向友人或陌生人提供帮助,还是接受他人的帮忙,自身以生命中正常、健康的状态运用到“最美好的对象”上,促使两者自身在感觉上变得愉悦、生活也更加完善,“这样的活动才是完美的,无论就感觉活动本身而言,还是就感觉功能所依系的感官而言,都是完美的。”[5]
导致友爱差距的因素有很多,首先是不同社会关系造成的友爱差距。当今多种的感情关系里,大部分的情感关系都希望得到关系对方的回应或回报。无论是父母与子女,还是朋友之间,更或者是爱人之间,不同关系对象会付出不同程度的爱。例如父母往往都是付出较多爱的一方,那么他们就会要求子女无条件地回应和给予回报。无论是哪种伦理关系,其实质都是关系双方的不平等。一旦关系中出现强硬的一方,而另一方就处于被动接受,甚至是被道德绑架的地位,这就使得被接受方不会主动地回应对方同等的爱。虽然这样的“爱”并不是属于善的友爱,只是作为善的友爱的前期阶段,爱意或者善意的产生不是因对方之故且未最终落于活动,并不能发展成为善的友爱。
“大多数人由于爱荣誉,所以更愿意被爱而不是去爱。”[6]被爱者主动要求的是被爱,接受他者的荣誉,并不是主动去爱他人,这样的行为是一种消极的爱。当荣誉可能被当作手段去追求时,它具有的偶性是因他人自身能够给自己带来某种愉悦感或好处,它同样是不稳固的。他人随时会因为自己优越的地位或者丰富财富的消失而终止爱。主动爱与被爱的差距在于二者所关注的目的不同。主动爱关注的是被爱者,而被爱者关注的是主动爱的人是否关注爱着自己。这在现实生活里似乎更加常见,例如一些阿谀奉承的人,因为,当他们缺少某种东西,就会以别的东西去获取它。这样的来往更像一场你来我往的交易,他们主动欲求的是对方的东西,又由于他们更爱荣誉胜过于爱对方,所以他们更多的是享受他人爱自己而不是主动去爱别人。但往往沉溺于被爱当中的人,不能及时地意识到和分辨出友爱具有的飘忽不定的偶性。
爱与被爱双方都只能停留在友爱较为低级的阶段,所以,不能完满地友爱的原因是由于当下人们沉溺于快乐的友爱和有用的友爱之中,亚氏一再地强调因对方之故的友爱才是善的友爱,诉求前两者的友爱并不能交到真正的朋友,善的友爱发生的条件尽管指向确定了的品质,而拥有了德性品质的人又是自足的,于双方自身和生活而言友爱的价值才可以在活动中体现。
在亚氏看来,造成阻碍友爱衍生和最完善的友爱的形成因素,一是只出于类似快乐感觉的低等次的友爱,二是不平等的友爱。尽管亚氏所说的因对方之故而形成的友爱,从利益的角度来讲,人们爱的是自己,关心的是自己眼前的利益,因此,因友爱而产生的快乐或利益是由于对方有用抑或能够带来快乐而衍生的友爱,一旦这种朋友有所变故,当前的关系就会停止。正如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多年前谈青年之间的友爱与当下的青年人的“友爱”有相似之处。现如今,不少人只停于表面上的快乐利益追求的友爱关系,显然,他们的友爱并不会持续太久。归根结底,他们“友爱”的动机是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从个体出发围绕自我展开的感性活动,与他人的交往更像一场必要的“交易”。而这种行为导致的结果就是与最高的友爱渐行渐远。
“还存在另一类友爱,即包含一方的优越地位的友爱”[7],这种友爱被亚里士多德视为不平等的友爱。这种不平等是由于身份地位的不平等,他们之间产生的关系就会存在差距。在这样不平等的关系中,友爱并不像公正那样,只需要寻求双方能够得到应该得到即可。友爱与公正不同的在于:友爱应当是两个平等的人,“所得的爱应当多于所给予的爱。当所得到的相当于所配得时,就产生了某种意义的平等。”[8]现实生活中不乏有人想通过完善的人交往以此来提升自己。亚氏看到不平等关系背后的不稳定性,原因在于完善的人身上拥有高尚的品质,尽管朋友也是善,但完善的人想要进一步“成为神”(类似于更加善的目的),作为朋友应当希望他(指完善的人)更有德性,得到最大的善,而不是看到对方给自己带来利益。那么完善的人可以给予朋友的友爱是朋友无法比拟的,这就是不平等的友爱。因此,亚氏更加认可身份地位和拥有物质条件相近的人互爱。
如何在爱和友谊当中获得最友善的和最高贵的形式,前者已说明亚里士多德的善的友爱的持久性需要的条件,他更加关注友爱关系中关系主体应有的德性以及为对方推己及人的品质。第一,拥有德性品质的人自然而然会做出善的行为,从最基础的友爱开始,爱他人,这样的爱更加纯粹和真诚,能够直接引起相似的品质的人共鸣,此时,相似品质的人主动诉求友爱并同时给予回馈。但不健康的交往关系在当今社会也变得常见,按照亚氏的友爱的标准,友爱是所得到的应当比给予的要多一些。显然,它不是一项高贵的活动,并不符合友爱的标准,且它的爱也不利于动作者本身正常的生活。
其次,亚氏曾提出一个问题:“即一个人应当最爱自己还是最爱其他某个人。”[9]如果从某种角度来考察,其实是把自我与他者分离开来。友爱活动总的来说,不是单向度地产生善意后加以动作落实就能实现的,自我与他者是相互促进的行动的过程。两者的最终目的是趋向幸福,最爱自己的人是只为自己做事情而不愿为别人做事情,最爱其他某个人的人,实质上是抛弃了灵魂中理性的部分,去追求那些财富、荣誉和感官上的快乐等等这类的外在善。两种人都会变成偏离友爱的两端,一个最爱自己,一个最爱他人。但很显然,友爱是一种适度的行为,自我和他者要想发生友爱,就得舍弃某些利益,比如愿意为他人、为国家献身,他们会为做出这样的牺牲而感到快乐。当然这并不是他人强迫自己去做的,而是自身拥有友爱这样高尚的品质并将其融入与他人的交往之中。不仅如此,这段关系或者关系的结果也因此变得持久且受到他人称赞。所以,一个人能够友爱,这是被人称赞的。他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善的,能给他人带来好处的,自爱的同时是爱他人的,二者是可以共赢的。若我们诉求的是这样的友爱,那么最爱自己或最爱其他某个人的现象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
最后,信任和交谈都是能缩短友爱差距的有效手段之一。众所周知,信任在两种相似的人身上更容易发生。因为朋友于我们而言它是善的,当人们与相似的朋友共同生活时,人们会共享自身的善,互相关照对方,减少自身与朋友犯错误的时候。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自然地主动选择与自己相似品质的朋友。此时,两者的信任在善的活动中更容易互相建立起来,自身与朋友在更多挖掘内在善的同时形成共同的道德习惯。两人的关系也因友爱变得更加亲密。相反,如果像坏人那样他们会因为利益关系互相猜忌对方,他们的快乐只为得到对方的东西,他们的行为并不相似,信任就难以存在。另一种有效的手段是交谈。亚氏曾说:“若不交谈。许多友爱都会枯萎。”[10]实际上,在共同生活的情形下,社交是无法避免交谈的。人们借日常的交谈分享彼此的事情,拉近交谈者之间的距离。但从现在的社会发展状态来看,网络上人们的倾诉欲是十分强烈的,但在现实交流时,各种关系中存在交流困难。而交流的缺失其实也是彼此之间封闭信息输出,如果缺乏交流,那么,即使是友爱着对方的,对方也无法感知并做出回应,友爱的快乐也会随之消失,两人的关系将会变得难以维持。因此,友爱需要交流,交流才能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时代的发展,友爱在每个时代的内涵和所面临的问题都不一样。但是友爱能够一直经久不衰地成为人类讨论的主题,显然它的丰富内涵是我们当今共同生活得更好的有效手段之一。就如亚氏所说的:“享福祉的人的存在自身就值得欲求。”[11]幸福的人能够因给他人带来快乐而感到更加幸福,他本身也是他人值得欲求的存在,这样的存在会使他人也享有幸福。于现代人与人交往而言,友爱使之交往向更深层次发展,有利于人从虚假的交往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在信息时代发展真实且向善的关系,因此亚氏的友爱观具有的超时代的意义无疑对推进个体与个体之间融洽关系的建立是有着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