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防控策略研究

2023-03-23 02:20谢涵茆京来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 2023年1期
关键词:毒贩毒品运输

谢涵,茆京来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2.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北京 100044)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突飞猛进,成为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21 年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显示,我国年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连续8 年稳居世界第一。连接城乡、覆盖全国、通达世界的快递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快递网点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服务网络加速向村一级延伸,日均服务用户近7 亿人次,相当于全国每日有二分之一的人享受快递服务。然而,快递业务给人们生活、生产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拓宽了毒品贩运渠道,无形中成为毒品贩运的新帮凶。当前利用快递运毒犯罪呈高发态势,此类犯罪的高发主要源于运输毒品行为借助快递业实现的跨地域广、隐蔽性高等特征。快递运毒犯罪已经成为我国治理毒品问题中面临的新难题,因此通过分析快递运毒犯罪的特点并剖析其高发原因,从而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对于遏制此类新型运毒犯罪具有一定意义。

1 当前通过快递运毒概述

1.1 传统的运毒方式分类

随着时代发展以及公安机关打击贩运毒品的力度不断增强,毒品运输的方式一直在发生着不断变化。国际上运输毒品的手法,据不完全统计达数百种之多,运用广、最常见的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人体运毒:即将包装好的毒品吞入人体腔内或放进肛门,蒙混过关后再服用呕吐剂将毒品从体内排出;公路运输:即行为人驾驶车辆,将毒品藏于汽车发动机舱、座椅下、车门内等隐蔽处通过陆路方式进行运输、动物运毒、化学溶剂运毒等。

1.2 当前通过快递运毒的现状

快递运输毒品,是指毒品生产出来以后,经过多层次的拆分,最终以数个小包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进行销售,毒贩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在互联网销售毒品,通过快递这种人货分离方式转运毒品的新运输模式。越来越多的毒贩和买家通过这种线上付款,后快递再线下取货的方式完成毒品交易。通过对2017—2021 年这五年的《中国毒品形势报告》的实证分析可见图1,近五年来在毒品案件总体数量持续走低,全国毒情整体向好的态势下,通过快递渠道进行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每年却以20%~30%左右的增速逆势上涨[1],每年较上年案件数量平均增长560 余件,如何管控此类犯罪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图1 2017—2021 年通过快递渠道运毒案件数量图

1.3 通过快递运毒的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毒品产量居高不下,毒品形势仍然严峻,“金三角”地区仍是我国最主要毒源地,同时受新冠疫情的出行限制措施影响,通过线上买卖、快递运输毒品的新犯罪链条代替了人体藏毒、动物运毒再进行线下交易的传统模式[2]。《2021 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我国毒品网上交易更加活跃,新型毒品滥用人数持续上升。通过快递运输毒品案件在查获的总毒品案件占比持续增加,运输、交易趋向于隐蔽化、网络化、虚拟化,伪装手段不断变化,更有部分毒贩通过“暗网”借助物流行业将毒品分销到世界各地,使国内毒情形势出现新情况新变化。

2 当前通过快递运毒犯罪特点

2.1 犯罪涉及毒品种类多

在公安机关查获的利用传统手段运毒案件中,涉及的毒品以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为主[3]。而受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严重打击,失业人群增多,毒品需求量增大,传统毒品的市场价格飙升,让一些吸毒者难以承受巨额的消费,通过快递进行贩运新型毒品的案件也逐渐增多。新型毒品利用化学原料人工合成,免去原料种植等中间阶段[4],因具有低成本、易制造的特点受到吸毒者青睐[5]。并且新型毒品样式翻新,包装变换,毒贩利用合法的外表对其掩饰后,再利用快递的方式运输,使运毒风险大幅降低,致使新型毒品在快递运毒市场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2.2 犯罪时空性强

受犯罪链条各环节的沟通成本、运输水平、经济条件的影响,并将地域分布作为定量要素分析毒情态势可知,传统的运毒犯罪大多集中在毒品原产地及经济发达地区[6]。而快递企业的全面覆盖打破了地域限制,不同地区的涉毒人员可以利用快递形式进行毒品运输。根据对2011 年“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件”案情分析,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再通过快递方式进行毒品运送,范围之广涉及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这种从原产地流出,通过快递的方式毒品邮寄到末端消费市场的运毒模式更凸显跨地域性、时空性特征[8]。

2.3 犯罪隐蔽性高

基于风险层面分析,通过快递方式运输毒品并非具有完全隐蔽性。虽然利用快递运输毒品可以实现“人货分离”,但大部分毒贩受限于各种原因无法实时监控毒品,导致无法应对一些突发情况。而相较于传统运输方式,隐蔽性已大幅度提高。根据2022 年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内容,2021 年云南省内通过公开查缉行动查获毒品数量总计4.9 吨,占全年全国毒品总查获量18%,被查获的毒品主要是通过汽车、人体藏毒等传统方式运输,此类方式大多“人货同行”,易受跨省跨地设卡检查、安检口以及公开查缉的限制。这种传统运毒方式在当前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的手段和力度不断增强的背景下,隐蔽性低、危险性高的弊端愈发明显。

伴随互联网发展和疫情影响,涉毒人员变得更加谨慎,使用虚假身份,利用“人货分离”的快递方式,将毒品转销到全国各地。此种方式中,毒贩可以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进行毒品运输,作案范围也不受时空限制[9],甚至有些毒贩在快递包裹中加装定位设备,远程监控物流轨迹,从而判断交易风险。即使被公安机关发现,也能通过移动作案地点的方式逃避打击。这种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方式,证据难以收集和固定,犯罪行为的认定也因快递模式的介入变得更加困难,因此该种运毒模式已俨然成为互联网时代新型的毒品犯罪形态。

2.4 犯罪危害性广

在传统毒品犯罪链条的各环节里,犯罪行为的隐蔽进行使其被外人感知的程度较小。而当前通过快递运输毒品通常需要毒贩在网络上通过各类通信聊天工具发布毒品销售信息,由于网络自身门槛低、受众广的特点,相较传统毒品犯罪流程就更容易被外界感知,也就更容易被其他网民看到。尤其对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青少年来说,更容易被引诱误入犯罪歧途[10]。同时由于时空性强,跨地域广的特征,当前的毒品运输犯罪打破了传统的以经济发达地区或制毒区域为中心向周围渗透的区域限制,借助快递的方式将毒品危害辐射到全国各地区,这种“时空压缩”为贩毒分子进行跨境毒品运输提供了便利,使犯罪危害性倍增。

3 当前快递运毒犯罪高发原因

以快递为手段的运毒行为有着不同于传统方式运毒行为的属性特点[11],因此其高发原因需要围绕快递行业的主体要素进行研究,即围绕立法者、快递业、监管者三位一体多面分析[12]。

3.1 法律法规体系分散、不健全

互联网时代来临,市场的刚需刺激快递业兴起,相关部门立法滞后与快递业高速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显。2019 年3 月2 日修订的《快递暂行条例》是当前所见到的对快递行业进行统一规范的最新文件。通过对此条例研究分析发现,虽然法律的框架结构已经存在而且较为完整[13],且对于经营主体、服务、快递安全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均有涉及,但是框架内对于物流安全检查步骤和规范,如何培训员工进行防毒识毒技能的问题缺乏明确解释[14]。另外,《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及快递渠道堵截毒品工作的通知》《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一方面为打击“毒快递”提供法律依据,但是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针对“毒快递”的运输管理规定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这种缺乏系统指导性、整合性的法律规范难以推动快递业禁毒工作的开展,使毒贩得以利用快递行业实现低风险的毒品运输。

3.2 物流阵地控制薄弱

阵地控制是侦查机关根据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确定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的行业和场所,通过公开或秘密的控制手段,查缉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础工作[15]。做好物流阵地工作能从寄发源头控制快递运毒犯罪,起到有效防控的作用,而阵地控制薄弱则更易滋生运毒犯罪。当前,我国物流阵地控制薄弱主要缘于以下两点。

3.2.1 快递企业资质良莠不齐

2008 年以来,快递行业被评选为国家十大规划、支柱性产业之一,作为互联网兴起的伴生行业,方便、快捷、高效的优点促使其迅速发展,各类快递公司大量涌现。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现存快递物流相关企业超122 万家,市场已经逐渐形成以顺丰、邮政、京东、“三通一达”为龙头的局面。但是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而且缺乏退出机制,导致企业数量快速膨胀[16],超70%为各类中小微企业。大量中小微企业量多质差,管理秩序混乱,使禁毒部门难以展开阵地控制工作。

3.2.2 快递人员缺乏专业能力

根据《全国社会化电商物流从业人员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快递员数量超过203 万,快递行业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然而与行业蓬勃发展不符的是,我国快递员主要以低端劳动力为主,80%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业务员多为初中、高中学历,而且受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影响,快递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普遍不高,多数快递员并未受毒品识别能力等专业培训,导致快递员出现识毒能力不足,辨毒能力不高,查毒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提升快递员的专业素质能力迫在眉睫。

3.3 以“三项制度”为基础的法律法规难以落实

2015 年10 月,中央综治办等十五部委《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5 年11 月1 日起,全面推行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后被简称为“三项制度”。其后,“三项制度”作为快递行业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的基本制度,在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得以广泛体现:例如2016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2018 年颁布的《邮件快件实名收快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对“三项制度”的规定均较为完整,但在企业实际践行过程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一部分快递公司在落实快递“三项制度”方面有明显提升,但由于上门取件流动性大,部分公司为确保经济最大化、时间最优化,对寄件人身份不登记[17],对邮寄物品不查验,且监管部门很难通过日常检查发现此类问题[18]。寄发环节对“三项制度”的执行力差,导致在当前无接触配送和丰巢等终端模式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毒快递”在开始邮寄到买家手里整个过程毫无查验,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漏洞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使得国家从2015 年全面落实快递“三项制度”的统一部署变成“一纸空文”。

4 当前快递运毒防控对策

4.1 尽快健全物流行业法律法规

在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应该本着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原则,适应当前“毒快递”的特点,不断填补针对毒品运输行为的法律空白和司法解释,使快递运输行业的禁毒工作有法可依[19]。然而,我国目前针对快递毒品,以及相应处罚措施的法律多为交叉规定,法律重构且不成系统,无法适应当前管理通过快递运输毒品的现实需求,并且随着快递运输毒品案件数量连年上升,对于此领域的法律完善愈加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所以立法者应当及时废除冗余法律规定,出台针对性、系统性法规政策和配套措施[20],提高法律的可实施性,以确保在法律层面对快递禁毒工作进行政策性约束。

4.2 加强寄发环节管控

4.2.1 提高准入门槛,完善退出机制

快递业之所以成为运毒犯罪的帮凶主要是基于主体繁杂及导致的禁毒部门管控薄弱,因此需从限制增量,消化存量着手,整治问题源头。一方面,要提高准入门槛,即建立统一、科学、合理、规范的准入资质审查标准和规章,研究制定符合经济发展,适应地区实际的准入制度,将准入企业的从业资质、注册资金、准入押金、规章制度、安全培训等方面纳入审查内容;另一方面,要完善行业退出机制,对于审查不过关,管理不完善的企业要坚决取缔,让快递业在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和阵地控制下抵制毒品入侵。

4.2.2 增强快递员的识毒、辨毒、查毒能力

首先,已经有专业院校开设了快递物流专业,建议各专业院校、高等教育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和行业需要加大对相关专业人才的招考力度,培养造就一批快递专业人才,更新快递从业人员结构。其次,各快递公司应以2019 年《快递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对现有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专人到各公司开展毒品辨别等知识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使快递员具备一定识毒辨毒查毒专业能力,并且通过开展快递员、快件处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加快快递从业人员队伍专业能力提升[21]。最后,各公司应该培养快递员的责任意识,签订安全检查责任书,依据“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将安全检查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提高全体快递员的责任意识,从而为禁毒部门的阵地控制降低压力,提升效率。

4.3 建立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

公安、国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都是依据工作管辖范围开展各自“块”上的职能工作,缺乏沟通协作,难免在法律落实过程中存在管辖交叉或管辖空白的问题,并且由于缺乏稳定联络平台,各部门信息不共享,情报不互通,对快递各企业是否落实“三项制度”等法律规章内容无法形成监管合力。针对此问题,国家邮政局应当会同各部门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22],构建快递渠道监管协调工作长效机制[23],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管辖范围内快递企业是否依法落实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开箱查验等法律制度研判分析,并将情况通报至相关企业。采取不定期巡查监管方式,加强对相关企业法律践行问题的检查,并且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于未按规定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法律践行落到实处。

5 结语

当前快递行业的迅速发展已渗透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毒品运输犯罪已然延伸至快递运输行业。利用快递运毒给毒品犯罪防控带来了新的挑战。构建三位一体快递运毒防控体系,可以针对快递运毒防控做到法律健全,阵地控制基础牢固以及监管有力,相关部门应持续挖掘快递行业与毒品运输相结合的特殊性,以期在快递运毒犯罪防控中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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