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一丹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2015 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希望云南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努力建设成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随着2020 年东盟首次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以及2022 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云南与东盟的贸易关系愈发紧密,有望带动双边贸易量增长,带来新的经济发展和增长机会。
在同东盟的贸易往来中,当前研究集中在中国同其他国家的贸易发展,对省域具体商品类别对外贸易的研究较少,难以为云南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借鉴。文章对云南同东盟各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联系强度进行测度,定量分析了云南农产品在出口上的显性比较优势以及互补性,阐明了未来云南同东盟进行农产品贸易往来的潜力和发展点,为推动云南农产品发展提供依据。
在进出口贸易的统计中,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使用SITC 分类[1]。据WTO 的相关定义,农产品为SITC 分类中的SITC0(食品及活动物)、SITC1(饮料及研究)、SITC2(非食用原料)、SITC4(动植物油脂及蜡)4 个大类[2]。综合数据可得性和连续性,文章采用SITCRev.3的商品分类。
文章研究主体包括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缅甸、越南)和云南。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是连接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的桥头堡。
云南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具有天然优势。2011—2020 年云南与东盟的贸易总额呈现波动增长趋势。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2020 年云南对东盟贸易总额达178.52 亿美元,其中农产品出口总额达35.83 亿美元,占同期云南对东盟出口总值的20.07%,逆势增长18.96%。农产品是云南对东盟出口重要的商品种类。从国别来看,在东盟十国中,云南最大的3 个贸易来往国分别是越南、缅甸、泰国,双边进出口以农产品和机械零件为主。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通过测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产品在该国进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与国际市场上该产品所占份额之比,来评估一个国家或地区某一产业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3]。RCA 于1965 年由美国经济学家Balassa 最早提出,具体公式如下。
式中:RCAjk为j国家或地区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Ejk为j地区k类商品的出口额;Ej为j国家或地区所有商品的出口总额;Ek为k类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E为所有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的程度与数值大小成正比。当数值大于1 时,表明该国家或地区在该产品上具有显著比较优势。
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ly Index)由日本经济学家小岛清提出。该方法基于双边贸易伙伴的比较优势产业进行分析,如果两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产业具有互补性,则双边开展贸易的可能性也比较大[4]。贸易互补指数通过衡量双边贸易额互补性,可以间接反映两个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潜力。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CAik为i国家或地区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jk为j国家或地区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劣势指数;Cij为i国家或地区出口/进口与j国家或地区进口/出口间的贸易互补性指数。
贸易互补性指数以1 为界线,当数值大于1 时,两个国家或地区间具有显著的贸易互补性。
农产品在云南的出口产品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在世界范围来看,云南在农产品出口上的比较优势和劣势都比较突出。2018—2020 年云南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显著下降,在SITC1 上表现尤其显著,东盟则相对平稳,见表1。
表1 2018—2020 年云南出口农产品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2020 年SITC0 出口占云南出口总额的20.84%,比较优势指数为2.99,远高于具有显性优势的指标1;SITC1 云南出口总额的1.47%,比较优势指数为1.70,具有显性比较优势;SITC2、SITC4 比较优势指数分别为0.21、0.11,整体处于较弱水平,处于相对劣势。
就国别看,缅甸、老挝、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柬埔寨在农产品上的优势都非常突出,但是优势各有不同。缅甸、老挝、越南与云南的优势较为相似,集中在SITC0 上;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柬埔寨的优势集中在云南较为劣势的SITC4上;老挝的优势较为特殊,在东盟总体较弱的SITC1和SITC2 上优势突出;新加坡和文莱在农产品方面处于劣势。
可以看出,东盟各国在农产品优势上具有较大差异,有利于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新加坡、文莱受制于地理环境,在农产品上优势较弱,与云南在农产品的贸易往来上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然而受制于距离、运输成本和双边关系等因素,当前新加坡、文莱与云南的贸易往来较少。云南应该在RCEP 的全面实施与现有的贸易往来机制下,推动与东盟各国的合作。
2018—2020 年云南与东盟总体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有所上升。整体上,云南与东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互补指数强于进口贸易互补指数,见表2。
表2 2020 年云南与东盟出口贸易互补性指数
在出口侧,从产品类别上看,云南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类别中,SITC0 的互补性相对较高。这主要源于云南的自然资源优势,在生鲜果蔬方面大量产出,使得云南在食物及活动物方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出口贸易较多且与东盟各国的互补性相对高,尤其是与老挝、印度尼西亚、新菲律宾、文莱等农业生产较少的国家互补性较高。云南与东盟各国SITC1 的互补性较弱,云南近年来在饮料及烟酒上的出口下降,其他各国进口在不同程度上有所下降。从国别上看,云南与老挝的互补性最高,可能是因为云南与老挝毗邻,运输便利,且老挝在云南显性比较优势最强的SITC0方面的需求较大;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文莱。
在进口侧,2018—2020 年云南与东盟的进口贸易互补性指数稳步上升。然而在进口上,云南并没有充分利用东盟各国的比较优势,进口互补性较高的还是云南具有优势的SITC0。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较为优势的SITC2 和SITC4 上,云南需求较低,进口较少,因此进口互补性指数几乎为0。从国别上看,老挝与云南在进口互补性上最高,主要来自于SITC1,充分发挥了老挝的比较优势。
总体上看,云南同东盟农产品的贸易往来增加,贸易潜力呈上升趋势。这与东盟和中国联系日渐密切,东盟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东盟与中国的各类贸易互通机制、相关政策落地等息息相关。
云南与东盟的贸易往来高度集中在缅甸、越南和泰国,3 国贸易总额占云南与东盟贸易总额的83%,其余7 国与云南的贸易往来较少。
云南同东盟农产品贸易往来的产品结构较为集中,进出口主要集中在SITC0 上。
东盟各国在农产品贸易优势上具有较大差异,存在较强的互补性,在未来双边贸易往来中存在较大的潜力,然而云南对于东盟各国优势农产品的需求较少,无法发挥双边比较优势。
受制于地理距离、运输成本等原因,云南农产品贸易显性比较优势的辐射范围较小,无法形成规模,严重压缩了双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获益的空间。
云南与东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云南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的过程中,应该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以更高质量同东盟各国开展农产品贸易往来。
云南应充分发挥中国与东盟贸易往来的“通道”优势,成为沟通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的桥梁。云南处于沟通中国与中亚、南亚、东南亚的“桥头堡”,应当认识并利用好这种优势,充分发挥自身背靠中国最广大市场的优势以及东盟国家在SITC2 和SITC4 上的优势,通过完善相关产业链和配套设施,扩大相关原材料的落地加工,成为中国非食用原料和动植物油脂及相关产品的供应核心。
云南应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云南具有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在农产品生产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是中国广大地区乃至东盟的“菜篮子”。受制于云南经济落后、农业技术不发达等原因,云南农业一直难以提高生产效率并形成机械化、规模化生产。云南应在充分认识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技术改革,扩大农业生产规模,使云南相关农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更加高效,形成更加规模化的市场。
云南应搭建多边合作平台,加大支持力度。把握好双边政治关系,建立良好的政治互信关系,充分依托中国同东盟现有的农产品合作机制与平台,扩大双边在农业贸易、农业生产和技术上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