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植桐,张明宽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01)
德治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伴随着中国封建王朝的兴衰而不断发展,在中华大地上绽放出别样的风采,经过历史风吹雨打仍然熠熠生辉。梳理古代德治思想的历史脉络及历史贡献,探索“德法并治”的治理模式,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文明作为唯一从未间断且延续至今数千年的文明,对世界的一个重大贡献是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实践。在悠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们的祖先们不断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国家治理模式,产生了“德主刑辅”“刑主德辅”“德法并治”等治理思想,推动国家不断发展进步。
德治思想的产生与原始社会时期浓厚的“先王”崇拜理念紧密相关。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子凭借在劳动中的优势地位,逐渐成为社会财产的主要生产者、拥有者与分配者,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比妻子高很多,父权的家长制逐步形成。父权家长对于财产和权力的支配,让后人不禁产生敬畏之感,长此以往,形成了对祖先的崇拜。在祖先崇拜的氛围下,祖先往往被视为本部落的英雄人物,犹如“神灵在世”“天神下凡”,祭祀祖先与祭祀天神逐渐趋同。对于长期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宗法制国家,作为祖先崇拜的衍生品“先王崇拜”随之出现。随着“先王崇拜”理念的逐渐深入,作为道德的践行者与德治的信仰者,统治者必须通过自己高尚的美德示范,对子民百姓教育感化,进而保证社会生活的有序和谐运转,达到德治统治的政治目的,德治思想至此萌芽。
传统德治思想萌芽于古代尧舜时期。据《尚书·尧典》记载:“克明峻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即尧帝拥有明德的品质,不仅使得九族内部稳定安逸,更让百姓、各地部落氏族安居乐业。舜帝以德治作为自己治理部落的准则,并把“九德”作为自己一生追求的品质,《尚书·皋陶谟》作为研究舜德治思想的重要文字史料,对于“九德”有着比较详尽的论述,即“舜与大臣皋陶论政,皋陶讲道:‘九德’为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尧舜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早期实行德治的范例,得到了后人的称赞。孟子曰:“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1]162荀子云:“舜者,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德顺之。”[2]111被后人不断称颂的禅让制度,彰显了道德品质对于统治者自身的重要性,由思想理念到制度确立,也标志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开始萌芽。
夏朝在中国历史上有“家天下”开端的评价,德治思想在夏朝也有其体现。夏朝的建立者启的父亲禹,对德治有一定的践行,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美德被世人称颂,在位33年一心治理部落,对各地的地形地貌、生活习俗、物产资料了如指掌,“合通四海”“德润四泽”。其子启建立夏朝,在历史上也是一位重德修贤的圣明君主,史料记载:“吾地不浅,吾民不寡,战而不胜,是吾德薄而教不善也”[3]。但夏朝末代君主桀,在统治期间,不理国事,一心游玩,荒淫无度,暴虐无常,最后被商君主汤打败,夏朝至此灭亡。这一正一反的示例向世人证明德治思想对于君主治理国家的重要意义,也为随后德治思想的正式提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商作为第一个有文字记录的王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在中华历史上延续了五百多年。商朝的第一代君主汤是古代有名的贤君,他以德立威、勤于政务、布德施惠、体恤民情,出现了“汤修德,诸侯皆归商”的局面。“汤以宽治民,而除去邪”“百姓亲附,政令流行”[4]。汤王的德治巩固了商朝政权,经济快速发展,奴隶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汤王的德治受到了后人的称赞学习,康叔就曾受到周公的训诫,自己要学习殷主的德治,汤王的第十代世孙盘庚深受汤王德治的影响,一心为民,“施实德于民”,主张对民实施真正的德治。为了满足民众的需求而决定迁都,并发出了“视民利用迁”的口号,迁殷后,缓解了由来已久的王室矛盾,极大地巩固了其统治基础,为后来的“武丁中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德治思想真正发轫于周朝。完备的礼乐制度维护了宗法制度,给予了君权、族权、父权与神权合理性,但随着战乱频仍,政权更替不休,百姓对“天命”观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为解决这一时代困惑,“元圣”周公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政治伦理观,他用道德的有无阐释夏、商、周政权更迭本质,即“有德者为王,无德者失天下”,告诫君主要“明德慎罚”“敬德保民”,告诫周人要“唯命不于常”“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乃大命文王”,进一步提高了道德在政治中的地位,真正把德治作为治国理念,这一理念也为后来的“成康之治”奠定了基础。周穆王也曾训诫亲信,要勤耕于德治,发出了“罔不唯德之勤”的政治标准。可见,德治思想形成于周朝前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秩序重铸、理念价值更新、百家争鸣、人才辈出的时代,社会的大动荡、大变革对夏商周以来的神权观、礼乐制度与价值理念产生了严峻挑战。对此,诸子百家根据自己的政治诉求,并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都相应地阐述了其德治理论,其中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对于德治思想的阐述最为系统严谨,这标志着我国德治思想的正式形成。
儒家德治思想主要包含德政、民本、义利观等部分。德政是与“苛政”“暴政”相对而言的,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强调君主自身的道德品格是治理国家的关键。“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5]152孔子率先举起了“法先王”的旗帜,主张效法先王的“仁德”,强调仁与礼相统一的理念,“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孟子的德政思想主要来自其“王道”思想,主张效法尧、舜、禹、文、周等先王治理国家,并呼吁“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1]孟子·离娄(上),肯定其仁政做法,关注道德心性问题,“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1]83他所倡导的王道就是“以德服人”,认为其霸道是“以力服人”,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1]77。通过王道与霸道的对比,鲜明体现了孟子“尊贤使能,俊杰在位”的德治仁政思想。荀子认为治国的关键在于统治者自身的道德思想水平,君主必须要以身作则。“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者,仪也,仪者而景正;君者,槃也,槃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2]78。
民本思想是儒家德治思想的精华,对于现今的国家治理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儒家的民本思想是在商周“敬德保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主要包括以民为本、爱民、护民、重民、富民等观点,这些观点影响深远,历久弥新。孔子率先提出“以民为本”思想,认为君主治理国家要以民众利益为重,勤于政务,安邦保民,德普万世,仁爱宽恕。据《论语》记载:“所重:民、食、丧、祭。”[5]236“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5]4该思想得到后人的继承与发扬,孟子和荀子就是其主要代表人物。孟子对于民本思想阐释得较为详细,提出“民贵君轻”的观点,认为国家存亡的关键因素在于百姓,民众是君民关系中的决定力量,君权的合法性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决定着君权政权的更替兴衰。孟子认为,暴君失天下源于失民,失民在于失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364。荀子继承孔孟的民本思想,把君民关系比作水与舟,他认为君主要想稳固王位就要安于政务、体恤民情、体察民心,否则江山不稳,王位不牢。“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2]36
如果说德政、民本是对君主的道德要求,那么作为儒家德治思想的重要补充的义利观,则关注于对民众道德的教化与培育。在当时生产力极度落后、物资不充盈的年代,“重义轻利”义利观的教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孔子作为最先阐述义利观的大哲,认为民众的物质利益极为重要,但君子的毕生追求是义,小人才一心向利,对待义与利的做法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他主张重义轻利,先义后利。“足食,足兵,民信之矣。”[5]141“因民之所利而利之”[5]236。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5]42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义利观,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强调富贵财富是人正当的欲望需求,鼓励人们要看淡生死,行大义,舍生取义。“富,人之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1]290荀子的义利观更关注民众本身,认为义与利是人的本性,必须要充分考虑人的欲望和生活需求,进而倡导义与礼。“计利而富民,利足以生民为乱世”“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2]20
儒家系统地阐述了德治思想,道家、墨家的思想里也包含着一定的德治内核。道家鼻祖老子,在倡导尊道的同时,主张贵德,极力呼吁统治者要道法自然,效法先王,体恤大众,无为而治。提出了“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6]208“上德无为而无不为”“古之善为道者”[6]358“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6]27道家的另一个大哲庄子,主张效法先王,学习炎帝与黄帝的道德品质,治理国家。“轩辕氏,伏羲氏,若此之时,则至治也。”[7]墨家的创始人墨子主张兼爱非攻,效法古时先王实行德治,他认为只要君主拥有“兼爱”的优良品格,国家注定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8]81道墨两家的德治思想,主要是关于对先王的效仿,他们被先王的高尚品质深深折服,表达了他们对于美丽和煦大同社会的无限向往。
春秋战国时期德治思想的正式形成,是在世道混乱、礼崩乐坏的情形下思想家对于乱世的批判与对理想生活的向往,他们德治思想的呼吁,对于统治者安心治国、爱惜子民、轻摇赋税、重视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中国封建制度的确立与不断繁荣,德治思想的内容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其中包含了法家思想的合理内核,更加注重对人自身品格的追求。秦朝的二世而亡,让汉初的思想家备受触动,在总结秦朝灭亡的历史教训的同时,德治思想成为历史与人民的选择,在继承“德治仁政”“民为邦本”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法家法治、道家无为而治及墨家兼爱尚同思想的合理成分,促进了德治思想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使之成为封建王朝的基本治国方略。
汉朝的董仲舒作为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对于德治思想有着重要的论述,对后世影响深远。董仲舒借用“天”论述封建王权的合理性,即“君权神授”,他认为天是世间最高的主宰,天赋予帝王王位,其必须按照天的旨意行事,行仁政,慎刑罚,给王权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9]73并借用“天人感应”来表达民本思想的内涵,即“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9]171他用神秘的天道,阐述了“德主刑辅”的思想,让其成为封建社会近千年的治国理政模式。他把阴阳两种属性比作德与刑,呼吁统治者治理国家时,要尚德不尚罚,大力推行德教,教化民众,使人向善,造就和善美丽的大同社会,“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9]61。董仲舒对于土地问题的认识,让其民本思想有了群众基础,从论述悬在天上的权力到真正关注民众的生存及土地问题,“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董仲舒对于儒家德治思想的发展,使德治思想成为汉武帝以后历代王朝统治的核心思想,成为影响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治国方略,塑造了独特的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宋明理学作为封建社会后期的思想体系,对于德治思想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为吸取唐朝藩镇割据、战争动乱的教训,宋太祖赵匡胤为维护天下的太平安康,极力主张恢复儒家的德治思想,实行“文以靖国”的政策,提倡儒家的仁义教化,随之涌现出张载、二程(程颢、程颐)、陆九渊、朱熹等一批儒家大哲,他们的主张汇聚成了理学的思想体系,把复杂的政治哲学问题归结为个人品行的得失,极大发展了儒家德治思想。通过对天理的论述,把其作为自然与社会的最高准则,在与人的伦理相联系的过程中,形成了封建社会的纲常伦理。朱熹、二程都认为,理作为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君主帝王在治理国家时,必须遵循天理的准则。“盖三纲五常,天理民彝之大节而治道之本根也。”“圣人循天理而欲万物同之”。朱熹强调君主的才能品质,认为君主必须修身正心,善用贤才,这是治国安邦的根本所在。“贤者,有德者,使之在位,则是以正君而善俗。能,有才者,使之在职,则足以修政而立事。”[10]二程的民本思想较为成熟,认为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定民、顺民,重视民心,富裕生活,国家方可安定团结。“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朱熹通过反对土地兼并,倡导赋税公平征收,来阐述自己的民本思想。“经界一事,最为民间莫大之利。”宋明理学最大的贡献就是强调个人的品格修养,阐述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者的关系,把个人的道德修养与治理天下联系在一起,即所谓“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之所以治天下国家矣”。
儒家把道德与政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德治思想体系,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政治文化,深刻影响着封建王朝的治国方略。虽然传统德治思想中包含某些落后的封建成分,但其为政以德、德治仁政、民为邦本、德主刑辅等思想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随着德治思想的不断成熟,各个君主帝王都把其作为自己治理国家的理念方针,在其实践过程中,主要形成了“德主刑辅”和“刑主德辅”两种模式。
所谓“德主刑辅”,是指君主治理国家要以道德教化为主,刑罚处置为辅,注重保护民众的切身利益,使民众生活富足、社会安定团结。“德主刑辅”作为我国封建社会主要的治理模式,铸造了成康之治、光武之兴、贞观之治等典型时期。
成康之治,又称成康之世,是指西周时期周成王、周康王在位期间,继承先王夙愿,奉行“明德慎罚”的理念,对内节俭治国、缓和阶级矛盾,对外征讨蛮夷、保护领地,从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成王年幼即位,因其年纪尚小,由周公辅政,周公为国事殚精竭虑,“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周公摄政7年,境内安定祥和,物产丰盈,奖罚分明,巩固了西周王朝的统治地位,为成康盛世奠定了重要的物质与阶级基础。周成王、周康王主政后,继承了周公的治理理念,吸取商朝覆灭教训,以史为鉴,重民惠民,重用贤臣,制礼作乐,明德慎罚,成就了“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的历史佳话。成、康二王统治的举措主要有:一是册封诸侯,建立宗法制度,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制礼作乐,君主敬德垂范,规范社会秩序;三是重民保民,节俭理政,发展生产。四是明德慎罚,有法可依,判决公开严谨。作为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第一个太平盛世,“成康之治”是德治思想与政治统治结合的良好开端,它以“天下安宁,百姓和睦”的景象激励历代统治者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缔造了璀璨夺目、历久弥新的中华文明。
光武中兴,又称建武盛世,指东汉前期光武帝刘秀统治时期,以“柔道”治天下,对内躬行节俭、整顿吏治,对外偃武修文、怀柔以德,促使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口兴旺。光武帝刘秀历尽艰辛,结束了西汉末年割据纷争的动乱局面。在位期间,他汲取秦朝厚刑薄赏、苛捐杂税的教训,整治西汉末年吏治腐败、经济凋敝的乱象,恢复西汉初年休养生息的政策,加强中央集权,大肆犒赏大臣,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大兴儒学,奠定了东汉初年近百年的社会安定基础。具体来说,光武帝统治的举措主要有:一是加强皇权,优待功臣,抑制豪强地主;二是整顿吏治,选贤举能,重塑官场风气;三是仁心待人,释放奴婢,缓和阶级矛盾;四是轻赋徭役,刑罚有别,与民休养生息;五是提倡忠孝,兴教儒学,注重民众教化;六是偃武修文,以德为先,稳定民族边疆。“光武中兴”时期,对于官员吏治考察强调道德教化,崇尚孝廉的做法,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效仿,促使其不断完善封建官吏制度,为科举制度的确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贞观之治,是指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继承唐高祖“尊祖崇道”的国策,对内礼贤下士,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对外平定外患,绥之以德,稳固边疆,铸造的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的盛世局面。唐太宗即位之初,就把德治思想作为自己的治国理念,他继承隋朝的科举制度,大力提倡儒家的礼仪教化,崇尚儒家经典著作,以身作则,塑造了一个礼贤下士、虚心纳谏、勤俭节约的明主圣君形象,受到后人的称颂。在他的治理下,大唐天下太平,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唐太宗治理国家的措施主要有:尊儒重教、始立国学、完善科举制度;知人善用、虚心纳谏、整治吏治;爱惜民力、轻徭赋税、重视农民生产;轻刑定律、礼仪教化、制定大唐律令;开明怀柔、布德施慧、促进文化交流。贞观之治作为德治思想与政治统治相结合的典范,使中国传统农业社会达到鼎盛时期,为之后的开元盛世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推动了中华文明走向世界,使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刑主德辅”是与“德主刑辅”相对立的概念,是法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即主张在严刑重罚下管理社会,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以达到稳定社会的作用。我国“刑主德辅”时期主要有战国初期的魏国、秦朝、元朝。
春秋战国时期,面对战争频仍、社会动荡,法家思想应运而生,它们挥舞新兴地主阶级的大旗,提出一系列法治主张。春秋时期,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在强调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同时,“实行以法治国的治理模式,提出‘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6]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作为一种进步潮流,不断被发扬光大,先后出现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韩非等人,他们喊着“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口号,在各国进行变法尝试,主张加强中央集权,废除贵族世袭特权,保护平民利益,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反对儒家的礼乐等级制度,坚持“官爵必以其力的原则”,进而保障社会和谐发展。其中,李悝变法、商鞅变法最为著名。
李悝变法,即李悝在魏国做相时,得到魏文侯的赏识,他变法的主张一一实现,在其影响下,魏国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经济实力大涨,国力空前强盛。他的变法举措主要有:废除世袭制度,招募贤才;废除井田制,“尽地力之教”;实行法治,颁布《法经》;建立“武卒”制度,提高军队作战能力。李悝变法掀起了战国各诸侯国变法的序幕,其举措更是成为各国变法图强的范本,为中国封建制度的确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变法,卫国人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吸取李悝和吴起变法经验,结合当时秦国实际,在法家思想指引下,废除贵族旧制度、建立封建新制度所进行的两次变法革新运动。商鞅两次变法举措主要有:颁布法律,轻罪重罚,树立法治观念;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废除世卿世禄制;废除井田,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推行小农家庭;实行县制,制定户籍,统一度量衡制。商鞅变法极大促进了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力空前强盛,为日后统一全国奠定了重要的经济、军事和制度基础。
国力空前强盛的秦国,在秦始皇嬴政的统治下,先后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秦朝”。嬴政采用法家思想家韩非“以法治国”的理念,政治上建立皇帝制度,实行中央集权,严刑峻法,建立郡县。经济上承认土地私有制,重农抑商,统一货币及度量衡,建立户籍制度。文化上统一文字,焚书坑儒,建立五德学说。军事上奖励军功,屯兵练武,兴建长城,建立兵符制度。秦朝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五百年的分裂混乱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王朝,大一统的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灿烂夺目。秦朝进行统治的某些制度举措如法治思想、郡县制、户籍制、兵符制、统一文字等对于历代统治者具有重要的学习与借鉴意义。但其暴吏酷刑、繁重的徭役赋税、焚书坑儒等做法,让民众苦不堪言,逐渐失去群众根基,最终导致秦二世而亡,法家思想的弊端暴露无遗,这为后来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辅”思想奠定了重要的历史基础。
元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特殊存在的封建王朝,其治国思想也偏于法治,是一种典型的“刑主德辅”治理模式。元代法规是在蒙古部落习惯法与唐宋律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统治者异常重视法规的实施,维护了元朝的统治基础。但其法律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阶级性明显,加重对民众剥削;酷刑严厉,存在诸多原始野蛮的肉刑;民族歧视压迫严重,蒙古人与汉人同罪不同刑。元代法规的局限性阻滞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导致了其政权的覆灭。
总之,“德主刑辅”的治理模式注重人的道德素质的养成,注重民众道德观念的提升,通过良好个人品格的示范功能进行管理,促使社会安定和谐。但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在无法保证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下,过分强调民众的道德修养,存在着某些“理想化”的色彩,这与缺乏“刑主德辅”中的法制刚性不无关系。“刑主德辅”的治理模式强调法律的制定与实施,通过树立法律的权威进行统治管理,注重民众法治观念的教育与宣传,进而进行社会秩序的维护与管理,但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严刑酷吏、暴虐从政现象,严重威胁着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这与缺乏德治思想中的道德教化紧密相关。如何处理好“德”与“刑”二者的关系,传统德治思想的政治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历史借鉴。
中国传统德治思想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其内容深邃、价值永恒、历久弥新,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其“德主刑辅”思想为我国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民为邦本”的理念更是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根本价值准则;“为政以德”“以上率下”的思想逐渐深入到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的道德建设之中;“天下大同”“讲信修睦”的精神成为中国重要的外交交往原则,彰显了中国风范,体现了中国担当,贡献了中国智慧。如今,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中国传统德治思想与现代治理逻辑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国传统德治思想必将在新时期做出独特的理念指导与卓越的历史贡献。
“民本”思想是德治思想中璀璨的明珠。儒家的“以民为本”“敬德保民”“民贵君轻”执政理念久久不息,成为历代统治者进行国家治理的准则规范。在传统的封建社会,执政理念里能够出现“民本”二字,是思想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文化的进步。“民为邦本,本固安宁”深刻阐述了人民与政权的联系,告诫统治者要爱护子民,敬爱民众,人民才是国家的根基,人民幸福,国家才会安定。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把国家存亡的关键因素定位于百姓,人民决定着政权的更迭兴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通过比喻的手法生动阐释了君主与百姓的关系,教育为政者要勤于政务、体察民情、重视民心。“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明确提出要限制土地兼并,关注民众的生存条件,至此,“民本”思想开始有了根本的群众基础。虽然,传统的“民本”思想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蕴含着某些封建色彩,但其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听取民意的理念仍具有进步意义。如今,“民本”思想经过合理的转化,成为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文化基因。中国共产党作为“民本”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头,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其根本使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新中国的成立、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共同富裕的提出、全面脱贫的实现、小康社会的建成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民生答卷。
中国传统德治思想非常重视执政者的道德建设,主要关注其自身素养、榜样示范与用人标准,弘扬以德立国、以德治政、以德导民、以德崇德。孔子所言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把统治者的道德品质与国家的兴衰联系在一起,倡导为政者要有良好的品德与修养。其“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主张为政者应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榜样示范,通过其道德品格树立道德标杆,从而形成良好的政治风气。孟子的“以德服者,中心悦而诚服也”把执政者的道德素质与国家治理效果联系起来,提出了“王道”的治理理念。关于为政者的道德标准,孔子把“先王”的“仁德”作为执政者的道德标杆;孟子曾言:“尊贤使能,俊杰在位”;朱熹有云:“贤者,有德者,使之在位;能,有才者,使之在职。”在儒家眼里,贤能德才是统治者进行良性执政的首要条件。“官德”思想影响着中国几千年的政治方向与政治进程,成为中华政治的鲜明特征。现代社会,对于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同样重视“官德”的考察,重视培育领导干部的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素养,保障国家公职人员既有德又有才,防止有才无德、有德无才者进入干部队伍,锤炼德才兼备、勤政亲民的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加强从政者道德建设,培养党员干部的优良政治品德。”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政德才干离不开“官德”思想的滋养教化,党的自我革命离不开道德修养的引领示范,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离不开贤能干部的担当作为。
“德主刑辅”是中国传统德治思想中重要的治理理念,强调德治的教化滋润作用,同时注意法治的惩戒敬畏效果,主张在提升国民道德修养的同时,利用刑、法、礼、乐等手段,保障社会的和谐运转,从而实现富民、强国的政治目标。孔子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以及其“治之经,礼与刑”,孟子的“以德去刑”,荀子的“隆礼重法”“王道霸行”,韩愈的“德礼在先而辅以政刑”,清康熙的“以德化民,以刑弼教”。可见,古代大哲、思想家都看到了“德”与“法”独特的治理价值,他们将“德治”作为柔性的治理手段,把“法治”作为刚性的治理方式,通过这“一刚一柔”“一张一弛”进行施政治理,不断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而实现良法善治。中国传统德治思想是古代大哲先贤治国理政智慧的集中体现,作为思想理念与价值观念的历史沉淀,这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养料。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德法兼治”思想在新时代的实践应用,是对古代法治传统与德治仁政的继承创新,是实现“良法善治”治理目标的重要方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全社会齐发力、思良策、解难题,德治能够提升人民的道德修养与自觉担当,法治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与行事动机,构建国家治理新格局、筑牢国民治理共同体意识,离不开德治的价值引领与法治的行为约束。
“天下大同”的中国传统德治思想,是中华文化“和合”精神的生动体现,更是中国人民对“人人为公”理想社会的无限向往。和谐稳定的世界秩序是各国人民孜孜以求的社会思想。孔子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是谓大同”描绘了一个没有剥削压迫、没有阶级差别、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理想社会,体现了人类社会的进步方向,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传统德治思想中关于民族间交流原则的阐述较为丰富,如“以和为贵”“以礼相待”“协和万邦”“亲仁善邻”是德治思想的处世之道,是中华民族与世界交往的道德基准。“交邻国以道”“大者宜为下”是中华民族为实现大同社会铺就的外交基石。21世纪,世界各国的联系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不断加深,国际社会凝聚了发展的强大共识,但世界的动荡与变革持续演进,发展与安全两大赤字逐渐凸显,贫困、环境、人口、疫情问题层出不穷,面对错乱交织的世界,中国开创性地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是“天下大同”思想在新时代的价值转化,是中国人民对于世界发展框架的自觉架构,体现了中华民族“讲信修睦”的智慧,彰显了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文化基因,为各国携手共建全球治理新格局提供了中国智慧、贡献了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