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祖社 ,郑 波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 西安 710119)
麦金太尔在《After Virtue》中提出,现代社会的道德秩序混乱与现代性问题频出的根源在于现代人抛弃了对德性概念的辨析与内化,要解决极端个人主义、共同体缺失等问题需要回归对古典意义上德性概念的理解,同时也要对德性概念有现代意义上的阐释。麦金太尔认为,“现代道德理论中的问题显然是启蒙运动的失败造成的,摆脱了等级制度和目的论的各个道德行为者把自身构想为个人道德的权威统治者”,这种驱动构想个人道德的力量就是启蒙理性所带来的理性至上主义[1]。在启蒙现代性影响下建立的现代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使得居于其中的国家与个体无法充分地感知到政治主体间道义的存在。现存的国际理性机制其背后是主体理性的逻辑,以功利与义务作为伦理基础的现代国际机制忽视了应该作为“润滑剂”的德性道义。德性既是一种德育方法也是一种道德原则,德性概念在《礼记·中庸》中解释为“人的自然至诚之性”[2]。作为德育方法时主张培养人的美好品德,作为道德原则时将行为是否被人内在的美好品质所驱动作为道德判断的标准。从时间维度考察国际机制运行的历史表明,德性与道义的缺失是出现国际问题的重要诱因。民族国家论、世界革命论、文明冲突论其主张的内核都是强调主体理性,讲个体逻辑,忽视主体间的德性道义。
伦理道义是在从政治上的交互行动和公共生活中的审慎中生发出来的,也是在公共活动中检验相应伦理价值的实践意义。现代国际政治现实呈现出各种形式的“中心主义”,其中心或者是某一个国家、或者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居于这种中心主义中的单个主体的存在极强地依附于这个集团,不仅是政治、经济意义上的依附,而且其伦理、认识、价值均是建立在此中心自主建构的文明形态之上的。现代化概念的出现实质上依附于全球化的物质、文化交流。从西方文明发展的重商主义阶段到跨国资本形式的出现再到全球信息互联、经济互通的当下,现代化从不意味着独立闭塞。每个个体的存在都实然地依附于全球一体化,这样的现实却与产生这种现实的伦理基础有着内在的矛盾,本质是以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理性至上作为逻辑基础,展现出来的中心主义与全球联系趋势加强的现实之间的矛盾。而中心主义的伦理道义基调就是否定全球一体、命运共同,以主体的欲求满足与否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
国际秩序德性道义的缺位,在理论上的逻辑证明得到了人类全球行动的实践佐证,全球疫情危机、世界性的金融问题、全球性的环境气候问题,人类并未表现出强大的合作协商解决能力,推诿、对他者的普遍不信任,这样的现实阻碍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人类全球政治新秩序的构建。从历史实践来看,现代既有的国际秩序有着国家本位的历史,地理大发现时期的暴力掠夺,商业贸易时代的殖民掠夺,金融资本时代的金融掠夺,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威廉·I.罗宾逊所称:“对于某些人来说,资本主义这500年的扩张进程构成了全球化的定义,500年的殖民化进程是极其残暴的,数亿人在殖民征服战争中丧失生命,许多种族和族群从地球上彻底消失,遭到灭绝。整个社会都被打乱甚至陷入倒退。”[3]现代性所带来的国际政治现实是,由于现代性的力量,传统的具有牢固根基的伦理道德规范失去了合法性与确当性。对于这种现实,齐格蒙特·鲍曼指出:“自由主义的民主式道德拥有多重性的边界,它允许个体在根本上对人类之善与完美抱有多种观念,在这种情形下,道德哲学必须单独通过理性的力量提取出普遍义务的正式核心,提取出在精确意义上与信仰和传统分离的道德,这种要求原则上在理性和历史的根深蒂固之间进行了激烈的分离。在此分离的过程中,道德追求理性化的倾向愈加明显。”[4]146功利主义、康德主义伦理学均致力于建构实现一种以理性为基础的道德理论。理性主义的伦理学试图周延道德实践,但实践证明这一意图并未实现。
现代伦理实践呈现出不确定的状态,国际社会游离在伦理观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具体表现为:固定的道德律条在现代社会中具有立场色彩,而理性主义道德理论面对道德实践时又表现出缺乏人文关怀。这使得对现代道德理论表现出极强的不确定性,且这种不确定性正由道德理论转向道德实践,齐格蒙特· 鲍曼指出:“我们集体的道德责任和我们当中的任何男女的道德责任在不确定的海洋中遨游,尽管现代的道德哲学在理论上拒斥它,在实践中压制它,不确定性一直是道德选择的有效范围。”[4]260启蒙理性主义的伦理方法无论是功利主义还是康德主义,均忽视了人类道德的不确定性、人类对具有浪漫色彩的德性追求。
对德性的追求使得德性之政的倡议在现代有了具体的形式,构建全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人类命运共同价值,在这一过程中提倡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兼具着伦理道义的性质。构建真正的共同体过程中,行动导向的共同体倡议在追求德性道义的基础上得到实践,对道德标准不确定性的怀疑以及对确定的道德原则质疑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解决方法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式的实践方法。在谈及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睦邻友好,守望相助;讲平等、重感情;常见面,多走动;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事,使周边国家对我们更友善、更亲近、更认同、更支持,增强亲和力、感召力、影响力。”[5]这说明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难以确定的道德原则,在实践中指明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缺乏实践性的理论难以成为全人类共同政治秩序建构的原则。
理性主义伦理学家并非对人类的德性道义毫无关注,无论是功利主义还是康德伦理学,在其理论之中,轻易便可以发现对于肯定人类主体人文关怀的语句。密尔认为幸福作为目的是唯一值得欲望所求之物,西季威克也认为快乐不仅是欲求之物同时也是唯一善之物,由此观之,理性主义式的伦理学的最终目的依然是实现“善” “幸福”,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合乎德性的行为并不因为它们具有某种性质就是公正或者节制。除了具有某种性质,还必须是出于某种状态的。首先,他必须知道那种行为;其次,他必须是经过选择那样做,并且是因为那行为自身故而选择它的;第三,他必须是出于一种确定了的、稳定的品质而选择的。”[6]理性主义伦理学宣传追求人类的幸福、人类的善,但是无论是功利主义还是义务论的伦理思想均忽视了德性的地位。在德性理念被极大宣传的时代,即在西方是中世纪以及之前;在中国则是儒术昌明的时代,人们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7]的行为。对于类似德性道德理论,启蒙时代的伦理学家们进行了批判,德性道德的宣传的行为被启蒙者视为意识形态的建构,但是德性道义建设的停滞在启蒙之后造成了现实的弊病。霍克海默认为,这种忽视伦理德性的思维带来了极端的理性主义,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之下便会转而演化为极端的政治现实,他指出反犹主义(antisemitism)就是这样的一种现实,犹太人被理性的利益逻辑描为掠夺者的角色,所以在特定的社会秩序中形成了毁灭欲望所针对的群体。即使在这一主义被明确反思后,对特定群体的理性地、有组织地迫害只是转为更加隐蔽的方式,霍克海默认为:“既然宣称建立在人类团结一致的原则之上,那么应该为这种既存的状态做出辩解,但事实上,通过某种少数民族政策以及某种民主方略,来扭转这种极端危险的尝试是模棱两可的,就像为保护最后一批自由市民阶层所做的那种姿态一样”[8],认为理性主义产生的政治倾向并未真正践行所勾勒的美好愿景,强调一种外在的德性道义本就与启蒙理性主义精神的基础逻辑相左,启蒙精神下的现代人无法感知到制度对人自身的人文关怀。基于这种逻辑基础,启蒙现代性所带来的政治经济等机制建构都表现出对德性建设的忽视,主体的德性、公共的道义成为实现目的的手段而非实践行动的驱动力,人类实现全球一体、文明交汇的目标,仅基于启蒙现代性主张的理性主义伦理认知是难以实现的。
德性伦理的实质是提升个体对于道德的认知从而内化为个体内在的道德认识,展现在道德判断,德性所聚焦的准则区别于义务论与功利主义所强调的理性,而是强调道义,在一段时间的历史中,当和平、合作无法在短期内带来益处时,实践指明部分政治主体会果断放弃对和平、合作道义式的维护。要构建人类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在实践层面,利益的时效性与富集性使得难以实现绝对的均衡,而以一定时间段内进行考察,在实践层面实现共同体利益代表每个主体的利益具有可行性。在认识到某一时刻的利益不处于绝对平均状态时,以理性思考着的主体对机制的怀疑会逐渐上升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并最终会演变为对这一机制的不可容忍,共同体的稳定性也会随之降低。
而追求德性道义的个体认识到这种不平衡状态时,则由于其对共同体主张的合作、和平等观点的内化将表现出韧性。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新国际秩序的伦理基调不应再为一种以工具理性作为唯一实质追求。哈贝马斯认为:“道德原则是建立在一种共同实践的基础上,我在此不解释这种共同实践。在这种共同行动中,我们改造了我们的愿望,从而使我们把愿望的共同改造视为使我在第一地点从事共同实践的原始愿望(动机)的实现,为了共同建立道德原则,就需要参与共同实践,由此便有了一个无需经由更多言语来证明的决定。”[10]所属于共同体之中的个体对于共同体所认可的道德原则应具有实践意义上的自觉性,前提便是道德原则、方法的建构应符合个体的所思、所虑。作为一个完整存在的现代人,简陋的以工具理性构建起以实现政治经济目标的国际规则是不够的,主体需要感受到共同体在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能够展示出兼顾个体存在意义的意向。
在《为自己的人》中,弗洛姆指出了这种现状:“每一个人本来都是普遍的人,完整的人(the whole man),因为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全人类,在他身上具有着人的全部潜能,人类的使命就是去实现这些潜能”[11]54。但是由于每一社会都用自己的“社会过滤器”压抑了个人的大量思想和情感,使得这些思想和情感只是埋在个人的“无意识”深处而不能被个人“意识”到从而发挥出来,所以个人作为“社会的人”始终是不完整的,始终没有成为真正的普遍的、完整的人[11]13。个体现代人所能感知到的,由个体构成的共同体也能够感知到,这种现代人困境所带来的“人”的缺失,使得共同体的稳固性降低以及共同体内部认同都受到质疑。构建人类文明新秩序,无法在不关怀个体的人的前提下展开,人类命运共同思想以实现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共同体的整体目标,从逻辑上解决了现代人困境,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人类文明新秩序蓝图的描绘,使得现代人从虚假的共同体中解放向新的真正的共同体。
应清晰地认识到,倡导建立德性道义政治机制,必须回应对于德性的质疑。美国政治学家迈克尔·桑德尔在《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中言明了这种对政治建设中德性基础的质疑之声:“德性的论证基于这样一种评判,即贪婪是一种国家应当反对的恶。然而,由谁来判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呢?难道多元社会中的公民们不是对这些事情存在分歧吗?难道将关于德性的评判引入法律不会有危险吗?”[12]9同样的,从康德到罗尔斯均认为人类的公正与公正原则下的权力应该基于每个人出于理性的选择,而不是任何德性观念。针对政治建设中德性道义的质疑(质疑之声主要来自于功利主义与康德伦理学),桑德尔认为:“功利主义的进路有两个缺陷,首先,按它使得公正和权力成为一种算计,而非原则;其次,由于将所有的人类的善都纳入一个单一的、整齐划一的价值衡量标准,它对所有的人类善等量齐观,并没有考虑它们之间质的区别”[12]308,认为功利主义由于无法将抽象的善与具体的德性品质联系起来,因而功利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判断方法,提出的判断意见大于建设性意见。针对义务论伦理理论的质疑,桑德尔认为:“康德主义者认为某些权力是根本性的,而必须得到尊重,然而,在将一些权力划分为值得尊重的之后,他们接受人们现有的各种偏好,他们并不怀疑我们带进公共生活里的那些偏好和欲望,根据这些理论,我们所追求的那些目的的道德价值、我们所过的生活的含义与意义以及我们所共享的共同生活的质量与品质,都存在于公正领域之外。”[12]309依桑德尔的观点,在实践层面我们无法在完全践行了功利主义式的伦理学方法,或者充分保障了康德伦理学里那种思考选择的自由我们就能获得一个公正的社会,关键在于我们即使完成了功利主义与康德伦理学指导下政治的建构,人类依然必须去推理良善生活的意义,必须创造一种德性,必须弘扬一种道义来容纳不可避免地要产生的各种分歧。
认识到德性对现代人的重要意义后,我们也必须重新意识到现代人无法将理性完全遮蔽,只关注德性所带来的益处。德性的现代阐释应该是紧密与理性结合的,在逻辑上提出一种糅合效率与道义关怀的制度是可行的,但历史的经验却表明这样的建构是难以具有实践性的、德性道义的建设难以通过机制来实现,但是德性道义却又影响着机制的运行,一种外在于人自身并且符合人存在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的德性导向方法应该被提出。在既有的理性机制之上,人类需要道义的回归。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峰会上指出:“当今世界面临的各种难题,追根溯源都与发展鸿沟、发展赤字有关。全球范围看,发展领域仍面临巨大融资缺口,落实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任重道远。”[13]335这说明人类文明新秩序的建构不是脱离理性的道德倡议,具有实践可行、现实效益突出、人文道义关怀的特征,提倡主体德性,兼具道义与效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是人类实现具有伦理关怀与效益兼顾的优策良方。中国积极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基于发展人类文明的大国担当,总结中国百年奋斗的历史实践经验提出,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是人类理性德政的当代展现。
认为德性作为一种属性属于某主体时,德性的定义在这个逻辑中必须被解释明白。关于德性,历史上诸多伦理学者都做了定义,但是精确的定义又招致后来者的批判,例如启蒙主义者对亚里士多德德性概念的批驳;中国在历史实践的总结基础上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倡德性之治,这本身就是关于德性的定义,人们在感受一种政治倡议、文明蓝图时感受的不仅仅是理性之光,也能感受德性、道义关怀,这就是对附属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的德性概念的定义。伦理学家摩尔在对善的概念做定义时也持这样的逻辑:“善是不能下定义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善的东西,即善者不能这样下定义,而是对善不下定义,将减少我们在探索善的东西的定义时犯错误的危险。”[14]同样,我们也无法对“德性”妄下定义,摩尔认为我们无法抽象地谈论一个概念的定义,我们应该去“感受”,在实践中去感受这个概念的具体所指,“德性”这一词汇本身就是对一种状态的定义,它已经足够精简,抽象出一种概念的定义,然后用不符合这一概念的行动去附会这一概念,这在人类历史实践中屡见不鲜。
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人类共同价值,是在实践中、在提出的行动逻辑中定义人类德性道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德性定义方式就是为主体所感受,区别于直觉主义,这种感受有实践结果作为印证。习近平总书记谈及对非洲国家的援助时强调:“开展对非合作,我们讲一个‘实’字。中国不仅是合作共赢的倡导者,更是积极实践者。中国致力于把自身发展同非洲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非洲人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中国发展机遇同非洲发展机遇紧密融合起来,真诚希望非洲国家发展得更快一些,非洲人民日子过得更好一些。”[5]307一个“实”字就体现出了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不是建立在概念的辨析之上的,而是在实际行动中书写概念的周延,这种实践方法使得人类文明史上的德性之政、道义良策史上必有中国倡议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丰绩。
鲍曼认为,在后现代世界里,从对道德人困境的思考中,既不会出现任何道德箴言之洁净清单,也不会出现任何其他道德自信之支撑物[4]261。在现代社会中提出建设全球合作的伦理基础,其核心在于实践性,富有感染力的言说失去了拥有实用检验方法的现代人的长久拥护的可能性。提出属于真正共同体的伦理基础、建立以全人类德性道义基础的国际新秩序需要以实践作为直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为此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13]335建立具有道义的国际新秩序的目的是为了让全人类的文明交互相助,携力共进,摒弃缺失德性道义的利益角逐,而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倡全人类命运共同价值,就是以实现全人类文明前进、摒弃纷争作为实践目标,是实践意义上的全人类合作德性的弘扬。
全人类共同价值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能够充分体现人类文明新秩序建设的德性前提的就是向往和平之德、向往发展之德、向往公平之德、向往正义之德、向往民主之德、向往正义之德。麦金太尔在评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观时评价道:“Every activity, every enquiry, every practice aims at some good; for by 'the good' or 'a good' we mean that at which human beings characteristically aim.”[15]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概念意指任何实践的善的动力,从目的上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或者实践之善,最终指向的是城邦的正义,实现城邦整体之善,实现这样的德性对于个体的人有何意义呢?麦金太尔认为这些品质会使得人在达到实践的目的的同时可以感觉到幸福(eduaimonia),弘扬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于实现人类政治一体、经济繁荣,在伦理视域下,这种意义更多地表现人类追求幸福的行动得到回应,人类在实现物质文明的同时对实现人类文明秩序的道义关怀得到兼顾,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提倡的人类的秩序与文明不再是仅仅出于一种实证科学验证过的管理科学,而是具有人类德性、道义的人类文明。
历史的实践表明,人类的文明追求的指向是作为个体的存在性得到不断肯定,构建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终逻辑目标不是实现单纯的形式民主、形式自由,也不是追求一时的经济繁荣,而是最终实现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经济学家约翰·霍兰在《隐秩序》一书中开篇提出了一种疑问:“大型城市没有核心委员会来安排和解决购买和配售的问题,也没有保持大量的储备来发挥缓冲作用,那么这些城市是如何在短缺和过剩之间,巧妙地避免了具有破坏性的波动的呢?是什么使得城市能够在问题不断且缺乏一个核心规划的情况下保持协调运行。”[16]约翰·霍兰继而对这个问题做了解答,他认为无论是生物界的有机体,还是人类社会,在严格的运行机制(这种严格的关系类似生物的刺激反应,物理学上的电子从一端到另外一端的固定关系,约翰·霍兰定义为“流关系”)之外同时必要拥有一种非线性的关系,这种非线性的关系可以在整体的稳定性受损时,不需要多余的刺激反应,单个主体会自主地行动起来,维护着主体的完整,系统的运行的稳定,这样的行为极大地增强了整体的韧性。在没有生命的独立系统中,这样的行为源自于“标记”。约翰·霍兰认为,标记行为是系统整体能够使得单个部分主体认知自我以及为外界所认知的必要条件,没有标记,而只是线性的“流关系”无法产生这样的向心力。在系统中如何实现这样的标记行为呢?在一台运行有序的计算机中,每一个电子元器件都发挥着各自的功效,但是其实每一个器件都有维护整体的标记,其中一种标记就是材料的选择,计算机这一整体在运行的过程中,每个器件都会保持自体的温度,以防止温度过高使得整部计算机被点燃,这样一个粗浅的例子,指明了在系统中这样的标记行为的重要性。那么在人类追求构建新的国际秩序及文明形态时,什么样的“标记”特性应该被赋予每个主体呢?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建立国际新秩序应该“坚持合作共赢,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17]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全人类文明交互、政治协商、经济繁荣需要做到弘扬德性、道义;实现居于共同体之中的主体在面对私利抉择之时,个体能够以全人类文明为大义的现实目标,构建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倡议,将崇尚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之德性遍传全人类文明。人类文明的韧性也将得到强化,人类文明的新秩序不代表某个人、某个主体的利益和立场,而是代表全人类的利益和立场,人类文明的每一个存在在实现了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对共同体本身都有着维护公益之心、而非以自身立场出发的私利之虑。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个覆盖全人类的文明秩序的建立,其重要条件就是将所有人都容纳即全人类参与。在思考实现全人类构建一个共同体之前,出于逻辑的驱使,应该思考什么样的整体拒绝接纳所有人。借鉴约翰·霍兰的整体模型,可以发现当接纳所有人成为损坏整体利益之时,拒斥加入的行为就产生了,拒斥的驱动力就是行使权力的具体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欲望,在伦理学视域下,这种欲望就是理性主义的结果,在这样的逻辑下建立正义公平摒弃纷争的国际新秩序仿佛难以实现。
戴维·约翰内斯在《正义简史》中认为:“19世纪出现的两大接触的社会正义原则,即赏罚原则和需求原则之间存在根本的分歧,即使人类能大致平等这个说法本身正确,但是也不能断言几乎所有人对他们的同伴做出的贡献大致平等就是事实,另外人们之间分配的需求并不平等,对社会生产贡献最大的人通常来说并不是需求最大的人。”[18]他认为人们有时会根据赏罚建立协商机制,有时是根据需求建立协商机制,事实上无论是哪种方式,看似是根据理性来进行制度的建构,却永远无法实现正义,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试图实现真正的赏罚分明,辨明各自所需都是难以实现的,只是追求正义的虚妄之求。
结合约翰·霍兰的观点可以发现,人类组建政治共同体的驱动力并非出于利益共同体,有时候人们无法辨识自己是否真的做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决断,共同体的建立在更多时间里是出于相同的欲望,人们只是误判这种欲望共同体能够实现利益共同体,因而隔绝欲望共同体(或者利益共同体)外的同类的行为在人类历史实践中总是在上演着。当共同体扩大为全人类时,人类需要的并不是在无人的审判席上做着无意义的道德判决,而是实践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只有在全人类参与的文明建设中,人类才能摒弃得失。人类文明的发展离不开任何国家、民族与个体,失去部分的发展,整体的均衡发展就不复存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亦无法实现,旧有的国际秩序是片面的、不均衡的,其代表的不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德性之序,强调在机制构建之时不仅以机制是否保障主体利益、是否运行有效,更应考虑制度是否普惠人类,机制的建立无法做到普惠,则其倡导的德性在逻辑上便会产生矛盾。而每个主体在这真正的共同体之中,其主体的存在性得到共同体发展前进的印证,个体的物质精神回报得到共同体的肯定,这样的共同体才是真正的德性之政。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把民众需求转化为政党的理念、宗旨、目标,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世界各国人民普遍参与。我们应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共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13]355全球共商、共享、共建,普惠全人类的共同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德性之政概念本身就包含着全球参与的要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倡全球参与、全人类普惠,针对每个主体既有物质文明关怀又有人文归属式的关怀,个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不仅可以感受人类物质文明进步的光辉、政治文明的秩序,亦可感受真正共同体的德性道义,理性至上思维给予现代人的危机将通过构建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德性之政并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矫正与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