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禾 徐金福
(中山大学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1]通过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进社区关系,激发社区活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仅是新形势下广大居民的迫切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将社区建设成绿色、安全、有序、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不仅是社区治理的实践目标,也是社会科学学者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社区治理绩效是对“社区治理质量和成效的一种综合性评估”[2],表示通过治理过程达成的治理目标实现程度。社区治理绩效不仅体现在客观的社区人居环境、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还体现在居民对社区治理效果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方面。正如《意见》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1]。有学者将社区治理绩效的客观物质层面称之为“可视性治理绩效”,将社区治理绩效的主观评价层面称之为“非可视性治理绩效”[2]。近年来,国内社会学界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观点较为多元,概括可归纳为制度分析、社会结构分析、社会资本分析三种视角。
制度分析视角重点关注行政力量介入所提供的组织资源。孙小逸等发现,社区内组织动员能力和社区外资源获取能力与社区治理绩效存在显著正相关[3]。盛智明引入了权力空间视角,发现无论小区还是街居层次,与社区权力中心的距离对社区可视性治理绩效有显著影响[2]。社会结构视角重点关注社区居民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例如社区居民在教育、职业、收入方面的分层结构、社区贫困率、社区犯罪率等。孙秀林等发现,社区社会经济地位(社区SEI)对社区满意度、社区安全感、社区归属感都有正向影响[4]。蔡禾等发现,社区异质性对社区凝聚力有显著影响[5]。社会资本视角重点关注非制度性因素与社区治理的关系,例如社区信任、社区参与、社会关系网络等对社区治理的影响。罗家德等发现,关系型社会资本(社区交往、社区参与)显著正向影响居民满意度[6]。陈捷等发现,社会信任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并非直接的,而是借由选举质量、大众参与和非政府组织三种机制实现的[7]。
既往研究提供了多元化的分析视角,大多成果均从单一视角展开分析,这不仅使理论解释的有效性受到挑战,也制约了治理实践政策思路的创新。笔者试图从综合分析视角展开讨论,通过比较发现各自的解释力和局限,为治理实践提供更加开阔的政策视野。同时,从方法论来看,目前关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中,多数持个体主义立场,侧重从社区居民个体特征来解释社区治理绩效。然而,社区是一个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多元行动者互动构成的整体,而且各个社区的组织资源和居民构成也存在结构性差异,社区的这些整体性特征必然会影响社区居民个体和社区公共事务,对社区治理绩效产生影响。笔者将采取整体主义立场,将社区作为外在于个人与家庭的整体性独立因素,分析社区社会结构、社区社会资本和社区组织资源对社区治理绩效的影响。
论文数据为笔者主持的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8CLDS)数据(China Labor-force Dynamics Survey,简称“CLDS”)。CLDS是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设计并实施的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大规模劳动力动态追踪调查,有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次的问卷。2018年CLDS样本覆盖中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西藏、海南、新疆),其中城市样本社区共133个。由于一些变量存在缺失,文中使用的有效社区样本量为115个。
1.因变量。因变量是社区治理绩效。借鉴盛智明等人研究[2],将社区治理绩效分为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和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指社区硬件建设的绩效,包括社区人居环境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区人居环境包括社区绿化率(%)、社区整洁度(由低到高,1-10分)、社区污染程度(包括空气、水、噪音污染,由非常严重到没有,1-5分,取平均值),将各个指标值做标准化处理,然后做主成分因子分析,生成特征值大于1的“社区人居环境”指标(累积解释方差比例为50.62%),因子分析见表1。
表1 社区人居环境因子分析表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本社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是否有医院、儿童游乐场、运动场所/健身场所、社区广场/公园、老人活动室”的问题来测量。五种设施中有任何一项即赋值1分,没有为0,相加得到每个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总得分(0-5分)。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指社区居民的社区满意度,通过以下三个问题来测量:“您对您的居住环境满意吗?”(由低到高,1-5分);“您觉得您所在的社区安全吗?”(由高到低,1-4分,反向编码);“总的来讲,您认为您的生活是否幸福?”(由低到高,1-5分)。先计算出每个问题的社区平均得分,再通过主成分因子分析,生成特征值大于1的“社区满意度”指标(累积解释方差比例为60.47%),因子分析如表2所示。
表2 社区满意度因子分析表
2.自变量。自变量包括社区社会结构、社区社会资本、社区组织资源,均为社区层次的变量。社区社会结构变量使用社区失业率、社区贫困率、社区高中以下居民比例、社区家庭收入中位数指标[8],做主成分因子分析后生成“社区集中劣势”指标(累积解释方差比例为52.28%),因子分析见表3。
表3 社区集中劣势因子分析表
社区社会资本变量使用社区邻里关系、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社区内社会组织参与指标。社区邻里关系包括以下三个问题:“您和本社区(村)的邻里,街坊及其他居民互相之间的熟悉程度是怎样的?”;“您对本社区(村)的邻里,街坊及其他居民信任吗?”;“您与本社区(村)的邻里,街坊及其他居民互相之间有互助吗?”。每个问题由低到高1-5分,每个问题得分汇总获得个人的邻里关系指标值,再取社区居民邻里关系的平均值,生成社区层次的“社区邻里关系”指标。
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指社区居民是否主动维护社区环境和秩序。其测量是通过居民对以下六个情景性问题的回答来获取:“请问您在本社区是否遇到过以下事件以及是否采取行动?”六种情景包括:“有人随地吐痰或践踏绿地花木”“有人将垃圾乱堆乱放”“有人在墙上胡乱涂画”“有人将车辆乱停乱放”“有人霸占公共用地或设施,妨碍或阻止他人通过或使用”“有人破坏公共设施”。对被访者的每个情景的回答赋值,回答“遇到过”但是“没有行动”的赋值为1,回答“没遇到过”的赋值为2,回答 “遇到过”并“当面制止”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赋值为3。先对居民个体的回答得分汇总(6-18分),再对社区居民的得分取平均值,生成社区层次的“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指标。
社区内社会组织参与是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社区内的社会组织活动分七大类:“娱乐艺术类”“体育锻炼类”“老人协会类”“技能函授类”“知识学习类”“志愿者团体”和“宗教类”。社区居民只要参加了在社区内开展的七大类活动中的任何一类,即赋值为1,从不参加则为0。然后取社区居民得分的平均值,生成社区层次的“社区内社会组织参与率”指标。
社区组织资源在这里专指社区治理主体的人力资源,包括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党组织资源通过计算“党员居民在社区成年居民中的比例”获得。之所以如此测量,是因为居民的党员身份决定了他们会更自觉或更多地被组织动员到参与社区治理活动中,因此社区内党员居民越多,党组织可调动的人力资源越多。事实上,随着党员在工作单位和社区“双报到”制度[9]的推行,以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关系转到社区,社区党组织资源客观上得到加强,这一测量是具有合理性的。社区居委会人力资源包括居委会正式委员人数和居委会聘用的其他人员数。社区社会组织资源包括社区内的社会组织数量和进入社区开展活动的其他社会组织数量。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社区业主比例、社区空间区位。社区业主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区人口构成以及居住稳定性。社区空间区位分城区、集镇、郊区,社区的空间区位会导致人们不同的工作、生活机会,这些社区变量都可能影响社区治理绩效。自变量、控制变量的描述统计见表4。
表4 自变量、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4显示,社区集中劣势因子均值为0,最大值为4.377,最小值是-2.918。在社区社会资本方面,社区邻里关系均值为3.238,最大值为4.333,最小值为2.275;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的均值为10.823,最大值为18,最小值为6;社区内社会组织平均参与率接近36%,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00%。在社区组织资源方面,社区居民党员比例平均为2.3%,最小值为1‰,最高值为75‰。居委人力资源数平均为9.5人,最少的社区仅有2人,最高社区达32人。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平均为5.5个,最小值为0,最大值达到40个。由此可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人口流动和住宅商品化加快,我国城市社区之间出现分化,不同社区在社区社会结构、社区社会资本、社区组织资源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控制变量方面,73.23%的社区位于城区,13.54%的社区位于郊区,10.24%的社区位于集镇。社区业主比例平均达81.4%,表明居住稳定性相对较高,但业主比例的社区间差异较大,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00%。
4.模型设定。因变量社区满意度、社区人居环境为连续型变量,使用OLS回归,公式为:y=b0+b1x1+b2x2+b3x3+εj,其中y为社区满意度、社区人居环境,b0为常数项,表示各自变量均为0时y的平均值,x1为社区社会结构,x2为社区社会资本,x3为社区组织资源,εj为随机误差(又称残差),表示y的变化中不能由自变量解释的部分。
因变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非负整数的计数型变量,表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一定时间内达到的数量,满足事件之间的独立性条件,且方差小于均值,因此使用poisson回归,公式为:
ln(y)=α+β1x1+β2x2+β3x3,
y=exp(α+β1x1+β2x2+β3x3)
泊松回归将预测数值的对数作为自变量的函数,表示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变量每变化一个单位,预测数值的对数发生的变化。为更好地研究不同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以上回归分析均采用嵌套架构,逐步加入自变量。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作为城市社会治理的“重心”越来越受到关注,城市社区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表5显示,在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方面,社区人居环境的平均社区整洁度为7.99分(满分10),空气、水、噪音三种污染平均社区得分为3.77(得分越高污染越低),其中噪音污染(3.63)低于均值,空气(3.80)和水污染(3.89)处在中等偏上水平。平均社区绿化率达到42.9%,这对于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而言还是比较好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平均得分为3.84(最高5),即在五种列出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平均每个社区有近4种。在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方面,社区居民幸福感平均得分为3.79(最高5),居住环境满意度平均得分为3.59(最高5),社区安全感平均得分为3.0分(最高4)。总体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绩效整体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社区之间的治理绩效存在显著的差距,个别指标差距巨大。离散系数是一种相对离散趋势统计量,可对同一总体中的不同统计量进行比较,为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10]。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中,社区污染程度的离散系数最小,为18.62%,最大的是社区绿化率,为60.20%。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的离散系数在22%-27%之间,其中离散程度最大的是居住环境满意度(26.76%),最小的是社区安全感(22.64%)。
表5 我国城市社区可视性治理绩效现状
表6、表7的模型1为基准模型,模型2、模型3、模型4是在基准模型上逐步加入社区社会结构变量、社区社会资本变量、社区组织资源变量。
1.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回归分析结果。表6显示,在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上,社区业主比例大小与治理绩效没有显著关系。社区空间区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上,位于郊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较好于位于城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这可能与城市郊区以新建住宅小区为主有关,小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相对要新一些且更完备。
表6 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的回归分析结果
作为社会结构指标,社区集中劣势无论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还是社区人居环境均没有显著影响,这与国外研究发现社区分层结构与社区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不一致。例如,埃伦发现贫困社区居民接触污染、噪音和其它危害的风险往往更高[1]。威尔逊则发现,由于缺乏高收入居民提供的资金和领导能力,贫困社区具有更少的教会、学校等机构资源[2]。笔者以为,这一差异的形成与社会制度紧密相关。在我国,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心,政府是社区治理最重要的主体,住建部、民政部等政府部门对社区环境、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区生活服务等诸多方面提出了硬性建设要求,出台了若干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1][13],同时政府在人、财、物上对每个社区都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近年来,国家还通过社区微改造等措施完善了一批社区社会结构地位不高的老旧社区的环境和服务设施[14-15]。所以,尽管我国城市社区之间在可视性治理绩效上仍然存在差别,但与社区社会结构的差异性相关度不显著。
与可视性社区治理效果有显著关系的主要是社区社会资本。模型3显示,控制其它变量后,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率每增加一个标准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对数分别显著提高4.4%(e0.043-1),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每增加一个标准差,社区人居环境将显著改善0.167个标准差。这是因为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率实际上体现了社区居民的公共意识和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在居民公共意识强、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程度高的社区,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的要求必然能够得到更及时和充分的反映,已经建设起来的公共服务设施和良好的人居环境也能够得到更加自觉的维护。
社区组织资源与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上,居委会人力资源越多、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越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越完备。显然,社区组织资源越多越有助于吸纳社区建设所需要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由此提升社区可视性治理绩效。
2.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回归分析结果。表5显示,在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上,社区业主比例大小与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同样没有显著关系。社区空间区位对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郊区与城区的差异上,郊区居民的社区整体满意度低于城区居民,这与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的关系相反。其原因可能是,虽然郊区社区内部的公共服务设施较新,也较为齐备,但是郊区居民日常花在工作往返上的时间更多,在出行、购物等生活的便利性方面明显弱于居住在城区的居民,由此降低了他们的社区满意度。在模型2里面,集镇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仅在0.1水平上显著,而且在加入社区社会资本和社区组织资源指标后也变得不显著了。
社区集中劣势对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模型2显示,在控制其它变量后,社区集中劣势每提高一个标准差,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显著降低0.233个标准差。国外研究也发现社区集中劣势会对生活满意度产生负面影响[16]。在模型3加入社区社会资本变量后,其社区集中劣势的影响从-0.233提高到-0.355,这意味着社会社区资本与社区集中劣势之间存在“共变”,即集中劣势高的社区,其社区社会资本也高,因此在控制住社区社会资本变量后,社区集中劣势的“净效应”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但在模型4加入社区组织资源后,社区集中劣势对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的负面影响变得不显著,这表明社区组织资源对集中劣势社区具有补偿效应,可以缩小乃至消除社区集中劣势对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的负面影响。李骏基于上海60个基层社区的实证研究也发现,社区治理绩效可补偿贫困带来的负面影响[17]。社区社会资本与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成正相关。模型3显示,控制其它变量后,社区邻里关系每增加一个标准差,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将显著提高0.437个标准差,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每提高一个标准差,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将显著提高0.271个标准差,且在0.001水平上显著。模型4加入社区组织资源变量后,这两个变量的影响系数变得更大。桑普森等将这种建立在社区居民相互信任、团结基础上,为了共同利益进行干预的现象称为“集体效能”[18]。
表7 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的回归分析结果
模型4加入社区组织资源变量后,整个模型解释力再次得到明显提高,达到34.13%,社区组织资源的三个指标(非标准化系数)都有助于显著提高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具体来讲,社区党员比例每提高1%,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显著提高12.532个标准差;居委人力资源和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每增加1人或1个,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分别显著提高0.020、0.025个标准差,分别在0.1、0.05水平上显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城市“单位制”解体,城市社会治理的重心逐步从“单位”转向社区。中国的社区不仅是城市社会治理的行政单元,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社会单元[19]。社区治理绩效既关乎改善民生福祉和人民满意,也关乎实现社会良序运行和国家稳定。基于CLDS2018数据,中国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绩效是明显的,无论在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还是在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上,整体都达到中等偏上水平,但是社区之间治理绩效的差异十分显著。相比而言,社区社会结构对社区治理绩效的解释力最弱,社区集中劣势虽然与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有一定的负面相关,但不显著。社区集中劣势与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存在显著负面相关,社区集中劣势越大,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越低,不过在把社区组织资源指标加入模型后,相关性转变不显著。社区组织资源对社区治理绩效的解释力主要体现在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上,社区居民中党员比例越高、居委会人力资源越丰富、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越多,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越高。社区组织资源中的社会组织数量越多,可视性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治理绩效也越好。社区社会资本对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和非可视性社区治理绩效均有较全面和显著的影响。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越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人居环境治理绩效越好。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率越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治理绩效越好。社区邻里关系越好、社区非正式社会控制越强,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越高。社区业主比例对社区治理绩效没有显著影响,社区空间区位的影响表现在,相比城区里的社区,位于郊区的社区在公共服务设施治理绩效上更好,但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更低。
社区社会结构是指社区居民在人口、社会、经济等维度上的构成状态。在社会学研究中,社区社会经济地位,社区异质性、社区集中劣势等都是用来描述社区社会结构特征的指标。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个体之间的阶层分化呈现出空间相对聚集的特征,社区人口的社会经济构成状态出现明显差异。从逻辑上讲,社区社会结构不同必然会影响到社区治理绩效。事实上也有不少实证研究成果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威尔逊的研究发现,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娱乐设施等衰败的社区往往也是犯罪率、贫困率较高的社区,这些基本机构的缺乏限制了弱势群体的生活机会[12]。缪等人基于上海的研究发现,社区社会经济地位与社区凝聚力之间存在负相关[20]。然而在本研究中,社区集中劣势作为社区社会结构指标,并不是解释社区治理绩效最有效的指标,其原因如下。
首先,社区治理绩效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而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受到结构和行动两个方面的影响。社区社会结构是社区治理面临的客观社会基础,在社区集中劣势较高的社区中,居民整体满意度低于社区集中劣势较低的社区,这是不难理解的。但是治理意味着行动,行动会对结构的功能产生调节作用。社区组织资源、社区社会资本代表着社区治理的行动主体及其资源、行动主体之间的关系和行动主体参与治理的程度。丰富的资源、和谐的关系和高度的社区参与必然会削弱甚至消解社区集中劣势的负面影响,提升社区居民整体满意度水平。社区治理绩效是结构和行动二者互动的结果。这也意味着只有从多元的理论分析视角出发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更加客观地解释社区治理绩效。
其次,社区治理绩效与更为宏观的制度环境紧密联系。在西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甚至相互对立,社区作为社会的组织单元高度自治。因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区人居环境等社区治理绩效,高度依赖于社区自治主体的资源和资源组织动员能力,无论是可视性社区治理还是非可视性社区治理,其绩效都呈现出与社区分层地位紧密相关的特征。在我国,社区既是社会单元,又是国家治理的行政单元,具有国家与社会的二重性特征。在我国,执政党和政府在社区治理中不仅是政治领导者,也是社区治理的财政资源供给者,还是培育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促进者,由此极大地缩小了社区分层地位造成的社区之间在公共服务产品和人居环境上的显著差别,促进了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对于那些居住在社区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社区中的居民,社区硬件建设的改善和差距的缩小,社区社会资本的增加,必然会提升他们的社区满意度。这也是为什么社区分层地位与社区治理绩效之间缺乏西方社会所呈现出来的显著关系的缺乏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共同富裕不仅意味着要缩小个体之间的社会差别,也意味着要缩小社区之间的社会差别。以上研究发现,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提升社区治理绩效提供了对策依据。
一要树立社区社会结构意识,使社区治理更加“精准化”。伴随着城市住宅商品化,社区社会结构必然会出现差别。生活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社区里面的居民,其公共服务需求、人际关系特征和嵌入社区的程度都是不一样的,社区发展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度在不同社区也是不一样的。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为社区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行政力量的介入也容易出现社区治理绩效考核“一刀切”,不同社区社会结构带来的差异化需求和不同的治理问题容易被忽视,治理资源的使用效率难以提高。因此,社区治理应该树立社区社会结构意识,力求做到社区治理措施和治理资源供给与社区社会结构相匹配,尤其要重视那些社区社会结构地位较低的社区治理问题,这样才有可能实现社区治理精准化。
二要重视社区社会资本建设,重建社区公共性。随着单位社区和老街坊社区的逐步消失,新型商品小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主要的生活空间,传统社区的“熟人社会”特征难以看到,不同工作单位、不同文化和生活习惯的人聚集在一起,加上高度的流动性,社区的“陌生人社会”特征增加,因此社区居民的公共性意识不足。社区社会资本是指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特征,诸如信任、规范和网络[21],是在政府行政力量之外形成社区动员、激活社会资源、增强社区团结、促进社区参与、重建社区公共意识的重要力量。社区社会资本是社区治理的软力量,没有社区社会资本就无法将“陌生人社会”转化为“熟人社会”。社区社会资本的形成和积累需要考虑社区公共空间的建设,考虑如何根据社区社会结构特征开展更有针对性、符合社区居民真实需求的活动,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提升居民的社区公共性,使居民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中,以更加包容的心态处理社区利益关系。
三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的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首先要切实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党的领导不仅体现在社区治理的方向把握和治理决策上,还体现在社区党员的积极参与上,以党员的实际行动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初衷。其次要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力量。随着社会治理重心“下沉”,社区面临日益繁重的事务性工作压力,传统的社区居委会人力资源配置已经很难适应社会治理的要求。居委会的资源配置要充分考虑社区人口规模、空间特征和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结构特征,不可以“一刀切”。再次要多渠道地吸纳社会组织、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各种资源,重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扎根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倡导驻区企事业单位承担社区社会责任。最后要发挥第三次分配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尤其是引导更多的资源向处在社区社会结构地位较低层次的社区流动。在社区发展上要先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而不是只做“锦上添花”的工作。
四要树立社区民主协商观念,创新社区协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的实践也需要考虑社区社会结构。因为社区社会结构不同,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就不同,潜在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也不一样。社区治理一定要保障居民在社区重大公共事项上的参与权力,建立有序表达的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培养居民的民主协商意识、熟悉民主协商程序、掌握民主协商技巧、提高民主协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