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照生,罗春蕊,孙艳红,赵晓南,陈瑶瑶,张美玲,周洁楠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网络实验室,云南昆明 650034)
禽流感是一种由禽流感病毒(AIV)引起的禽类传染病[1]。AIV除感染禽类外,也可以感染哺乳动物和人类,与受感染禽类及其粪便和分泌物接触是主要感染途径[2]。根据神经氨酸酶(neuraminidase,NA)和表面蛋白血凝素(hemagglutinin,HA)差异,AIV可被分成许多亚型,目前已鉴定出11种NA亚型和18种HA亚型[3]。我国1994年首次报道在鸡群中发现AIV[4-5],1997年首次报告发生H5N1亚型疫情,并且证明了H5N1亚型AIV能够威胁人类生命安全[6]。此后,H6N1、H7N2、H7N3、H7N9、H9N2、H10N3、H10N8等亚型AIV相继在我国被发现[7-11]。持续的禽流感暴发和流行,使AIV基因重组的可能性增加,对人类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云南省禽类养殖产业较发达,禽类交易市场、禽类屠宰加工厂数量多且分布广泛,农村地区有大量的散养禽类,同时也有大量的候鸟、野生禽类的聚居地和湿地,因此云南省AIV传播和扩散的危险较高[12]。为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降低人和家禽的感染风险,为疫情研判、预警和风险评估提供依据,2019-2022年开展了云南省禽类相关外环境AIV监测工作。
根据《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和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方案》(2011年版)[13]的要求,在云南省16个州(市)139个监测点(涵盖家禽规模养殖场、野生候鸟栖息地、城乡活禽市场、家禽散养户集中地区、家禽屠宰加工厂等),随机采集粪便、禽类饮水、笼具、清洗禽类污水、宰杀或摆放禽肉案板等环境样本,每个监测点每季度采集外环境样本至少10份,于4 ℃、48 h内送往所在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流感/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AIV核酸检测,并将阳性样品一式三份分装,全部送到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H5、H7和H9等亚型分型鉴定。
对各州(市)采集的禽类相关外环境样品,使用病毒RNA提取试剂盒(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型号SDKF60102)提取核酸,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应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对样品进行AIV核酸检测及亚型分型鉴定。H5、H7、H9亚型的引物和探针序列,由国家流感中心提供。反应体系为美国Life公司的AgpathIDTMOnestep RT-PCR Kit试剂(AM1005)。其他N亚型(N2~5、N7~8)亚型核酸检测试剂盒,以及部分市(州)的商品化试剂盒,购自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操作。
利用WPS Office 2019和SPSS 25.0软件,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和整理,利用χ2检验进行阳性率比较,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利用 Mapinfo软件,根据样本核酸阳性率,统计分析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以及不同场点、样本、亚型的分布特征。
2019—2022年,在云南省16个州(市)139个监测场点共采集外环境样本3 235份。其中:家禽散养集中区域样本326份、城乡活禽市场样本2 263份、野生鸟类栖息地样本209份、家禽规模养殖场样本411份、家禽屠宰加工场样本26份;禽类粪便样本984份、笼具表面擦拭样本703份、宰杀或放置禽肉案板表面擦拭样本565份、禽类饮水样本413份、禽类清洗废水样本570份。
检测结果(表1)显示:共检出1 124份AIV核酸阳性样本,总阳性率为34.74%(1 124/3 235);2019-2022年的年均阳性率分别为28.76%(222/772)、26.31%(161/612)、38.06%(317/833)、41.65%(424/1 018),阳性率逐年提高,不同年份间存在显著差异(χ2=56.86,P<0.001)。各亚型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H9亚型(88.88%,999/1 124)、H5与H9混合型(4.27%,48/1 124)、未分型(3.47%,39/1 124)、H5亚型(3.02%,34/1 124)、H7亚 型(0.36%,4/1 124),表 明H9为主要亚型。
表1 2019-2022年度云南省禽类相关外环境中AIV核酸检测结果
不同监测场点统计结果(表2)显示:在5类监测点中,AIV核酸阳性率从高到低依次为城乡活禽市场(43.61%,987/2 263)、野生禽鸟栖息地(14.83%,31/209)、家禽规模养殖场(14.6%,60/411)、家禽散养户(14.11%,46/326)、家禽屠宰加工厂(0,0/26),各监测点间的阳性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263.71,P<0.001)。
不同类型样本统计结果(表3)显示:5大类样本中均有AIV被检出,其中禽类清洗废水的阳性率最高,达47.02%(268/570),其他类型样品的阳性率由高到低依次为笼具表面擦拭样本(41.82%,294/703)、宰杀或摆放禽肉案板表面拭子样本(40.71%,230/565)、禽类饮水样本(30.02%,124/413)、禽类粪便样本(21.14%,208/984),不同类型样本的阳性率总体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46.66,P<0.05)。
表3 不同类型样本的AIV核酸检测统计结果
不同地区统计结果(表4)显示:全省16州(市)在4年内均检测到AIV,各州(市)的总阳性率为14.24%~69.62%,其中红河州(69.62%,165/273)、德宏州(59.23%,77/130)、西双版纳州(48.23%,68/141)总阳性率较高,各地区间的总阳性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213.06,P<0.001)。
表4 2019-2022年云南省各市(州)AIV核酸检测统计结果
禽流感是一种可以引起全身性或呼吸系统疾病的传染病,其病原具有多种变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转化为高致病性毒株[14],这在上海市、江西省等地都有报道[15-19],并从病人的外部环境中追踪到了相关病毒,推断这些病例是由外环境病毒引起的。
本研究显示,2019-2022年云南省外环境样本的AIV平均阳性率为34.74%,且H5、H9亚型AIV均有检出,还存在两种亚型的混合检出情况,提示H5和H9亚型有基因重组危险。不同亚型AIV由活禽排放到外部环境后,可在不同物种间进行基因重组,从而实现跨物种传播[20-21]。本次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的AIV阳性率高于前3年,且检出4份H7亚型,表明不同亚型病毒间重配的风险加大。AIV流行加重可能与疫苗接种率和免疫效果下降有关,也可能与交易市场众多且禽类来源广泛,禽类检疫和准入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以及禽类相关环境消毒工作不到位等因素有关。
本次监测比较了不同监测场点中禽类相关外环境样本的AIV核酸阳性率,发现外环境样本阳性率最高的是城乡活禽市场。活禽市场中,各种禽类混合聚集,人与禽类接触密集,环境中病毒污染较严重,因而增加了人与家禽的感染风险。研究[22]表明,人类感染AIV的最大风险地点为活禽市场,大多数感染者均有与病/死禽接触史或有活禽交易场所活动痕迹,说明人与禽类密切接触是造成人感染的主要途径。这提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活禽市场中病死禽的管理力度,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内环境的卫生清理与消毒,实行定期休市制度,同时也要注重对从事禽类相关工作人员的防护。家禽屠宰加工厂样本中未检出阳性,可能与家禽活动范围小,样本采集份数少有关,也可能受采样时间和采样地点的影响。
本次监测发现,所有类别外环境样本中均检出AIV核酸阳性样本,且阳性率偏高,提示AIV广泛存在于禽类相关外环境中。研究[23]发现,在禽类屠宰、售卖、存放过程中,清洗后的污水、笼具表面、宰杀或放置禽类的砧板表面、禽类饮水、禽类粪便等均为AIV传播的关键风险点。这提示要加强各禽类相关外环境的消毒工作。屠宰、销售禽类所用笼具经清洗后AIV阳性率仍高达40.71%,说明此类笼具有较高的AIV传播风险。因此,建议将屠宰或放置禽肉台面、禽类废水作为重点消毒处理对象,勤换洗禽水和禽类饮用水,及时清洁案板表面,降低AIV传播危险。
全省16个州(市)中,红河州、德宏州和西双版纳州AIV阳性率较高。其原因:一是三地属于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和热带雨林气候,适宜野生禽类生存,因此野生禽类数量较多,病毒传入风险较高;二是农村家禽散养居多,饲养条件差,管理粗放,增加了病毒感染风险;三是禽类养殖场、禽类交易市场、流动禽类摊贩分布广泛,市场禽类来源错综复杂,病毒传播风险较高。因此,这3个地区必须提高警惕,在现有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外部环境AIV监测,严格监管辖区内活禽交易场所,并做好辖区内的死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深入追踪病毒来源,加强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及时防范禽间疫情发生以及可能发生的人感染事件。各州(市)监测到的AIV亚型和数量存在差异,这与各地监测点设置、采样时间、采集样本类别与数量有关,可能会引起结果误差,因此其他地区也不能忽视AIV监测工作。
综上所述,云南省禽类相关外环境中AIV污染逐年加重,污染范围较广;血清型较为复杂,以H9亚型占主导优势;活禽市场污染最为严重,是AIV感染高风险区。因此,应进一步加强禽流感监测以及活禽市场的卫生管理,对重点人群做好防护,降低人间及禽间疫情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