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颖
时隔四十几年,她仍能记起妈妈眼含泪光微笑的那一瞬,她觉得那是这辈子最温暖的一刻。
楼上的邻居在屋顶修了个花园,栽上各色花树,放上阳伞桌椅,我常常在天色将明之时,上去看朝阳,读书写东西。因为是借人家的地方,故将其命名为“借园”。对我而言,东西可以借,但欢乐却是自己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对自己在物质方面无大创造力的一种精神胜利式的安慰吧。
今天这个故事,就是借园主人朱女士给我讲的。她某天上楼浇花,与我偶遇,知道我就是小区邻居们传说中的那个作家,她的小园子不仅给花儿和鸟儿们提供了栖所,还“产出”了许多文字,她自然十分高兴,就给我讲了她父亲的故事。
她的父亲是个军人,抗美援朝回来,已是正团职,娶了她的生母,一个能够用俄文念普希金诗歌的文艺兵,生下哥哥和她。她的家庭,父母郎才女貌,儿女成双,幸福得羡煞旁人。而20世纪60年代中期,那场众所周知的劫难铺天盖地而来,她的父亲也难逃此劫。父亲的军人脾气,受不了横空而来的污蔑,他挥拳奋起反击,被打成抗拒运动的典型。
生母果断而决绝地和父亲划清了界限,斩断了包括与两个儿女在内的所有联系,以保全她在省歌舞团的工作。她和父亲相差15岁,唯一能填补这段差距的,是父亲的官职,而一旦这填充物消失了,平衡自然就崩塌了。
在历经了几乎脱了一层皮的“挽救教育”之后,父亲被发回原籍接受监督改造,唯一的“行李”便是一双儿女,儿子五岁,女儿三岁。老屋早已不在,生产队腾出一间保管室,室内除了一个倒扣的拌桶,什么都没有。但比起有人监视一不小心就可能挨皮带的土监狱,这间晒坝上空空如也的小房子,也就没那么恐怖了。
父亲早年当过篾匠,求得队长允许,从后坡拖回几根竹子,剔枝砍丫,不出半日就拼出一张竹床,一张小桌,三根小凳,把随身带的军被、饭盒、水壶往上一放,勉强就算得是一个家了。三个石头支上当年从日本鬼子那里缴来的一个长条饭盒,烧上开水兑灰面,就算是一顿饭了。他们那天吃的第一顿饭,是糨糊。
晒坝西边还有一户人家,住着母女俩,与保管室相距三四百米,此外周边半里,再无人家。那两母女,据说是地主,与村里人没什么来往。地主婆六十多岁,膝盖有病,走路一瘸一拐,她的女儿三十好几了,一直没有出嫁。
地主家的小姐,通常是令人浮想联翩的,但这个小姐,却和想象的不一样。她没有白净的皮肤,也没有光亮柔顺的头发和纤细柔美的腰肢,更没有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玉指。她面色青黄,头发发黄而且开叉。小眼睛,大脸盘,一对龅牙破口而出,很不安分地顶在外面,而且还发黄。她年过三十没有出嫁的原因,大致是因为长相,而地主小姐的身份,只是雪上加霜而已。
晒坝两头,一东一西两家就成了邻居,灯火呼应,炊烟融聚,一个地主,一个劳改分子,彼此倒也没什么嫌弃,虽不敢像正常邻居那样,你端着碗来我家摆龙门阵,我拎壶酒去你家打牙祭,但偶尔派娃娃搭个火借个盐什么的,倒也并不算什么忌讳的事。久而久之,两家彼此也有了些小小的照应。小姐最怕看到父亲给娃娃喂糨糊,经常偷偷把他家的面拿去加点黄豆面炒熟,再下锅时,满屋生香;父亲编竹虾筢到竹林背后的小溪里捞到小鱼,总是用草穿成两串,一串挂西屋门口,一串带回家中,煮得一锅腥气。
每当这个时候,地主家那位小姐,现在他们知道她叫芦花,就会摇头皱眉,觉得糟践了东西。父亲就自我解嘲,说要是有一碗油,把它们炸得喷香酥脆,再撒上一撮辣椒面和花椒,就美了。
但现实是,这些东西一样都没有。
下一次,父亲再捞鱼的时候,芦花跑来,把两串都接了,也不言语,一路小跑就进了竹林子,过小半天后,就端回一碗金黄酥脆的小鱼,放到竹桌上,香气四溢,两个小孩吃得嘎嘣乱响,父亲吃得满眼泪光。
芦花做鱼,其实用的是“炕”。她把小鱼放置在一个瓦片上,瓦片下面烧小火,慢慢炕干,这原本是做猫食的办法,不同的是挤了内脏加了几颗盐和干辣椒面,芦花称它为猫猫鱼,父亲则称之为芦花鱼。
朱女士说,那时乡下没什么玩事,她和哥哥就当了芦花的小跟班,而芦花也乐得带着这两个孩子,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是少有的几个还会对她笑并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的人。她说喇叭花的屁股是甜的,两个小家伙摘下来就啜;她说蜘蛛在唱歌,两个小家伙就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
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力,芦花真正玩的时间并不多,只是两个孩子觉得她做的事好玩而已。比如抹玉米,她把两个玉米棒碰在一起揉搓,笸箩里顿时就下起了金黄的雨;比如宰猪草,她把一捆捆苕藤放在刀痕累累的菜板上,咚咚咚的一阵响,苕藤叶青汁四溅,不一会儿就变成一锅熱气腾腾的猪食,她常常变戏法一般,从锅中掏出一个鸡蛋或小红苕,犒劳犒劳身后的小跟班和忙活了半天的自己,烟气氤氲的灶房里,芦花总能从坛子里、炉灰里、蒸笼瓦罐里掏出一点土豆玉米胡豆花生什么的,让他们雀跃欢喜。
他们的童年时期所有的温暖都与芦花和她的厨房有关。她总能用最少的油盐,做出味道完全不同的饭菜,每个月初,她就把不多的菜油和盐一起,炒得喷香,装到一个罐子里,每次煮菜的时候,往里放上一勺。她会用泡菜坛子里的酸盐水加上几粒小米椒,调出味道极好的蘸水,用来蘸萝卜。她能在孩子们吃腻了红苕之后,把红苕晒干磨细兑水打入开水锅里做成粉,拌上蒜泥香葱,吃得人满身大汗。
后来,父亲因为觉得自己做饭实在太难,向队长申请让孩子们在芦花家搭伙。队长打趣说:要搭干脆全家搭,免得你天天吃糨糊吃坏了我没法向上面交代。
再后来,某一天早晨,父亲让儿女不再叫芦花姐姐,而是改口叫妈妈。女儿毫不犹豫地改了口,儿子迟疑了半晌,也改了口。那天,爸爸和芦花都非常高兴,爸爸用乡里人非常稀罕的旧军用挎包,换了两斤猪肉,芦花不惜血本,拿出过年都舍不得用的几颗冰糖,一副日子不过了的大手大脚样,倒出瓶底的菜油,把肉皮炸得酥亮,然后切片垫上黄豆,上锅蒸了两个小时,开屉之时,整个晒坝都迷醉在一片香气之中。
父亲说,那是东坡肉,苏东坡在流放的时候发明的。感谢老天爷,能让我在最苦最倒霉的时候遇到你!
他的筷子指着碗里的肉,而眼睛却瞟向芦花。
芦花的脸红得仿佛桌上仅有的二两酒是她一个人喝了一般。
朱女士说,时隔四十几年,她仍能记起妈妈眼含泪光微笑的那一瞬,她觉得那是这辈子最温暖的一刻。
几年之后,父亲平反并落实政策。她们的生母,以当初离开父亲的速度,扔下已靠边站的后夫,冲到乡下,花枝招展地在父亲面前一亮相,用朗诵腔说要与他“重新找回失去的年华”。父亲说自己不懂表演艺术,也不想回省城,只想安安静静吃一顿东坡肉,你如果会做,就帮我做一份吧!
这场景很像川剧《马前泼水》,负心的妻子想请重回荣华的丈夫原谅。丈夫在马前泼了一盆水,说:你将水收回盆中,我便原谅你!
东坡肉就是父亲泼出的水。
父亲再没回成都,只是在当地政协谋了个闲职,退休后与芦花一起,白天读书钓鱼,晚上看五集连播的电视剧,吃吃猫猫鱼和东坡肉,至前几年无疾而终,享年76岁。死前,他无数次给儿女们说过:“你们一定要好好对待你们的妈妈。”
这里,他所说的妈妈,指的是芦花。
儿女们都回省城工作了,并各自生儿育女。他们前些年也试着去看过亲妈,但每一次听到的,都是她怨念十足地咒骂父亲的品味和芦花的丑,于是就再不去了。
芦花不习惯城里的生活,一个人在老家生活,她说这里每一片树叶上都结着以往的日子,令她欣喜快活。儿孙们每月都会回去看她,一到家就嚷嚷着要吃猫猫鱼和东坡肉。
我在楼上花园,曾碰到过一个婆婆来浇水,头发雪白,衣着干净,两个牙齿龅在外面,很有卡通感。
我深度怀疑,她就是偶尔来成都看女儿的芦花,想问问,但害怕太唐突,没好意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