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涛
(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0444)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谷、泗,薄会稽,为梁、楚、吴、淮南、长沙国:皆外接于胡、越。而内地北距山以东尽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僭于天子。”[1]967-968
这段文字主要存在两处疑窦。其一是“内地北距山以东尽诸侯地”的“北”字,有前人认为“北”当是“比”的形讹。清方苞《史记注补正》即认为:“‘北’当作‘比’,其外接胡越,而内地比次距山以东也。与下‘汉郡八九十,形错诸侯间,犬牙相临’正对”[2]14。此外,王应麟在《玉海》转述《史记》本章时,将“北距山以东”写成“比距山以东”,可见王氏也认同“北”是形讹[3]330。
其二是相关句子的句读。对于该处文字,辛德勇进行了重新论证,除了赞同“北”是“比”的形讹的观点,在文段内增加“淮阳”之外,还改动该处的句读,“皆外接于胡、越”前以句号和上文断开,而转为下读,与“而内地北距山以东”同属一复句内。建议相关句子订如下:
“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谷、泗,薄会稽,为梁、楚、吴、淮阳、淮南、长沙国。皆外接于胡、越,而内地比距山以东,尽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僭于天子。”[4]389-391
本文认为,首先“北”不当是“比”的形讹,原文“北距山以东”的写法是正确的;其次关于相关句式的句读,和点校本对比,辛氏主张的“长沙国”后以句号煞尾,对原文的语义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关键在于“皆外接于胡、越”的划分问题,即到底是归为上句还是下句,不同的划分方法对于整个文段的语义解读,及语篇层次划分存在根本性的差别。对于是否增加“淮阳”这一地理名称,文章暂不讨论。具体阐述如下。
依照方氏等人的看法,“北”当写作“比”,那么原文改订则变为“比距”连文。然而,笔者在秦汉典籍里找不到一例有关“比距”的语料,这在语言的社会性上显然是靠不住的。相反,原文中“北距山”这类“NP方位+距+NP地点”格式的结构,在典籍里中是存在的。如:
例1:居三年,秦攻番吾,李牧击破秦军,南距韩、魏。(《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2:仪且以秦韩之兵东距齐宋,仪将抟三国之兵,乘屈丐之弊,南割于楚,名存亡国,实伐三川而归,此王业也。(《田敬仲完世家》)
例3:昔者,秦西举胡戎之难,北备榆中之关,南距羌筰之塞,东当六国之从。(《汉书·贾邹枚路传》)
文献中“NP方位+距+NP地点”格式的句子较少,进一步扩大搜索范围,以“距+NP地点”的动宾格式为例句进行搜索后发现,出现的频率上升许多。从文意上看,原文“内地北距山以东”的“距”应当理解为“抵达、到”,下文例4、例5中的“距”皆是此义:
例4: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粮,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余里;里数虽多,不费马汗之劳,不至十日而距扞关。(《战国策·楚策一》)
例5:今赵之攻燕也,发兴号令,不至十日,而数十万之众军于东垣矣。度呼沱,涉易水,不至四五日,距国都矣。(《燕策一》)
又,文献中当“距”作“抵达、据守”义时与“据”对举,两者可以互通,如:《史记·殷本纪》“益广沙丘苑台”,《正义》作注云“沙丘台……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距”与“据”互文,“距”即与“据”同义,况且文献中“NP方位词+据+NP地点名词”格式的句子也常见。如:“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乡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史记·秦始皇本纪》)、“豨不南据邯郸而阻漳水,吾知其亡能为矣”(《汉书·高帝纪下》)、“赵南据大河,北有燕、代,楚虽胜秦,不敢制赵,若不胜秦,必重赵”(《陈胜项籍传》)。因此,“北距山以东”的句式是合乎当时语言的用法的。
再者,辛氏言“北距山以东尽诸侯地”读似别扭,“北”与“东”不相属。其实这样的句式也存在于《史记》的其他记载中,如:“当是之时,秦地已并巴、蜀、汉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史记·秦始皇列传》)“北收上郡以东”和“北距山以东”格式上完全一样。本文“北距山以东”的“距”不能理解为“凭借、依据”之义,而应是“及、到”之义,“北距”即是“北到”,《王力古汉语字典》在“距”字的第三个义项即解释为“至,抵达”,其中列举的书证就是《史记·苏秦列传》:“渡呼沱,涉易水,不至四五日而距国都矣。”[5]1353文献中还能找到其他的语证,如:《史记·夏本纪》“淮海维扬州,彭蠡既都,阳鸟所居。”《集解》注:孔安国曰“北据淮,南距海。”又《夏本纪》:“荆河维豫州。”《集解》注:孔安国曰“西南至荆山,北距河水。”孔氏两句注语的“距”分别与“据”和“至”对文,“距”都是“至、到”的含义,在格式上也符合本文的“NP方位+距+NP地点”形式。本文的“距”当解作“及、到”义无疑。
相应的是,如果“比”与动词连用,且动词后带地点名词时,构成“比+VP+NP地点”的格式,在文献中“VP”一般是“至”,如:
例6:其来持两端,故迟,比至河,楚兵已去。(《史记·郑世家》)
例7:毛遂比至楚,与十九人论议,十九人皆服。(《平原君虞卿列传》)
例8:比至城阳,兵十余万,破城阳中尉军。(《吴王濞列传》)
例9:郡国皆震,比至山阳,众十余万。(《汉书·翟方进传》)
何乐士指出,“比”常以“至·宾”为宾语,且常在句首作状语[6]171,这和本文列举的例句情况是相符合的。“至”的意义也是“到、及”,这和“距”语义相近,因此,从语言的简约性来看,既然有“比至”这一结构,就不太可能出现“比距”。
从整个文本上分析,“内地北距山以东尽诸侯地”前说的是“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谷、泗,薄会稽,为梁、楚、吴、淮南、长沙国”,描述的都是汉代东南部、南部的诸侯国情况。对照历史地图来看,汉帝国中央政府直辖的区域,相对于诸侯国而言是位于西北方向的,行文自然是要向“北”叙述,由此推测,“北距山以东”的应该就是先秦典籍常出现的“山东”,即崤山以东。事实上,参照地图后发现,汉朝初年直接管理的地方,基本是原先秦国的疆域,而山东六国则大部分划分为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因此,“内地北距山以东尽诸侯地”则可翻译为“内部地理看北到崤山以东的地方尽是诸侯地”,前后文衔接自然,逻辑也清晰,并不存在相悖的情况。
“而”是秦汉典籍最常使用的连词之一,可以表示并列、承接、修饰、转折、递进等关系。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编写的《古汉语虚词字典》解释“而”字的连词义:“‘而’可以连接词、词组、分句和句子,表示彼此之间的各种关系”[7]118,可见“而”的连接功能十分广泛,可以连接不同类型的语言成分,但根本上的功能是连接两个谓词性结构。
然而,在考察文献中发现,不同功能的“而”在分布上是存在差异的。简单来说,“而”表“并列”“承接”“修饰”义的可以归为一类,这几种义项在使用中表现得较为简单,通常只在文献中表现为单一的语法功能;“而”表“递进”和“转折”义可以归为另外一类,其中的“而”不单单具有语法意义,在不同的语境中还发展出丰富的语用意义和语篇衔接功能。为了论述方便,本文把用作“并列”“承接”等义的“而”记作“而1”,把用作“递进”“转折”义的“而”记作“而2”。
“而1”在使用中一般前后连接两个单一谓词成分,形式上较为简单,语义辖域也比较有限,通常统摄两个简单的动作,或者描述两种事物的形状,如:
例10: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左传·庄公十年》)
例11:子夏、子游、子张皆有圣人之一体,冉牛、闵子、颜渊则具体而微。(《孟子·公孙丑上》)
同时,在文献中可以找到,“而1”不但用于句中的小句中,还可以出现在句子的句首。这种情况下,“而1”连接的不单单是简单的动作或性状,而是前后两件相继发生的事件,刚好在时间上构成前后发展的顺序。这类句子一直到中古时期依旧能找到,如:
例12: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左传·僖公五年》)
例13:阮思旷奉大法,敬信甚至。大儿年未弱冠,忽被笃疾。儿既是偏所爱重,为之祈请三宝,昼夜不懈。谓至诚有感者,必当蒙佑。而儿遂不济。于是结恨释氏,宿命都除。(《世说新语·尤悔》)
例12、例13中的“而”都是用作“承接”义连词。结合例10、例11句分析,可以发现,虽然例12、例13的“而”句法位置发生了变化,但是前后文的语义性质上并没有发生改变。如例12,虽然“而”的后文说的是晋国供奉虞国的祭祀,和前文晋国灭虞是两件不同的事,但本质上都属于相同的文意内容,是晋国灭虞这一历史事件在时间上的前后发展。不过例10、例11表现的是一种共时状态,而例12、例13则是一种历时过程。现在看辛氏提出的划分方案,“皆外接于胡、越”和“而北距山以东”等句同属一句,显然这里的“而”是看作“承接”义连词,属于“而1”,语义统辖“接”和“距”这两个动词。
绝大部分“而2”的分布和“而1”相同,在文献中连接前后两个单一的谓词成分,而这个成分往往是动词。此外,“而2”也常常出现用于句首的情况,然而有些例句和“而1”相比,却体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最明显的特征是“而2”前后内容具有对比性,如:
例14:“坚白”“同异”之分隔也,是聪耳之所不能听也,明目之所不能见也,辩士之所不能言也,……工匠不知,无害为巧;君子不知,无害为治。王公好之则乱法,百姓好之则乱事。而狂惑戆陋之人,乃始率其群徒,辩其谈说,明其辟称,老身长子,不知恶也。(《荀子·儒效》)
例15:(孟子)对曰:“一人横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梁惠王下》)
例16:(齐王书曰:)“今高后崩,而帝春秋富,未能治天下,固恃大臣诸侯。而诸吕又擅自尊官,聚兵严威,劫列侯忠臣,矫制以令天下,宗庙所以危。”(《史记·吕太后本纪》)
例17:言而鬼神或以飨,忠臣以事其上,孝子以养其亲,慈父以畜其子,此有德者也。而以义置数十百钱,病者或以愈,且死或以生,患或以免,事或以成,嫁子娶妇或以养生:此之为德,岂直数十百钱哉!(《日者列传》)
例14、例15中的“而”用作“转折”义,例16、例17的“而”用作“递进”义。仔细观察这些句子的文意,不难发现,和“而1”的例句对比,这些句子的文意内容在“而”字刚好形成分水岭,如例16,前文描述皇帝年少不能治理天下,后文则一转笔锋直指诸吕擅权危害国家。显然,“而”字后的内容更突出,也是说者表达的重点所在。从语用功能来看,“而”前的内容是背景信息,后文是前景信息,前后内容加以对比,以步步推进的方式,逐渐突显整个句子表达的中心,这一点在例14、例15中更为明显。
进一步看,“而2”句还具有表达说者的情感态度和主观评价的功能。其内在的机制是沿着例16、例17的前后文意对比的手段向前推了一步,不仅强调“而”后的内容,还在其中加入了自我性的观点理解或情感倾向,如此,不但对比性增强,语言的主观性也大大强化。这在转折义连词“而”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如:
例18: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左传·庄公二十四年》)
例19:子罕曰:“……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襄公二十七年》)
例20:性善乃能求之,命善乃能得之。性善命凶,求之不能得也。行恶者祸随而至。而盗跖、庄蹻横行天下,聚党数千,攻夺人物,断斩人身,无道甚矣,宜遇其祸,乃以寿终。夫如是,随命之说,安所验乎?(《论衡·命义》)
例21:孔子重赙旧人之恩,轻废葬子之礼。此礼得于他人,制失亲子也。然则孔子不粥车以为鲤椁,何以解于贪官好仕恐无车?而自云“君子杀身以成仁”,何难退位以成礼?(《问孔》)
例18、例19出现在对话中,例19、例20出现在作者的观点论说中。虽然两者出现的语境不同,但在行文结构上却是一致的,说者或读者先是在前句中抛出一个社会普遍认同的观点和看法,接着在“而”后摆出违背常理的事件,前后两者一比较,再说出自己的看法见解,抒发情感。如例18,前句御孙先较多篇幅论述男女的礼节需要分别,“而”后紧着指出鲁庄公让大夫的妻子使用男性的礼节,这是很不可取的;例20先论说世人认同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普遍观点,“而”后则列举历史上盗跖、庄蹻等恶人却以善终,最后对“随命之说”发出质疑。这些例句都是随着层层论说将情感取向和主观态度逐渐明晰。
方梅指出,汉语的叙事语体中,主语所指相同的连续小句里,若句首出现表达言者态度的评价副词时,则这种话题连续性就会被阻断[8]95-96。相类似的是,在例18—例20中也有表现说者或作者情感态度的语言成分,有的是词,有的则是句子。如例18的“无奈不可乎”、例20的“安所验乎”,都是表达强烈情感的反问句型。而例14—例17也出现了类似的情感评价词,如例14的“狂惑戆陋”、例17的“擅自”“矫制”,言者的态度已经不言而喻了。这一点是和“而2”的“递进”“转折”的句法功能紧密关联的,“而2”后的文意要构成对比效果,要出现新的内容,言者对新的内容在情感态度上也会发生变化,且从笔者的调查结果来看,这种变化大多是持贬低和否定态度。方梅认为,在现代汉语中,语义弱化的转折连词经常用于话题转化,即把当前的话题从前台撤出,换上新的讨论对象,典型的连词有“可是、但是”等[9]260。现代汉语转折连词的这一特点,依旧能在上古汉语的“而”身上找到端倪。但有所不同的是,在以上所择取的语料中,转折连词“而”前后内容在话题性上是连续的,真正的差别是前后的对比性和后文的凸显性,以及言者插入的主观性评价内容。从语篇结构上看,“而2”所在的语段可以构成“背景内容—论说内容(文意相反或程度加深)”或者“背景信息—论说内容(文意相反)—主观评述”的结构。
“而1”和“而2”的对照见表1:
最后可以来看《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中的该段文字。分析整个语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而北距山以东”前需要以句号煞尾,与前文断开。因为“而”前后的描写内容是不属于同一文意的,“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直到后面的“皆外接于胡、越”等内容,都是客观描述各个诸侯国的地理位置,在“而”字后内容则话题一转,论述各个诸侯国广阔的领地,关键在最后的“百官宫观,僭于天子”,很明显,作者已经在表达自己的主观态度了,对于诸侯国的势力隐约表达自己的忧虑。“而”的前后内容形成一种对比和转换,语义表述的重点落在了“而”字后面的内容。这是典型的“而2”的特征,准确地讲,“而北距山以东”的“而”是一个转折义连词而不是承接义连词。
首先,“北距”的“北”不会是“比”的形讹,如果改订则不成文意。其次,“皆外接于胡、越”本身就是一个总结性的小句,从点校本的句读和辛氏的句读两种方案来看,其前用冒号还是句号,对语义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关键的是“皆外接于胡、越”的划分问题,这直接涉及对“而”的词义辨析,以及整个篇章结构的改动。如果“而”理解作承接义的连词,那么作者的构篇布局、前后文内容的差异对比,以及隐含的主观情感取向,都将会被消弭。
为何“而”不同的连接功能会呈现如此大的差异?“而2”的功能明显比“而1”要丰富得多。本文认为,这应该源于不同的句法功能有各自的特点。“而1”的“并列”“承接”“修饰”等义,决定了“而”前后的谓词成分或者辖域内容,在语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信息突显度上是一致的,没有轻重之分,因此“而1”在形式表现上就比较简单。“而2”则不同,“递进”“转折”义天然决定了“而”前后的内容是不平等的,后者天然是作为前景句和语义表达重心的存在,而前文内容往往沦为后者的背景铺垫,人们在使用中也会加入各种语用手段增强语言表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