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继新,陈真真
(天津城建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 天津 300384)
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是一项涉及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养老和社区安全的复杂而庞大的网络系统工程。增强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效率,注重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系统性、复杂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重塑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结构与体系,创新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机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多样化、复杂化、动态化的发展趋势,这是当前中国社区建设的应然之义。随着社会基层治理转型、网络信息技术广泛普及、智慧社区快速发展和社区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快速推进,传统的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理论已无法对复杂化、社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的供给实践提供有效的理据释义和政策制度参考依据,应对之策也常常治标不治本,加之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治理模式早已突破以政府为主导的传统单中心供给治理模式,逐渐由政府单中心向政府、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转变[1]36-45,呈现网络化、多样化、自组织的特征,走向愈加网络化的治理样态。价值链网络作为一种创新型商业模式,强调上下游之间在组织关系及业务流程上的网络协同,重组产品整个供应链各环节的价值实现,反映价值的创造、转移和分配过程,从而实现链上多主体协同和价值创造最大化。本文探索将价值链网络理论引入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协同供给治理体系范畴,基于价值链网络化多维特征,探讨与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治理的天然契合性,在多中心协同供给体系中建构主体结构及功能,揭示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多元流程及其内在机制和规律,这对于纾解社区公共物品供给困厄具有一定的应用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对当前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机制创新具有基础理论意义。
经济学对规模经济的解释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量增加的比例大于各种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2]45-50。价值链网络化的“规模经济”特征主要体现在:一是价值创造维度,由于价值网内部自成体系的多中心主体的协同合作,每个供给环节的参与主体只需关注自己核心竞争优势,就可以有效规避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固定成本投入;二是单个供给主体的规模经济维度,价值链网络化有利于联合价值网成员的力量吸引更多参与供给主体,在增加单个供给主体业务量的同时,更容易形成单个成员的规模经济;三是价值网的整合维度,网络以满足公共需求为价值导向,在网络内部形成一定的标准,所有供给主体都围绕着这个价值源进行运作,因而有效提高网络运作的整体绩效。然而,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建设需要大量的初始投资,固定成本远远大于可变成本,且在社区地域范围内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边际成本为零,同时,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因此,一个特定规模的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价值链网络系统的运营成本不会因消费者的增多而大幅增加,即短期可变成本较小。换而言之,在未达到“拥挤性”消费的临界值时,随着消费者用户的增多,每个用户分摊到的固定成本会随之降低,社区公共物品的协同供给绩效会越来越高,即每个用户的平均成本随用户规模的扩大而递减。
价值链网络化的“网络协作”特性既是节点主体之间能力和资源相互依赖及交换的结果,也是为了降低节点主体变动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保证价值链网络组织有效运转的必然趋势。因此,充分利用价值链网络化的“网络协作”特征,对现有不适合协同的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流程进行梳理、重构,通过“流程再造”改变多元供给主体协同治理的 “流转路径长度”,减少管理层次,免除决策中的繁文缛节,形成便于信息快速传递(减少信息扭曲与时滞)、供给高效协同的扁平化管理流程,为多元供给主体的协同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参与路径。目前,仅以政府部门自身力量难以完成社区范围内全部供给信息的传播,无论是基础设施的供给还是社区服务项目的开展,都需要借助多方供给主体的网络协同配合。而在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治理中,其网络协作则表现为包括政府、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供给主体以及参与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透过网络协作互动形成社区产业融合的联合协同供给模式。比如,社区文化活动服务项目的建设与建筑产业、金融服务产业以及相关第三产业的融合互动,推出社区幼托、家政服务、老人餐厅等一系列增值服务,既可以满足社区居民更加精细化、完备化和智能化的公共需求,又能够为多方供给主体带来利益空间,有效实现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治理体系的长效运转。
“社团结构”特征是指价值链网络中还存在其他子网络,其内部节点之间彼此关系紧密,而子网络系统之间的关系则相对稀疏,这种由相同性质、相同类型的节点组成的子网络叫作 “社团结构”。如以政府为主体的管理关系网、以市场企业为主体的利益关系网、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维权关系网和以媒体为主体的舆论关系网等共同构成价值链网络。然而,由于不同“社会团体”的利益偏好和价值诉求形成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或群体抗争,最终会引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成本投入[3]98-120。因此,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治理的价值链网络化范型表明,社区公共物品供给需要逐步向以市场企业为主体、社区自主管理为核心的自组织、协同治理模式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市场、社会组织作为价值链网络结构的 “末梢神经”,是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治理新的载体,协同供给治理需要特别重视发挥它们的作用。强调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诸如城乡基层自治组织 (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团体等 “块”在协调利益、维护秩序方面的作用,把政府管理主导供给的权力、责任和资源下移,实现管人管事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同时,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工作。
鲁棒性是指一般性价值链网络节点的数量远远多于中心节点,这些一般性节点中的某个或某些节点会随机消失,但并不影响整个价值链网络的结构和秩序,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价值链网络化鲁棒性说明,相对于政府而言,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系统中相当一部分处于基层的公众、社会组织似乎是 “冗余” 的,然而,它们不仅是供给系统容错能力的基础,而且也是社区公共物品供给多样性的保证。因此,价值链网络化的鲁棒性、冗余性表明,维持现有供给结构有序发展和功能完善的根本途径是保证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结构中影响力大、凝聚度高、发挥中心作用的供给主体和结构不被删除。在协调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治理中,集中表现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治理目标、方向和路径的把握,同时,积极激发、培育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协同供给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中,社会组织的民间性特征,尤其是结构灵活、成员异质性大、包容性强等特点,使其更贴近社区民情,不仅便于及时了解和表达基层群体的意愿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治理韧性,增强价值链网络系统的鲁棒性与供给治理的稳定性和冗余性,优化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治理模式。
所谓供给主体是指在整个社区公共物品价值链供给网络中参与并实施供给的各类部门或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外部主体(政府部门、私人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内部主体(居委会、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居民)两大类。从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现实样态来看,具体包括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社区主体四种类型,不同主体之间彼此关联,在不同的社区公共物品供给领域承担着相应的社区公共物品供给职能。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价值链供给网络,多元异质性主体参与是实现协同供给的基础,且不同主体在价值链网络中呈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组织结构、资源优势和运行机理,如表1所示。
表1 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协同供给的价值链网络治理主体及职能
政府主体一般指上一级政府组织和街道办事处。上一级政府组织主要包括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及关涉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区养老和公共安全等多领域的块状行政部门,它是辖区内最有权威的组织,拥有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规划,推行具有约束力的行政决策的职能[4]35-40。因此,政府组织的行政属性决定了其在社区公共物品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中统筹规划的战略地位,有效负责价值链协同供给前期“投资决策层—规划设计层”的项目审批和投资决策,通过竣工验收及评估、监督指导、机制引导等方式宏观调控不同供给主体在“建设施工—运营维护—消费反馈”价值链条间的空间布局、利益分配、资源配置和治理架构,确保公共物品价值链的有效运行[5]43-51。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承接政府职能,联结基层社区单位的主要载体和基础,其在社区综合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行政协调功能、社会管理职能愈发凸显。主要表现为:向居委会(党组织)传达国家政策和方针,贯彻执行上级投资决策方案;贯彻落实上级统筹规划,参与和发挥社区公共物品供给规划设计决策;对社区公共物品建设施工和后期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向上一级行政机构反馈社区公共物品建设需求和评价意见。
市场主体主要包括物业公司和社会企业。物业公司的迅速发展更加贴近社区居民的生活实际,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对城市社区的现代化建设运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社区公共物品价值链网络中将物业公司抽取出来作为单独主体进行解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社会企业主要涉及社区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私人企业组织。其中,相对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而言,市场机制的引入降低了私人企业进入社区的门槛,增强了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活力。物业公司和社会企业在社区公共物品价值链网络供给中不仅是社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也是价值链网络供给系统关系的建立者和维持者。一方面,通过项目投标的竞争方式获取合同承包、特许经营、合同租赁、政府购买的资格,参与社区公共物品“投资—规划—建设—运营”价值链网络结构,开拓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6]68-73;另一方面,市场主体作为价值链网络节点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角色职责要接受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通过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竞争博弈寻求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最佳协同路径。
社会主体主要是指涉及社区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领域,并在民政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民间社会组织,以及民间自发组建却不能在民政部门获得法人资格的“草根组织”,其在承接部分政府职能、弥补市场供给空缺、吸引和整合社会资源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多元化的公共物品供给价值链中扮演重要的角色[6]68-73。社会组织的公益性、自发性、社会性等本质属性,决定了将有更多类型、更大规模、更多数量的社会组织加入公共物品供给价值链网络,通过委托—代理、项目竞标、政府购买、政府补贴等方式参与社区公共物品“投资决策—规划设计—施工设计—运营管理—消费反馈”环节,实现价值链网络内部之间的资金流、业务流、物质流以及信息流的横向流动,促进供给主体间复合协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供给优势,以最低的成本优势获得最有效的供给效率[7]166,降低外部环境风险,及时响应公众多样性和异质性的公共需求。
社区主体主要包括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自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由于多元利益主体在社区空间的博弈,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业主利益受到损害,进一步催生了业主维权的新现象[7]166。作为一种新的供给路径,社区公共物品自主供给是指社区居民自主承担成本、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和生产,主要表现为社区业主的自我供给、业委会居委会的团队供给以及社区单元的集体供给。其中,居委会是联系基层政府和社区居民的纽带,接受基层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指示,协助业委会工作,监督企业和社会组织供给活动,并及时向街道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业委会是沟通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桥梁,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全程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收集反映业主在物业治理方面的动态信息,协同居委会有效协调双方利益关系;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公共物品的最终消费者,具有反映需求、评价服务、全程监控反馈社区公共物品供给全过程的职能。面对政府、企业和市场可能存在的“三重”供给失灵,社区主体的自我供给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公共物品价值链协同供给的监管网络,促进了信息反馈闭合回路的形成,缓解了社区公共物品供给匮乏的困境。
另外,在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价值链网络治理中,协同供给主体之间存在复杂的结构框架与互动关系,形成不同的供给结构节点及环节关系。它基于满足社区居民公共需求,实现公共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链网络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如表2所示,从节点分布来看,同一供给主体分布在不同的价值网络节点,具有不同的角色属性和供给环节,比如政府不仅是价值创造层的投资决策制定者,而且还是价值传递层组织生产的质量监管者、组织协调者、竣工验收者[8]68-69。从节点关系来看,供给节点之间的关系是多维的,具有系统性、层次性和动态性,价值链协同供给网络中供给节点之间的关系受供给环节及价值定位的影响,在同一个供给环节中,每两个节点之间并不一定存在直接关系,网路聚集度越大,处于中心位置的节点与其他节点发生直接联系的可能性越大,但价值链网络治理中公共物品供给协同者与其他各节点都会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9]341。从价值链协同供给环节来看,针对传统社区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的供需失配、行政路径依赖、评估主体单一、反馈与配置机制缺乏等留存问题,价值链协同网络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吸引市场主体及激励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明晰供给主体之间的产权,优化融资运转模式,并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信息收集反馈平台,促进社区主体主动参与,形成信息反馈与利用的闭合回路,最大程度释放供给价值,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表2 社区公共物品价值链网络治理结构节点、定位及协同改善
社区公共物品价值链网络化供给中存在着供给主体间相互独立、功能重叠和角色偏差,工作流程复杂、管理层级众多,供给过程缺乏监督、反馈机制缺失、居民意见表达混乱等问题,导致社区公共物品供给低效,不利于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基于价值链管理新视角,从投资决策层、规划设计层、建设施工层、运营维护层、消费反馈层五个层面分析解构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流程,重点考察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和社区主体间的公共物品供给流程关系。为清晰展示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流程样式,本文以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建设项目为实例,深入剖析其供给流程。
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是项目投资的首要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而且也关系到建设工程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更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及投资效果的好坏。然而,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建设领域存在投资规模失控、工程质量隐患、项目建设重复、运营效率低下等现象,造成工程项目投资的巨大浪费。因此,要节约建设投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给效率,必须优化投资决策系统。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模式是集聚异质性市场、社会及社区多元主体参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模式,实现不同供给主体行为耦合同步及结构有序发展的根基培养皿。公私合作是对政府部门垄断领域的一次改革,在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职能的选择决定了其他参与主体功能的发挥,合作主体间虽为平等关系,但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共项目的选择、评估等负有最终责任。因此,相关政府主体在投资决策层担负着制定行业发展整体规划、规范公用事业建设的重要职责(如图1所示)。
图1 投资决策层流程
在可研阶段,首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当地社区文化服务活动建设需求提供必要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详尽分析,特别是要对项目民营化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民间资本的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10]41-46,确定该项目应采用何种融资模式,即采用传统的政府部门直接投资模式抑或公私合作模式(PPP)。其次,经工作流由基层政府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指令,通过信息流向市场、社区及社区各主体进行社区文化建设政治宣传,整合社区及社会组织多方主体建议和需求反馈,鼓励市场公司和企业参与社区公共项目建设,主动开启合作通道、寻找合作伙伴。
在投资决策阶段,首先,政府除了可以选择直接投资的传统模式,即在公私合作模式中通过结合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监管难度进行综合评价和决策,也可以将国际上通行的政府投资费用指标(PSC)与PPP模式下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和比较,选择最优的PPP运作模式(包括项目外包、特许经营和项目私营化)。其次,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开招标竞争,评估投标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投标者的财务能力状况、风险转移所带来的资金使用效率的高低以及由于引入竞争而产生的费用问题,评估其能否达到最优的竞争势态。通过咨询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在评审中借助打分法、筛选法对招标企业和组织进行财务和非财务两方面的综合评价,从而为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建设项目选择最优开发主体。最后,结合社区文化活动服务项目的特性及其选定的具体运作模式,双方通过签订承发包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对社会组织的职能转让、契约、承诺以及其他控制合作关系引入相关社会主体、社区主体,实现业务合作,积极参与项目筹备和协同监管。
规划设计层主要是基于社区文化的项目需求,通过标准设计、详细设计两个阶段解决规划方案的编制问题,是实现规划目标蓝图的具体路径。通过专业的技术和经验,将社区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建筑风格、基础设施、自然景观以及人文景观等要素进行有机融合,使各个要素能够相互衔接、健康运行,最终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如图2所示)。在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规划设计流程中,不同范围的参与主体具有不同的协同供给流程。在标准设计阶段,处于价值链顶端的上一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划设计要求,同时,搭建各参与主体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由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及社区主体通过业务关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管理、施工方案模型设计,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参与主体开展方案成果讨论。通过参与主体间的利益争夺、“讨价还价”、相互妥协等博弈方式,协调参与主体各方利益,明确进度目标、细化施工进度、确定施工可能性,并统一不同供给领域参与主体业务范围内的规划设计价值标准。在详细设计阶段,上一级政府组织及街道办事处主要通过制定政策规范,明确规划活动的合法地位,赋予规划方案的合法性,同时,针对信息交流平台各方反馈的需求,进一步深化项目建设模型,平衡协调各模型间的冲突,要求规划(咨询)机构对方案进行修改,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规划建设方案评审,初步确定建设路线和规划方案成果。在此阶段,物业公司、社会企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结合业务合作及委托关系协调彼此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冲突,进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图2 规划设计层流程图
项目公司的建立标志着工程开始进入建设施工层。如图3所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具体管理者,需要进行项目的筹资、建设、运营,需要与银行、原材料供应商、建筑承包商、保险公司等签订一系列合同,理顺与建筑承包商、原材料供应商的合同业务关系,并提出开工报告,流程具体包括建设文档、机构审查、施工以及竣工验收阶段。
图3 建设施工层流程图
在建设文档阶段,主要以业务合同签订为前提,由上级建设单位统一领导,明确要求各承包商、监管单位、供应商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完善机构、人员、经费和材料设备等必备条件的文档建设,确保相关机构和人员业务活动程序环环相扣,从而确保基建工程、外购设备或其他技术项目进度目标的鉴定和验收顺利完成。
在机构审查阶段,主要针对施工设计方案而言,经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审查机构对社区文化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审查,将项目建设质量控制由施工阶段提前到设计(勘察)阶段,将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由事后管理提前到事前管理,充分发挥事前审查作用,及时发现、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减少事故损失。
在建设施工阶段,经过施工图设计方案的审查,项目进入建设施工的关键环节,由项目合作开发商根据外包合同、特许经营协议和私营化契约规定,按照技术、工期、进度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业务要求承建,也可以分包给工程承包商,同时,根据现场施工信息反馈,及时应对需求变更,优化施工建设路径。其中,政府主体在施工建设阶段主要结合合同及契约关系进行管理和监管,社会主体结合与项目开发商的具体业务合作关系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管,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另外,项目施工建设的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接受公共服务的效果,因此,社区主体在建设施工阶段发挥着协同监管的职能。
在竣工验收阶段,当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施工进入竣工验收的尾声,针对项目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质量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预验,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单位五方验收,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对五方技术资料、工程质量、验评程序、验评结论等监督验收。最后,由施工单位配合承建单位做好工程验收备案表报送政府工程建设监督部门,并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向承建单位移交工程,填写项目工程交工验收书。
社区文化服务建设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标志着开发阶段结束,项目开始进入运营维护层。如图4所示,其也是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的核心阶层,具体包括运营模式选择和协同运营两个阶段。
图4 运营维护层流程图
在运营模式选择阶段,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直接关系到项目经济效果,要求运营商必须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绩,有较强的商业和合同管理能力,且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而项目公司或者承建单位作为实物供给核心主体,应结合投资决策层确定的最优PPP运作模式选择直接运营,或通过与专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并由后者运营公共文化和物品的生产供给。同时,为了确保项目运营和维护按照特许协议进行,政府主体、社会贷款人及投资者、社区主体都拥有对项目进行监督的权利。
在协同运营阶段,其核心目标是确保运营维护长期有效,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首先,政府主体通过完善法规政策,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奖励先进、处罚违规,规范项目公司的运营活动,鼓励社会投资,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其次,社会主体与私人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及合同关系,在兼顾各方利益的条件下,完善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再次,社区居民作为价值协同网络的基本节点,也是协同运营的最终消费者和购买者,在监管运营效率高低上最具发言权,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有效促进了多元参与供给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为监管反馈提供丰富的信息渠道,促使公共项目能够提供长期、持续、稳定的服务。
消费反馈层针对社区公共物品供给效果提供反应,其是多中心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流程的逆流闭合阶层。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的进步,正颠覆式地改造传统价值链,打破了公共物品自上而下的传统供给模式,引发价值链逆流现象,即更加注重社区居民的消费反馈。以社区居民的公共消费需求为参照,指导投资决策端口的投资方向和未来的规划设计目标,在真正意义上将满足公众的公共物品需求提到至关重要的位置。如图5所示,消费反馈流程具体包括响应沟通和消费反馈两个阶段:在响应沟通阶段,相关政府主体应充分利用其行政优势构建政府、社会企业、社区居民、NGO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同时,完善信息沟通保障体系,利用现代电信、计算机、软件和网络服务整合评估各方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反馈信息,有效增强各方信息沟通响应效率;在消费反馈阶段,主要针对社区居民的消费以及监督反馈,对反馈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处理,保障信息沟通成效最大化。同时,及时了解公众诉求,通过各相关主体之间信息流、业务流、工作流的交互作用指导投资决策层的投资决策和规划设计,有效调整协同供给模式、改善运营方案、调整协同供给内容、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进而响应社区居民公共需求。
图5 消费反馈层流程图
总之,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结构,不仅能够让多中心供给主体具有全局意识,而且还能跳出价值链捆绑体系,发现自身的比较优势,培育优势环节,放弃劣势环节,重塑核心竞争优势。通过分解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价值链网络协同供给流程,可以清晰地看到社区公共物品整个价值链的价值创造活动,不仅蕴含在公共物品的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之中,还体现在利益相关者(金融机构、原材料供应商、建筑承包商、物业公司、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保险公司)相互作用的范畴中。进一步而言,如图6所示,对社区公共物品的整个供给流程来说,其价值链网络的基础作业包括社区公共物品供给的“投资决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维护——消费反馈”五大流程,这些活动构成了社区公共物品多中心供给的基本活动。除此之外,辅助活动作为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包括人力资源支撑、信息技术支撑、协同监管、成本融资等,不同规模及类型的社区公共物品涉及的价值链活动也有所不同,且每一项活动都包括直接创造价值、间接创造价值和质量保证三部分。同时,每项活动对协同供给创造价值的贡献度大小不同,对降低整体供给成本的贡献度也不同,每一项价值活动的成本都是由各种不同的驱动因素决定的。因此,价值链网络不同的供给环节和供给流程之间的联系成为降低单个价值活动成本及最终成本的重要因素,而价值链网络中的各个环节的创新则是供给主体竞争优势的来源,计算成本和价差是各个参与供给主体协同竞争比较的基础,供给到需求的双元价值链网络活动标准要求是推动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效率整体提升的行动靶向[5]43-51。
图6 社区公共物品协同供给的价值链网络治理解构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