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萍
(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0444)
“譬”作为汉语比方义范畴最为经典的词语,是上古汉语比方句中最重要的比方动词,也与“犹/若/如”等比方关系词形成了多样化的比方句式。在汉语双音化进程中,“譬”逐渐与其他词凝固形成双音词,后世使用最多的“譬如”贯穿古汉语各阶段,现代汉语书面语中还有一定的保留。在“譬”系双音词中,还有一个与比方句句法、语义发展密切相关的词,即“譬喻”。“譬喻”由短语凝固为双音词,由比方指称词而产生比方动词用法,在汉语史中有其特殊语境,句法、句式也有其独特性,与比方动词“譬”存在明显差异。在汉语由文言向白话转型的过程中,“譬喻”后为“比喻”替代,至现代汉语中,“比喻”成为最常用的比方指称词,在比方动词用法上,“比喻”部分替换了“譬喻”。
李胜梅对“比喻”的句法功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论述[1]119。本文认为对“譬喻”作历时演变研究,不仅有利于探讨汉语比方范畴的表达演变,也有利于揭示现代汉语“比喻”作动词使用的特殊句式的动因。
“譬喻”也作“譬谕”,最早的用例见于《荀子》,上古汉语中“譬喻”“譬谕”见用较为有限,主要有:
例1:辩说譬谕,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奸说。(《荀子·非十二子》)
例2:假象取耦,以相譬喻,断短为节,以应小具,所以曲说攻论,应感而不匮者也。(《淮南子·要略》)
《汉语大词典》列“譬喻”词条,合并“譬谕”,第一个义项为“比喻”,首举书证即例1[2]6699。值得注意的是,该例“譬谕”语义并不是“比喻”,而是“比方说明”义,“譬”“谕”还具有较为明显的独立性,句法上两者是连动关系,语义上是指通过“譬”的方式来“谕(使……明白)”。在上述二例中,“譬谕”“譬喻”仍可看作尚未凝固的短语。
“谕”“喻”,“本同一词,古代通用。后来逐渐有分工,在比喻的意义上用‘喻’,在告诉的意义上用‘谕’”[3]1290。“譬谕”“譬喻”用法相同,由“比方说明”义引申出“比方;比喻”“晓譬说明”二义,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其比方义用法。在比方义上,后多用“譬喻”,少用“譬谕”。故本文以“譬喻”为主要考察对象来梳理其句法语义的历时演变情况。
“譬喻”成词后,以作比方指称词为主,唐以后也发展出构成比方句的比方动词用法,其比方动词用法产生的语境以及特定句式,均受源结构语义的影响。
至中古时期,“譬喻”凝固为双音词,用法单一,为比方指称词。如:
例3:其寓言譬喻,犹有可采,以供给碎用,充御卒乏,至使末世利口之奸佞,无行之弊子,得以老庄为窟薮,不亦惜乎?(《抱朴子·释滞》)
例4:于时沙门释慧朗……以为此经所记,源在譬喻;譬喻所明,兼载善恶;善恶相翻,则贤愚之分也。(《出三藏记集·贤愚经记》)
“譬喻”均用来指称比方行为或比方内容,并不用于具体的比方句。
如例4的“譬喻”,中古时期佛经多用譬喻解说佛法,“譬喻”一词仅以作指称比方行为或内容,而不参与构成比方句式,再如:
例5: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船筏譬喻,汝等善思念之,戢在心怀!”(《增一阿含经·马血天子问八政品》)
此例出现了比方对象“船筏”,但“譬喻”仍是比方指称词,指“船筏”的故事,以其为比方,解说蕴含的佛法。
通过考察,在唐代经学家注释经典的语言中,“譬喻”首见用作比方动词。如:
例6:《周礼·考工记》云:“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此百事之工,各自献其艺,能以其所能譬喻政事,因献所造之器,取喻以谏上。(《春秋左传正义·襄公十四年》)
例7:“故观其器而知其工之巧”者,此又工匠之事譬喻礼乐。观其器之善恶,而知工匠巧拙,器善则工巧,器恶则工拙。(《礼记正义·礼器》)
例8:“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者,……此言脩身之譬也。设我适彼人,见彼有德,则为我所亲爱,当反自譬喻于我也。以彼有德,故为我所亲爱,则我若自脩身有德,必然亦能使众人亲爱于我也。(《礼记正义·大学》)
以上诸例均为孔颖达对经典进行注疏的内容,“譬喻”用作比方动词,例6为“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以”亦可省略,如例7,这是因为N比方是解说对象,带有话题性质。
这种“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出现在唐代注疏中,成就了“譬喻”作比方动词的用法。注疏对典籍原文蕴含的深意加以阐释,需引出语义比较抽象的N被比方,通过比方的关联来说明被比方事物或事理,该语义与“譬喻”契合,“譬喻”因此被应用于联结N比方与N被比方。“譬喻”源结构中“喻”有“使……明白”的语义,这正是其后带N被比方宾语这种句法结构的语义基础。N被比方也有通过“于”引介给“譬喻”的,如例8,有对N被比方强调的效果。
“譬喻”用作比方动词出现在唐代解经语言中,有其特殊的语用环境,是一种“学者”式运用。此外,唐五代及宋,“譬喻”多见于佛经,用来指称比方行为,其后用比方动词“譬如”引出具体的比方内容。如:
例9: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楞严经》卷一)
例10:仰山问中邑:“如何是佛性义?”邑曰:“我与你说个譬喻,汝便会也。譬如一室有六窗,内有一猕猴,外有猕猴从东边唤狌狌,猕猴即应。如是六窗,俱唤俱应。”(《五灯会元·昭觉白禅师法嗣·信相宗显禅师》)
宋代《朱子语类》多见“譬喻”一词,“譬喻”仍主要指称比方行为,不过开始出现新的变化。朱熹在与学生对话中,不仅善于分析前人使用的比方论说,在教导学生时也善于运用打比方的方式来加以阐释。如:
例11:又问:“‘所谓“继之者善”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云云。”曰:“它这是两个譬喻。……盖水之就下,便是喻性之善,……到得说水之清,却依旧是譬喻。”(《朱子语类·性理一·人物之性气质之性》)
例12:此仁所以包得义礼智也,明道所以言义礼智皆仁也。今且粗譬喻:福州知州,便是福建路安抚使,更无一个小底做知州,大底做安抚也。(《朱子语类·论语二·学而篇上》)
以上“譬喻”均出现在朱子语言中,例11是朱子分析程颐、程颢所用之比方,例12是朱子给弟子解析《论语》内容时使用的比方,“譬喻”或作名词,或作动词,语义均指称比方行为或内容,但句式上其后直接引出了比方内容,可见,句法上“譬喻”与具体的比方句尚各自独立,但语意上却已紧密相连。
比较佛经中“譬喻”的用法,后面也往往引出具体的比方句,但“譬喻”与比方句之间句法距离还较远,语意联系也较松散,表现为“譬喻”所在句子的句法、语义自足,后面比方句则由比方动词“譬如”引导。至《朱子语类》发生变化,一是“譬喻”句虽句法自足,但语意还不足;二是不再需要“譬如”等引导比方句,可见,此时“譬喻”已经发挥了引出比方句的功能,只不过这个功能主要还是通过语意衔接来体现,尚未直接体现在句法上。
《朱子语类》中有一例“譬喻”值得注意:
例13:孟子又以射譬喻,最亲切。(《朱子语类·孟子八·万章下》)
“以射譬喻”,句式与孔颖达注疏“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相似,朱熹与学生答问,讨论经典文意,与孔疏在语用上是一致的。这是针对《孟子·万章下》内容来解说讨论,即“智,譬则巧也;圣,譬则力也。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是用射箭为比方来对“圣”加以阐释。例13,N比方“射”在解说语境中为解说对象,故通过“以”来引进,这里“譬喻”后省略N被比方“圣”。
“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产生于经典注疏、解说的语境中,开拓了上古汉语中“譬”系列比方句式的类型,上古汉语“譬”系列比方句都是被比方对象先行的句式,即“N被比方,譬之(犹)N比方”类句式。
明代小说中,“譬喻”有构成比方句的用法,为:
例14:云寂道:“金刚世界之宝,其性虽坚,羚羊角能坏之。羚羊角虽坚,宾铁能坏之。”……弟子道:“还有甚么意味?”云寂道:“金刚譬喻佛性,羚羊角譬喻烦恼,宾铁譬喻般若智。这是说,那佛性虽坚烦恼能乱之,烦恼虽坚,般若智能破之。”(《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第四回)
例15:原来但凡世上的人情,惟和尚色情最紧。……惟有和尚家第一闲……无得寻思,只是想着此一件事。假如譬喻说一个财主家,虽然十相俱足,一日有多少闲事恼心,夜间又被钱物挂念,到三更二更才睡,总有娇妻美妾同床共枕,那得情趣?(《水浒传》第四十五回)
例14三个“譬喻”构成三个比方句,为“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这里N比方是实物,具体易理解,N被比方是抽象事物。这也是一个“解说”语境,N比方是话题主语,与例7“工匠之事譬喻礼乐”用法相似。例15“譬喻说”相当于“譬如”用法,“譬喻”在音节上替代“譬”,“说”起到“如”的功能(“说”已虚化,相当于联系词,引出比方内容),这两方面都体现出文言向白话的转型。该例或为“譬喻说”最早的用例,引起的比方内容为假设情况,但与假设连词“假如”共现,可见,其语义仍侧重类比解说。“譬喻说”用法少见,更多的是“譬如说”,后为“比如说”取代。
清代至民国期间,“譬喻”仍以指称比方为主要用法,如:
例16:这备卷前人还有个譬喻法。他把房官荐卷比作“结胎”;主考取中比作“弄璋”;中了副榜比作“弄瓦”;到了留作备卷,到头来依然不中,便比作个“半产”,……这番譬喻,虽谑近于虐,却非深知此中甘苦者道不出来。(《儿女英雄传》第三十五回)
例17:钦若见已入彀,索性逼进一层,更申奏道:“臣有一句浅近的譬喻:譬如赌博,输钱将尽,倾囊为注,这便叫作‘孤注一掷’,陛下乃准的孤注,岂不危甚?幸陛下量大福弘,才得免败。”(《宋史演义》第二十三回)
“譬喻法”“譬喻”指称比方内容,而具体的比方句中,却使用了“比作”“譬如”,可见,“譬喻”与“比作”“譬如”分工明显。“譬喻”偶尔也用于比方句,如:
例18:先是桓帝初年,京师有童谣云:“城上乌,尾毕通。公为吏,子为徒……”“城上乌”二句,是譬喻桓帝高居九重,专知聚敛;“公为吏”二句,是言蛮夷叛逆,父为军吏,子为卒徒,同时外征。(《后汉演义》第五十四回)
此例“譬喻”也是用于解说语境,为“N比方+是譬喻+N被比方”句式,其中“是”强化了对话题N比方的阐释性质。
综上,“譬喻”作比方动词,产生于“解经”的解说语境,为“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后见用于“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主要是对话题N比方进行解说。“譬喻”作比方动词,主要运用于唐代对经典的注疏、《朱子语类》对典籍的解说、佛经对经意的解说等各种解说类语境。此外,“譬喻”以指称比方行为或内容为主,与“譬如”“比方”等比方动词配合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元代直讲体文献也有对儒家经典进行讲解的,如许衡《大学直解》《中庸直解》等,但并无“譬喻”用例,究其原因在于直讲体是用通俗的口语来译释经典文本,而不是对经典内涵进行阐发,二者目的不同,语体自然有差异。直讲体不具备“譬喻”的话题性,它更多是语意的直接译释,如《大学直解》“明德、新民,譬如两件物,明德便是本,新民便是末”[4]67,《中庸直解》解“此之谓民之父母”为“譬如父母爱养他儿子一般”[4]88,两处都是打比方,用“譬如”引出比方对象,与上述“譬喻”的解说句式不同。
现代汉语中“譬喻”多用作名词,来指称比方行为或具体的比方事例,也有作为比方动词用于比方句的少量用例。《汉语大词典》“譬喻”的现代汉语书证为:
例19:人们把牡丹譬喻为“木芍药”,把芍药譬喻为“草牡丹”,把煤譬喻为“黑色的金子”。(秦牧《花城·思想和感情的火花》)
这里有三个“譬喻”参与构成的比方小句,均为“把+N被比方+譬喻为N比方”句式,这是现代汉语中“譬喻”作比方动词最为常见的句式。
考察CCL“现代汉语语料库”中“譬喻”的用法,除去用作佛经专名,如“譬喻经”,以及词典条目等,共计173条,其中,作比方动词的有26例,约占15.03%,可见,作为比方指称词仍是“譬喻”的主要用法。比方动词,根据其“譬喻”后衔接的成分来看,主要有三类句式:一是“譬喻+N比方”类,二是“譬喻+N被比方”类,三是“譬喻+N被比方+是+N比方”类。此外,还有几例为灵活用法。
26例中最多的是被比方对象N被比方先行的情况,即“譬喻”引出比方事物或事理,用来对前面的被比方事物或事理N被比方进行说明,共有14例。其中,通过介词“把”“将”引介N被比方的有3例,另有2例可看作该句式的变化形式。
有9例“(N被比方+)譬喻(为)+N比方”句式,如:
例20:佛性也是如此,它的体就譬喻为镜子,既然有镜子,它就能显现出相来。(《佛法修正心要》)
例21:岁月倥偬中,经历的所见所闻却是不少,书之竹帛,譬喻流水沉渣,譬喻行云散记。(赵清阁《行云散记》自序)
“譬喻”这种用法有6例出现在当代佛教作品中,很可能是受佛经多用“譬喻”的影响,将“譬喻”直接用于比方句中,使得本为比方指称功能的“譬喻”谓词化,句法上受佛经原来惯用的“譬如”等比方动词类化。
通过介词对N被比方加以标记的句式,为“把/将+N被比方+譬喻为N比方”,可变换为“被”字句式“N被比方+被+譬喻为N比方”,如:
例22:它的典型就是古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所以马克思把它譬喻为一发育正常的小孩。(包遵信《思想的化石》)
例23: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被看作“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被譬喻为红烛和春蚕,用自己无私的奉献哺育了学生,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CCL网络语料)
“譬喻”与N比方之间有“为”衔接,“譬喻为”相当于“譬如”,“为”的功能相当于“如”,即联系动词。基于“譬喻”源结构语义的特殊性,其后带N被比方是其自然句法,而当带N比方时,则需要联系动词。此时“譬喻”功能相当于“譬”。
“譬喻”源结构是“譬而喻之”义,通过比方的方式使被比方对象得以说明,当其作比方动词时,其后加N被比方作宾语是自然句法结构,与语义结构具有一致性。CCL“现代汉语语料库”中共有7例,其中的4例有介词“以”“借”“用”等引介比方对象,另外3例则没有,如:
例24:以“满口齿先落,终身舌未伤”譬喻“柔弱胜刚强”,从而指出学道修真,须以“挫刚锐”为“下手根基”。(卿希泰《中国道教〈磻溪集〉》)
例25:一篇书评里曾借李义山的一句著名的诗——“春蚕到死丝方尽”来譬喻朱光潜一生不知疲倦的劳作。(《人民日报》1993年)
例26:“舆”之为车、车厢、轿子这一类的东西必有所受、必有所载,用这个意象来譬喻大地承载一切,就生出“以天为盖、以地为舆”的意思来。(张大春《认得几个字》)
例27:“松风吹”,风从松叶上吹过来很清香。譬喻心清净了,随你怎么闹,心都清净无烦。(《佛法修正心要》)
“借”也是介词,引进动作行为利用的事物[5]242,与“以”“用”相同,引进“譬喻”的比方对象。由于“譬喻”的“譬而喻之”义含有“喻”的目的性,“譬喻”前常有“来”起到连接作用,将“介词+N比方”与“譬喻”连接起来。与唐经典注疏中“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比较可见,“来”的出现是随着“以”被“用”“借”等替换而出现的,即口语性更强,同时也更为注重前后结构之间的衔接。例27“譬喻”后面直接加被说明的事理、事件,比方内容在前文铺陈,较为松散,故无介词引介。
有1例“譬喻+N被比方+是+N比方”句式,为:
例28:恩格斯曾譬喻克伦威尔是英国革命中“一身兼备罗伯斯庇尔和拿破仑的形象”。(《中国儿童百科全书》)
该句式与上古汉语中“譬之如/犹/若N比方”句式相似,比方对象通过比方关系词引出,“譬喻”与“譬”都是比方动词。上古汉语中被比方对象一般于上文出现,“譬”比方句中用“之”复指,而该例“克伦威尔”为人名,亦简短。只有N被比方形式简短,才不会破坏“譬喻……是”的句法结构,也才能将“是”后面的N比方与前面的N被比方在语义上关联起来。这是一个高度凝练的句式,“譬喻”的施事、受事、与事成分全部出现在一个单句中,当然,如果这样的句子太长,则不易于理解,因此,这种句式使用得不多。
除了上述用于比方句的用法,“譬喻”作动词还有4例其他用法,如“把那极其微细的事物和场合,譬喻着,夸张到了极限”(陈伯吹《寓言漫笔》),“一直到四十岁以后,才知道光阴和日月都是快到无法形容和譬喻的”(林清玄《光阴似箭到日月如梭》),前例与“着”构成方式状语,后例“无法譬喻”作程度补语。
只有真正的比方行为动词才具有这些用法,而“比方行为动词+比方关系动词”式的“譬如”是不能这样用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在比方行为动词范畴,单音词以“譬”为典型,双音词“譬喻”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有所接替,但由于“喻”的语义并合,“譬喻”未能兼具“譬”那么强大的比方句式功能[6]287-312。
由上述语例可见,比方动词“譬喻”主要用于书面语,“把/将+N被比方+譬喻为+N比方”和“以/用/借+N比方+譬喻+N被比方”两种句式较为典型。在佛教相关作品以及台湾地区文人散文中较为集中。这是因为“譬喻”指称在佛典中出现多,故在介绍佛教的作品中成为一个“熟悉”的选择。汉语文白转型中,作为功能相当的双音词,“比喻”中“比”替换了具有文言色彩的“譬”,“比喻”更适合白话语体,而台湾地区文人作品偶用具有文言词素的“譬喻”。
由于源结构中“喻”的语义附加,“譬喻”凝固成词后并不等同于比方动词“譬”,而是用作比方指称词。直到唐代解经学者在经典注疏中,对某一内容蕴含的抽象事理进行解说、阐释时,“譬喻”被用作比方动词,主要句式为“(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相比于“譬”式比方句式,句法、语义都发生了转变。语义上,由对N被比方解说转变为对N比方解说;句法上,由N被比方先行转变为N比方先行。此后,“譬喻”用于比方句式,其本质亦多为“解说”语境。
花咏认为:“‘譬’与‘谕(喻)’本来就有意义上的密切联系,加之使用中常常同时出现,‘譬’所包含的‘比喻、比方’的意义就慢慢地过渡到了‘谕(喻)’的身上。”[7]10-14本文认为,单独的“谕(喻)”具有“比方,比喻”义,或许是受了“譬”的词义类化作用,但在“譬喻”成词后作为比方动词使用时,其语义、句法特征仍然受到“譬而喻之”这一源结构影响,而不是单纯的“比喻”用法。
至现代汉语,“以+N比方+譬喻+N被比方”句式中“以”为“用”“借”等替换,同时,“把/将+N被比方+譬喻为+N比方”句式更为普遍。在后一种句式中,“譬喻”即“譬”的等价体,当其后语义成分为N比方时,比方关系词“为”附着其上,功能相当于“如”;通过句式转换,语义功能又回到了“譬”式比方句的功能,即对N被比方进行说明,只是原先“譬(之)”句式中,N被比方或以“之”复指,或承上省略,而现代汉语则通过介词“把/将”把N被比方提前。此外,佛经多用譬喻的“熟悉语境”影响、“譬喻”之“譬”的文言色彩,这些因素也一定程度上导致“譬喻”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被作为比方动词来使用,这些用法是区别于“比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