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国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在于人才。本文即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所需要人才的角度入手,对创设集体经济的更有效人才机制进行探索。研究依托中央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作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投身乡村的社会各界人才,尤其是“新乡绅”人才的机制。
脱贫不是终点,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是关键!应该立足于乡村振兴的迫切需求,研究打造农村集体经济更有效的人才机制,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价值的成果。
一、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的理论基础
对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梳理发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研究主要体现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理论机制、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部分学者研究认为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的一部分,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其中一些研究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质上是小农经济,实现股份制农场及农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路径(杨博文、牟欣欣,2020)。一些研究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是合作经济的一种形式,必须通过合作制改造,才能成为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孙国贵,2015)。一些研究则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培育路径、机制与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温淑萍,2020)。
学者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研究不多,有研究认为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环境下,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入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关键问题(陶喜艳,2020)。对村干部的研究,认为村干部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显著(白杨,2021)。“新乡绅”是当前农村出现的一种新现象,“新乡绅”阶层可以弥补体制内精英治理的弱化,填补乡村治理中的主体空缺,应将现代新乡绅定位为农村知识分子为主的乡村文化和社会精英力量(黄贵洪,2015)。
学者研究成果为本项目研究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但仍然存在一些欠缺,已有文献大多忽略了村级干部的个体异质性。在认为高素质人才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的同时,仅强调村干部的作用,而从机制上研究引进、培育高素质人才的不多。一些研究也提出了“新乡绅”的概念,但基本上仅仅将“新乡绅”定位为农村知识分子为主的乡村社会精英,对“新乡绅”的主体即“外地工作退休后返原籍的各方面人才”缺乏进一步探讨。可见,大多数研究都未系统地从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要因素即人的因素展开深入研究。或者说,大多数也主要是在观念上的强调,缺乏从制度到具体操作的整个机制上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人才进行全面研究。本研究即从这一角度入手,对创设集体经济的更有效人才机制进行探索。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本研究注重探索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的内在机理,通过理顺振兴乡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之间的内在联系,科学评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缺失现状与建立人才机制的迫切性,从而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起到推动作用。
二、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现状与存在问题
当前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主要构成及其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表现为:
(一)党委政府领导下配置一定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市县两级村集体经济办划入市县农业农村办公室,成为专门工作机构,配备擅长经济的专业干部。在此基础上,发挥市县党委作用,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可用资金和发展项目。配置的经济管理人才,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党委政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任务。但这一配置在经济管理专业人才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缺失。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待完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在人才的使用上,与一般干部并无太大差异;在人才的评价上,没有系统完整的评价体系;在人才激励机制上,晋升仍要看年限,绩效工资资金也参照一般干部执行。这种环境下,没能激发人才的效能。
(二)建立村集体经济包村工作队。按行政职能及单位人员职数,分片包干,每个行政事业单位或较大型的国企负责一个乡镇里面的具体行政村的集体经济的发展。每月定期或不定期下乡进村了解生产发展状况。在生产经营方向上给予参考意见,在资金上帮助申请帮扶资金,在具体事务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建村集体经济包村工作队的想法与初衷是良好的,但是包村工作队的人员行政关系上仍隶属原工作单位,人员的主要工作也在原单位,对人员的考核与考评也在原单位,从工作效率上来看,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实行乡村第一书记推动乡村振兴。延续脱贫攻坚派驻乡村第一书记做法,继续派出年轻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帮助村民发展经济。乡村第一书记主要负责对接行政事业单位与乡村帮扶工作,负责联络企业力量与乡村资源之间共同发展,做到因村制宜、各取所需。鄉村第一书记推动乡村振兴,主要依据各村不同的优点,避开各村的短板,培育产业,通过互联网+突出乡村品牌,从而形成了实现乡村振兴强大凝聚力,直指村民致富、集体增收的目标。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青壮劳力外出打工,考上高等院校的人才不再回流农村,而留守的则多为老弱病残人群,人才的缺失直接制约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有序推进,对实现农业现代化、乡村产业振兴形成瓶颈约束。此外,第一书记长年驻扎在农村,没有特别的情况是不允许回到市县的家中居住的,造成事实上两地分居的情况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以及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建立“党建+”模式。实行支部引领、能人带动的方式,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实施乡村振兴建设。主要做法是因地制宜探索发展,鼓励有技术、懂管理的能手和有头脑、懂市场的外出务工人员回到本村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带领村民致富。尽管这些能人有技术、懂管理、有头脑,但农村集体经济的底子薄,加上上述第三点讲到的农村缺乏青壮劳力及有知识的人才,很难把事业做大做强。
(五)派驻大学生村官。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毕业以后,回到农村创业。大学生到农村来当村官。其主要目的是让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做基层工作,利用他们的开辟意识和创新精神,以及一定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能力,密切联系群众,担起村干部的大任,扎根农村,为村民谋福利。农村主要任务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需要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的技巧、经验以及销售方式和销售经验。事实上,大学生村官并未完全具备这些技能与专长,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此外,尽管大学生村官是非公务员身份,但其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缺乏激励机制。总体来看,大学生村官存在着对三农工作并不完全了解,很多是为了就业而就业,具体的实践技能需要一个培养过程。
纵观全局,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从建国后农业生产初级合作社,到1978年实行基本農业生产资料(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实施主要力量仍然是农民。2012年实施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到2013年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以及2015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主体由农民、经济能人和企业家构成。尽管每个阶段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其人才主体仍然以农民为主,基本没有形成人才机制体系,没能更加有效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的对策
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机制的出路,短期上要立足现有人才的充分利用,长期上要创新性地吸引社会各界人才和退休人员返乡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人才和鼓励退休人员回流原籍所在地服务,这是农村“新乡绅”人才的具体形式。如何在政策上解决农村“新乡绅”人才遭遇的现实困难问题,使农村“新乡绅”人才成为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动能,是广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
(一)短期上要突出需求导向,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人才评价体系。无论是党委政府领导下配置一定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还是村集体经济包村工作队,抑或是乡村第一书记、有技术、懂管理的能手和有头脑、懂市场的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都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评价机制,从人才的素质、人才的使用、人才的执行力与贯彻力、人才的创新性、绩效目标考评上,制定指标参数,公正地评价人才的作用,并制定实施相应的激励机制。在激励机制上,配置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包村工作队、乡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按照隶属关系,核定工作量,除应有的下乡补助外,在绩效奖金上给予倾斜;对经济能人、外出务工回流人员,核定村集体收入后,适当提高分成系数,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人才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
(二)长期上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人才机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服务乡村振兴事业。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第十条第(四)款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要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在具体的激励机制上,应为投身乡村建设的各界人才保留原有的身份与待遇,同时核定在乡村工作期间的收入与津贴、伙食补助、住房补助、交通补助等,让这些人才安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三)重点鼓励退休后回流原籍并有意愿服务农村的“新乡绅”的人才机制。鼓励支持城市离退休人员告老还乡,助力乡村振兴,这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一种思路。“新乡绅”主要构成人员是在外地工作但原籍是本地且已退休的党政官员、教育工作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广西人社厅公布的数据,2020年的参保离退休人员为274.63万人,意味着每年约增加200万左右的“新乡绅”。“新乡绅”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有技术有人脉,更有回馈家乡的乡土情怀,是乡村振兴最直接的人才资源。
建立政策吸引——稳定——带动本地机制,充分利用这些人才投身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在具体的激励机制方面,稳步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宅基地使用权可通过转让、出租、互换等方式进行有偿流转和退出。在符合土地使用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新乡绅”回到农村租用土地或房屋,建设自用住宅或改造为客栈民宿等设施。
另外,也可以通过在政策上解决“新乡绅”修缮原有住所等问题,为其参与乡村振兴,提供置业支持和居住便利,使“新乡绅”无后顾之忧,促使“新乡绅”回流农村,发挥“新乡绅”各方面专长,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振兴乡村服务。“新乡绅”定位为农村知识分子为主的乡村社会精英,应对“新乡绅”的主体“外地工作退休后返原籍的各方面人才”进行鼓励,鼓励其回流本乡本村,服务当地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南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