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音乐教学与美育教育融合的实践研究

2023-03-09 14:21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4期
关键词:音乐作品美育素养

马 莉

(沈阳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04)

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与激发活力。大学开展美育教育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过程,其根本目的不是培养艺术家,而是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明确什么是美、美的特点与如何创造美。音乐具有教化功能,对学生进行音乐教育的同时,可对受教群体认识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进行强化。美育与其他教育不同,其形式呈现多样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对于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品质和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崇高的民族精神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音乐学科是审美的艺术,其具有“润物无声”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通过艺术的表现形式,使人在审美过程中,接受艺术的熏陶,在道德与情感上受到影响,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将美育教育和音乐教学相融合,有助于大学生拥有高质量的审美体验,养成良好的审美素养,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这是当代高校音乐教学融入美育教育的意义所在。

一、美育的内涵

蔡元培先生在《哲学总论》中谈到, “智育者教智力之应用, 德育者教意志之应用, 美育者教情感之应用也。”[1]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中谈到, “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 智育、德育(即意育)、美育(即情育)是也。”[2]可以说, 人们对“美”的认识和研究一直在进行当中。

与美育教育思想同时期产生的“音乐美育”思想开端于中国近现代学者王国维,其发表的《论小学校唱歌科之材料》一文中指出音乐在美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了学校唱歌课重点是培养学生对曲调与歌词的审美,还进一步提出了音乐美育的实施方法[3]。蔡元培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以中国古代礼乐思想为例,指出“礼为德育,而乐为美育”[4],联系中国当时的音乐教育现实,清晰表述了“唱歌,美育也”,把音乐和美育紧密联系在一起。

音乐审美教育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论语·八佾》就评价《韶》说:“尽美矣,又尽善也”,表明儒家思想早已注意并感受到音乐可以陶冶性情。在五四运动时期,音乐审美教育同当时的学堂乐歌思想一样,希望有开启民心的精神教育作用,并成为当时的重要思潮。随着我国现代教育的发展,音乐审美教育与我国社会文艺政策及中国现代美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紧密联系起来,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音乐美育教育不仅有精神教育作用,还有审美引领、陶冶性情与促进德育发展等作用。

二、音乐教学融入美育的价值意义

1.精神指引价值

音乐具有教化功能,音乐审美教育具有对德育的辅助作用。音乐教学在对学生进行音乐教育的同时,可对受教育群体认识“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进行强化,强调音乐美化人生的思想和作用。对于接受过美育或者受到美育影响的群体来说,美育的首要价值就在于能够帮助他们丰富、选择、描绘自己的精神世界。正如《乐记》中提到的“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说明音乐响起都是由人内心的情感影响产生的,反过来,音乐也可以作为情感的载体去影响他人的精神世界。无论是音乐本身具备的美,还是对美相关能力的培养都主要作用在精神层面。音乐教学通过提炼关于爱国爱乡的情感教育,提倡传统美德的荣辱教育,赞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教育,弘扬人类共同理想的时代教育,真正实现了音乐学科的精神指引和育人教育功能。教师作为教育者会对内容进行解读并结合教育本质,引导学生掌握初级的“审美”能力,在长期训练后,受教育者会在普遍共识下产生个性化的理解。

2.修养提高价值

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都可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美育教育或许可以解决这类问题。在我国古代,文人雅士就将琴棋书画作为提高修养和展示风骨的修身技能和手段。修养是一种综合的内在思想影响外在行为的表现,浅层次表现的是行为、语言等是否得体,深层次则体现了个体是否有完善的人格和道德自我约束能力。音乐审美教育对修养的提高是隐性且漫长的,它的突出价值在于当个体具备了一定的审美基础后是否能够产生相对应的思维进而影响行为,而这种独特的思维既合乎道德准则,又可以作用于外部对象。例如长期接受爱国主义音乐熏陶的个体,往往具备爱国精神和英雄主义情怀,在面对外部对立对象时会在道德约束下主动保护此类思想不被侵害,也不采用侵害对方的方式。当然,修养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但是音乐对于修养的提高不仅仅停留在意志品质方面,更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可以包容,可以接纳又不迷失自我的品格。

3.美的传播价值

音乐本身就是一种需要通过传播来实现其存在价值的艺术,音乐教育本身也是音乐美的一种传播方式。当一部作品、一种技巧、一场演出、一篇文章呈现出来的时候,教育此时扮演的角色便是对音乐本体进行解读,把作品本身的美呈现出来。在各类作品中,不同题材、内容所呈现出来的不仅是感官的美,更有思想层面的美,在作品中可以领略艺术加工后的名山大川、情感思绪、战争热血等所能联想到的现实世界。在音乐背后创作、排练、钻研等所有付出都是品质的升华,这些也都伴随音乐的形式美展现出人性中光辉的品格美。例如《黄河大合唱》的旋律一响起,人们的内心自然而然就会生出一种使命感,激发出人们艰苦抗争、不屈不挠的精神,进而产生的强烈共鸣能够凝聚所有人的力量。所以说音乐具有美的传播价值,这种传播虽然主要依附于音乐本身,但是它对于人的情感影响大大超越了艺术本身的价值。

三、高校音乐教学中的美育融入方向

2020年10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5]

就高校音乐教学而言,美育教育的融入可分为培养学生自主的音乐审美需求,培养学生音乐表达和音乐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文化内涵的深入理解,以及培养学生用音乐表达情感、提升个人修养四个方向。

1.培养学生自主的音乐审美需求

音乐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发现音乐的美,对音乐产生兴趣。学生参与音乐教学活动,在互动的过程中获得快乐,满足其音乐审美需求。例如,古典音乐中严谨的创作原则及民族声乐题材中对祖国的赞美和热爱,都可以引发学生情感和思维的共鸣,在满足审美的同时达到教育作用。同时重视音乐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学生意识到在课堂中获得独特的体验及感悟后,将音乐作为抒发感情、消除不良情绪的一种工具,从而为学生拥有健康的身心提供保障[6]。音乐中蕴含着多元文化,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存在一定差异,教师可采用科学可行的手段挖掘音乐中蕴含的文化,使学生在学习音乐的同时拓宽视野,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身文化艺术修养。

鸡球虫病是一种由艾美尔球虫寄生在肠上皮细胞所致的一种综合性疾病,分布广泛,四季均可发病。尤其是在春夏时节,因为气温过高、雨水多、昼夜温差大,此病最为流行。该病对3月龄以内的鸡危害较大,尤其是15~45日龄的鸡发病率高,发病后死亡率高达80%。林下养鸡的饲养条件比较简陋,鸡群在活动时是在场地宽阔、树荫覆盖程度广的地方,而这种地方阳光照射不到,地面多潮湿,很容易感染鸡球虫病。

2.培养学生音乐表达和音乐创造能力

音乐实践能力分为合作、创造、表现、表达、审美等。教师鼓励学生亲身参与音乐活动,学生可自由选择作品,并在潜移默化中学会表达,对优秀作品进行再现,这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在对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进行培养时,教师以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活动设计,使学生在熟悉音乐作品的同时逐渐掌握一些基本技能,从而做到对音乐作品的有效掌握和表达。

3.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文化内涵的深入理解

只有学生对音乐深入了解,获得一定经验,掌握一定的规律,才可以明确音乐的文化特征、艺术形式,从而构建科学完善的知识体系,实现学生音乐素养的有效提升。教师可以适当提出任务或问题,引导学生对作品的价值、形式进行分析,使学生逐渐理解并形成相应的能力及素养。例如:在教学活动中播放音乐作品,学生通过倾听感知并发挥想象,深入理解音乐作品所蕴含的情感,而教师要引导学生讨论、思考音乐的应用意义。

4.培养学生用音乐表达情感、提升个人修养

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开展的音乐活动,就是音乐情感体验。学生不仅可以在教学活动中获取知识,而且可以得到一定的学习体验、情感体验,并进一步学会利用音乐传递和表达情感。例如,教师在平时开展基础教学时,通过合唱、合奏等方式,让学生不断夯实个人的音乐专业技能,使其音乐表现能力有所提升。学生可以在音乐表演实践过程中真正实现体验美、感受美,提升个人修养,甚至展现家国情怀。

四、高校音乐教学中美育融入的困境

1.学生对音乐审美教育理念的重视度和认识度不足

就目前情况而言,学生能充分认识到音乐审美教育对于他们人生观和美的感知能力构建的重要性,但依然存在部分学生把音乐审美教育等同于“音乐欣赏”课程,以修学分为主要学习动力,因而无法体现美育的真正意义。另外,就音乐欣赏课程而言,尤其是红色音乐欣赏课程,其通常以歌剧、舞剧等教育形式出现,这种音乐形式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并不常见,学生欠缺相关专业认知的积累,对于音乐作品中蕴含的深厚情感、内涵较难引起情感共鸣,影响了学生对整体审美感知的培养。

2.教师的审美素养参差不齐,美育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

教师通过音乐课程的教学,引导学生通过对音乐作品的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等的感受和理解,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鉴赏和评价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现实中,一些高校音乐教师的审美素养水平参差不齐,主要表现为:第一,有些音乐课教师缺乏相关美学和教育学理论知识。由于对学科应用性的追求较为明显,对美学理论、审美教育学、审美心理学知识了解不够,所以音乐课教师主要着眼于单纯的知识讲授,而缺少对于学生审美素养的培养,音乐课教师将美育融入教学的意识明显不足。第二,部分音乐课教师在教学设计中没有形成有规划的审美实践活动。在教学活动中,缺少以美学的角度去审视教育载体的协调性、教学语言的娱乐性、教学形式的形象性、教育内容的接受性等,没有真正将美育的育人特点与音乐教育价值性导向有机结合,在课程的内容设计上缺少与美学、艺术史学等相关学科的联系[7]。

五、音乐教学与美育融合的实践路径

1.教师与时俱进修订课程培养目标,构建特色教学模式

在设定音乐美育课程目标时,教师应充分挖掘课程的思政元素,寻找音乐本位教育与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结合点,从红色经典题材、民族精神等方面入手,适当地融合地域特色进行音乐美育教学。综合考量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基于《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师应构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审美体验+专项特长”的特色教学模式,为美育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依据。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并拓展延伸,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改进教学内容,确保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兴趣爱好相符,使其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其学有所获提供保障。另外,校园文化与美育教育的有机结合可营造良好教学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审美意识、能力;丰富的教学内容可拓宽学生知识面、视野,为其感知音乐美提供保障。教师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优秀作品的搜集,但在进行作品搜集时,教师需考虑到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音乐素养、教学内容,确保引入的音乐作品的美育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2.提升音乐教师的综合审美素养,发挥其多元引领作用

(1)教师本身要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审美素养。教师应在保持专业探究思考的同时内化相关内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审美素养。教师应善于对相关音乐艺术作品的内容进行整合、归纳,并以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引导其理解音乐作品。教师对音乐作品的内容、背景、作者的生平经历、作品中渗透着的情感思想等进行细致分析,使学生感知音乐作品的真正内涵。在课程的内容设计上建立与美学、艺术史学等相关学科的联系,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特点与音乐教育价值导向的有机结合。

(2)教师积极探索音乐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通过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引入优质红色经典的音乐教学内容,通过优质作品赏析使学生感知作品意象、内涵,从而实现美育教育在精神层面的引领。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从多个角度带领学生了解作品,比如:让学生从历史文化角度分析音乐作品的风格,加深对艺术文化背景的深刻理解;再如:从民族文化艺术角度去了解民族音乐作品,探讨华夏音乐独特风格及内涵,引导学生透过音乐去感悟、体会民族音乐的魅力,使学生在丰富知识的同时也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

3.完善音乐教学的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1)设计“在做中学”的教学方式。教学方式可以对教学活动产生直接影响, 对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制约, 因此, 想要实现音乐教育与美育教育的有机结合, 教师就需要对音乐教学方式进行改进, 实现美的吸引力、感染力的统一。高校可根据本校学生专业情况、美育教育特点、音乐教学特点, 通过将音乐教学以选修课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形式, 使学生明确音乐教学在美育教育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将美育教育落到实处。具体而言, 在日常音乐教学过程中, 教师应该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多样化的教学实践活动, 使学生在“做中学”。比如欣赏活动、表演活动, 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鼓励、表扬, 使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 并在舞台上寻找感觉, 进行有效表演。在表演过程中, 学生的自信心和勇气可以得到有效增强, 从而实现美育教育与音乐教学的有机结合。教师可将音乐课堂和校园舞台合理利用起来, 通过开展经典歌曲的比赛引导学生进行音乐赏析; 通过合唱或音乐剧表演增加教学活动趣味性, 使学生感知音乐活动的魅力, 获得美育教育[9]。

因为音乐作品呈多样化趋势, 内容、体裁划分较为细致, 所以在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方面, 音乐实践更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在课堂活动更加生动有趣的同时, 还可以满足学生的审美需求, 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比如在音乐艺术学习过程中形成自己的个性, 在个性化的表演中实现艺术的再创造, 从而形成自己的音乐风格。

(2)注重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考核。教师从整体角度出发,考核学生对音乐艺术特点的认知,对作品社会文化背景及社会价值的理解,对不同风格题材、形式所传递的音乐感情的理解,以此判断学生在此阶段学习过程中自身音乐审美、感知能力是否有所提高,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要加入上述方面的教学内容。例如:在进行音乐作品赏析的时候,教师应该提前掌握好作品的风格和题材,引导学生从创作背景、内容、节奏、旋律、速度、音色等角度去认识作品,对作品有更深刻的感悟和理解,能够对作品所表达的情感、传递的情绪产生共鸣,只有如此才能达到真正提升学生审美的目的。从音乐本身角度思考,对于学生而言,在学习一首歌曲的时候,能够完整地演唱出歌曲是对专业学习最基本的要求;而如何富有情感且具有识别度地传递出作品的真情实感,给听者带来一种美的享受,才是教师开展音乐教学活动的最终目的。

六、结 语

高校音乐教学中的美育教育在新时期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内涵,经过一个世纪的沉淀,音乐课从单一的唱歌课演变为丰富多样的综合素养培养课程,也使得音乐真正成为了塑造精神、文化内涵的“创造者”,美育教育也为精神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固的根基[10]。高校教师作为美育教育的传授者和推进者,在传递音乐知识的过程中不仅要带领学生深刻认知音乐的“美”,还要深入研究并推进音乐教学中美育教育的模式和实践创新,真正做到音乐教育和美育教育的融合,并通过教学实践落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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