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勇强
(淮阴师范学院 教务部, 江苏 淮安 223300)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为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如何培育满足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需求的创新型人才成为高等教育面临的重要时代课题[1]。导师制早在14世纪就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其在近年来再次引起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关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希望建立一种新型教育教学制度,以贯彻落实“三全育人”现代教育理念,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人才培育新目标。这一制度强调要满足大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关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可见,导师制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育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将导师制引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是“双创”教育改革的有益探索[2]。
中国正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理念的引导下,培育创新型时代人才成为各高校当前最重要的育人任务之一。导师制从改善当前师生关系、关注学生学习主体地位以及更好落实“三全育人”教育思想的角度提出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新方向。因此,将导师制引入大学生“双创”教育有利于推进国家创新创业发展战略,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是一项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
新时代,各国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中国要获得较高的国际地位必须重视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高校是科学研究的主阵地,大学生是科研创新的主力军,导师制下的高校“双创”教育对国家创新创业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行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导师制下的“双创”教育改变了高校当前因导师专心提升科研能力和职业晋升的个人发展问题,以及高校对“双创”教育认识不全面而造成的科研成果无法转化为市场产品的制约性壁垒,给予导师必要的资金、技术、时间等支撑,这样导师的科研能力和学生的科研能力都能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导师制下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够有效突破当前高校“双创”教育的局限性,“双创”教育不再停留在理论教育层面,打破了只针对毕业生开设的弊端,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化,提升了大学生创业效果,推动了国家创新创业发展战略的实施。
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为企业提供了发展助力,同时也加剧了企业的竞争压力,企业迫切需要更多具备“双创”能力的人才。导师制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生动力。一方面,导师制的提出使得高校更加重视企业导师的指导作用,不断寻求与企业深化合作[3],比如学生到企业锻炼、校企孵化基地建立等,真正实现人才共育,增强大学生的理论积淀和实践能力,培育出更多高素质综合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助力。另一方面,导师制下的“双创”教育能够有效落实“三全育人”,使学生在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的双重作用下实现“双创”思想入脑入心,并要求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以此为指导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真正成长为具备“双创”能力的时代新人,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国际竞争和冲突的加剧及严峻的就业环境,大学生要想顺利实现高质量就业,就必须认识到“双创”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养。将导师制引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对提升大学生综合素养具有深远影响。一方面,“双创”教学队伍质量有了保障。“双创”教育的开展有了专业队伍,导师有了更多提升自我的机会和时间,可以在课下参考更多文献资料,了解更多的研究进展。而且导师有了更多与学生交流的时间,能给予学生更具针对性的帮助,在导师的专业指导下,学生的“双创”能力必然能够得到大幅度提升。另一方面,“双创”教学形式有了创新。导师制下“双创”教育模式取得创新发展,传统的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不足的教学模式被打破,项目导向式教学以及日常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模式被引入,学生的实践能力、思辨能力以及职业素养都会在更加真实的环境下得到提升。
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持续深化下,创新创业教育备受重视。导师制的融入则为“双创”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当前,导师制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发展的理念提出时间还不久,依然处于初期探索阶段,面临各种现实难题,包括导师制下“双创”理念在高校尚未得到认可、相关实践锻炼刻板单一、导师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以及相关的考核制度和激励体制等管理体系未建立健全等,成为导师制促进“双创”教育顺利推行的阻力。
首先,“导师制”的认知存在误区。导师制提出时间不久,将其与“双创”教育进行融合的思想较为新颖,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部分教师和大学生存在认知偏差。例如,部分学生将导师等同于辅导员,在校所有事情都依赖导师;部分导师认为自己主要负责对学生学习方面存在的难题进行答疑解惑,教学模式粗放[4]。其次,大学生“双创”意识缺失。“双创”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部分学生对“双创”的认知不清晰,认为自己毕业后不会创业,所以只需要学习好专业知识、重视提升专业能力即可,对“双创”课程秉持不重视的态度。最后,对“双创”内涵理解不到位。高校虽然开展了多年“双创”教育,但是一直以来受到就业率的影响,部分教师和管理者依然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种实践锻炼课程或者是仅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帮助大学生解决就业难题、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的一种途径,功利性较强。
首先,“双创”教育活动化。“双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并不新鲜,但是实践教育的活动化趋势较为明显,以“挑战杯”等类型的竞赛为主,此类型竞赛无法涉及所有专业,特别是文科类专业,很多学生并不能真正参与实践活动,导师无法发挥专业指导的优势。其次,“双创”教育与专业不契合。由于部分高校对“双创”教育实践的系统性和连续性重视不足,加上资源受限,“双创”教育实践游离于专业之外,无法在日常教学活动中给予学生实践引导。且“双创”教育实践中的很多项目都是针对毕业生开设的,低年级学生无法体会“双创”实践氛围,教学效果不佳。最后,“双创”教育与行业不对接。校企合作是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制约大学生“双创”能力提升的桎梏。导师制下大学生“双创”教育也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因办学目标的公益性和企业目标的营利性存在冲突,高校在与企业行业的对接中无法打破传统模式限制,校企合作基地建设滞后。
首先,导师数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大部分高校虽然开设了“双创”教育,但仅有部分高校建立了专门的教师队伍,一些高校以现有的教师队伍为主力,如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教师或者班主任老师等,这些教师同时承担着其他教学任务,导师数量不足。其次,导师质量有待提升。创新创业教师数量不足以及后期专业队伍拓展和培训的缺位等造成当前承担高校学生“双创”教育的导师不论是知识层面还是实践能力层面都无法满足当代大学生实际需求。同时,校内导师参与实践的机会较少,与企业的沟通不足,教学素养有待提升[5]。最后,导师结构不合理。导师制不仅需要校内导师进行实践活动指导,而且需要企业导师的积极配合与参与。但在当前,校内教师质量和数量问题引发导师结构失衡较为凸显,缺乏具有行业实践经验的企业教师补充也成为导师制下大学生“双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难度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首先,管理制度不严格。大学生“双创”教育的学习过程、学习场域和具体导师设置都较为复杂,管理难度较大,需要有较为细致和全面的管理制度予以约束和保障。目前来看,“双创”管理制度对导师、学生缺乏明确的管理要求,企业带教师傅这类“导师”由于跨界管理不到位导致问题凸显。其次,评价制度不健全。合理的评价制度是导师制能够顺利推行和取得预期效果的保障。由于“双创”教育涉及范围广、过程复杂不好把控,导致当前部分高校的“双创”教育评价依然以教研成果的发表和学历背景、学生个人成绩等方面为主,实效性差。最后,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部分高校对“双创”教育导师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对于他们的科研成果既缺乏应有的资金和项目支持,也缺乏应有的政策支持。例如,导师个人研究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大学生在项目学习中的探索需求;教师的晋升和岗位评定以及职称晋升等方面的科研指导占比不高,教师参与“双创”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基于导师制下的大学生“双创”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实现国家“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发展目标。针对当前导师制与高校“双创”教育融合发展面临的难题,从教育理念的树立、实践教育方式的创新、专业化导师队伍的培育以及相关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等四个方面入手提出针对性建议,以使大学生的未来创业过程能够更加顺畅。
首先,加大导师制知识普及力度。教育部应加快大学生导师制知识的普及,通过文件和在线平台等不同方式进行知识宣传,加深高校师生对导师制的理解,并为实施导师制的高校提供应有的帮助,包括政策鼓励、资金支持和人力帮扶等。各级教育部门应助力导师制的宣传工作,加深高校师生对导师制内涵的了解,并引导其积极参与“双创”教育。其次,提升“双创”意识。高校应从大学生入校伊始就对他们进行“双创”意识的引导和培育,以专业课程为抓手,通过讲座、信息推送和校友创业艰辛过程分享等方式向学生普及创新创业知识,让他们在入校初期就能意识到创新创业能力与专业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从而积极配合导师,主动参与“双创”教学活动。最后,重申“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创新创业教育强调“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导师制下的“双创”教育必须强调学生在理论和实践学习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创造能力、协作能力,并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助力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树立。
首先,采用任务项目化教学。高校可以以导师制为基础建立双向选择的师生项目团队,以任务项目驱动的方式开展专业领域的独立研究和设计,让师生在互助合作的模式下共同为项目目标的实现而努力。此模式下,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更加融洽,学生的实践能力能够在导师的言传身教和自己的不断试错中得到提升,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也会有所提升。其次,重视现实场景的模拟。网络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为教学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可能,高校应重视校园网络信息教学设施的搭建,为模拟创新创业教育场景提供便利。例如,导师和学生可以在虚拟平台中模拟竞赛项目,也可以通过网络交互特征与其他院校的学生进行比拼,利用现代化教学方式打破固有思维,不断突破认知边界。最后,加快建设实训基地。高校要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步伐,不仅要在政府的协调和扶持下建立更多的创业孵化基地,而且要主动走出去联系更多的合作企业,当然也可以利用校友资源等,让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研究项目,并在“双导师”的指导下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和校企协同育人中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首先,壮大“双创”导师队伍。高校应重视“双创”教师队伍的补充,招聘更多专职教师以解决因导师数量缺失造成的“双创”教育质量提升困难问题。同时,高校应对校内教师资源进行整合,将更多具备“双创”教育能力并具有导师意识的教师转岗进入专职队伍中,以保障导师数量能够满足当前教学开展的现实需求[6]。其次,提升“双创”导师素养。高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育体系,通过日常线下培训、不定期讲座开设、校际常规交流以及线上课程等方式为教师的自我提升提供便利。校企合作也是导师补足实践能力、综合素养提升的关键,为此,高校应与企业建立“双导师”合作关系,加强高校教师和企业师傅之间的交流。最后,平衡“双创”导师结构。高校应重视“双创”队伍结构的调整,特别是要重视导师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的平衡,既要保障理论教育质量,也要保障实践教育质量。同时,校企合作中企业导师的融入也应该受到重视,作为“双创”实践导师的重要支撑,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构建平衡的导师结构。
首先,重视管理制度。高校应针对“双创”教育开展的复杂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三个维度入手进行管理制度的制定,严格对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管理,保障校外导师的教学质量,为导师提供经济和政策帮助,让他们能够以严格标准要求自己。其次,优化评价制度。高校应以评价方式的多元化为重要着力点,实现教学评价的客观有效,比如确立教师自己评价、其他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评价主体,对教学过程进行全方位评价,同时积极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以及时对学生和教师的行为给予积极引导,为大学生“双创”能力提升提供必要帮助。最后,完善激励机制。高校应制定相应的晋升和职称评定以及岗位评定等政策,重视科研参与和科研成果,将这些成绩作为重要参考项目。同时,给予教师必要的资金补助,针对部分专业导师和学生“双创”实践少的现状提供必要的科研扶持项目,激发教师参与“双创”教育的积极性,提升高校的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7]。
高校大力推行导师制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非常清晰,就是为了改革“双创”教育,切实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国家创新创业发展战略的实现打好基础。新型导师制的推行则为“双创”教育改革提供了更加可行和有效的思路,且在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推行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这一工作要实现预期目标依然任重道远。导师制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的实际难题亟待解决,如何将导师制更好地融入“双创”教学改革成为目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希望更多的高校教育工作者和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乃至社会各界能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助力导师制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现质的突破,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