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第二次混改动因及财务效果研究

2023-03-08 20:18:03罗剑韬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23年11期
关键词:所有制均值国有企业

罗剑韬

贵州财经大学

一、引言

国企混合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称“混改”)是推动我国国有企业高质量增长的重要战略措施,对于我国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和结构调整,有着重要长远的意义。从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混合经济理念开始,中国国内的国企混改在有序进行。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届三中会议将国家资金、集体所有资金、非公有资金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市场经济视为当前中国基础市场经济体制的最重要体现形态,并极力支持非公有制市场经济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改造。在此之后中国国企改革就形成了“1+N”的体系,其中的“1”,就是指中国国务院在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出台的《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而“N”则是指随后国资委与发改委出来的多个专项与配套的政策。二零一五年9月24日,中国国务院印发的《部门对于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混用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对混改条件、公司分类分层混改、各种资金投入、公司管理机制、运作规范、混改环境与进行落实等这8个重要方面做出了指导,是当前中国国企混改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我国在前三批的混改试点中已经累积了相当的经验,并形成了一批先进的典型,与此同时,我国国企的混改进程也步入了深水区,对于混改,也从仅仅对数量上的要求,转变到对质量上的、更进一步的要求。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现有的部分国企摆脱困境,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行为本身,为“混”而“混”,而是要以“混”促“改”,即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促使国企吸收非国有企业当中有价值的体系及经验,推动国企制度改革,以图其重新焕发活力。基于此,我们不仅要从混改的先进案例和典型中,总结和吸收经验,也要能从其他未能达到既定目标的混改国企当中总结出规律,其目的,是为了能让我国国企的混改之路走的更为顺畅,步伐更为坚定。然而遗憾的是,现有文献对混改的案例分析中大多表现了正向的效果,难以从多方面总结混改的经验。

因此,本文选取了哈药股份作为分析案例,哈药股份作为我国知名药企,同时也是哈尔滨市首批混改试点企业,于2019年响应了国家号召,进行了第二次混改,而通过对其第一次以及第二次混改前后的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的比对分析,发现其第一次混改并不理想,第二次混改更是使其数据表现不佳。本文多方面研究分析其两次混改效果。同时,对其负面效果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给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是巩固其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重要途经(倪宣明等,2022)。

关于混改,有学者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混改的动因主要在于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率、营运资金管理效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等均不及非国有企业(张振高,2014;张祥建等,2015;杜媛等,2015)。而在国企中引入非国有资本能提升国企的经济绩效及企业效率、改善企业治理、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綦好东等,2017;易阳等,2021),并且也是推动经济增长的良好途径(Wong,J.and P.K.Sim.,2015)。因此,许多国企有动力引入非国有资本,为的是降低企业的过度投资问题,并且非国有资本的引入能有效降低国企当中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代理成本,表现出“治理效应”,非国有资本当中的民企也能促使国企高质量发展(周志强和李舜,2020;赵璨等,2021)。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以及抗风险能力是国企的重要能力,也是国企混改的动因以及重要政策目标。(曹越等,2020)。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企提升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能够间接提升国家竞争优势,而国企混改能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清除体制障碍(李小青等,2020)。

有学者曾对国企低效的原因进行分析。有研究称,当国有企业面临经营困境的情况时,政府通常会采用财务信贷支持、财政补助等手段进行干预,久而久之,国企便会对其产生依赖,失去了自主发展的动力,导致效率低下,这种国家和国有企业犹如父子一般,父亲总会为儿子的行为“兜底”的关系,被称为预算软约束(János Kornai,1980;Roland,2000)。另一方面,国企的管理人员通常还兼任政治职务,与企业的经营效率相比,往往其职务晋升、确保社会责任履行等政治目标才是其管理企业的重心,从而导致国企效率低下(shleifer et al,1994;Kirkley,2002)。

由此可见,虽然实现国有企业混改的路径存在多样性,但一些路径实现的效应存在争议性,企业在众多路径中进行抉择时,应结合自身状况,明确资源瓶颈,权衡各路径带来的利弊,从而选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路径。

三、哈药股份第二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动因

(一)政策有所调整,行业格局变化

哈药股份作为医疗企业,受我国医疗政策影响较大,在近十年,医改政策的推动对许多医药企业发起了挑战,如2011年针对抗生素颁布的“抗限令”等。

二零一九年7月1日,《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正式实施,并对制药行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随着新法规的逐步实施,提升企业的环保措施、保障企业绿色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

(二)研发力度不足,营销模式出现问题

然而,哈药股份作为一个“重营销,轻研发”的企业,在短时间内难以调转车头适应多变的医疗政策调整,根据哈药股份2014年至2019年的年报数据,哈药股份于2014至2018年对研发投入的费用为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7%、1.27%、1.3%、1.64%、1.27%,研发投入占比偏低。早年哈药股份在电视广告的宣发重占据优势,成为国内家喻户晓的医药品牌,然而这也形成了哈药的资金投入倾向风格,即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入到广告宣发当中。

四、哈药股份第二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财务效果

(一)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一般视为公司获取利益的能力,也是一种较为直观的分析公司资本增值的能力,其表现一般为一定期间内公司收益的数额,本文选取2015年至2019年国泰安数据库中哈药股份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以及销售净利率这三个财务指标,与同时期的中医药制造业的对应平均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并与案例公司形成纵向对比。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21%、10.58%、5.6%、5.33%、0.94%;行业均值分别为10.63%、11.24%、11.32%、7.74%、5.63%。不难看出,哈药股份的净资产收益率在混改前已经呈下滑趋势,更是再2019年混改以后大幅下跌,说明其混改后经营状况未得到有效改善。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成本费用利润率分别为5.27%、8.09%、5.76%、5.77%、2.66%;行业均值分别为26.02%、26.82%、25.93%、16.73%、14.73%。而成本费用率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哈药股份的成本费用率,由2018年混改前的5.77%,跌至2019年的2.66%,同时加剧了与行业均值的差距,也代表着哈药股份盈利水平的下跌。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销售利润率分别为3.88%、5.97%、3.86%、3.54%、1.03%;行业均值分别为15.03%、17.03%、15.87%、7.49%、6.56%。销售净利率与企业盈利能力挂钩,根据数据对比分析显示,哈药股份的销售净利率在第二次混改后出现了大幅下降,由3.54%跌至1.03%,呈现了负面的效果。

(二)偿债能力分析

企业的偿债能力反映的是其经营成果以及其财务状况,并且是其能否长期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本文将选取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九年国泰安数据库中哈药股权流转百分比、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这三个偿债能力指标,与同时期的中医药制造业的对应平均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并与案例公司形成纵向对比。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9%、1.66%、1.61%、1.41%、1.20%;行业均值分别为3.60%、3.64%、3.63%、3.17%、3.25%。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09%、1.37%、1.30%、1.08%、0.87%;同时期行业均值分别为3.00%、3.03%、3.00%、2.60%、2.65%。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64%、44.87%、45.39%、47.22%、52.47%;同时期行业均值分别为31.63%、30.61%、29.21%、31.02%、32.21%。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哈药股份的偿债能力在第二次混改后并未显著提升,仍然低于行业均值,混改并未能为企业带来有效的良性效果。

(三)营运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是公司对资产利用潜力的体现,也能反映公司资金的周转状况,本文选用国泰安数据库中哈药股份2015年至2019年的存货、应收账款、以及总资产周转率三个指标作为其营运能力的体现。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27%、5.23%、5.12%、4.61%、4.85%;同时期行业均值分别为12.33%、9.18%、7.95%、9.64%、18.45%。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59%、5.25%、4.10%、3.99%、4.04%;同时期行业均值分别为2.93%、2.87%、2.86%、2.85%、2.92%。

哈药股份2015-2019年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06%、0.98%、0.84%、0.84%、0.97%;同时期行业均值分别为0.56%、0.53%、0.54%、0.57%、0.57%。

从数据中变化当中可以得知,哈药股份在第二次混改近几年中,营运能力指标趋于稳定,混改本身也未能显著提高公司经营水准。

五、哈药股份第二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之经验教训

由财务数据分析可以得知,第二次混改并未对哈药带来实质性的变化,甚至相当一部分指标出现了突然下跌的情况。

根据国内外多为学者的研究,混改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兼并重组、改制上市、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国有企业中引入非国有资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Glory R.Rong,2015;吴爱存,2014;王婷,2020)。借此推动国企建立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和转换经营机制才是真正的国企混改,若引入投资者仅仅只是解决资金问题,则不是真正的“混改”。沈昊和杨梅英(2019)则表示对于公司管理而言,职工持有的改变效果受限,面临着“员工持股陷阱”。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混改,从国企角度出发,都是希望引入合适的投资者,促使国企的制度改进,进而扭转颓势或锦上添花。然而,哈药两次混改引入的投资者皆不是战略投资者,而是财务投资者。并且在2019年混改完成这一年当中,哈药一直没推行和改进相应的市场化激励约束,在治理机制改革方面存在缺失。未从推动制度改革上着手,意味着哈药企业的第二次混改仍未深入到本质,仅仅是第一次混改的简单重复。

六、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优化股权结构

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股权结构形式,是上市公司导致关联方信息违规披露和财务舞弊的重要原因之一。绝对控股为大股东利用股权优势转移上市公司财产提供了便利,最终导致其他中小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名誉受损,公司发展受到影响。

哈药两次混改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其股权结构,但本质上其控制权仍在国资手里,非国有企业无法对其产生制衡。

(二)调整企业的治理结构

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者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公司应该制定强而有效的制度来确保董事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不会受到其他股东的干扰,才能更好的捍卫中小股东的利益。

而根据哈药2019年年报以及2018年年报显示,其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无变动,因此哈药股份的治理结构是否有所优化存在很大疑问。

(三)改善企业的治理机制

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证监会的职责所在,对于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关联方交易信息减少财务舞弊的风险,证监会应该加强惩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当违规成本远远高于所得到的利益时,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才能得到控制。然而在本案例中,哈药股份于2019年并没有推行和改进相应的市场化激励约束,在治理机制改革方面可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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