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书法矛盾之美》
作者:斯舜威
出版社:西苑出版社
ISBN:978-7-5151-0848-3
出版时间:2022 年6 月
定价:69.8 元
世界充满矛盾并处于矛盾变化中,书法也如此。矛盾是构成书法独特审美效果的重要因素,例如书法笔锋的粗与细、结构的松与紧、章法的茂密与疏朗甚至色彩的黑与白等,这些形式不一的矛盾相互交织在书法当中,对立且统一,充分展现着辩证法思维,同时也激发出具有矛盾美的独特审美情感。《书法矛盾之美》一书中指出,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辩证法,也是艺术的辩证法,而中国书法堪称辩证法的在艺术实践过程中的结晶。
由斯舜威编著、西苑出版社出版的《书法矛盾之美》一书,是一部系统分析和总结中国书法辩证法规律及矛盾美的专著。作者分别从阴阳方圆、清浊柔刚、俯仰动静、骨肉肥瘦、繁简易难和雅俗取舍六个方面出发,对中国书法的用笔、结构以及布局等特征进行细致梳理,总结和提炼书法中蕴涵的辩证关系,展现笔墨中的矛盾美感,搭建出中国书法与辩证哲学的内在联系桥梁。作者认为,书法是一个鲜明的矛盾统一体,仅从书法字体上看便有繁与简、方与圆、纵与横、疏与密等形形色色的矛盾,这些矛盾在人眼中经过选择与对比,最终形成一种矛盾艺术,从而激发出人的审美共鸣,这便是书法矛盾美的形成机理。
作者对书法创作和书法鉴赏等书法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分析,强调指出书法蕴含着中国传统哲学思维,同时也深刻体现着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正是由于书法具备辩证法特征,其矛盾美才会呈现出多样且和谐的色彩。结合《书法矛盾之美》一书,对中国书法中的矛盾进行细致分析,可以发现书法中体现出的辩证法规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于书法的质量互变规律中体现矛盾美。质量互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从量变到质变再到量变的过程,深刻揭示了事物因矛盾而引发的发展过程与状态,揭示出事物量变与质变、连续性与间断性的辩证统一。几千年来,中国书法的字体与书体的演变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章草等,这些发展变化实际上就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汉魏时期隶书是通行的正体文字,但随着日常书写的需要,字的结构日趋发生变化,然后经质变形成了楷书,随后字体不断简化,最终形成了章草。中国书法的这种量到质、再到量的循环变化过程,体现出了辩证法的发展观思维,同时质与量的互相对立和互相依托的矛盾关系,也充分展现了书法在矛盾中发展、又在发展中产生矛盾的哲学魅力。
其二,于书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中体现矛盾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其指出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内部矛盾性,即同一性与斗争性两种属性的互相融合,促使事物不断演进,同时还指出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书法实践活动中,既存在书法主体与书法客体之间的矛盾,也存在书法主体内部之间的矛盾,既存在书法美学范畴中的矛盾,也存在书法技巧范畴中的矛盾,其中深刻地体现出了对立统一规律。例如在书法美学层面的诸多范畴都存在对立统一关系,包括刚柔、俯仰、阴阳、方圆等,他们都处于书法这个统一体中,在矛盾的相互对立与和依存中此消彼长,而正因为这种矛盾关系,书法的线条、结构甚至墨色才有了浑融有致、跌宕起伏的视觉美感,才能表现出丰富多彩的艺术审美效果。
其三,于书法的肯定否定规律中体现矛盾美。肯定否定规律也叫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肯定否定规律指出事物发展是通过自身辩证的否定实现的,即肯定占据主导地位时,则事物会保持现有特质,当否定占据主导地位时,则事物特质就会发生变化,发展成为新事物。将肯定否定规律代入到书法中可以发现,书法字体结构和章法布局的变化是一个不断扬弃的过程,书法使用者通过否定既有书体结构规律和艺术特征,推动书法的新结构与新艺术效果的生成,同时通过肯定一些书法结构与布局方法,保留了书法的本真艺术特性与审美效果。在肯定与否定这对矛盾统一体的作用下,书法始终处于在稳定中创新、在创新中沉淀的状态,体现着书法的矛盾哲学。
综上所述,书法的矛盾美蕴藏于书法辩证法中。通过掌握书法辩证法,可以领悟书法笔墨中的矛盾性,在感受书法的矛盾哲学美与矛盾艺术美的同时,还可以更好地指导书法实践,促进书法艺术在未来发展中体现出更高的中国思想哲学水平和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