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刘慧敏
严守生态“绿码”,以钉钉子精神连续5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让法律法规牙齿充分“咬合”。
聚焦群众关切,地方立法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项,以法治守护蓝天白云、清水绿岸,让幸福感涌上群众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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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以来,省人大城环委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担当作为、务实创新,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推动全省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奋力铺就山川更绿生活更美齐鲁新画卷。
“除了溢尘网覆盖厂区路面之外,生产加工中还有没有其他防尘措施?”
“目前真的已经停产了吗?请把近三个月的电费账单拿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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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城环委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就此,一场持续五年的生态环保领域监督“连续剧”拉开帷幕。
在2018年、2019年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不走形式、不看“盆景”、“一竿子插到底”,根据问题清单随机确定抽查现场。每到一家企业,都会对现场生产迹象、异味污染情况、危废贮存情况等进行详细问询,动真碰硬不讲情面。随后,接续开展专题询问,针对第三方检测不规范、环保监测数据造假、非道路机械移动源污染等提出整改建议,通过环环紧扣的监督问效,还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执法检查发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展不平衡、标准不够高,有的出现反弹,下一步有何措施?”“如何防止水质量监测数据失真或造假?”……2020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省人大城环委将水污染防治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纳入监督重点,积极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协同共治,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之景。
固体废物具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和危害程度深等特点,是大气、水、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后,2021年,城环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
由陆地向海洋延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实现陆海统筹;深度履行监督职责,连续5年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决定、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多项执法检查,出重拳、求实效,坚决让法律法规落地生威……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人大常委会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系统推进,城环委积极配合、精准发力,分重点、分阶段、分节奏开展监督工作,尽显“铁腕气质”和“刚性本色”。
“我一年有100多天在和土壤、老百姓打交道,经常能看见农药药瓶、药袋等直接丢弃在田间地头。”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任兰花和其他9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这一合理化建议很快被采纳吸收,在地方立法中得到积极回应。
城环委结合视察调研、座谈交流和听取专项汇报等,多次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推动《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时出台,填补了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立法空白,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城环委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立法全过程,以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山东为追求,推动制定出台了一批“小切口”、精细化、有特色的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参与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3件、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
为解决人民群众“心肺之患”,城环委及时参与修订《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参与制定《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全国首件省级层面规划环评专项立法,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规划的环评要求,新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内容,促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相行职责,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流域绿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织密斩污护绿的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损害环境问题。及时参与修订《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用最严格的制度回应群众关切与期待。积极破解源头减量难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总结提升我省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的经验模式,协助制定《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大项目保障,推动《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等多件地方性法规出台,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性、长远性的法治保障。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城环委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加强惠民立法,推动海上搜寻救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条例出台或修订,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对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把办理立法议案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结合起来,加快有关法规立法步伐;对代表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2021年9月城环委召开的代表议案办理和重点建议督办座谈会强调。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最主要的方式,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省人大城环委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从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督办等各环节发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工作力度,确保代表建议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本届委员会共办理代表提出的涉及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类议案41件,其中,立法项目39件,执法检查项目2件。委员会召开专题审议会议,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研究代表议案,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及时向议案领衔人反馈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做好议案办理跟踪督促落实工作,确保议案办理高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提出的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城乡环境治理、湿地保护等方面的54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交由委员会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跟踪督办。具体工作中,委员会将建议督办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联系代表等工作结合起来,以不同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让建议真落实、代表真满意,最后化为人民群众一张张洋溢着幸福的笑脸。
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如今,“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更幸福”正一步步成为现实。展望未来,省人大城环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创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城环工作,为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