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玉,张一帆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河南 新乡 45300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1]实施“双一流”建设,既是党中央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基础工程。省域(包括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域“双一流”建设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省域内非原985、211的地方本科院校,总体数量众多、类型多样、层次丰富,是省域高等教育的主体部分,也是实现教育强省战略目标的中坚力量。推进省域“双一流”建设,是中国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教育强省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亟待解决。
习近平指出,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可以体现出一个国家的总体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2]在当今时代,高等教育、科学知识与优秀人才,成为了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迫切需求。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教育强国是基础工程,全面做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成为了必然要求。高校“双一流”建设成为了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强大动力源,扮演着头雁引领的重要角色,发挥着引领国家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省域高等教育体系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整体中的一部分,我国省域高等教育无论其发展历史的长短、发展规模的大小、所属层次类型差异、已有结构布局合理程度和整体质量水平的高低,都是整体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做强做优做大省域高等教育,是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坚实基础,[3]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是引领推动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关键支撑。
首先,新时代高等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内涵式发展是其必然方式和发展战略。高等教育的强弱决定了国家竞争力的大小,高校在引领国家创新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其次,内涵式发展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办学已迈入普及化阶段,整体办学规模已居世界首位,但规模、质量和效益并非完全自然齐头并进。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应该首先注重自身内在功能的建设和完善,实现省域高等教育结构和功能随其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得以优化和完善。“双一流”建设分类发展的理念,注重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和高质量建设,鼓励不同类型的学校和学科强化特色,在各自领域争创一流;强化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精准服务区域和国家战略需求,符合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还有利于学校探索自主创新发展的新模式,为省域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要“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4]高等教育强国的标志之一就是在地区层面建成若干高等教育强区域和一批高等教育强省。《方案》也提出,支持省级政府根据国家建设布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自主推动区域内高等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一流建设之路。[5]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是对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而开展的省域内高等教育建设的统称,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是我国"双一流"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区域高等教育发展,助推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回应国家"双一流"建设战略,提升区域国内外吸引力。同时,“双一流”建设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力求打破身份固化,坚持开放竞争,统筹考虑区域布局、学科分布等,目前各省级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双一流"建设专项政策或与之相关的高等教育政策文件,省域高校要牢牢抓住战略机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定位、分类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厚植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沃土,巩固科教人才大省地位,率先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当前全国22个省、4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均出台了涉及省、自治区、市域“双一流”建设政策意见或者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统筹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推进区域内高校高水平或特色化发展。①各省市自治区“双一流”建设政策的搜集均来自官方网站,截止目前,未在官方网站查询到西藏自治区公开的“双一流”建设政策意见或者实施方案。
在高校职能的先后次序和优先次序中,人才培养无疑都应处于首要位置。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可以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是当前“双一流”建设的聚焦点,而人才培养是当前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点和聚焦点,学科建设、服务省域最终都要落脚到人才培养上。
然而实际中,由于受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滞后性、不确定性和不可计量性等因素影响,高校之间的比较往往以科研实力差距为主要观测点,简化为科研实力的比较,实际政策执行中,人才培养的政策话语表达普遍弱化。因此,开展省域“双一流”高校建设,必须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坚持立德树人的核心价值取向,“学科乃是集教学、研究等活动和师资与其他条件为一体的育人平台,学科建设的重要性是无可置疑的,但大学的学科建设必须以‘育人为本’,”[6]这说明学科建设是天生具有育人功能的。实践中要充分发挥科研的育人作用,加强学科之间的配合与融通,形成多学科综合育人的“合力”,立足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明确育人目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特征,凸显“双一流”建设的根本理念。如山东省在省属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中,把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作为遴选的首要条件,牵住育才“牛鼻子”,为高校卓越人才培养引来“源头活水”。如山东理工大学建立“万哲先数学实验班”、山东农业大学建立“齐鲁学堂”、曲阜师范大学实施的“杏坛学堂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青岛科技大学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等。[7]青海省则在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创造一流本科教育,培养具有国家使命、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8]上述案例都充分体现了“立德树人”是省域“双一流”建设的首要价值取向。
省域高校天然联系着省域发展,省域高校的特色和优势,是服务省域发展需求的基础,也是建设省域“双一流”高校的强劲动力。
地域资源即地方性是省域高校特色和优势的主要来源之一。省域绝大多数高校管辖上归属于地方政府,其资源获取、招生来源等也主要依靠地方,省域高校天然的承担着通过发挥高等教育职能,服务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同时,省域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也有利于改善地方高校的教育环境,进而提升其办学质量和效益,二者形成了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发展关系。如主张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世界一流大学威斯康星大学是最好地例证。省域高校要想形成一流优势学科,就需要将学科、专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调整优化学科布局,体现地方特色;与当地政府、企业等紧密联系,畅通信息交流,完善社会服务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形成二者发展的良性互动,以此构建省域高等教育特色化发展的新模式,通过“双一流”建设提升省域高等教育的竞争力。例如,作为中国的经济强省,广东省立足自身经济实力和区位优势,安排“十四五”“冲补强”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62.85亿元,增强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能力,充分利用区域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瞄准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前沿,支撑、助推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一是着力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突破制约广东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二是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平台建设,筑牢创新支点,增强高校服务区域创新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三是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做强创新“杠杆”,推进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共享人才资源;四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门岗位,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创新链条。[9]又如云南省实施一流学科建设,打造云南特色的优势学科集群,38个学科立项“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重点支持与行业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学科。云南农业大学等16所高校和2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云南省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联盟,聚焦省域高原湖泊治理、多年生稻、旱地水稻种植等技术研发及推广等方面,充分发挥高校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力军作用,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10]
国家“双一流”建设政策,虽不同于之前“985工程”“211工程”建设,但在政策出发点上,延续了高等教育的重点建设逻辑,继续追求“效率”价值,并以提升效率为导向改进了制度设计,以规避过去的重复建设、规模至上的问题。同时,“双一流”政策体现出开放性竞争,强调所有高校参与机会平等、竞争标准统一、办学资源获取机会平等,从政策结果保障了不同高校均享有自由平等的参与权利,体现了“双一流”建设政策的“公平价值”。
双一流建设方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建设理念,打破了身份固化的藩篱,摒弃了竞争缺失的弊端,既激发了省域高校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对省域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指明了方向。一方面,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需要明确“双一流”不是“大锅饭”和“雪中送炭”政策,而是扶强扶优扶特的高质量效率主义价值追求,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有效集中省域有限资源,走弯道、换道超车的教育强省之路。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双一流”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强调遵循择优扶强、绩效为先、放管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双一流”建设学科和经费补助额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11]另一方面,明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的管理原则,秉承“公平主义”价值追求对待所有参与高校,不考虑出身、层次与类别。力求每所高校都能借此机会转型内涵发展,优化调整教育结构,推动改革深化,实现质量提升,进而推动省域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例如,江苏省政府出台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覆盖全体本科高校,采取“专项+综合”的办法,打破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的支持机制。[12]
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政策提出,要逐步淡化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把特色鲜明、综合优势明显的建设高校选拔出来,通过赋予建设发展自主权、实施分类特色发展模式促进创建一流,这为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带来了充分的发展机遇和基本遵循。一方面,以学科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大学发展模式,可使省域高校将发展的重心集中于学科,从而实现以学科发展带动学校发展,达到质量提升的目的。另一方面,高校从追求学科门类齐全的趋同化发展到更加注重差异化、多样化发展,地方高校原有的追求高大全的学科生态结构将可能被破解而致力于优势学科建设,从而实现特色化发展。
具体到省域“双一流”建设实践中,一是应聚焦地域特色。省域高校最主要特征是地域性。不同地域性特征差异明显,不可避免会对教育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色是高校形成特色并区别于其他高校的天然资源,为区域内所有高校在职能履行上提供了天然的优势。二是应聚焦学科特色。省域高校尤其是行业特色型高校要认清自身学科特点,审视办学资源,立足办学定位,明确办学特色,培育优势学科,最终达到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
例如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本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不断优化完善高校分类管理体系,实现分类特色发展;建立健全以质量和贡献为主的分类评价体系。在分类体系上,分为纵向分类和横向分类两个维度,纵向维度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科学研究类型划分为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应用技能型四种高校类型,横向维度按照学科专业设置划分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种高校类型,由此构成高校“十二宫格”分类体系。[13]江西省则提出省“十四五”期间从三个层次42个学科推进省一流学科建设,即11个高峰优势学科、12个高峰特色学科和19个潜力发展学科。同时,《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提出,构建“两型四类”的高校分类体系,将全省43所普通本科高校总体划分为“研究型”和“应用型”两个类型,其中研究型分学术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后续从应用型高校中遴选8—10所示范应用型高校给予重点支持和建设。[14]分类特色发展的建设思路为省域高校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机遇。
高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鲜明的政治属性是其首要特征。政治方向问题是一流大学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必须旗帜鲜明,不能有丝毫含糊。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必须始终如一、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深扎根中国大地,与祖国共进、与时代同行,把服务国家作为最高追求,全面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国大学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15]中国共产党始终扮演着舵手和旗手的角色。
开展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要持续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强化思想引领,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高校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勇于担当使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教育,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要求,在办学治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的各领域、各方面以及各环节实现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保证党对大学绝对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治理与管理相比,虽字面一字之差,内涵却差异巨大,治理更强调管理的系统性、法治性、源头性、综合性。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治理现代化作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前导,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双一流”大学的重要保障,更是高校实现一流治理进而迈向更高办学水平的应然蕴含,一流的大学治理成为了高校追求的必然目标。制度作为一套规则体系和刚性规范,是实施内涵式发展、进而逐步提高教育质量,最终实现大学现代化发展的根本保障。相比中央所属重点高校,省域地方高校资源获取有限,更加需要增加制度资源供给,强化制度创新,以弥补物质资源的不足,实现现有资源的充分利用。一是明确高校领导体制,即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做好大学章程的落实执行工作,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实现;探索“教授治学”管理机制,切实健全完善学术权力体系。二是坚持管理重心下移,理顺院校两级关系,健全完善“放管服”改革的配套制度,发挥基层学院的主体作用。
学科作为功能载体和重要平台,是完成科学研究、人才培育、科研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的保障,对于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具有统领作用、推动作用和奠基作用。
一是完善学科动态调整机制。立足服务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打造特色优势学科群;根据市场需求满意度评价反馈,适时调整淘汰相关学科专业;抓住新学科兴起的有利机遇,优化调整改革高校学科专业。二是注重学科建设的应用性。省域高校不应因为追求面子和虚荣,盲目跟在“985”“211大学后面亦步亦趋,而要立足自身办学基础和学科特色,突出应用型属性。三是强化优势特色学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集中力量重点发展特色学科和学科前沿领域,[16]打造优势学科群,注重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最终整体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竞争力。四是要创新学术合作机制。坚持打破院校机构屏障,跨越学科差异,充分发挥优势学科的引领作用,通过跨校学术合作小组、举办学术论坛等方式,实现不同学科间的互相交流借鉴。
“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师资是大学的战略性资源,教师队伍的素质代表着高校的水平和实力,是一所学校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活泉”。一流的师资队伍是建成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要支点,高水平师资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引擎,也是“双一流”建设的核心。
省域“双一流”建设中要坚定不移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对各类人才的培育、引进和使用,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撑和强劲有力的人才保障。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坚持破“五唯”和立“五重”(重品行、重育人、重学问、重能力、重公认),强化立德树人导向,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揽蓄、培育、激励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集聚具有国际水准、处于创新活跃期且潜心教书育人的学术大师和教学名师,打造结构合理、高水平、国际化的师资队伍和创新团队。二是坚持引育并举,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所在。首先,不断提升高级别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通过兼职聘任、讲学交流、项目协同等多种形式,着力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筑巢引凤。其次,坚持引育并举策略,强化内部培育。注重优秀青年人才的锻炼培养,加大政策扶持、团队建设、资源配置等倾斜扶持,激发干事创业的潜力。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优良的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更是省域高校稳步推进双一流建设征程的重要保障。《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把选聘考核晋升思想政治素质关,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17]
评价反映着事物的当前发展状况,也指引着事物未来的发展方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政策工具,发挥着探究高等教育建设发展质量状况、引导高等教育发展的作用。[18]“双一流”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对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如何识别一流和判定建设成效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对高校进行科学和全面的评价不仅关系到“双一流”的建设进程,也会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国家“双一流”政策要求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评价体系。而现实中,评价主体集中于政府与市场,评价目标倾向于问责而非改进,评价重点聚焦于院校的资源和声誉等是当前我国高校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过程中,一是坚持结合省域省情,体现省域特色,确定省域高校“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标准。二是要坚持实践导向,注重服务面向,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工程确立关键评价指标,淡化论文、成果获奖等数字化指标导向。三是注重一流区域人才培养的评价指标。引导省域高校聚焦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着力突出培养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求的各级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