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伟,胡明珠
(福州工商学院 文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715)
英国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代表作之一《隐身人》围绕青年科学家格里芬从发明隐身术到毁于隐身术的短暂人生轨迹,叙述了格里芬人格异化的历程。身患白化病的格里芬为了对自己外表进行遮掩而潜心制造隐身药水。从入住车马旅店起,格里芬就不敢与陌生人有过多接触,总是提心吊胆,害怕自己异于常人的状态被世人知晓。格里芬的心理状态因为普通人对他的排斥而发生巨大变化。格里芬发明的隐身术并没有给其带来任何福利,普通人对于隐身术充满恐惧,最信任的同学肯普博士也背叛了他。整部小说构思巧妙,格里芬从神秘出现、打破小镇平静到最后揭开谜底,他的心理状态、权力欲望、社会规范意识等呈现在读者面前。
心理障碍被认为是精神类疾病的一种体现,由于生理、心理、社会原因等造成的异常表现,包括忧郁、焦虑、自卑、强迫、恐惧等类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提出人的心理结构分3个层次即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弗洛伊德认为:“要想使人获得幸福,唯一的方法就是满足人的本能欲望。”意识中的“本我”部分是人对生活环境最原始的看法,奠定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小说《隐身人》的故事始于格里芬以神秘人身份出现在艾平(英国西萨塞克斯郡的一个小村庄)的一个小客栈,他需要找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安静地完成其野心勃勃的科学实验。格里芬为了实验,几乎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相信只要能攻克现有隐身术的缺陷,掌握它的应用规律,有超乎常人的隐身能力,他就能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帝国。这使格里芬心里只有隐身术,他愈加迷信隐身术的威力,想通过它实现其渴盼的自由,摆脱一切束缚,获得金钱、名誉和至上的权力。
前意识是人们能够提前预知他人或自己事态的发生及后果的意识[1]。格里芬有先天白化病,他的前意识就是掩盖自己的生理缺陷,让普通人接受自己的外貌。然而,他知道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普通人未必能接受他异于常人的外貌,他只能“身穿着一件深褐色丝绒夹克,黑色亚麻衣领高高立起,与脖颈齐平。浓密的乌发从交缠的绷带之间漏出,像是长着尾巴,又似生出犄角,模样古怪至极,简直超乎想象”[2]4。格里芬与普通人格格不入的举止总给他人带来不安的神秘感,但是隐身术已经让他觉得周围人对他的看法和偏见无足轻重。格里芬作为一名科学家,虽然他认为“我只是个普通人——只是隐身而已”[2]108,但当格里芬看着旅店老板娘霍尔的猫,在他发明的隐身药水的作用下逐渐隐身消失,他觉得自己将变成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潜意识是人们“已经发生但并未达到意识状态的心理活动过程”[3]。整日闭门在车马客栈,格里芬很快花完了身上的钱。在格里芬潜意识里,为了在艾平继续生存,他必须想尽办法获得足够的食物、金币和度过严冬的衣物。他借助隐身术的优势,到镇上牧师邦廷家中顺利盗取了一些金币。隐身术无法把纺织物同人体一起消失,为了不被人发现,格里芬不得不赤身裸体。这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也就有了后来格里芬逃到肯普博士家时,他认定小镇上只有毕业于伦敦学院的同学能理解隐身术。取得肯普的信任后,格里芬说:“先不管你论证过什么!——我饿得要死……而且我没穿衣服,夜里真的太冷了。快取些吃的来。”[2]109格里芬到了安全栖身之所,自视高人一等,他做到了肯普都做不到的事情,发明隐身术的强烈成功感油然而生。
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的理性部分,往往出于社会生活的现实要求”。盗取牧师邦廷金币的行为让格里芬意识到隐身术的好处。格里芬可以随便闯入有钱人的家,盗取他们的钱币。因为没人知道他的窃取行为,所以他可以肆意妄为。格里芬威胁流浪汉马维尔、弄伤霍尔先生、造成贾弗昏迷不醒等,这些行为彰显隐身术在普通人面前的优势。但是,隐身术还有瑕疵,随着身份的暴露,为了保护自己,格里芬越发渴望实现真正的隐身。在格里芬的计划中,他必须抓紧时间完善隐身技术,不留任何破绽。隐身术能帮助格里芬获得超乎常人的能力,他能在暗处对任何人进行攻击,恐吓民众;他能对任何人发号施令,可以伤害任何人。
人格,是指一个人固有的行为模式及其在日常生活中待人处事的习惯方式。格里芬具有明显的偏执型人格障碍特征,高估自身能力,遭受失败时就迁怒于人而原谅自己,生性多疑,易将别人无意的或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权力伴随人类社会的建立而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拥有权力代表个体处于某种更高的社会阶层。权力对人类有着天然的吸引力。此外,不论从社会学角度还是从哲学角度,人性的定义有其固有的两面性和不可靠性。追逐权力的过程意味着人类开启暴虐之门。《隐身人》中的格里芬有高人一等的智商,内心自然也萌发强烈的权力意识,他认为所有人都应该为他发明隐身术服务。客栈的老板娘要提供食宿,必须满足他的酒足饭饱;山野流浪的马维尔,必须取回他落在车站的实验器材和留在车马客栈的实验资料;昔日同窗肯普博士,因为“背叛”自己而造成全民齐心抓“贼”,格里芬像帝王一样宣布肯普的死刑;含辛茹苦生养他的父亲,必须为他的宏伟计划提供经济资助。
在隐身人的意识里,其一直都是利益的中心,无论自己是否受到伤害,其侵犯他人的利益,仅仅只是要求被他人理解,拒绝一切对于自己的指责[4]。当格里芬花完身上所有的钱,为了能继续租住车马旅店,他利用隐身术潜入牧师邦廷的寓所,盗取一些金币。邦廷太太发现家里的钱被盗窃后急忙报警。警察贾弗去艾平的车马客栈抓贼,而格里芬完全不把盗窃当作犯罪,“这或许令人难以置信,可我并未犯法。为何警察要如此这般袭击我”[2]52。霍尔太太指责格里芬“如果你要结账、送早餐,或是有其他类似需求,得先交代清楚几件我不明白的事”,“我不知道你哪里找来的钱”[2]46。格里芬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说“苍天在上!就让你见识一下”[2]47,他用自己异常的外貌去恐吓霍尔太太,认为她太无知,怎敢对他产生质疑。
格里芬在本我中存在强烈的权力意识,他把自己定于一尊,幻想自己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愿听命于他的任何人都不值得他的尊重和怜悯。格里芬终于在村民的围剿下现形,他迅速逃到艾平郊外的一座空旷的小山丘。在小山丘,他遇到流浪汉托马斯·马维尔。此刻,他没有因伤人而愧疚,没有因给村民带来恐慌而自责。为了拿回留在车马客栈的实验书稿,格里芬说如果马维尔不去艾平取回实验书稿就要囚禁马维尔,他威胁马维尔“隐身人可是无所不能的”[2]64。马维尔造访艾平,非但没有完成格里芬盗取那三捆实验书稿的命令,还惊动了村民。村民断定村里来了不速之客,加紧了盯防。格里芬认为马维尔是个“不中用的工具”,只好亲自去拿回东西。格里芬在穿过人群逃窜的过程中,因为“身上挨了一拳就一发不可收拾,趁机将心中的怒气彻底宣泄而出”,“他一路上大打出手,将众人掀翻在地,仅为满足自己伤害他人的欲望”[2]80。书稿拿到了,马维尔的存在也没有价值了,格里芬就动手殴打马维尔。马维尔惊呼“我的肩膀被你打得全是瘀青”[2]82,而格里芬却狠狠回复他“你要是不听话,小心我揍死你”[2]82。在格里芬眼里,他拥有处置任何人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如果马维尔拖累了他,就应该被其处死。
此时,格里芬的非理性意识逐步从有意伤人升级为恶意破坏和有意杀人,他的权力欲望开始从控制个别人升级为控制更多的人。成为隐身人之后,格里芬寄居大波特兰街时,发现人们“并未发现任何‘恐怖’之物,他们甚至有些垂头丧气,更不知该如何合法对付我”[2]142。他体会到隐身术的非凡力量,既然无法带走那些实验仪器,又要掩盖在车马客栈的行踪,他干脆直接一把火烧了客栈,他觉得“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到任何惩罚”[2]143。当格里芬逃到伦敦学院同窗肯普家里时,他认为食物、衣物、床等所有肯普的私人财产都属于他,酒足饭饱后,以极度傲慢的语气威胁肯普:“我是隐身人。我不想伤害你,但你若像那些乡巴佬似的做出疯狂之举,就别怪我动手。”[2]107除此之外,在最后的逃亡路上,格里芬的权力意识愈发膨胀,他闯进肯普家时,疯狂道出自己的野心“必须建立一个恐怖帝国。必须占领像伯多克这样的城镇,恐吓民众,继而实施统治。必须发号施令,方法有千百种。谁敢反抗,格杀不论;纵容反恐,一律处决”[2]177。强大的权力欲望,冲破了格里芬的人格底线,为了登上最高权力的殿堂,所有人都应该为他牺牲。恐怖统治是反伦理反人类的,格里芬计划建立恐怖统治的野心显示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性[5]。
情感障碍,医学角度直接定义为狂躁症与抑郁症并行发作,行为表现为情绪不稳定、言语紊乱、思维奔逸等。家庭观是一个人对家庭事务持有的一种观点、态度或信念,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以及亲属关系等。家庭情感是人类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引论》中认为,“家庭是儿童成长第一个环境,儿童性格的形成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中占主导的基调和感受对儿童的人格形成有着特殊的意义”。《隐身人》并没有对格里芬的家庭及其成长情况进行详细描写,仅在部分章节提到他要挟父亲筹集实验经费而间接造成父亲的死亡,他冷淡对待父亲的葬礼以及熟睡中梦见葬礼的情形。乔治·威尔斯吝惜笔墨介绍格里芬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突显格里芬在情感方面的缺失,尤其是只字不提他的母亲,从另一角度或许暗示其缺乏母爱。
格里芬在同学肯普博士家中讲述隐身术的研发过程时,抱怨自己为了科学实验做的付出——“在这三年里,我历经折磨”[2]128。受自我利益的驱使,他不顾一切地要发明隐身药水,为购置实验设备直接偷了父亲的钱,还堂而皇之道:“那钱不是他自己的,他开枪自杀了。”[2]128在对待父亲死亡一事的态度上,更看出格里芬对父亲的冷漠,他没有亲情和家庭观,他的人性意识在逐渐消失。没有亲情的维系,也就没有家庭的温暖和呵护,格里芬做事也就不必顾虑家人的感受。因此,格里芬看似一只冷血动物,“参加父亲葬礼的时候,我好似刚走出丛林的隐居者,突然遭遇一场枯燥乏味的悲剧”[2]129。对于父亲的去世,格里芬没有流露一丝悲伤之情,在他心里“我丝毫不为父亲的逝去感到痛惜。在我看来,他如此愚蠢,沦为自己感伤情绪的牺牲品”[2]130。他冷酷极致,自诩参加葬礼“只是伪善的道德说教使然”[2]130,而且认定父亲的拔枪自杀跟他偷钱毫无关系,父亲是他本人愚蠢感情的牺牲品。所以,他参加完父亲的葬礼,“我记得自己孤身一人走回空荡冷清的家”[2]130,对他而言,家庭没有任何意义。
家庭环境是一个人性格塑造的重要因素之一。成长在恶劣家庭环境的人,很难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善良豁达的性格,认知容易偏倚,情绪反应容易过激。格里芬的孤僻和冷漠都是原生家庭带来的。格里芬对亲情的淡漠与家庭环境严重失调有关,无论做什么决定,他从未想到他的家人和家庭,他在世界上是孤独的存在。所以,格里芬把心思全放在科学实验上,屋子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只是幻境。那些实验用的瓶瓶罐罐寄托了他最炽热的情感,格里芬能借此追逐利益,才会有“我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也未曾觉得自己孑然一身,遗世独立。我变得冷酷无情,并为此庆幸,但将其归咎于这丧失理智的世界”[2]130。格里芬脱离了人伦环境,从而导致人伦情感的缺失[5]。格里芬把情感视为愚昧无知也就不足为奇,只要看到仪器摆放在眼前,在他的心里“似乎一旦掌握知识,便可心满意足”[2]121。
社会规范是指特定情境下某一群体成员都广泛认可的行为标准。忽视社会规范、行为准则及履行应尽义务,使人的行为易与整个社会规范相背离,甚至出现严重的行为偏差,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自私自利的格里芬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不在乎别人对他的评议,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对隐身术的狂热与痴迷,“我豁然开朗,眼前清晰地浮现隐身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壮阔前景——神秘、权力、自由。毫无缺点而言”[2]127。格里芬完全沉溺在隐身术的研制中,断绝了所有的人际交往,活在自己的世界。他准备“偷偷登船,来一场冒险之旅,然后从法国坐火车去西班牙,或者想办法去阿尔及尔。在那里,随时能隐身——无论生活与工作,都随心所欲”[2]174。他思维中的自由就是随心所欲,不论做什么事,均不受任何约束,完全放任自我。而实现放纵,格里芬想到的就是利用隐身术。
因为隐身术的缺陷,格里芬必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整个额头都缠绕着白色绷带,双耳则裹在另一条绷带里,整张脸唯一可见的只有肉粉色的尖鼻子”[2]4。异样的外表和遮掩躲藏的举止,也是他内心对周围人的排斥,对人际交往的抵触和对社会生活的反感。格里芬笃定只有掌握对社会的控制,才能不受人摆布,为了满足欲望,他宁可铤而走险。正如肯普所言:“他毫无人性,完全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他只顾自己的利益与安危,别的一概不管。如果我们不加以制止,他肯定还会滥杀无辜,制造恐慌,并且不受任何约束。”[2]180
格里芬一心想通过隐身术改变社会行为规范,但是社会文明是限制和压抑人的本能欲望,文明发展的水平越高,对本能压抑的越严重[6]。为了隐身,他被迫在刺骨的冬天因全裸而受冻。因为身无分文,他天天挨饿;因为居无定所,他四处逃窜。格里芬的心理活动从畏惧瞬间发展到狂躁,内心的焦虑感陡然增强,继而引发不可一世的杀戮行为。一个掌握隐身术的科学家忽然要与全世界为敌,这本身就是恐怖。所以,格里芬的意志一旦触及伦理底线,伤及他人利益,便会引起伦理的约束和法律的制裁[7]。同样忙于科研的肯普博士,拒绝加入格里芬建立恐怖帝国的计划,决意揭发格里芬的疯狂行径。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受任何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约束而无所遏制、没有底线,必然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即使面临格里芬的生命威胁,肯普仍然勇敢地和警察一起利用隐身术的缺点捉拿格里芬。肯普和格里芬虽然都是科学家,但是二者因社会规范意识的差别而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
威尔斯细致入微地刻画青年科学家格里芬发明和实施隐身术后的疯狂行为和充满矛盾又复杂的心理活动。虚构的故事以理性为依托,既生动展示一名青年科学家跌宕的人生,也充分展示人性的善恶。受到现实社会状态和社会思想影响的人们,容易被利益和权力驱使,因心理产生不良反应而形成无度的欲望和扭曲的人格。格里芬因肆意杀人犯罪而丧生,他的人生悲剧令人扼腕,丧失自我、偏执激进、麻木不仁、肆意妄为是其人格异化过程的完整写照。格里芬的命运结局揭示一个真理:没有社会道德,人何以为人?不受道德约束的权力是危险的,不负责任的[8]。只有遵守国家法律和人类伦理秩序,人类才能拥有更加和谐美好的未来。小说《隐身人》阐释在科技推动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同时,人们应关注和反思社会伦理问题,避免出现人格异化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