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思语,罗 艳
(1.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2.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18.7%。重庆市作为我国西部唯一的直辖市,2036年将是人口老龄化的最高峰值年,老龄化率将突破25%(周鹏飞,2019)。陈卫(2022)指出,2022年起,中国人口进入历史性负增长阶段,快速的人口转变和长期低迷的生育率,决定了中国人口负增长和人口老龄化趋势无法逆转。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的今天,我国的养老方式仍以传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为主。机构养老指的是入住养老院、福利院以及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机构进行养老。徐隽倬等(2019)选用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数据进行研究,发现选择机构养老的有369人,有效百分比为17.4%。进入深度老龄化的重庆市,传统家庭养老方式难以为继,推动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成为一个必要的政策选项。截至2018年年底,重庆市有养老机构1403个(周鹏飞,2019)。
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学界大多基于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入住意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对代际支持的影响等角度进行研究,如胡丹等(2019)基于老年人日常生活能力评估了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纪竞垚(2019)利用联立方程模型探讨了家庭照料对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的影响,刘佩等(2020)、郝春虹等(2021)分别探究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等对代际经济支持的影响,陈希西等(2022)从新公共管理视角提出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优化的途径,王丹(2022)则对机构养老的困境进行考察。综观已有研究成果,学界尚未通过养老机构的个案调查来考察养老机构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和消费情况,缺乏实证分析。
2022年,作为重庆市5大核心区建设重点之一的万州区养老机构入住率有所下降。关于重庆市养老机构的研究,应重点考察老年公寓的开发及市场发展现状,如唐波(2011)调查分析了重庆市老年公寓开发现状,并提出了建设老年公寓的对策建议;周鹏飞(2019)实证考察了深度老龄化态势下,重庆市老年公寓市场发展现状及需求影响因素,但是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情况尚未展开深入调查。本文基于重庆市养老机构发展现状和已有研究成果,以万州区两所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为调查对象,通过实地调查和访谈,探究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消费情况,以及入住资金来源、代际经济支持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我国养老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
本文的调查对象为重庆市万州区两所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这两所养老机构均为民营型养老机构,入住人员以农村老年人为主。本文采用普查的方式,对两所老年公寓共157位老人(男性72人、女性85人)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收回有效问卷157份。
由于是对老年公寓入住人员进行普查,所以60岁以下入住人员也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入住人员年龄分布情况
从表1看,入住人员中80岁至84岁的老人占比最大,其次是85岁至89岁的老人。80岁以上老人占比高达68.78%,可见老年公寓入住人员以高龄老人为主。60岁以下老人占比为8.92%,稍低于75岁至79岁的老人,这部分老人大多是未婚或离异且需要全护理的人。
从健康状况看,入住人员中不需要护理的占41.67%,需要半护理的占43.59%,需要全护理的占14.74%。需要护理的多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比为58.33%。从患病情况看,主要是失智老人,占比达25%,也有患脑梗、冠心病、糖尿病、肺气肿、风湿、癌症以及瘫痪的老人。即使不需要护理,老人的身体也或多或少存在一定问题。
调查显示,入住人员中丧偶的占78.21%,离异的占6.41%,未婚的占7.69%,三者之和高达92.31%,这说明入住老年公寓的人员基本是无配偶人员,可见婚姻状况是影响入住养老机构的重要因素。此外,有4.49%的夫妻入住同一所老年公寓,其原因是其中一方丧失了自理能力,老伴儿又没有能力照顾,所以夫妻双方均入住老年公寓。通过访谈得知,老人失去自理能力时,首先依靠配偶的照料,其次是子女。当无法得到配偶和子女的照料时,多选择入住老年公寓。
在入住老年公寓前,与子女合住的老人占67.31%,独居老人占29.49%,由子女轮流赡养的老人占3.2%。不管是哪种方式,基本上都是因为无法继续得到家人的照料而入住老年公寓。虽然有41.67%的老人不需要护理,但身体健康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如有个曾经当过村干部的老年人,生活能自理,丧偶,他自述如果能自己做饭,是不愿意入住老年公寓的。此外,入住老年公寓的也不仅限于高龄老人,60岁以下老人占比8.92%。这个年龄段入住老年公寓,大多患有较严重的疾病,且只有一个子女,而子女没有能力照料,不得不入住老年公寓。
由于调查的养老机构属于中低档老年公寓,且入住的大多是周边的农村老人,收费相对偏低。入住人员最低每个月支付1200元,根据护理服务情况,以100元递增,最高支付3000元。入住人员每个月支付情况见表2。
表2 入住人员每个月支付情况
从表2看,超过一半的人员每个月支付不到1500元。尽管如此,从入住人员的固定收入看,仍然有一定的经济压力。从表3看,49.68%的入住人员无固定收入,这部分人员大多是高龄老人;收入不到500元的占12.74%,这部分人员大多是农村贫困人员。由此可见,虽然万州区中低档老年公寓收费总体上偏低,但仍然超过多数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表3 入住人员每个月固定收入情况
调查发现,入住老年公寓的人员入住资金来源情况是,23.08%来源于自己的退休金,61.54%来源于子女资助,7.05%来源于政府救济,8.33%来源于个人积蓄或其他收入。
从调查数据看,超过一半的老人需要子女资助养老,即代际经济支持是老年人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当子女经济难以支撑时,老年人养老就会存在较大困难。老年公寓的负责人介绍,经济条件好的子女会按时交钱,经济条件不好的子女通常会延期支付,有的子女甚至没有能力给父母支付养老费用。徐隽倬等(2019)指出,当前有一定收入与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机构养老服务;李晓倩(2021)也通过调查得出,家庭年收入相对较高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可能性更大,费用是老年人意愿选择的重要因素。可见,如果老年人无稳定收入,子女的经济能力则是决定能否选择机构养老的重要影响因素。
需要政府救济的人员,多是农村五保户或经济条件不好的城镇居民。他们失去了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其全部养老费用由政府承担。由于政府的帮助和救济,这些经济条件不好的人员其养老有了一定的保障,也能够享受所需的机构养老服务。
我国传统社会多崇尚“多子多福”“父母在不远游”,典籍记载“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在没有养老金、养老机构的年代,老年人只能居家养老。受我国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家庭越来越难以承担养老重任,子女很难在经济和精神上照顾好年老的父母。在万州区,年轻人大多外出到沿海地区务工,子女和父母分开居住的情况比较普遍。如李俏、陈健(2017)曾指出,农村成年子女与父母同居的比例不到4成。同时,子女和父母在价值观、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分歧,选择分开居住可以避免家庭矛盾。因此,老年人获得来自子女家庭的照料是有限的。在老年人不能自理又得不到子女的照料时,一般会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不仅能照顾老年人,还能满足老年人交往、沟通的需求,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减少其孤独感。
然而,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思想保守,观念较为落后,不愿意去养老机构。吕梦娜(2020)对河南省许昌市农村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的社会心理因素进行了调查,指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是影响农村老年人机构养老意愿的直接因素。从本调查组的调查结果看,即使入住了老年公寓,也有61.54%的人员需要依靠子女养老。
针对此问题,建议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城乡居民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减少对子女的依赖,培养自身独立养老的意识,构建完善均衡的“养老三支柱”(田军,2021)。郝春虹等(2021)提出,完善的养老金来源体系应该是“社会统筹养老”“家庭代际养老”和“个人自我养老”,即社会养老金制度、家庭代际经济支持和个人劳动供给获得的收入,其中“个人自我养老”是最有效和最具自由度的方式。每个人在就业期间,应准备足够的养老金,通过增加个人储蓄、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等,提升自我养老的能力,提升经济独立性,避免出现“未富先老”的现象。
代际经济支持和退休金是老年人重要的经济来源。因此,子代面对家庭经济压力时,应平衡好代际支持。燕升飞、薛畅(2018)通过数据分析,得出中国家庭子女照顾父母既存在利他动机又存在交换动机的结论。杨华(2019)通过调查,指出中部地区农村中年人在面对“对子代的教育与进城的责任”与“对父代的养老责任”发生冲突时,他们会选择前者而放弃后者。仝广顺等(2021)进一步考察了农村家庭代际关系,指出代际关系重心下移,“交换”逐渐成为养老条件。
万州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较大的经济压力之下,代际关系重心下移更加明显。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家庭经济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子代应平衡好下一代养育和父母养老之间的代际支持,尽量为父母养老提供经济支持。此外,建议相关机构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尊老、敬老、爱老等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敬老氛围,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面对我国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政府要加大养老补贴力度,尤其要提高对经济困难老人的重视程度。张悦、蒋云赟(2010)通过代际核算体系来分析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的代际平衡状况和可持续性,提出政府应加大补贴力度,从2009年到2050年每年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补贴2750亿元,才可能实现代际平衡。刘佩、孙立娟(2020)通过考察得出,2019年,农村居民养老金的全国平均水平大约为每年1200元,建议逐步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
近年来,为了解决我国居民养老问题,政府、社会通过各种政策、途径来逐步提高居民的社会养老意识,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关注解决“低保”“五保”等弱势老年人的养老问题。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的规模基本达9000亿元;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通过延迟退休政策来缓解劳动力短缺以及养老金缺口压力等。然而,“低保”“新农保”等对代际经济支持存在挤出效应,我们应关注和处理好挤出效应对养老产生的负向激励。如韩华为(2020)基于2015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指出农村“低保”会显著挤出老年受助者来自子女的代际转移净值,即在挤出效应作用下,子女降低了对老年父母的经济转移。郝春虹等(2021)也指出“新农保”对“养儿防老”和财富代际转移的利他动机有一些减弱。此外,“低保”还会对子女的代际转移行为产生显著的负向激励,从而减少子女对父母的养老支持。鉴于此,我国政府在加大养老补贴力度的同时,还应处理好挤出效应给养老带来的负向激励。
周鹏飞(2019)指出,重庆市老年公寓市场供需缺口巨大,整体上供不应求,但局部又严重失衡。即条件好的老年公寓须提前登记排队,条件差一点的老年公寓空床率比较高。本调查组走访了万州区几所养老机构,发现在空床率方面,收费相对低廉的养老机构低于高收费的养老机构,即中低档养老机构空床率反而较低。正如郭瑜、张寅凯(2021)所说,未富先老的人口经济国情决定了我国居民养老适宜走中低端路线。不少老年人把收费高低作为选择养老机构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政府应在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注重促进中低档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以满足低收入或无收入群体的养老需求,使其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